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背景下“职教高考”的必要性、可行性与建构策略①

2023-02-28 22:17韦骅峰
现代教育管理 2023年8期

韦骅峰

(浙江大学,浙江 杭州 310058)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双减”正式拉开帷幕,带动教育体制改革的齿轮旋转。然而,“双减”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还存在一定问题。尤其在目前学生升学渠道仍主要为中高考选拔、职业教育学生发展道路不畅的情况下,“双减”工作难以真正落实。与此同时,2022年4月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新《职教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着重强调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对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的战略意义。在此背景下,建立“职教高考”制度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与日俱增。本研究分析“双减”背景下“职教高考”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探究“十四五”时期“职教高考”的建构策略。

一、“双减”背景下“职教高考”:何以必要

学界关于“职教高考”模式讨论不断,在“双减”背景下更彰显其必要性与迫切性。从“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到“高考选拔双车道”,“职教高考”可畅通职业教育学生的上升渠道,使高考与“双减”相向而行,缩小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学生之间的差距,兼顾考试选才的效率与公平。

(一)实践诉求:使“双减”与高考相向而行

当前我国“双减”政策主要关注义务教育阶段,虽然2021 年12 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规定高中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等,但总体来说“双减”尚且未明确指向高中阶段。因此,在目前的教育实践中,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和高中阶段“应试教育”的现状呈现出矛盾,表现为义务教育阶段减负,高中仍维持高压应试的矛盾现象。由此,教育焦虑传导至义务教育阶段,“双减”难免遇阻。例如,部分家长通过互通暗语的形式进行“攒班”补习[1],部分机构以“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住家教师”等名义违规开班等。国家推行“双减”政策的主要目的在于减轻学生、家长负担,提升校内教学质量,维护教育公平,但在实践中却未能与部分学生、家长的行动意愿相匹配,其症结在于学生、家长对普职教育分流和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获取存在焦虑情绪。

部分学生、家长存在教育焦虑的主要原因在于中考后将进行教育分流,只有一半左右的学生可以进入普通高中,其余则会进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但大部分省市现行高考制度并不对学生类型加以区分,不同类型学生参与高考竞争难度也大不相同。普通高中学生以学习文化知识为主,所学知识皆是为应对高考,参加高考。而中职学生则需同时学习文化知识与专业技能,精力较为分散,中职学生参加普通高考与普通高中学生同台竞技难免存在劣势,以致考入本科概率较低,获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机会更是微乎其微。现阶段教育分流后进入中职院校的学生,在事实上基本与优质高等教育无缘。因此,“双减”政策推行后仍有部分学生、家长选择“影子教育”主动增负,其根源在于当前职业教育上升渠道的不畅。

若想打赢“双减”攻坚战,缓解学生、家长对普职教育分流和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获取的焦虑,提升职业教育学生受教育机会,维护教育公平,就需要打破职业教育学生上升“天花板”,完善职业技能型人才选拔制度,即落实“职教高考”制度。此举在维护职业教育学生受教育权利和教育公平的同时,还可缓解学生和家长对职业教育上升渠道不畅的焦虑,使普通教育不再成为获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唯一途径,减少高考选拔不同类型人才的压力,削减“唯分数”和“唯升学”现象,降低“双减”政策推行阻力,使“双减”与高考相向而行。

(二)价值取向:缩小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毕业生差距

我国并非第一个实施类似“双减”政策的国家,韩国早在20 世纪70 年代便开始探索一系列类似于我国“双减”的“平准化教育”政策,但最后因无法抵抗历史强大惯性均以失败告终。其失败原因之一在于社会上升渠道不畅通,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毕业生差距过大,致使普职教育分流运行艰难[3]。韩国职业教育学生的受教育资源、工资待遇、社会认可程度与自我能力评估程度相对较低。因此,无论政策如何执行,韩国民众仍认为只有进入普通高中,进而考入名牌大学,才能实现社会阶层跃升与自我价值。韩国自上而下的“平准化教育”改革,并未改变社会群体自下而上的价值取向,政策失去群众基础,补习机构不减反增,反将韩国教育推向极致高压。我国国情与韩国有诸多相似之处,落实“双减”政策需要吸取韩国的经验教训,从而扭转社会层面对职业教育的负面认知。

