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仕武,古帅,王瑨婧
(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北京 100081)
因人员投入、条件要求和非义务教育性质等因素的综合作用,0~3岁婴幼儿养育成本居高不下,给一些家庭带来不可忽视的经济和心理压力。这已是世界各国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在美国,0~3岁婴幼儿家庭养育成本超出一些家庭的经济承受力。据报道,2021年美国0~3岁婴幼儿年均保育费用约是10600美元,约占已婚夫妇家庭年均收入的10%。单亲家庭这一比例达到35%,远远高于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2016年制定的“儿童保育负担占家庭收入比例不超过7%”的标准。[1]此外,2021年美国共有18.6%的0~3岁儿童生活在贫困家庭。在密西西比州,这一比例高达33.2%。[2]有研究表明,生活在贫困环境中会危害儿童认知和未来的发展。[3]为确保早期保教质量,美国建立了从官方到民间、从强制到自愿的不同层级的保教质量保障体系。[4]对于0~3岁婴幼儿养育费用,美国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援助体系,体现出援助主体多、援助对象广、援助形式活的特点。
美国联邦政府、州政府和社会组织构成了0~3岁婴幼儿养育费用援助的主体。联邦政府是制定0~3岁婴幼儿养育费用援助的主导者,负责援助法律和政策的制定与监督实施。州政府是费用援助的实施主体,负责落实联邦法律法规,并根据本州0~3岁婴幼儿养育费用实施独立的援助计划和项目。社会组织一方面对政府援助计划和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反馈,另一方面对婴幼儿家庭进行养育知识宣传并提供经济和专业知识上的支持。
联邦政府对0~3岁婴幼儿养育费用的援助发挥着统筹领导作用。联邦政府卫生与公众服务部 (Health & Human Services)下设儿童与家庭管理局(Administration for Children Family)对各类儿童和家庭事务履行管理职责。儿童与家庭管理局专门针对0~3岁婴幼儿分设启蒙办公室(Office of Head Start)、儿童保育办公室(Office of Child Care)和儿童早期发展办公室(Early Childhood Development),负责制定有关0~3岁婴幼儿的政策法规,监管各州对政策的执行情况。每个办公室各司其职。启蒙办公室主要负责对提供启蒙服务的公立或私立的非营利性机构和营利性机构进行拨款资助、监督管理、政策指导以及培训和技术支持;儿童保育办公室主要负责管理儿童保育与发展基金(Child Care and Development Fund),通过该基金向各州、地方、社区拨款,对低收入工薪家庭提供保育费用援助;儿童早期发展办公室发挥桥梁沟通作用,促进儿童与家庭管理局内部的沟通协调以及与外部合作伙伴的沟通交流。
联邦其他行政部门则通过特定计划对0~3岁婴幼儿的养育费用进行经济援助。如联邦农业部下属的食品和营养服务部负责“妇女、婴儿和儿童特别补充营养计划”(Special Supplemental Nutrition Program for Women,Infants,and Children)和“补充营养援助计划”(Supplemental Nutrition Assistance Program),为缺乏营养和食品的0~3岁婴幼儿及其家庭提供食物代金券与营养品券。
州政府的主要职责是积极贯彻落实联邦政府推出的各项政策和项目,并对州内各地方、各社区执行联邦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管。同时,各州也可以根据自身财政、人口、基础设施等情况实施针对0~3岁婴幼儿养育的经济援助项目。罗得岛州自2005年开始实施“成功启蒙”(Successful Start)计划,并建立“罗得岛儿童统计中心”作为中介组织服务所有利用各类联邦资金的相关机构和项目。2008年,罗得岛州获得了为期5年的联邦“基于证据的家访补助金”(Evidence-based Home Visiting Grant),州政府利用该资金和联邦政府其他财政项目经费形成独特的混合资金,加大对有婴幼儿的贫困家庭的帮扶力度,并加强各机构间的合作。[5]
