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永利,刘万海
2021 年7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政策),明确指出在给学生减负的同时要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双减”政策的施行加速了全国中小学校课后服务教育的大规模启动,大大丰富了学生的学习生活。然而,由于资源贫乏、环境复杂、政策模糊等种种原因,农村中小学课后服务教育进展缓慢,让人不禁担忧课后服务城乡失衡将进一步拉大城乡教育差距。基于此,本文尝试针对当前农村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含义、现实挑战及突破方向,进行探讨,以期推动农村课后服务教育的深入开展。
“双减”政策实行的初衷是减轻中小学学生学业负担,调整学校教育结构和校外学科培训,把正常的成长时空还给学生。那么,“双减”后该怎样实现教育供需平衡?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课后服务水平是不二选择。二者相对独立又互为补充,共同构成中小学主要的教学资源供给体,以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从法理和法律文本分析,课后服务不同于课堂教学,不属于法定义务教育的教学范畴,而是一种由中小学校提供的,不属于义务教育范围,又与义务教育紧密相关的一种教育延伸服务[1]。从广义上说,课后服务是学生在完成学校课程学习后,有关组织与人员为学生提供的课后服务活动,即课后服务就是为学生课后活动提供的服务[2];从狭义上说,课后服务是学生从下课到回家这段时间内,有关组织、机构或成人为他们提供的“学生托管、作业辅导、文体活动、娱乐游戏、兴趣培养、社会实践等”服务活动[3]。无论宏观解读还是微观剖析,课后服务都有三个基本特征:有固定时间,即只存在于学校课程计划结束后、学生回家前这段时间内;有服务内容,并非只把学生留下来而无所作为;核心任务是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
对于农村学生而言,课后服务既是一种教育资源拓展的有效渠道,也是弥补家庭教育支持不足的有力手段。农村学生接触的教育资源相对较少,课后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他们挖掘潜能、天赋的环境和机会。他们放学后往往要承担家庭劳动,又由于家长文化知识水平有限,其自由发展时空不足,课后服务能为他们争取更多的发展时空和可能性。
在多方努力下,中小学课后服务正走向“全覆盖”与“高质量”,已成为我国义务教育体系中一种新型教育活动。然而,课后服务全面落地仍面临重重困难,如服务课程内容难以满足学生需求、教师教学压力大且管理负担重、学校课后服务管理保障不到位等[4],这在经济薄弱、资源匮乏、师资不足的偏远农村地区更为明显。我国农村地区在历史、地理、环境、政治、经济等多重因素综合作用下,教育长期处于发展慢、起点低、基础弱的状态,也正因如此,农村居民整体受教育程度较低、文化水平不高。在客观条件较差和主观认知不足的双重挤压下,农村中小学课后服务存在巨大困难。
1.教育经费紧张,课后服务难以启动
党的十九大以后,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我国教育政策和国家财政加大向农村倾斜的力度,广大农村地区教育经费也有所提高。但教育经费的总体增长并不等同于经费分配方式优化。在“双减”政策下,我国课后服务主要采取政府提供补贴、学校酌情收费的方式,然而一直以来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改善设施设备、校舍维修、教师工资等,课后服务财政拨款寥寥无几。
课后服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虽已得到国家承认和社会大众认可,但不等同于常规教学,有限的教育资金只能优先维持学校日常运转。专项财政补贴缺乏,资金筹集渠道不稳定,学校不能向家长收费,农村学校课后服务活动启动和维持便陷入了踌躇不前的境地。
2.基础设施不足,课后服务难以支撑
课后服务需要完善,而高质量的软硬条件支撑也是提供优质课后服务环境的重要前提。然而我国农村学校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很多优质课后活动往往因资源不足、设施缺乏而被取消,久而久之,农村学校课后服务活动的意愿和热情将会逐渐消失。
3.教育资源薄弱,课后服务难以维持
随着“双减”政策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已基本实现对有需求学生的“全覆盖”,但农村学校资源匮乏的问题在推行课后服务中更加凸显。在“双减”政策下,不少城区学校利用优质资源将发展重心转向学生核心素养培养,力求通过学科减负和素质培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但农村教育资源相对薄弱,无论教学设施配套、图书资料配置,还是师资力量、信息化水平等非实体要素无法同时得到满足。在此背景下,农村学生很难享受高质量的课后服务,为数不多的课后服务活动也几乎被辅导作业、答疑占据,而大部分农村家长也迫切希望和要求学校利用课后时间提高学生成绩。迫于客观条件制约,也迫于对国家政策、家长需求的迎合,农村课后服务逐渐陷入流于形式的低质低效泥潭。
1.教师紧缺,师资总体水平偏低
长期以来,农村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突出,老教师专业发展慢、知识更新近乎停滞,年轻教师、骨干教师、名优教师“难引进,留不住”,使得农村课后服务陷入专业师资缺失的尴尬。按政策要求,课后服务除作业辅导外,还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让学生享受美好的校园生活,但农村学校由于教师数量少且专业水平较差,课后服务大多只能进行作业辅导,即使开设了社团活动也数量不足、水平低。长此以往,农村学校课后服务难免走上学科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为主的歧路,背离了国家课后服务教育的初衷。
2.生源分散,安全管理难度高
当前我国农村地区仍以乡镇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为主,虽然近年来各地陆续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计划,但财政拨款并未跟上“撤点并校”的步伐,众多“合成”学校校舍紧缺、设施不足,生源分散、难管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学生安全、管理成为农村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的一大难题。