目前,我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崇尚普通高中、规避分流到职业教育的价值取向,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家长与学生对中考分流到职业学校的接受度较低。数据显示,仅有31.4%的家长表示能接受子女被分流到职业学校,而希望子女获得本科或研究生学历的家长则占95.7%[4],绝大多数家长无法接受子女被分流至职业学校,甚至出现将职业教育视为“差生”教育、“二等”教育的现象,不到万不得已不愿让子女报考[5]。其二,从已有研究分析,职业教育也非大多数民众的首要选择,家庭经济地位高的学生偏向于选择传统学术教育轨道,而家庭经济地位低的学生偏向于选择职业教育轨道[6],甚至有研究认为由于民众对职业教育规模扩大、普职教育分流存在抵触情绪,未来极有可能出现中职教育规模缩小的现象[7]。其三,初中“唯升学”倾向明显,中考普通高中录取率也成为学生、家长择校时的主要参考依据,例如,重点初中的中考普通高中录取率较高,重点初中成为家长与学生的理想选择,其目的是通过中考顺利进入普通高中学习,避免被分流至职业学校。大部分初中在招生宣传时也以本校“普通高中录取率”和“重点高中录取率”为亮点,而鲜有学校将学生进入中职学校作为正面宣传的案例。

社会层面形成上述价值取向的根源在于当前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毕业生差距过大,职业教育质量和就业薪资相对较低,职业教育学生获得高等教育的机会,尤其是优质高等教育机会也相对较少。而设立“职教高考”则是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缩小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毕业生差距的关键一步。在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进程中,各行各业的人民群众都应有机会获得高质量的教育,在各自轨道中不断成长与进步。相较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通过“专业课+文化课”的形式获得相对平等的教育竞争机会,规模更大、覆盖面更广的职业教育学生也应设有专门的“职教高考”跑道。如此,职业教育学生也可拥有获得高质量教育的平等竞争机会,进而带动技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提升,不断提升职业教育毕业生的工资待遇水平,吸引学生主动选择职业教育,进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综上,转变社会民众对职业教育的价值取向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建立并完善“职教高考”制度则是重要而必要的一环。

二、“双减”背景下“职教高考”:何以可行

(一)文化传统:存在以考促学的深厚土壤

我国是考试制度的发源地,为抑制人情与关系的困扰,客观公正地选才,中国人发明了考试[8]。从隋唐时期科举制度正式创立,到现如今的高考制度、研究生考试制度等,考试制度延续千年而不衰,至今其内涵和形式仍不断创新,散发着生机与活力。究其原因:一方面,考试存在客观标准、相对公平、便于操作等优点;另一方面,考试具有强大的指挥棒效应,使我国形成以考促学的文化土壤,进而推动教育的普及和发展。

在科举时代,“学而优则仕”的观点深入人心。学校办学的目的是“储才以应科目”,士子学习的动力是“书中自有黄金屋”,通过读书满足自身生计要求;进而能够“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得以施展个人抱负,实现社会阶层流动。由此,在物质和荣誉的双重感召下,即便最终只有1%的士子最终能通过科举入仕实现个人理想,也能带动其他99%的士子刻苦学习,文化修养得以提升,实现以考促学的教化目的[9]。科举考试的教育普及功能效果显著,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体现在国民的整体文化素质的提升。1880 年我国男性识字率为30%~54%,女性识字率为2%~10%,整体识字率在20%左右,不亚于现代化之前英国和日本的水平。而从废除科举制到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期间,全国平均识字率持续下降,到20 世纪30 年代拥有小学文化水平的人数仅占17%,较科举时代还有所下滑,可见科举以考促学的成效[10];另一方面,体现在对于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普及。科举制度最为完备和鼎盛的清代,以广西为代表的边疆地区,即使是偏远的少数民族聚居地,也实现了县学全覆盖,并为少数民族考生设置专门学额[11]。1977 年恢复高考之后,在高考指挥棒的引导下,民众“读书改变命运”的热情空前高涨,同时也促进了各级各类教育事业飞速发展。

