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婷婷,王晓农
(鲁东大学 外国语学院,山东 烟台 264025)
古老的《易经》是中国文化最有代表性的经典之一①,属于承载中国传统文化核心价值和信念体系之文献。对其产生年代、编作者、64卦象辞关系和经文构成等问题,不管是象数之说,还是义理之见,历来聚讼纷纭,对64卦经文本身的解读,也是歧见迭出。64卦中第44卦《姤》是较为难解的一卦。前人之解,从64卦系统看或从该卦经文整体上看,多难以贯通。本文基于《易经》原始经文的文史哲三维诠释模式假设,通过征引多重证据,包括传世古代文献、现当代文献、考古成果及口传故事等,对《姤》卦的卦爻辞原生态意义做出新的解读,侧重于其历史、文学和哲理文字的识别和辨读,希望有助于对《易经》经文的研究和易学的发展,同时也希望方家指正。
研究《易经》原始经文首先要把64卦的象和辞分开。尽管二者可以共同构成一个符号文本,但从发生角度看,二者是两回事。卦象的产生要比卦爻辞乃至汉字本身早得多,而《易经》卦爻辞作为文本是编撰者为实现特定目的而组织起来的一系列连续词句。除去一些枝节问题,在接受把《易经》64卦经文视为脱胎于商周之交周王室占筮活动的编年日记体的基本框架下,笔者认为在该编年期间的占筮记录是《易经》编订的主要素材。远古卦象构成要素,即后人所称的阴阳符号,起初是远古历法标记日期的符号,经长期发展逐渐形成以八个卦象为一组作为一年的标志符号系列,这可能是在伏羲时期发生的。后来又形成了64卦系统,并出现了现在所见的阴阳符号。64卦卦象系统的指称对象是连续而循环的不同时期。和占筮活动结合起来后,八卦成了一年中进行占筮活动的历法,原来作为自然时间切分方法的作用,被后来发展起来的更准确的历法所取代,逐渐不再作为官方历法使用,仅作为占筮历法存在。
象和辞的产生经历了先民对客观世界(主要是以中国北方黄河流域的气候和生态为依托)的范畴化、概念化、符号化和文字诠释(系以卦爻辞)等过程,时间跨度可能数千年,其间也经历了一些变化。例如,商周之际的阴阳符号不是现在的阴阳符号这个样子,现在的阴爻符号“--”东汉时才出现[1](P74)。原始卦象系统建立后的很长时间,汉文字才逐渐发展起来,于是古人开始对占筮过程进行记录,主要是官方实施,类似用甲骨文对占卜的记录。先周时代早已有占筮活动,可能有少量筮辞记录,但似没有用文字写成而编辑成册的筮辞编集,更无爻题。原始卦象系统具有占筮历法身份,在原始经文中占主体地位的是卦爻辞,但《易传》以来二者地位发生了反转。
《易经》成书时间应晚于64卦占筮最后一卦的时间,卦爻辞由国家机密转入公开流行之前,可能根据一定的目的(如传播一定的价值观、让民众建立某种观念)经过了进一步的编辑过程,经文以筮辞为主,也编入了其他材料,历史故事部分大都抹去了人名、时间、地点,每卦大致围绕一个基本主题,整个经文不同的卦、爻辞之间存在着价值观和人生态度的差异;卦爻辞人称不一,不同卦的个别爻辞有重复现象;散文、韵文相杂,而且含其他占术对自然界、日常生活中所见的异常现象得到的兆示等。若按《易经》卦序的卦爻辞反映的是商周之际和周初占筮的实际情况,即编定者基本没有改变实际原来筮辞的顺序,那么多数卦爻辞中的文字应反映了周人国家大事的基本进程。《易经》成书并进入传播当与实际占筮日期有一定时间距离,某些文字的所指随着社会发展可能会发生变化,在经文进入流传时或已几乎不为人们所确知。《易经》文本最后的编定,包括卦象次序及系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周王室的意图及其朴素的哲学观念、世界观和价值取向等,涉及商亡周兴的历史教训、试图确立的社会规范和价值取向等,形成了一定的吉凶判断标准。