美国有诸多与婴幼儿相关的社会组织对0~3岁婴幼儿发展提供有效的援助。较为知名的社会组织有全国幼儿教育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Education of Young Children)、全国家庭儿童保育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Family Child Care)、特殊儿童理事会(Council for Exceptional Children)等。这些社会组织主要对政府援助计划和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与信息反馈,同时向政府机构提供对策建议。全国幼儿教育协会通过对8岁以下儿童进行系列研究与政府合作制定相关政策,为所有儿童开启高质量早期学习提供帮助,促进他们在能保障个人潜能充分发展的社会中茁壮成长。[6]全国家庭儿童保育协会是一个全国性的非营利组织,致力于提升家庭保育服务的专业性,从而促进儿童保育的高质量发展。该协会为近一百万个有偿家庭式保育服务早期学习项目提供专业支持,这些项目的服务对象在全美670万定期接受非亲属照顾的儿童群体中占了近40%。[7]
美国对0~3岁婴幼儿及其家庭进行经济援助的典型方式有四种:(1)现金援助,确保他们有基本的养护资金;(2)税收抵免,通过抵免家庭所要支付的所得税来帮助部分工薪家庭减轻婴幼儿保育费用压力;(3)代金券或食品券援助,为处于营养风险中的低收入妇女和婴幼儿提供足够的食物与营养品,保障他们的食物需求和食品安全;(4)保育基金与补贴援助,向低收入家庭提供支持,帮助他们获得托育服务,使这些家庭的父母有时间工作或参加儿童教育计划。
美国对0~3岁婴幼儿贫困家庭的现金援助,源于美国国会1996年颁布的《个人责任与工作机会协调法案》(Personal Responsibility and Work Opportunity Reconciliation Act)中设立的“贫困家庭临时援助计划”(Temporary Assistance for Needy Families)。该计划取代了“未成年子女家庭援助计划”(Aid to Families with Dependent Children)。联邦政府设立“贫困家庭临时援助计划”的主要目的有四个,即向贫困家庭提供援助,使儿童得到良好的照护;通过促进就业准备、工作和婚姻,减少贫困父母对政府福利的依赖;预防和减少婚外怀孕的发生率;促进双亲家庭的建立和维持。[8]
在资金来源上,联邦拨款和各州捐款是“贫困家庭临时援助计划”的主要资金来源。联邦政府每年向该计划统一拨款165亿美元。同时各州也要提供部分资金,与联邦拨款共同维持援助贫困家庭项目的运行。2020年,各州花费了大约150亿美元在该计划上。[9]
在申请标准上,联邦政府规定“贫困家庭临时援助计划”仅覆盖有未成年子女且收入处于联邦贫困线以下的家庭。同时,各州对贫困家庭的申请标准拥有很大的自由裁定权。每个州都会在福利水平、资格确定与审批、福利时限、违规裁决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各州在制定援助计划时要遵守联邦政府规定的三个基本原则。在援助时间上,联邦拨款用于每个困难家庭的援助时长不能超过60个月,对特别困难的家庭可以适当延长援助时间,但特别困难的家庭数量不能超过困难家庭总数的20%;在取得资格上,禁止各州使用联邦拨款资助在美国居住不满五年的合法移民;在工作参与率上,联邦法律要求各州要达到“工作参与率”(work participation rate)目标,否则会面临联邦财政处罚。在接受“贫困家庭临时援助计划”24个月后,受援助家庭必须开始工作。联邦规定的“所有家庭参与率”(all-families rate)是50%以上的受援助家庭每周工作时长不少于30小时(6岁以下儿童的单亲父母每周工作不少于20小时)。而各州高标准的“双亲家庭参与率”(twoparent families rate)则需要90%以上的双亲家庭每周工作35小时左右。[10]
各州“贫困家庭临时援助计划”的援助水平差异较大。2021年,一个三口之家获得该计划的援助额从204美元(阿肯色州)到1098美元(新罕布什尔州)不等。[11]虽然“贫困家庭临时援助计划”的援助资金不足以满足贫困家庭的各项基本需求,但它提供的帮助对特困或没有收入的家庭至关重要。