考试制度的指挥棒效应具备广泛性、显著性、强制性和变化性的基本特征[12]。若设立“职教高考”制度,同样可以借助其指挥棒效应的特性,实现以考促学的教育目的。首先,就广泛性而言,“职教高考”所能影响的受众群体广泛。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规模庞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 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强调保持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若设立“职教高考”制度,其影响范围将覆盖四成左右的高中阶段学生,以考促学的潜在群体巨大。其次,就显著性而言,“职教高考”将极大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通过对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实证调查可知,目前中职学生普遍对自身所处学习环境不满意,对毕业后继续学习深造的渠道不了解,学生个人成长期望总体上没有被满足,学习积极性较低[13]。“职教高考”制度设立以后,将在制度层面赋予职教学生公平选拔、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畅通未来职业发展路径,显著提升职业教育学生专业学习和继续深造的积极性。再次,就强制性和变化性而言,“职教高考”为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内容和办学质量提供了检验标准,其引导学校办学方向。“职教高考”的考试内容将成为中职学校的教学重点,学生的升学和就业情况将成为学校办学质量的直观体现,这促使中职学校改进教学内容,提升办学质量。与此同时,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具有很强的现实性。“职教高考”还可根据时代发展需要和科学技术更新换代情况,不断更新考试内容,引导中职学校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同时有利于高职(专科)院校的人才培养衔接,培养高素质职业技能型人才和大国工匠。综上,“职教高考”的设立将借助考试制度的指挥棒效应,充分发挥以考促学功效。

(二)域外借鉴:吸收国外教育分流和职业教育选拔的经验利弊

就目前的教育实践来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还存在“唯分数”和“唯升学”倾向,在“双减”政策推行后部分学生和家长仍主动“增负”,主要源于对高中阶段教育分流和高等教育资源获取的焦虑,但短期内高中普职比例不会进行大规模调整,普职教育分流不可避免。因而要缓解学生和家长对分流入职业教育的焦虑,亟须打通中职毕业生进入高职(专科)院校或职业本科院校的上升渠道,保障职业教育学生的学习和职业发展空间。这方面可以借鉴部分职业教育强国的成熟经验。

德国以高质量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闻名于世。德国的教育分流呈现“双向选择”的特点,主要依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业表现和教师推荐等,没有针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统一升学考试。进入职业教育轨道的学生在毕业后大部分直接就业,小部分优秀学生升入高等教育继续深造,没有统一考试进行选拔[14]。德国的教育分流和职业教育人才选拔模式建立在强烈的职业教育认同感、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培养模式和较高的就业薪资和社会地位之上,现阶段我国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同感、教育质量和薪资待遇均较普通教育仍有一定差距,若废除中考,以学生兴趣为主要依据自主选择,绝大部分学生势必流向普通教育,不利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和整体教育格局平衡。并且,从招生数据分析,2020 年我国本科高校招生443.1 万人,专科(含高职)招生524.3 万人,合计招生967.4万人。而当年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仅为786.53 万人,可见至少有上百万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并未直接就业,而是选择进入职业本科或高职(专科)继续深造。因此,需要为这部分学生规划专门的人才选拔路径。

新加坡教育分流和职业教育人才选拔经验与我国情况更为类似。新加坡教育分流主要通过普通教育证书中等水平考试(GCE O-Level),以学生考试成绩为评价标准。大约只有25%~28%的学生可以进入普通高中学习,毕业后继续进入大学深造;剩下的学生则进入理工学院(Polytechnic),兼顾学术与应用知识的学习[15]。但这并不意味着进入理工学院就读的学生就此失去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以南洋理工大学为例,除依据普通教育证书高等水平考试(GCE A-Level)成绩外,南洋理工大学也接受新加坡当地5 所理工学院的学生用文凭申请入学。其审核标准是依据学生在理工学院的学习成绩(占80%)和GCE O-Level 考试成绩(占20%)[16]。由此,新加坡打通了职业教育学生的上升渠道,保障了学生进一步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不过,新加坡高校依据学生在理工学院的学习成绩申请入学,是建立在新加坡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规模较小的基础之上。新加坡仅有5 所理工学院,学校的办学质量相对均衡,高校在资格审核时依据学生在理工学院的表现就可以对其素质有直观了解。我国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庞大,2020 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共有9 896 所,不同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差异悬殊,彼此间成绩没有可比性。因而,新加坡高校主要依据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成绩升入高等教育的方式并不适用于我国。

