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潜 |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教育技术研究所所长、高级工程师
韩锡斌 |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同时提出“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教育数字化作为数字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实现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和高质量人才培养的重要基础,成为构建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大国的必由途径。在职业教育领域,如何通过数字化提升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的治理能力,推动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成为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在大数据、智能化等技术的推动下,教育治理必然由传统的经验治理向数据治理的模式转变。教育数据治理是创新教育治理理念和方式的重要举措,成为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手段。2021年3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以数据为驱动力,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教育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动教育决策由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变、教育管理由单向管理向协同治理转变、教育服务由被动响应向主动服务转变,以信息化支撑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教育数据治理是教育数字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国家推进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重要任务。2022年初教育部启动“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加快推进教育数字转型与智能升级,其中职业教育部分的主要内容是升级平台、充实资源、完善机制。“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中的教育管理平台以现有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中职学生管理系统”“中职学校管理系统”“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系统”为基础,通过优化系统、联通数据建设而成。该平台的建设目标是联通2500余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1200余所高职院校及8000余所中职院校,覆盖部、省、市、县、校五级,实现数据直连、信息直达,支撑职业教育管理精准化、决策科学化、服务便捷化,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提供数据和管理。
数据汇聚与管理是教育数据治理的核心,其中教育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是重要基础。2021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将“构建新型数据中心”作为“平台体系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首要内容,以达成“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平台融合发展,构建互联互通、应用齐备、协同服务的‘互联网+教育’大平台”的目标。
职业院校教育大数据中心是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的最新要求,也是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育管理平台顺利实现的先决条件。教育部《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在“总体要求”部分对管理服务提出了“有利于管理服务效率和治理水平的提高”的要求,并在具体的5项要求中提出了2条包括教育大数据中心的相关要求:“整合各种分散应用系统,建成学校公共大数据库,打破因不同管理软件而形成的‘信息孤岛’,实现各类基础大数据的共享和交换”;“支持基于大数据的反馈和决策,实现扁平化管理,促进校务公开,提升院校治理水平”。在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育管理平台现有的建设方案中,为实现覆盖部、省、市、县、校五级的数据直连、信息直达的目标,也需要每所职业院校建设大数据中心,首先实现校内数据的汇聚,然后再与教育部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对应的数据中台对接。
目前职业院校的大数据中心建设普遍采用“一校一中心,一校一方案”的模式,即各个学校独立建设,这种独立建设模式存在突出的问题:
一是资金及人力资源投入巨大,以中职学校为例,为保障校级大数据中心的正常运行,每所学校每年在大数据中心的基础设施及运维方面的投入至少需要100万元,全国8000多所中职学校总的投入接近每年100亿元,如再考虑全国2000多所技工学校则总投入更高,同时还需要设置5万多名大数据运维的专职人员。
二是大数据中心的建设和运行对中职学校提出了较高的资源配置和人员能力要求,有相当比例的中职学校由于规模较小、办学经费有限、技术水平不足,不具备独立建设和运行大数据中心的条件,难以在短期内完成大数据中心建设的要求,进而影响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育管理平台的整体进度。
三是学校独立建设的大数据中心由于运维体系的规范性不足,在安全性、稳定性、伸缩性等方面容易存在问题,难以长期、稳定地提供教育数据治理支持。
四是独立建设的学校大数据中心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在数据标准、数据来源、数据处理和数据有效性评估等方面存在较大的数据治理缺陷,影响数据质量,制约大数据在教育治理中的作用发挥。
教育部2022年3月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的调研数据显示,目前尚有相当比例的职业院校未建设校级的教育大数据中心,高职院校大数据中心“已应用”的院校比例为77.5%;中职学校大数据中心“已应用”的学校比例仅为54.4%;在建设了大数据中心的职业院校中,相当比例的院校因为各种资源限制导致建设水平不高,信息孤岛效应明显,难以发挥教育数据治理应有的作用。
教育部《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提出,职业院校大数据中心的部署可采用基于云计算的区域数据中心建设模式,该模式由区域教育主管部门借助云计算技术对网络、计算、存储、数据审计、数据归档、容灾备份、数据库系统、数据集成与共享工具、数据挖掘与分析工具等技术支撑环境方面进行统一规划、建设与运维管理,院校作为数据管理的主体将数据建设和管理纳入自身的规划和战略行动,建立数据建设、管理与应用相关的队伍、制度和工作体系,根据自身的需要开展数据规划、数据治理等各方面的工作,实现了教育大数据中心技术支撑环境建设与运维的主体和数据管理的主体之间的分离。可以最大程度优化配置资源,有利于职业教育数据治理相关标准规范的形成,有利于建设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大数据环境以及加强学校间的教育数据治理合作与交流。
鉴于不少职业院校,特别是中职学校独立建设大数据中心面临的困难,建议由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并运营区域大数据中心,达成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育管理平台的建设要求,具体策略建议如下:
出台相应政策,明确相关责任,激励积极性。教育部和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相应政策,明确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在中职学校区域大数据中心建设中的相关责任,从制度层面保障区域教育大数据中心的云计算设施、平台及相关的运维管理体系对中职学校的支撑;出台激励措施,激励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推动中职学校应用区域教育大数据中心的积极性。
已有教育大数据中心的地市充分利用已有基础。已建有区域教育大数据中心的地市,教育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云计算优势,利用已有的区域教育大数据中心的设施、平台及相关的运维体系,支持中职学校采用区域大数据中心建设模式,开展学校大数据中心的建设与使用。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应针对区域内的中职学校,开展区域教育大数据中心的宣传、人员培训工作,确保采用区域大数据中心建设模式建设的校级大数据中心能够在中职学校广泛、深入、有效地应用,提升中职学校的大数据治理能力。
尚未有教育大数据中心的地市统筹规划设计区域化大数据中心。尚未建有区域教育大数据中心的地市,地市教育主管部门应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维集中式的大数据中心环境,以云计算、云服务模式向区域内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提供环境和服务,不同学校共同使用区域教育大数据中心的环境和服务。
加强区域教育大数据中心建设模式的应用研究与经验分享。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针对职业教育的区域教育大数据中心建设模式设立相应的研究课题,针对区域教育大数据中心应用过程中涉及的管理模式、应用机制、成本与绩效、数据标准、合作与共享等方面开展应用研究,总结成功经验,形成典型案例,促进区域化教育大数据中心整体应用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