依据上文分析,笔者认为《易经》含有三部分主要的原始构成成分。那么,如何识别《易经》文本中含有今日所谓的历史、文学和哲理成分呢?这首先要靠我们对长期累积起来的《易经》伴随文本的理解,靠我们的文史哲知识,靠语文学、符号学、考古学等学科的知识,初步对卦爻辞的原始构成进行判断、尝试对文本进行初步切分,然后针对各部分进行专门研究,再进行综合研究,完成一个解释的螺旋式上升,并进入新的分析和新的综合、新的螺旋上升。因此,对卦爻辞的定性、切分程序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一个不断尝试、分析、确认的过程。可首先对可能的历史事件、古歌和哲理词句进行一般性分析,由此形成一个基本的三分模式。这里的一个认识前提是,一句卦爻辞不会同时是史事记述,又是古歌片段,又是哲理论述。对《易经》文本的历史部分,应主要依据历史文献和语义学研究,努力向历史事实靠拢。当代《易经》文本的历史维度研究,不仅要依靠传世文献,而更要借助考古学的研究成果。对其哲理维度的研究,应努力基于指称意义和言内意义研究向语用解释靠拢,以图把握《易经》对宇宙人生、家国社会等本质、规律和价值的认识、认知。对《易经》文本的文学研究(主要是古歌研究)则需以符号载体分析为重点,以历史和哲理解释为基础,努力在指称意义和语用解释之间实现互动。
《姤》卦是《易经》第四十四卦,该卦的卦象和卦爻辞如下②: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
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
九四:包无鱼。起凶。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
《姤》卦的卦题字“姤”来自该卦卦辞的第一个字③。关于卦题之字“姤”,历来多解为“遇”。据侯乃峰《〈周易〉文字汇校集释》引《异文释》说
姤,《释文》云:“姤,薛云:古文作遘。郑同。”(《杂卦》“姤”,唐石经作“遘”,足利本、古本、宋本同。)案:《说文》云:“遘,遇也。”逅,徐铉新附字。《女部》无“姤”字,是当从古作遘。今作姤,俗字。钱氏曰:“姤字《说文》不载,古文《易》作遘,郑氏从之。王辅嗣改就俗,独《杂卦传》一字未改,此古文之仅存者。”段氏曰:“《杂卦传》‘遘,遇也’,可以证全经皆当作‘遘’矣。”[2](P356)
由上可知,古本《易经》是“遘”,即“遇”之意。王弼本(今两个通行本或曰传本之一)用“姤”(另一传本即朱熹本也为此字)。对今通行本“姤”字,《彖传》云:“姤,遇也。柔遇刚也。一曰好也。”按照《广雅·释言》,“姤,遇也。”因此,可以认为“遘”和“姤”相通。《说文新附》则说:“姤,偶也。”这里对“姤”的解释具有关联性,“遘”“偶”和“遇”三者都与婚嫁有关。但通观整个卦爻辞,尤其是卦辞和上九爻辞,取此解释对“姤”字及全卦的理解都较难贯通。王弼本用“姤”字恐怕不是没有根据。《后汉书·鲁恭传》云:“案《易》五月《姤》用事。”李贤注:“本多作‘后’,古字通。”或可能上古“后”“遘”和“姤”皆通。刘兴隆(1993)《新编甲骨文字典》,甲骨文有“姤”字,字形类似于女子分娩生子[3](P25)。综合考虑以上诸点,笔者认为,用于《易经》该卦卦辞的首字“姤”(后用为该卦卦名),最初当由“女”和“后”两字组合构成,而且“姤”字很可能是“女”字和“后”字的合文。“合文”即在古代契刻甲骨、竹简时把两个或三个字刻或写在一起,在行款上只占一个字的位置。合文是古文字常见的现象,尤其以甲骨文特别多见,有左右相合和上下相合。甲骨文中合文主要是数字、人名、地名、月份名等[4](P95)。《姤》卦卦题“姤”一字当本为两字,后来在契刻、传抄过程中被当作一字。在《易经》64卦中,合文之字至少还有《坤》卦之“坤”字,该“坤”字是“土”和“申”的合文,本来指地点和时间,即关于周土七月的筮问,因此该卦该字实际上应为“土申”二字[5](P539)。
