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实(辽宁省三北防护林工作总站,辽宁 沈阳 110036)
我国环保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国防沙治沙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由以往年均扩展3 436 km2转为年均减少1 283 km2。我国已经探索出一些适合中国防沙治沙实际的经验和模式。但是,目前全国仍然有172万km2沙化土地需要治理。这些沙化土地的治理难度较大,原有防沙治沙模式不适合新时期防沙治沙工作的需要。不断总结现有防沙治沙模式的经验与教训,创新更多适合不同地区特点的防沙治沙模式是未来我国防沙治沙工作的重要课题。
我国经过长期发展目前已经总结出适合不同沙化土地特点的多种防沙治沙模式。具体主要分为以下几种:一是干旱区绿洲防沙治沙模式,如新疆和田窄林带小网格农田防护林网建设模式;二是盆地沙化地区防沙治沙模式,如新疆吐鲁番防护体系建设模式;三是沙化绿洲防沙治沙模式,如甘肃临泽平川绿洲沙固定治理模式;四是半沙化地区治理模式,如甘肃民勤节水灌溉技术开发模式;五是高寒地带防沙治沙模式,如青海兰封育林育草模式、西藏狮泉河综合防沙治沙模式等;六是沙地农作区防沙治沙模式,如山西左云集中连片治沙育林模式、山西阳高山地综合开发模式;七是高纬度亚寒带治沙模式,如黑龙江泰来生态经济型沙地治理模式、黑龙江水师营沙地旅游开发模式等。八是中国内蒙古地区创建的“库布其模式”。
“库布其模式”是当前中国防沙治沙模式的典型代表。库布其模式实行企业主导、政府支持、农牧民参与、商业化运营、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为一体的新型防沙治沙方式,共治理沙化土地14.7万hm2,带动农牧民1 800多户,5 000多人脱贫。2017年7月29日,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中,与会各国代表对这一防沙治沙模式提出褒扬,并希望嫁接这一新型防沙治沙模式。中国防沙治沙模式已经开始走出国门与世界共享防沙治沙经验。
目前我国防沙治沙工作正进入攻坚期。以往便于治理的沙化地区防沙治沙工作已经取得根本性进展,剩余的172万km2沙化地区是当前和未来防沙治沙工作的“硬骨头”。因此,必须深入研究新时期我国防沙治沙工作中存在新问题,这样才能有助于我国制定适合新时期防沙治沙工作实际的新型防沙治沙模式。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2.1 防沙治沙资金相对短缺
防沙治沙工作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短期内见效不明显。尤其是在当前我国正逐渐进入防沙治沙的“攻坚期”,未来所需转型资金缺口相当大。以陕西榆林地区防沙治沙工作为例,2017年榆林地区防沙治沙办公室预估未来10年防沙治沙至少需要6.9亿元人民币专项资金,而中央与地方政府最多可以筹集3.5亿元,缺口资金近一半。新疆地区沙漠地区防沙治沙工作压力更大,仅新疆和田地区未来防沙治沙资金预计就需要20亿元以上,当地政府财政收入相对较少,几乎主要依靠中央财政补贴开展防沙治沙工作,资金缺口占到七成以上。
2.2 地方性防沙治沙法规政策不完善
防沙治沙工作各地区存在明显差异性,因此需要各地区立足当地实际,出台制定更多地方性防沙治沙法规政策。这样才能真正指导不同地区防沙治沙工作。但是,当前我国地方性防沙治沙法规政策明显不完善,部分地方的防沙治沙法规政策滞后于防沙治沙实际工作的需要。以内蒙古锡林郭勒为例,20世纪80年代末期该地区开展防沙治沙工作,锡林郭勒结合中央政府出台的法律政策也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政策。但是很多法规政策已经不适应当前锡林郭勒防沙治沙工作的需要,如当地目前实行的《锡林郭勒防沙治沙工作条例》制定于2002年,十几年期间并没有进行与时俱进的完善与创新等。
