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日,针对学生虐猫一事,河南南阳理工学院发布调查及处理结果通报:经查,李某某存在虐猫行为,在网上发布虐猫视频并发表不当言论。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南阳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该生开除学籍处分。
文本解读
角度一:虐待动物不仅是道德的败坏,更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践踏。
李某某虐猫的行为,是对生命的不尊重,是人类应有的善良之心的泯灭。更严重的是,李某某在虐猫之后,又在网络上发表视频以及不当言论。因此,这已经不单单是李某某一个人道德品质的问题,更涉及到传播不良内容的问题,极易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角度二:学校教育应以育德为先。
高校教育理应育德为先,对于生命的尊重理应成为每一个人的共识。人类相比于地球上共存的其他动物、植物,是“最高级”的生命体。生而平等,应该是自然界的契约。人类应以博爱之心看待众生,与其和谐相处。高校的处理结果,正是从教育的层面上,对人性基本的善良与爱心的肯定,更是对于“生命平等”的深刻诠释。
角度三:法治时代,谴责和严肃处理之余,以立法惩治刻不容缓。
近年来,虐待动物的事件时有发生,人们对于颁布《反虐待动物法》的呼声越来越高。虐待动物与虐待人类的本质是相同的,对于此类问题,不仅应从道德上谴责,更应在法律上进行约束,以宣扬正确的价值观。当然,法律的出台需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比如:立法条件是否成熟,执法难度是否过大等一系列的问题。但是,法律是道德的最底线,若无法从劝说、教育等层面引导该群体改正错误行为,那么法律法規的约束和遏制就是对“生命平等”的最后保障。
运用示例:每一个生命都应该被善待,对于生命的尊重,是人类精神文明发展到更高层次的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不仅是说说而已,更应落到实处。试想一下,若将人类与被虐待的动物换位,会是怎样的场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勿施于其他生命。对每一个生命体都保有最大的善意,才是人与动物、人与自然正确的相处之道。
(选摘自中国青年网、红网/编辑:关晓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