美国对婴幼儿家庭的税收抵免政策主要有“儿童税收抵免”(Child Tax Credit)和“儿童和受抚养人护理税收抵免”(Child and Dependent Care Tax Credit)两种。
“儿童税收抵免”是帮助工薪家庭抵消抚养孩子成本的税收援助项目。获得“儿童税收抵免”资格的家庭在缴纳税收时,要从应缴纳的联邦所得税总额中减去抵免额度。该额度根据家庭的儿童数量而定。每个符合援助条件的儿童最多可获得2000美元的税收抵免额度。[12]2021年,《美国援助计划法》(American Rescue Plan Act)修改了“儿童税收抵免”部分内容。一是提高抵免额度,将6岁以下“儿童税收抵免”额从2000美元增加到3600美元,6岁以上18岁以下的“儿童税收抵免”额增加到3000美元。二是改变退还方式,将抵免额度从部分退还改为全额退还。受资助家庭可以通过退税支票的形式退还全部的超额部分,即使仅需缴纳部分或根本无需缴纳联邦所得税的低收入受资助家庭也可从“儿童税收抵免”政策中受益。三是扩大覆盖范围,将年满17岁儿童纳入“儿童税收抵免”范围(之前为年满16岁)。四是改变退还时间,受资助的家庭可以每月获得税收抵免援助,而不是等到纳税申报季节才能获得税收抵免援助。[13]
“儿童和受抚养人护理税收抵免”是通过减少有工作家庭应缴联邦所得税来帮助家庭支付儿童护理费用的一种经济援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儿童最多可获得3000美元的税收申报额度,如果申请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儿童,则额度最高可提升到6000美元。[14]同样,2021年,《美国援助计划法》也对“儿童和受抚养人护理税收抵免”做了部分修改。一是提高申报额度。一个儿童的最高申报额度提高到8000美元,两个或两个以上儿童的最高申报额度提高到1.6万美元。二是改变退还方式,将不可退还改为可退还。不可退还的税收抵免是指申请家庭如果未使用或有抵免额度剩余,剩余的额度不会退还。可退还的税收抵免是指如果申请家庭所获得的税收抵免额度超过了一个家庭应缴的联邦所得税数额,剩余的部分额度可以通过退税支票的形式退还。三是提高退还的抵免率和退还的抵免金额。[15]
在申请条件上,申请“儿童税收抵免”的家庭,首先必须有未满18周岁的美国国籍儿童,且和申请人在同一住所居住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其次,儿童经济自给程度不能超过其所支出的50%;最后,儿童必须拥有社会安全码(Social Security Number)。申请“儿童和受抚养人护理税收抵免”的家庭,首先儿童必须未满13岁且和申请人在同一住所居住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其次,申请人或其配偶没有能力或时间照护自己的孩子;最后,申请家庭必须有收入。对于已婚夫妇来说,除非一方是学生或无自理能力,否则双方都必须有收入才有申请资格。[16]
在抵免额度计算上,两种抵免额度都与申请家庭的收入有关。以修改前的“儿童和受抚养人护理税收抵免”为例,抵免额度为符合条件的支出与抵免率的乘积。符合条件的支出是指申请人向护理机构支付的与儿童照护相关的支出。对于该项支出,一个儿童最高可申报3000美元,两个及以上儿童最高可申报6000美元。抵免率与家庭调整后总收入挂钩(adjusted gross income),抵免率最低为20%,最高为35%。具体计算方法是:当家庭调整后总收入在1.5万美元以下时,抵免率为35%;在1.5万~4.3万美元时,每增长2000美元,抵免率都要下降1%;在高于4.3万美元时,抵免率均为20%。如当有两个孩子的家庭调整后总收入高于4.3万美元时,其获得的抵免额度为1200美元。[17]
2021年,美国经济研究局(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调查发现,扩大“儿童税收抵免”范围,提高其覆盖率,进一步减轻了贫困家庭的物质困难,使低收入家庭的食物不足率降低了7.5%,同时对降低有色人种和少数族裔低收入家庭的食物不足率也有显著效果。[18]根据城市布鲁金斯(Urban Brookings)税收政策中心估计,美国14%有婴幼儿的家庭将受益于“儿童和受抚养人护理税收抵免”政策,其家庭税收平均减少2174美元。[19]