“女”“后”合文中,该“女”字指“未婚女子、少女”,如本卦卦辞中的“勿用取女”之“女”所指即“未婚年轻女子”。“女”字在名词字前作形容词的用法最早见于《诗经》。《诗·豳风·七月》中有“猗彼女桑。”郑玄笺曰:“女桑,荑桑也。”朱熹《集传》曰:“女桑,小桑也。”本卦中“女后”之说很可能指称的是未婚女性做的高级官员,虽然不一定实有,但可以作为虚拟存在,比喻性地寓指“女壮”之体现形式。“女壮”本身也属于比喻性文字。“后”历来作为一部分写在该卦“姤”字中,非“後”之简体,也不指时间、方位,因此其字古今同。关于“后”,《易传》中《姤》之象曰:“天下有风,姤;后以施命诰四方。”《说文》曰:“继君体也。”这似乎是认为“姤”与“君”有关系。“后”字是会意字,一说从反“司”,即本字是把“司”字反转180度所造成。夏后氏的原名“夏司氏”见于宋代出土的齐国青铜器“叔夷钟”铭文,其中有“刻伐夏司”等字④。在夏代,“后”字是最高统治者的称呼,商代夏后,开始用“王”字代替“后”字称呼最高统治者。如《史记·殷本纪》云,“维三月,王自至于东郊。告诸侯群后:‘毋不有功于民,勤力乃事。予乃大罚殛女,毋予怨。’”[6](P97)“后”用为帝王正妻的头衔则是商以后的事,且读音不同。“女后”后来也成为一个词,指帝王之正妻或母亲,但此“后”读音与彼“后”不同。基于以上,笔者认为,周初的“后”可解为高级官职之一称谓。
从上文分析可知,卦辞“姤。女壮。勿用取女。”可释为“女后。女子强盛。不要娶该女为妻。”其意义可结合下文分析,进一步解析。
初六“金柅”,“金”指“铜”;关于“柅”,孔颖达《周易正义》引马融曰:“柅者,在车之下,所以止轮,令不动者也。”[7](P217)另一说为纺织之具,见孔颖达疏引王肃说。《广韵》云:“络丝柎也。”若按照前者,可能爻辞有倒装,或本是“羸豕孚踟躅。系于金柅”,指俘虏(即“孚”字所指,此“孚”与断辞“孚”不同)被捆绑于铜制车柅上。“羸豕孚蹢躅”意为“像疲惫的猪一样的俘虏艰难前行”。若按照后者,当与卦辞相联系,即女子应与纺织、络丝之器具相系,不要追求其他。两者似皆通。但若考虑初六爻辞整体,笔者倾向前者,后文也更支持这一理解。
初六很可能与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在所指对象上相关联,即皆指俘虏。据黄凡分析,“柅”是一种铜制捲车,用于吊或拉重器物[5](P757)。初六和九三联系在一起考虑,该卦在64卦中的位置所指向的大致历史时间和传世文献所载“迁九鼎”之史事时间相合,即在《离》卦后14卦,相当于1年半的时间之后。王晓农分析认为,该卦特别是上九爻辞主要记述的是武王克商之牧野之战[8](P193-198)。“系于金柅”“羸豕孚蹢躅”和“臀无肤,其行次且”应指的是《左传·桓公二年》载“武王克商,迁九鼎于洛邑”、《竹书纪年》载“冬,迁九鼎于洛”之事。两条爻辞指战争俘虏用“柅”搬运九鼎而疲惫不堪、步履蹒跚的史实。
九五爻辞中的“杞”可指一种乔木即枸杞,或另指某种树木。有多种树木名字中含有该字,如桤木、杞树、杞柳等(但这些树名起于何时需要进一步考证)。按照这些解释,“以杞包瓜”有可能指用某种树木枝叶或编成框子之类把瓜包住,或有某种寓意。“杞”也是古代国名,国君为姒姓,据说为禹的后裔,国祚延绵1500多年。曾为公元前11世纪周分封的诸侯国,公元前445年为楚国所灭。“杞国”的存在被殷商甲骨文所证实,例如甲骨卜辞有“杞侯”之字,商王武丁曾娶杞国女子为妻(他的六十多个妻子之一),杞国被册封为侯国。“陨”指从高处掉下、坠落之动态过程或其物,如陨石。“有陨自天”当指有陨石从天上落下。