分析德国和新加坡教育分流和职业教育人才选拔经验利弊,可知全凭学生个人意愿或参考中等职业教育成绩的方式,并不适用于我国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基于我国职业教育规模庞大、办学水平差异悬殊、大批职业教育学生有升学需求的现实情况,现阶段最适合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人才选拔方式是设立专门的“职教高考”制度。由此既依托综合成绩对规模庞大的中职学生群体进行分层筛选,作为其进入高等教育的依据;学生也可根据个人兴趣和所学专业报考心仪的高校,兼顾考试成绩、专业需求和个人意愿,实现公平有效的人才选拔。

(三)现实环境:设立职教高考具备“天时地利人和”

考试制度的设立需要依据教育发展和人才选拔的现实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基于经济建设对提升高校招生效率的需求,招收工农兵子弟巩固新政权的需要和高校院系调整对招生计划性的要求,高校招生制度由单独招考转向统一招考,设立高考制度[17]。现如今,设立“职教高考”制度也具备“天时地利人和”,符合教育发展和人才选拔的现实需要。

首先,新时代对职业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大幅提升。一方面,“技能强国,人才是关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充分表明,职业技能型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技能型人才尤其是高水平职业技能型人才是促进国民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要素之一。当前,我国实体经济正向以“互联、数据、集成、创新、转型”为特点的“工业4.0”智能制造转型,物联网、虚拟现实、人工智能、机器学习、量子计算成为未来产业升级的关键领域。要实现上述领域的突破,既离不开高水平科研技术人才作为顶层设计,也需要大批职业技能型人才具体执行落实。实体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撑,做强实体经济需要大量技能型人才,需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另一方面,当前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企业招工之间存在结构性失衡。国家统计局济南调查队对14家企业的实地调研显示,当地71.4%的企业认为招工存在困难,其中80%的企业认为主要缺少高学历、高技术的人才,85.7%的企业缺乏专业技术人员,78.6%的企业缺乏研发人员,71.4%的企业缺乏一线技术工人,人员缺口在10%~50%之间[18]。对此,结合我国新时代产业升级对职业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和当前高校毕业生供给的结构性失衡的现实情况,有必要加大对职教学生的培养和选拔力度,设立“职教高考”制度是其中应有之义。

其次,现阶段我国职业本科教育建设加速推进。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是推动产业升级和发展高水平职业教育的重要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职业本科教育逐步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2014 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发展职业本科教育;2019 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指出要推行职业本科教育试点工作;2021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更是制定了到2025 年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10%的硬性指标。可见,当前我国职业本科教育发展已进入“快车道”,“推动职业本科教育稳中有进”也被教育部定为2022 年职业教育“五大突破”的重点工作。此前,除普通高考外,还存在“艺考”“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等其他类别学生的专门考试,但“职教高考”却长期缺席,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是大部分普通本科高校没有招收职业教育学生的需求,同时职业本科院校也规模较小。未来随着职业本科教育的持续推进,越来越多的普通高等学校设置职业本科教育专业,职业本科教育学生的人数持续增长,对职业教育学生进行专门选拔的需求也随之提升,设立专门的“职教高考”制度势在必行。

再次,国家政策的扶持保障力度提升。近年来,在新时代对职业技能型人才需求提升和高水平职业教育发展自身驱动的背景下,国家加大对职业教育的重视和投入,并将职业教育发展列入一系列国家教育改革纲领文件中。2019 年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要使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协同发展。2021 年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其将“职业教育”和“公共基本教育”“高等教育”等并列为独立一节,突出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强调要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技术院校和专业,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并提出建设至少200 所高水平高职院校和至少600 个高水平专业的具体目标。而新《职教法》在法律层面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明确发展职业教育的目的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规定职业教育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普通教育学生享有平等机会。上述政策均为新时代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未来随着我国高水平职业院校和职业本科教育的进一步发展,要实现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目标,确保职业教育学生享有公平的升学机会,探索建立“职教高考”制度不可或缺。