0~3岁的婴幼儿正处于言语和智力发展的关键期,如果无法得到足够的营养,那么可能会对其终生的认知和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为确保孕妇获得所需的食物,提高生养质量,帮助婴幼儿获得足够且均衡的营养,美国为处于营养风险中的0~3岁婴幼儿及其家庭提供代金券或食品券援助,帮助他们获取到足够的食物和所需的营养,减少因食物或营养供给不足而导致的婴幼儿发育和发展问题。美国对0~3岁婴幼儿及其家庭的代金券或食品券援助包括“妇女、婴儿和儿童特别补充营养计划”和“补充营养援助计划”。
“妇女、婴儿和儿童特别补充营养计划”是由联邦农业部下属的食品和营养服务部实施与监管的计划。该计划旨在保障处于营养风险中的低收入妇女和5岁以下儿童的健康。它为近600万处于营养风险的目标人群提供营养食品、健康饮食咨询、母乳喂养支持和卫生保健转诊等服务。[20]“补充营养援助计划”,原名为“食品券计划”(Food Stamp Program)。该计划主要为低收入工薪家庭、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其他低收入个人和家庭提供营养支持,是为低收入家庭儿童提供营养援助金额最多的一项计划,使数百万家庭摆脱贫困并能负担起充足的饮食,为儿童健康成长奠定了重要基础。[21]
在资金来源上,这两项计划的资金都由联邦政府提供,州政府仅支付管理上的相关费用,如人员工资或食品运输费用等。这两项计划的资金差距较大。“妇女、婴儿和儿童特别补充营养计划”由联邦政府通过年度拨款每年提供约60亿美元的资金。“补充营养援助计划”支持力度较大。仅2021年,联邦政府在“补充营养援助计划”和其他相关食品援助项目上共花费了1110亿美元。[22]
在申请资格上,“妇女、婴儿和儿童特别补充营养计划”较为复杂且限制较多。首先,有申请资格的必须是孕、产或在哺乳期的妇女,0~1岁婴儿,5岁以下的幼童;其次,在收入上,申请人家庭总收入必须不高于联邦贫困水平的185%,如果申请人已经属于“补充营养援助计划”“贫困家庭临时援助计划”或医疗补助对象则自动被视为符合申请资格;再次,在健康标准上,申请人必须符合该项目制定的营养风险标准,存在被该项目专业性健康组织认定的营养问题;最后,在申请地域上,申请人必须在所居住的州提交申请。[23]
“补充营养援助计划”的申请资格和福利水平在很大程度上由联邦政府制定,全国都是统一的,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在收入水平上,申请者月总收入不高于贫困线标准的130%,或 2022 年三口之家每月不高于 2379 美元(每年约 28550 美元),有60岁及以上老人或有残疾人的家庭不需要符合这个标准。第二,申请者月净收入或扣除住房费用和儿童保育等费用的收入须不高于贫困线标准(2022年三口之家每月1830 美元或每年约 21960 美元)。第三,申请者的固有资产必须低于一定限额。2022年,没有60岁及以上老人或残疾人的家庭,限额为2500美元;对于有老年或残疾人的家庭,限额为3750美元。同时,联邦政府规定,某些人没有资格申请“补充营养援助计划”,如罢工者、某些大学生、在某些州有毒品重罪犯罪者以及具有某些移民身份的人。[24]
在覆盖范围上,“妇女、婴儿和儿童特别补充营养计划”覆盖美国领土上的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并通过专门机构执行该计划。如美国各州下设90个妇女、婴儿和儿童的州属机构,通过大约4.7万家授权零售商运行管理,在各种诊所提供服务,包括县卫生部门、医院、学校和其他相关卫生服务机构。[25]
代金券或食品券的援助效果比较显著。2021年,“妇女、婴儿和儿童特别补充营养计划”每月为每位受助者提供了超过56.9美元的食物,而接受婴儿配方奶粉的家庭获得的价格优惠超过130美元。[26]研究发现,“妇女、婴儿和儿童特别补充营养计划”可以改善低收入家庭的营养和健康情况,使婴儿更健康、营养更丰富、保健更完善,是一项富有效益的投入。[27]
