绿文
我国是世界上荒漠化面积最大、受影响人口最多、风沙危害最重的国家之一。长期以来,我国扎实推进荒漠化治理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打造了中国靓丽的“绿色名片”。为全面、科学、系统、持续开展荒漠化治理,高质量推进防沙治沙工作,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明确了今后一个阶段防沙治沙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同时,近期相继完成了第六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岩溶地区第四次石漠化调查工作,掌握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岩溶地区石漠化的最新状况及动态变化情况。
《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于近期经国务院批准,并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七部委局联合印发实施。这个《规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颁布实施后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第三个全国防沙治沙规划。《规划》的印发实施,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高质量推进防沙治沙工作,全面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具体措施。
《规划》明确了今后一个阶段全国防沙治沙的目标任务,即到2025年,规划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务1 亿亩,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面积0.3 亿亩;到2030年,规划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务1.86 亿亩,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面积0.9 亿亩。
塞罕坝人工林海
《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立足国家生态安全格局,与国土空间规划和“双重”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沙化土地空间分布、治理方向的相似性及地域上相对集中连片等因素,将沙化土地划分为干旱沙漠及绿洲、半干旱、青藏高原高寒、黄淮海平原半湿润湿润、沿海沿江湿润等五大沙化土地类型区、23 个防治区域。根据沙化土地分布特点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确定内蒙古东部及京津冀山地丘陵、库布其沙漠及毛乌素沙地、河西走廊及阿拉善高原、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及绿洲区、塔克拉玛干沙漠及绿洲区、柴达木盆地沙漠及共和盆地、西藏“两江四河”河谷等7 个区域为全国防沙治沙重点建设区域。
《规划》确定了今后一个阶段防沙治沙的主要措施。一是分类保护沙化土地。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实行沙化土地分类保护,全面落实各项保护制度,充分发挥生态系统自然修复功能,促进植被休养生息,从源头上有效控制土地沙化。强调对于原生沙漠、戈壁等自然遗迹,坚持宜沙则沙,强化保护措施,力争实现应保尽保。二是推进重点区域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在科学评估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建设区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规划》确定了包括封山(沙)育林育草、飞播固沙造林种草、工程固沙、沙化草原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沙化耕地治理和配套设施建设等四大类11 项沙化土地综合治理措施,高质量推进防沙治沙工作,“十四五”期间,3 大优先治理区沙化土地治理任务4869 万亩,约占同期全国防沙治沙任务总量的一半。三是适度发展绿色生态沙产业。《规划》明确了沙产业的发展方向、发展布局、重点领域和发展区域。
据第六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9年,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257.37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6.81%;沙化土地面积168.78 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7.58%;具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面积27.92 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91%。结果表明,我国首次实现所有调查省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双逆转”,面积持续“双缩减”,程度持续“双减轻”,沙漠、沙地植被盖度和固碳能力持续“双提高”,沙区生态状况呈现“整体好转、改善加速”态势,荒漠生态系统呈现“功能增强、稳中向好”态势。
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国累计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务2.82 亿亩,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面积达2658 万亩,建立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41 个、国家沙漠公园98 个。落实草原禁牧12 亿亩,草畜平衡26 亿亩。全国沙化土地面积连续4 个监测期(2004年、2009年、2014年、2019年)实现净减少,由20世纪末的年均扩展34.36 万公顷(515.4 万亩)转变为目前的年均缩减66.70 万公顷(1000 万亩),沙化程度持续减轻,重点治理区实现了由“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的历史性转变,创造了荒漠变绿洲、荒原变林海的人间奇迹。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林草局将紧紧围绕《规划》确定的总体思路和建设重点,坚持以改善生态和改善民生为目标,认真做好防沙治沙和石漠化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积极性,强化任务落实,强化政策支持,强化法制保障,强化激励约束,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推进规划实施,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