三、“十四五”时期的“职教高考”:何以实践

“十四五”时期是建成“职教高考”的关键节点,其目标是通过“职教高考”使职业教育学生可以进入任何一个职业院校的任何专业。“双减”政策全面落实和新《职教法》颁布也充分展示了党和国家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的决心。目前省级政府在推行改革时,存在执行机构政策认识不深、政策本身有待健全、目标群体满意度还需提升等多项问题。[19]“职教高考”制度若要顺利建成,需在以下方面进行努力。

(一)宏观层面:结合试点经验,完善制度顶层设计

现阶段,我国中职学生升学、职业本科和高职院校招生主要包括普通高考、春季高考、单独招考、自主招生等“七种类十二方式”,呈现多样化的特征[20],但由此也产生不少弊端。其一,普通高考选拔职业教育学生效率不高。如前所述,中职学生通过普通高考进入普通本科院校需要与普通高中学生同场竞争,机会较低;而随着普通本科院校招生规模扩张,位于第三批次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生源数量和质量持续下降,加深了职业教育是“差生教育”的固有印象,阻碍其办学质量提升。其二,部分职业本科和高职院校实行单独招考和自主招生,考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和综合素养。但部分考试内容与普通高中考察内容同质化严重,没有结合报考专业,突出职业教育特点[21]。其三,职业院校考察和录取方式多种多样,但缺乏统一的职业教育招生平台,汇总和管理职业院校及其专业设置、招生情况等信息。加之职业教育的整体社会关注度不高、宣传力度不足,难免使职教学生和家长错失机会[22]。而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可以充分缓解上述弊端。

事实上,有关“职教高考”的试点工作早已在山东、河南等部分试点省份推行,并取得不错成效。从2012年山东启动考察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的职教高考试点改革到2022 年已持续10 年时间。以2022年为例,考试科目中的文化素质考察语文、数学和英语,分别为120 分、120 分和80 分;专业技能分为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分别为200 分和230分。其中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为笔试,由省考试院统筹组织,统一命题;技能测试为实地操作,由省考试院统一管理,委托部分高校组织实施,最后依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山东职教高考改革有效缓解了现阶段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弊端。首先,山东省不断扩大“职教高考”本科招生计划,从最初2012 年的0.26 万个,持续增长到2022 年的1.8 万个;报名人数也由3 万余人提升至20.9 万人,“职教高考”参与度和选拔规模均显著提升。并且,从2022 年起,山东“职教高考”报名条件限制为中职应届毕业生和社会考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进一步提升“职教高考”选拔效率,保障职业教育学生受教育机会公平。可见,“职教高考”正逐步扭转学生和家长对职业教育的看法,有助于提高学生主动选择职业教育的积极性,进而提升职业院校生源质量。其次,“职教高考”的考察针对性显著提升。为使职业院校各专业通过“职教高考”选拔招生的效度提升,2022 年山东将“职教高考”的专业类别由18 项扩充至包括现代农艺、食品加工、畜牧养殖等在内的38 项,并出台各专业知识考试的范围标准和技能测试的操作规范,有助于整体把握人才选拔质量,将考查内容和职业院校招生专业精准衔接,选拔和培养高素质职业技能型人才。再次,省考试院统筹组织协调,提升招生录取效率。山东“职教高考”的信息发布、学生报名、组织考试、成绩公布、志愿填报、院校录取等环节,由省考试院组织和监督各职业院校有序开展,相关信息在考试院网站上及时公布,招生工作效率有效提升。

改革与守正是对立统一的关系,需要在试点的基础上稳中求进[23]。“十四五”时期,全国其他省市也应借鉴山东、河南等试点省份的成功经验,采用“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模式,完善制度顶层设计,稳步推行“职教高考”工作。首先,应由各省市考试主管部门统筹,建立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协调省内各职业院校开展命题、考试工作,并汇总相关招生信息,提供成绩查询、报考录取等服务。其次,准确划分专业类别,制定各专业考查范围和评价标准,搭建“职教高考”题库,完善职业技能考试体系。再次,目前“职教高考”的招生工作主要针对省内职业院校,报考生源也主要是省内考生。未来“职教高考”在全国各省市推行后,应进一步探索通过“职教高考”跨省招生、专业认定和名额分配的相关工作,在制度层面实现职教学生通过“职教高考”可进入任何职业院校、任何专业的目标。