美国设立了专项的儿童保育基金和保育补贴,帮助中低收入家庭0~3岁婴幼儿获取更加优质的公共或私人保育服务,以提高保育质量和增加中低收入家庭父母的工作时间,使他们摆脱贫困。其中,覆盖面较广、影响力较大的两个援助项目是“儿童保育和发展基金”和“社会服务整笔补助金”(Social Services Block Grant Program)。
“儿童保育和发展基金”是由《儿童保育和发展整笔拨款法案》授权拨款的援助项目,是一项联邦和州的合作计划。各州和各地区在联邦儿童与家庭管理局的资助和支持下对其进行管理,旨在通过向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援助,帮助低收入家庭获得公共经费临时援助,以提升儿童保育质量,促进低收入家庭父母就业或接受教育。[28]“社会服务整笔补助金”在1981年《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的支持下设立,主要是为实现贫困人口脱贫、防止虐待儿童、支持以社区为基础的老年人和残疾人护理等广泛社会目标而设立的经济补助项目。[29]
在资金来源上,“儿童保育和发展基金”由联邦政府通过整笔拨款计划提供超过50亿美元的资金支持。“社会服务整笔补助金”的资金主要有三个来源:(1)联邦《年度拨款法》为其提供每年17亿美元的固定授权资金,按照人口分配给各州和各地区使用;(2)联邦临时补充拨款,帮助各州和各地区应对自然灾害,如在2013年获得4.745亿美元的补充资金,用于援助受飓风“桑迪”(Sandy)影响的州;(3)自2001年起,《年度拨款法》允许各州将其对“贫困家庭临时援助计划”整体拨款的10%转入“社会服务整笔补助金”。[30]
在申请标准上,因“儿童保育和发展基金”由联邦政府拨款,各州必须遵守联邦的规定。联邦政府对申请者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申请人的收入低于州收入中间值的85%;(2)领取补贴的儿童最高年龄为13岁,如有特殊需要,最长可延至19岁;(3)各州政府要在联邦政府允许的类别(就业或教育)内,自主确定接受援助家庭的资格标准。一般而言,每个州或地区都要求申请者参与一项就业活动,许多州或地区还为参加教育和培训的父母提供额外的托儿补贴。这些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接受高中水平或大专水平的教育、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教育、就业培训和成人基础教育等。[31]“社会服务整笔补助金”与此相反,联邦政府仅对由“贫困家庭临时援助计划”转移到“社会服务整笔补助金”拨款的服务对象收入有明确限制。对其他来源的资金,各州完全有权设定不同的申请标准,以适应本州的实际情况。[32]
“儿童保育和发展基金”不仅能够减轻贫困家庭负担,提高贫困家庭婴幼儿的保育质量,而且对于帮助贫困家庭获得工作技能,促进贫困人口就业也有重要作用。如26个州或地区要求申请资助的父母每周至少工作几个小时才能有资格获得婴幼儿保育补贴,其中部分州要求每周工作15~30小时。其他州或地区没有明确规定最低工作时数,但工作时数一般也会影响领取儿童保育补贴的额度。[33]
美国政府或一些社会机构对特定群体的婴幼儿养育费用制定了专项援助计划,包括企业对员工子女养育的经济援助或场所援助、高校对大学生育儿费用补助、政府对特殊儿童(如收养儿童、寄养儿童和残疾儿童等)养育费用的专项援助、军人家庭婴幼儿托育费用专项补贴和优惠政策等。
企业员工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帮助企业员工减轻婴幼儿养育负担有助于他们更好地工作,推动社会发展。企业员工子女养育费用的援助主要有政府提供的援助和企业或雇主提供的援助。
第一,政府设立的“扶养援助计划”(Dependent Care Assistance Program)。该计划是联邦政府针对已婚雇员准许其使用企业或雇主的灵活支出账户(Flexible Spending Account)来支付儿童或老人日托费用的经济援助项目。就儿童日托而言,员工可以在该账户中留出一部分税前工资,用于支付0~3岁婴幼儿看护、学前班、夏令营以及入学前后的托育费用。[34]在支出额度上,灵活支出账户最低和最高额度由企业或雇主设定。法律允许的最高额度是每对已婚夫妇每年5000美元。已婚但只提交自己的申报表,则最高额度是2500美元。[35]“扶养援助计划”的扶养对象需满足两种条件之一:一是12岁及以下且和申请人住在一起的儿童;二是13岁及以上的身体或精神上无法照顾自己且在一年中有一半以上时间同申请人住在一起的其他家庭成员。[36]除了灵活支出账户之外,“扶养援助计划”还包括雇主向托育服务提供者直接付款、报销员工托育费用或雇主直接提供托育服务等。美国劳工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美国43%的企业员工获得使用灵活支出账户的资格。[37]