2.3 缺乏各地区防沙治沙联动机制
我国一些沙化地区在防沙治沙工作中,更加侧重于本地区防沙治沙资源的投入,与其他地区之间并没有建立高效率的防沙治沙联动机制。这种各自为战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防沙治沙工作大局。因为很多沙化地区处于不同地区接壤之处,即便是一个地区在防沙治沙工作中做得比较出色,对防沙治沙大局的积极影响也有限。2008年,甘肃张掖地区防沙治沙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但当地治沙工作并没有与其他地区形成联动,导致此后几年其他地区的沙化土地再次向当地蔓延,以往防沙治沙成绩毁于一旦。
2.4 政府主导防沙治沙工作力有未逮
我国当前各地防沙治沙工作中,政府仍然处于绝对主导地位。政府主导防沙治沙工作无可厚非,尤其是在早期防沙治沙工作中政府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防沙治沙工作进入新阶段,继续沿用政府主导防沙治沙工作的方式显得力有未逮。政府自身财力、人力和物力有限。政府主导防沙治沙工作,相关行政人员缺乏专业防沙治沙知识与经验。尤其是在当前我国逐渐进入防沙治沙工作“攻坚期”,完全靠政府力量开展防沙治沙很难完成治理目标。
在当前我国防沙治沙工作“攻坚期”的背景下,结合防沙治沙工作中存在的新问题,我国必须要进一步创新防沙治沙新模式。具体建议如下:
3.1 引入市场机制,多元筹集防沙治沙资金
防沙治沙工作必须要有充足的资金作为后盾。我国应当逐渐引入市场机制,建立资金多元筹集方式。这样才能有效缓解当前和未来防沙治沙工作资金短缺的现状。具体做法如下:首先,要中央与地方政府应当继续加大防沙治沙财政投入,要建立专项财政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其次,通过市场化运营方式,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资防沙治沙工作,如可以为相关投资单位或个人提供更多税收优惠政策等。
3.2立足地方实际,创新完善地方性防沙治沙法规政策
我国各地区防沙治沙工作实际不同,因此不能完全依赖中央政府制定的防沙治沙法规政策行事。各级地方政府应当立足地方实际,创新完善地方性防沙治沙法规政策。地方政府要深入考察地方防沙治沙的特点,明确地方防沙治沙工作的重点,能够科学预见到未来地方防沙治沙工作发展的趋势。同时,要鼓励各地区之间开展地方性防沙治沙立法经验的交流与合作。这样才能真正制定适合地方防沙治沙工作需要的新型法规政策。当然,地方性防沙治沙法规政策不能违背中央政府相关法律政策。
3.3 构建顺畅通达的各地区防沙治沙联动机制
构建顺畅通达的各地区防沙治沙联动机制,是建立新型防沙治沙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在当前我国防沙治沙正逐步走入“攻坚期”的时代背景下,各地区之间应当开展更加紧密的防沙治沙联动合作,这样才能真正攻克防沙治沙的“硬骨头”。各地区防沙治沙办公室等政府部门可以构建信息网络化数据共享平台,借助网络平台及时上传本地区防沙治沙工作的数据信息,实现各种信息数据的共享与备档,共同致力于防沙治沙工作。
3.4创建企业主导、政府参与的新型防沙治沙工作方式
创建政府主导、政府参与的新型防沙治沙工作方式是未来我国防沙治沙工作发展的重要方向。地方政府应当鼓励地方企业积极参与地方防沙治沙工作,给予相关企业更多优惠政策,如一些地方实行的“企业治理、企业收益”治理方式就值得大力推广。同时,企业主导的新型防沙治沙工作方式不是忽视政府,而是让政府在防沙治沙工作中发挥更加积极灵活的作用。美国等西方国家很早就已经实行企业主导防,政府参与的防沙治沙工作方式。我国可以充分借鉴上述国家的成功经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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