3.家庭结构离散,家校联动弱
随着我国城乡流动人口持续增加,农村人口结构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已由农业居民的一元聚居演变为从事农业的村民、户籍在乡村的城市人、城乡两栖的农民工这样的三元混居状态[5]。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多数老人与小孩留守农村,逐渐形成离散的乡村家庭结构,“祖辈育儿”成为农村教育常态,普遍存在家校双向性信息交流不足、沟通内容片面和方法单一、家长主体意识弱和参与度不高等问题[6],制约了农村课后服务顺利开展。
1.权责主体不明
当前我国农村中小学课后服务尚处在起步阶段,学校在课后服务中责权不明、作用受限、负担过重等问题较为突出,影响了课后服务的价值实现和中小学校的职能发挥[7]。在现行政策下,农村学校容易被误会成无限责任主体,在课后服务建设中需要承担的责任远超过政策赋予的权责范围,责权界定较为模糊,大大影响了农村学校的自主性发挥。须知,学校不是实施课后服务的唯一主体,社区、家庭、校外机构等主体责任和各主体间的责权分配尚需进一步明确。
2.课后服务政策不到位
现行课后服务政策大多指向城市家长和学校面临的实际困难的解决,而对广大农村家长和学校缺乏针对性、可行性和在地性的指导[8]。城乡课后服务存在极大差异,城市家庭课后服务难题是学生放学早、家长不能及时接送,农村家庭课后服务却是父母“缺位”、学生回家路途远而危险、学生放学后无人监管等问题。当前政策忽略农村教育实际,农村学生、家长教育难题无从解决,教师和学校的课后服务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
3.课后服务定位不准确
课后服务的根本价值在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然而农村中小学囿于师资、经费、设备等问题,大都打着课后服务的幌子进行学科作业辅导、“放羊式”看管,课后服务逐渐流于形式。在地区与学校无力为课后服务投入足够人力、物力的情况下,农村课后服务只剩下“作业辅导”功能,教师教学和管理压力骤增,学生也因为延长留校时间而苦不堪言,家长也增加了对学生晚点下学的安全忧虑。农村学校需根据农村实际开发特色服务项目,促进课后服务的实践、扶弱、特长功能有效生发。
从教育优质发展角度看,课后服务是学校主动实施、社会积极参与、家长和学生自愿的公益性、普惠性服务行为,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但是纵观全国农村地区,地方财政大多难以足额负担学校课后服务正常运转。加大资金投入,提升安全保障和资源质量,强化农村学校课后服务资源配置,已成为促进农村课后服务持续发展的必答题。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正视农村学校课后服务资源匮乏这一现实,在增加经费投入的基础上,引导农村学校采取多种措施补齐短板,要依据具体实情核定课后服务政府补贴标准,畅通课后服务补贴支出通道,让校长心里有底,让教师享受应有回报,让家长放心。
课后服务各环节包含着各个参与主体的需求与矛盾。从形式上看,课后服务是以学校为主体、多方共同参与的教育形态,协调各方需求,整合教学资源,满足各方主体的课后服务期待,是农村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建设的重中之重。针对师资紧缺、经费紧张、资源不足的农村课后服务问题,教育行政部门、乡村中心学校等应按有关文件精神,让更多主体参与课后服务。可吸纳区域内优秀教师、退休教师、专业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等参与,可引进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博物馆等社会组织和机构力量,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第三方专业力量。总之,课后服务不能简单理解为学校放学后的事,而应结合学校、家庭、社区、区域教育资源实际,探索因地制宜的特色服务模式。
坚持“多条腿走路”,丰富服务内容和手段,构建动态均衡、良性互动的发展模式,才能补足农村学校课后服务资源,实现城乡课后服务均衡发展[9]。首先,农村学校应把准学生与家长的“作业辅导”需求。当前,农村学生多为留守儿童群体,隔代抚养家庭较多,家长辅导作业能力较弱,故而对学校课后服务辅导作业的需求强烈。地方政府与农村学校应根据实际,鼓励教师、志愿者和校外力量对学生进行作业辅导。其次,推动优质课后服务资源城乡共享。要引导社会优质课后服务资源“下乡”,如引进优秀的城市文体活动、艺术活动等资源,为农村学生提供课后服务优质课程。要持续推进城乡教师交流轮岗,促进城乡学校优秀教育理念、课后服务经验互通。可通过远程直播、线上互动等方式,组织优秀教师参与农村薄弱学校课后服务,推动城乡优质课后服务资源共享。农村学校应在满足学生、家长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充分挖掘乡土资源,为学生提供接地气、专业化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责任不能由学校一方承担。要积极建立利益共同体合作平台,整合多方优质资源进入校内,形成同心、同向、同行、同力的合作关系[10];要划清责任区域,明确规定政府、学校、家庭、社区等主体职责,避免互相推诿、责任错配等现象发生。明确权责主体不仅关系到课后服务的顺利开展,还关系到教育教学运行机制、考核评价等多种问题。若没有考核管理跟进,大多数教师将会无所适从,产生“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心态。农村学校应根据实际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建立检查考核机制,确保课后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运行。要把教师参加课后服务情况与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等“挂钩”,激发教师课后服务的积极性。要将课后服务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畴,吸收家长及群众意见建议,推动农村中小学课后服务高质量发展。
农村学校课后服务的意义不止于放学后的托学看管和作业辅导,挖掘课后服务的多元育人价值才是最应着重探究之处。农村学校课后服务应以促进学生发展为核心,协同行政部门、社会机构、学校、教师、社区和家长等力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运转机制,共同推进农村课后服务现代化与特色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