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肖琳
(南宁市武鸣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广西 南宁 530100)
(1)2020年,武鸣区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3410.06元,同比增加2169.59元,增长19.30%,四大收入来源全面增长。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8529.7元,同比增加896.65元,增长11.75%,工资性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63.61%;人均生产经营净收入1668.52元,同比增加172.18元,增长11.51%,生产经营净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12.44%;人均财产性收入为717.07元,同比增加 26.09元,增长3.78%,财产性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5.35%;人均转移性收入2494.77元,同比增加1074.66元,增长75.67%,转移性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18.60%。
同年,武鸣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777元,同比增加1294元,增长7.4%,农村居民收入结构四大项呈“三正一负”,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7280元,同比增加934元,增长14.7%,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8.77%,农村居民务工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8381元,同比减少36元,下降0.4%,经营净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4.63%,经营净收入略有下滑;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2067元,同比增加236元,增长12.9%,财产净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1.01%,财产净收入稳定增长;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049元,同比增加160元,增长18%,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59%,转移净收入保持增长。
(2)2021年,武鸣区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5566.93元,同比增加2156.87元,增长16.08%,脱贫人口收入结构四大项呈“二正二负”,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0566.5元,同比增加2036.8元,增长23.88%,工资性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67.88%,脱贫人口务工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人均生产经营净收入1946.52元,同比增加278元,增长16.66%,生产经营净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12.50%,生产经营净收入有所增长;人均财产性收入为653.5元,同比减少63.57元,减少8.87%,财产性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4.20%,财产性收入略有下滑;人均转移性收入2400.41元,同比减少94.36元,下降3.78%,转移性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15.42%。
同年,武鸣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24元,同比增加2047元,增长10.9%,农村居民收入结构四大项呈“三正一负”,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8147元,同比增加867元,增长11.9%,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9.12%,农村居民务工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9521元,同比增加1140元,增长13.6%,经营净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72%,经营净收入有所增长;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2009元,同比减少58元,减少2.8%,财产净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65%,财产净收入略有下滑;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147元,同比增加98元,增长9.4%,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51%,转移净收入保持增长。
武鸣区脱贫人口财产性收入来源,主要为资产收益分红收入和其他财产性收入。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为例,2021年度,武鸣区脱贫人口人均财产性收入为653.5元。其中,资产收益分红收入27.24元,占全部财产性收入的4.17%,主要包括集体分配红利如集体财产入股或其他投资分配得到的股息和红利,以及其他红利如股票的股息、年终分红,或其他财产入股投资分配得到的股息和红利等。其他财产性收入626.26元,占全部财产性收入的95.83%,主要包括土地、林地、水面、房屋、车辆的流转出租收入,以及存款、债券、个人借款的利息收入等。
武鸣区党委政府长期以来,坚持以提高农民收入为工作导向,充分利用城区优越的亚热带气候条件的南宁首府区位优势,坚持不懈地发展特色产业,通过发展产业增加农民经济收入,形成了较大规模特色产业,全城区主要是柑橘4万hm2、香蕉1.33万hm2、糖料蔗1.73万hm2、桉8万hm2、生猪年出栏 40万头。在规模发展,经济效益显著的吸收下,全国各地经营主体纷纷涌入武鸣,流转土地,经营特色产业,目前流转土地经营种植柑橘约1.67万hm2,香蕉1.33万hm2,糖料蔗0.8万hm2,桉3.33万hm2、建设规模养殖场生猪年出栏 38万头,土地流转总租金6亿元。
武鸣区党委政府坚持以“硬措施”营造“软环境”,城区信用状况综合指数排名连续四年位居全市前列,企业开办、工程报建、水电气综合业务实现“一事通办”,各类市场主体达4.3万个。“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24小时不打烊”,31个职能部门共完成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办结近9.5万件,同比增加近10倍,行政审批跑出“武鸣加速度”。充分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减免企业税费2.3亿元。实施企助力转型升级行动,新签华润农光互补发电等16个项目,总投资额207.3亿元;持续落实三企入桂,推进项目履约开工竣工,完成区外境内到位资金40.41亿元。