(二)中观层面: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推动职业本科教育建设

基于新时代对职业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党和国家先后推行了“高职扩招”和“双高计划”,以进一步提升高等职业教育规模,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从2020年教育部的统计数据来看,高职(专科)院校的规模数量和招生人数均占我国高等教育的一半以上,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与日俱增。未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将是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一体化格局。而“职教高考”制度由试点转向全国推行后,将会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关注度,给职业院校提质促优带来新契机。

一方面,应以“职教高考”制度为抓手促进职业院校教学质量提升。以往高职院校采用单独招考或自主招生,由于各校考试内容和形式不一,难易程度和评价标准差异较大,这不但给学生备考和选择适合升学目标带来不便,也使部分中职院校教学内容和高职(专科)院校需求难以契合,不利于人才培养衔接。建成“职教高考”制度以后,通过详细划分专业分类、考查范围和评价标准,为中职院校教学和人才培养设置明确方向和标杆,促使中职院校提升教学水平,改进人才培养方式,以便使学生达到职教高考能力要求,实现以考促学功效。并且,高职院校依据考生报考专业类别录取,不允许跨专业录取,由此提升与中职院校的教学衔接,提高招生质量,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高职院校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奠定基础[24]。

另一方面,应结合“职教高考”制度推动职业本科教育建设。实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适应我国产业形态高级化变革,满足人民多样化职业教育需求[25]。“十四五”时期同是推动职业本科院校和专业建设的“发力期”,除高职院校转型升级成职业本科院校外,新《职教法》的出台则为普通本科高校设置职业本科教育专业、高职(专科)院校设置本科专业预留探索空间。“职教高考”制度与职业本科院校和专业的建设相辅相成,山东“职教高考”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与其不断扩张职业本科招生计划密不可分。而职业本科教育快速发展,也进一步增强“职教高考”的报考规模和提升其吸引力。这既是打通职业教育上升渠道、吸引优质生源主动选择职业教育的基本保证,也是适应新时代产业升级、实现职业院校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对此,应向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职教育10%的目标努力,扩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规模。具体而言,应选择硬件设施良好、师资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的“双高计划”高职院校,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支持其升格为职业本科院校或设立本科专业。同时鼓励部分有条件的地方本科院校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院校,或在普通本科院校中设立职教本科专业,实现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双轨双通”,进一步扩大职业本科教育规模影响。当前,这一工作已在部分省份有条不紊地展开,《河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建成“职教高考”制度,使职业本科教育规模达到16 万人,并分别建设5 所职业本科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使职教本科专业达300个。未来随着各省“职教高考”改革陆续推行,职业本科教育建设也将迎来黄金期,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助力职业教育进入提质促优新阶段。

(三)微观层面:落实“双减”政策,引导学生合理选择发展路径

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正稳步有序进行。一方面,“双减”政策削减过度培训对考生分数的影响,使考试成绩更符合学生真实水平,减少教育资源浪费,维护经济弱势群体教育公平。另一方面,在“双减”政策推动下,学生和家长得以从繁重的课业压力中剥离,也有更多依据自身学习情况和兴趣特长冷静思考未来升学和职业道路的空间。尤其是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用工荒”为表征的高校毕业生结构性失衡现象愈加引起社会关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趋向饱和,2022年考研报名人数达到450万人,占应届毕业生半数以上的事实从侧面反映当下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与此同时,随着新时代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职业技能型人才的广泛需求,“职教高考”和职业本科教育持续推进,打通职业教育学生上升渠道,未来职业院校毕业生将迎来更大发展机遇。

对此,教育主管部门应以新《职教法》颁布为契机,加大对新时代职业教育重要性和职业技能型人才发展前景的宣传力度,在社会层面消除对职业教育的歧视。同时,以“职教高考”推行为依托,打破职业教育学生上升“天花板”,减少学生和家长选择职业教育的顾虑,鼓励和引导学生依据个人成绩和兴趣合理选择职业教育。此外,应继续推动落实“双减”政策,减少盲目增加学生负担、不顾学生兴趣和能力素质也要勉强挤入普通高中而避免选择职业教育的现象。一方面,有利于学生发掘自身兴趣特长,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径,学校实现因材施教,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大批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另一方面,也提高了职业教育生源质量,推动“职教高考”和职业本科教育建设目标顺利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