第二,企业或雇主提供的援助。为鼓励企业为员工提供托育服务,联邦政府为企业或雇主提供税收抵免,帮助企业支付一部分托育相关费用。如联邦政府在《国内税收法》(Internal Revenue Code)第45条规定,雇主若提供儿童保育服务,雇主可获得高达25%的儿童保育设施支出抵免、10%的儿童保育资源和转介支出税收抵免。这通常被称为“雇主托育信贷”(Employer-provided Child Care Credit)。税收抵免的上限为15万美元,雇主须支出43万美元左右才能获得全额抵免,超过15万美元的那部分支出将不予报销。[38]企业申报“雇主托育信贷”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企业为员工购买、建造、修复、扩建及运营合格的儿童保育设施而产生的合理费用;二是企业与合格的儿童保育机构签订了合同,为雇员提供儿童保育服务而产生的费用;三是企业向雇员提供托育资源和推荐托育服务机构而产生的费用。其中前两项的费用可报销25%,第三项的费用可报销10%。[39]企业参与“雇主托育信贷”能给企业和员工带来积极的回报。如巴塔哥尼亚企业(Patagonia)自 1983 年以来为员工两个月至9岁的孩子提供托育服务,每年可获得15万美元的税收抵免,且女性员工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的比率为100%。此外,提供托育服务的好处还包括增加了女性管理者的数量、提高了员工忠诚度以及形成了基于信任的和谐的企业文化。[40]
根据2017年美国妇女政策研究所公布的数据,超过480万名在读本科生有抚养子女的需要,占美国在读本科生总数的26%。[41]为解决在读大学生子女养育问题,美国国会设立了“大学生子女保育计划”(Child Care Access Means Parents in School Program)。该计划向两年制和四年制大学的校内托育服务提供每周期四年的补助。如2021年,共有327所高等院校获得“大学生子女保育计划”的资金支持。图拉博大学(Universidad del Turabo)获得了最高563169美元的资助,美国天主教大学(The 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获得了最低14101美元的资助。[42]
在美国,大约50%的公立两年制、四年制学院和大学在校园内提供托育服务,大约9%的私立大学提供托育服务。例如,杜比克大学(The University of Dubuque)的小斯巴达人(Little Spartans)儿童保育中心位于杜比克大学的中心地带,为6周至5岁的儿童提供看护服务。[43]位置便捷的保育中心让在读大学生轻松地将孩子带到校园,送孩子去上课,然后接孩子回家,节省了在读大学生的时间和金钱,减少了他们的各种麻烦。
“领养税收抵免”(Adoption Tax Credit) 是依据1996年《小企业和工作保护法》(Small Business and Job Protection Act)设立的针对领养或寄养家庭的一种税收抵免政策,可以帮助领养或寄养家庭抵消领养或寄养过程一部分成本和费用。可以抵免的费用包括:合理和必要的领养费,诉讼和法律费用,与领养相关的差旅费、餐费和住宿费,合法领养子女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44]
在申请资格上,养父母寄养或领养儿童且支付了与领养有关的费用,就有资格获得部分领养税收抵免。同时,如果养父母寄养或领养的儿童是有特殊情况的儿童,如儿童本身为美国公民且州政府确定该儿童无法回到原生家庭或由州政府作出领养决定的,则有权申请全额领养税收抵免。[45]
领养税收抵免是不可退还的税收抵免,最多可以结转5年。2021年,每个符合条件的儿童最高可申请到 14440美元税收抵免额度。[46]该额度每年都会有变化。对于缴纳很少或不缴纳所得税的低收入家庭来说,基本无法领取到任何的领养税收抵免。