武鸣区党委政府着力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力打造“中国沃柑看武鸣”品牌,获得武鸣沃柑地理标志等荣誉,提高民武鸣农产品的知名度,拓宽了产品销路。积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探索联农带农机制,通过汇集科研机构、金融企业、农资供应商、生产销售商、加工厂、冷链运输、种植户等各方资源,构建完整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组织、管理和服务,提高产业经济效益。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种展销活动,一是在南宁消费购物节活动、三月三节日期间举办的2021年“党旗领航·助力乡村振兴”电商节、2022年举办武鸣沃柑开园节活动,共组织企业(合作社)参加展销活动,有效宣传武鸣农产品,带动农产品的销售;二是通过邀请各大网红达人,通过在电子商务平台线上直播带货等形式,由网红达人向消费者介绍武鸣区沃柑、土鸡蛋、茶类、藕粉、果蔬等特色农产品,让土特产变成“网红货”,为产品打开销路,提升武鸣地标产品知名度,打开“互联网+农业”助力乡村振兴新局面。
坚持市场导向、镇村为主、效益优先的原则,因地制宜,创新发展模式,拓宽发展路径,夯实产业兴旺基础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总量增长、质量提高、实力增强,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振兴乡村有效衔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基层基础保障。全年安排财政衔接资金4250万元支持37个村共建设16个集体经济项目,2021年,武鸣区40个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836.67万元,每个村均超过10万元,其中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在10~20万元的脱贫村有25个,20~30万元的脱贫村有11个,30~40万元的脱贫村有2个(双桥镇苏宫村32.25万元、罗波镇天马才32.38万元),40~50万元的脱贫村有1个(陆斡镇桥东村48.09万元),达100万元以上的脱贫村有1个(锣圩镇大杨村167.37万元)。通过完善村集体收入二次分配,增加农户财产性收入,如大皇后村整合优化集体土地资源,利用集体荒地荒坡招商引资,吸引木材、水产养殖等各类企业进驻本村发展,实现了村集体和农民稳定增收的双赢局面。
一是区域内发展不平衡,部分镇村农业基础设施较薄弱,水、电、路不完善,制约现代特色产业发展,无法吸引种养能手等规模生产经营者开发经营,土地流转规模小。二是电子商务平台小,多数为自建平台,或是企业自行引进的区内外小众电商平台,缺少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只能依靠大型知名电商平台销售农产品,销路不够宽畅,一定程度影响了集体经济分红收益及土地流转收入。三是乡村产业化体系建设不完善,部分乡村产业,无论是特色种植业、养殖业,产业化发展大多还停留在粗加工层面,虽然也逐步向深加工、品牌培育、网络营销靠拢,但客观存在产业链条普遍较短、农产品加工增值率不高等短板,乡村产业化体系建设的不完善也一定程度制约农村产业发展包括村级集体产业发展,影响分红收益及土地流转收入增加。
(1)加好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基础”文章。立足不同镇村的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做好镇村发展布局规划,加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交通网络建设,降低村屯与外界联系的交通和时间成本;支持公共设施建设,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创建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村环境,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吸引和激励外地客商到本地投资,带动农村土地更多流转,增加农民土地流转收入,也通过提升农房等资产、土地等资源价值,提高脱贫人口租金收入。
(2)做强村级集体经济,做好“合作”文章。继续发扬村级集体经济优势作用,鼓励脱贫村通过“村企合作”模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同时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强与农户的联合,完善联农益农机制,更好地服务农业增质、农民增收。通过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带动土地流转,推进集体经济分红,使村级经济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富民经济。同时,进一步深化村级股份合作,推动村级组织以村级集体建设土地使用权和农户以自身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资产、技术等入股到新型经营主体中,分享农村产业融合带来的产业链和价值链的利润,增加脱贫人口分红收入。
(3)做大产业示范区,做好“发展”文章。统筹整合各项资金、集成各类政策,充分引导发动经营主体以及当地群众积极参与,建设打造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区,在实现规模化经营的同时,有效带动脱贫人口获取土地流转收入。
(4)做优制度建设,做好“改革”文章。持续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和农村产权交易制度建设,引导农村各类发展要素自由流动。继续有序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引导推动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权的抵押流转,促进富余农村产权盘活的同时,增加农户租金收入。进一步健全农村产权流转市场运行机制,规范流转程序,引导和推动现代农业规模化经营,带动脱贫人口流转租金收入,竞价机制的形成还有利于提高租金标准。
上级部门应给予范围更广、力度更强的政策扶持,为各地乡村振兴全面实现提供更大力度的支撑。如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范围方面,希望将村庄规划、“三清三拆”纳入衔接资金支持范围,提升农村建设环境,吸引外地资金的流入。
综上所述,稳定和增加脱贫人口财产性收入,是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务必要进一步全面完善产权制度、补齐农村基地基础设施短板、推动产业化发展,对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的政策举措要加大力度,进一步让利于民,促进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