早期干预与学前特殊教育被视为特殊儿童终身发展的“最佳实践”与“黄金阶段”。[47]“联邦补充保障收入计划” (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创建于1972年,由社会保障管理局管理,是针对残疾人家庭的联邦经济援助计划。它主要援助父母或儿童有残疾的中低收入家庭。“联邦补充保障收入计划”给残疾儿童及其家庭带来了福音。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4月,全美约760万人领取到“联邦补充保障收入计划”补贴,其中大约有100万的受助人是儿童。[48]
在资金来源上,“联邦补充保障收入计划”的资金来源于国民总收入。在2021年,“联邦补充保障收入计划”支出大约600亿美元,占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0.27%。其中,90%以上用于福利支出,其余用于管理费用支出。[49]2022年,超过50%的资助者通过该计划每月获得单人841美元、夫妇1261美元的补贴。[50]
在申请资格上,该计划的申请要求较为严格。第一,申请人必须居住在美国本土,是美国公民或符合额外要求的合法外国人;第二,申请者个人资产不得超过2000美元,夫妇共同资产不得超过3000美元;第三,申请人必须是残疾人或年龄在65岁以上的老人,残疾须符合社会保障伤残保险的医疗标准,且通过专业的残疾鉴定机构的医疗评估才有资格申请。[51]
“军人子女保育费用援助计划”(Military Child Care Fee Assistance Programs)是国防部为无法使用军事基地或当地儿童发展中心的现场托育服务的军人家庭设立的。“军人子女保育费用援助计划”的补贴金额因军种的不同而存在差异。2020年,海军、空军和海军陆战队军人家庭托育费用的补贴上限为每月1100美元,在高成本地区上限为每月1300 美元。而陆军家庭每月最多可获得1500美元保育费用补贴。[52]
值得注意的是,该项计划不是权利计划,不能保证所有军人家庭都能享受到补贴。若当年拨款资金用完,申请者就会进入候补状态,排在候补名单后面的军人家庭将无法享受该计划的补贴。不过,许多私立托育服务机构为军人家庭提供折扣,如儿童时光学校(Child-time School)为现役军人家庭2~12岁新入学子女提供10%的学费减免。[53]
其实,美国0~3岁婴幼儿养育费用援助体系的形成与美国政治、人口和经济形势变化相伴随。在政治上,20世纪60年代以前,联邦和州政府都没有专门的公共经费为0~5岁学龄前儿童提供支持。约翰逊政府“向贫困宣战”(War On Poverty)的政策导致了联邦经费进入综合性学前教育领域——1965年“启蒙计划”,为处于贫困线以下赤贫家庭的弱势幼儿及其父母提供教育、卫生和社会福利等综合性服务。[54]此外,美国民主党和共和党竞争执政的制度迫使任何一个执政党都不能忽视人数不菲的经济地位不利人群的选票,不能对弱势群体生存发展的需求无动于衷。在人口形势上,20世纪40年代美国就已进入老龄化社会,1975年美国65岁以上人口的比重达到10.5 % 。[55]预计到2040年美国65岁以上人口的比例(20.82%)会超过18岁以下人口(19.87%),且这种趋势在加剧。[56]美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刺激全社会对18岁以下人口抚养教育的重视。在经济形势上,一方面,每位幼儿年均1万多美元的托育费让美国不少家庭经济压力骤增;另一方面,美国“儿童国际”组织的研究报告显示,目前美国儿童贫困率远高于其他发达国家,近40%的美国儿童在18岁前至少有一年时间处于贫困之中。[57]而贫困和不平等给儿童发展带来重大挑战与机会上的鸿沟,普及学前教育就显得尤其重要。[58]因此,美国形成较为完整的婴幼儿养育费用援助体系与其政治、经济、人口形势的发展不无关联。当今世界,各国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美国婴幼儿养育费用援助体系今日现状可能就是其他国家明天的现实,了解美国0~3岁婴幼儿养育费用援助体系的特征及运行机制因而显得非常必要和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