黄凡论证认为,该爻辞与口传故事并见诸《列子·天瑞》记载的“杞人忧天”之事有关,笔者认为较为可信。据黄凡,周武王逝世之年冬天,有陨石从天而降,落于杞国,很可能是瓜田之中,引起巨大震动、火光,导致当地人极大恐慌,担忧天崩地坏,这可能就是产生“杞人忧天”故事之背景[5](P761-762)。若此为确,则爻辞可能存在句法倒装,即该句爻辞可能本来是“有陨自天,以杞包瓜,含章。”“以”是“应在”“因”“落于”等义,“包瓜”在句法结构上与《泰》九二“包荒”相似,“包”即“为……所包围”。因此,该句爻辞大致意为“有陨石从天上来,落于杞地,为瓜所包围,含有光彩。”
本卦的九二“包有鱼”、九四“包有鱼”之“包”字,初为“胞”字的本字,指“胎胞”“胎衣”。这里的“包”也可能通“庖”字,指“庖厨”,但仍实指“胎胞”。辞中“包”和“鱼”联系在一起可能寓指女子生育之事,这也是颇多见的解释。两者指称意义是胎衣或苞厨中有没有鱼,应合并解释为寓指女性婚后是否能够怀孕、生育的问题。“鱼”自远古就有繁殖力强的象征意义,见于一些早期出土陶器上的图纹,如1955年出土于陕西省西安市半坡的“人面鱼纹彩陶盆”等。上九的“姤其角”根据上文对卦题的分析应为“女后其角”,即“女后的角”(厉害,会顶撞人),实为寓指女子过于强盛而易于伤人,可与卦辞“女壮”相呼应。三者在指称意义上相联系,都与未婚女性婚嫁有关。
基于以上对卦爻辞的分析,《姤》卦经文文字含有三种成分即古史文字、文学文字和哲理文字。其历史文字涉及初六、九三和九五三条爻辞,文学文字则涉及卦辞和九二、九四、上九爻辞。《易经》经文中的哲理文字有两类,一类是哲理性格言,如《泰》第十一的“无平不陂、无往不复”;另一类是卦爻辞的占断辞部分。这些断辞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周人上层统治集团对卦爻辞涉及诸多事项的总体态度,隐含着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对社会生活各种领域的问题所持的价值取向、经验总结和哲理思考,以及方法论上的辩证观。因此,断辞部分与其它部分结合起来,具有哲理性质。如《坤》第二六一“履霜。坚冰至”,断辞“坚冰至”包含了人们要了解事物变化趋势、并要未雨绸缪的道理;《家人》六四:“富家。大吉”的断辞“大吉”是对问辞“富家”的肯定,表达了对治“家”的指导方针。《姤》经文中的哲理文字属于后一类。笔者将其中除卦爻题之外的文字用不同字体加以标记,即用楷体、宋体和黑体分别标记该卦卦爻辞中的文学、历史和哲理文字如下:
姤。女壮。勿用取女。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
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
九四:包无鱼。起凶。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
在指称意义上,初六和九三爻辞相联系,其指称的史事属于经文隐含的历史叙事系列,而九五应属较为独立的历史隐性指称,但其涉及的史事也当属于该史事系列,亦有可能属于历史事件的引用。这两部分问辞属于历史实景记录。卦辞“女后”“女壮”,九二“包有鱼”、九四“包无鱼”和上九“姤其角”都属文学比喻性、虚构性文字,但非古歌。据以上解析,将《姤》经文今译如下:
女后。女子强盛。不要娶该女为妻。
初六:系于铜制捲车之上。征兆吉祥。有所前往行事,会见到凶险。像疲惫的猪一样的俘虏艰难前行。
九二:苞厨里有鱼。没有咎害。不利于招待宾客。
九三:臀部没有好肉,行走趑趄蹒跚。危险。没有大的咎害。
九四:苞厨里没有鱼。生起凶险。
九五:落于杞地,为瓜所包,含有光彩。有陨石从天上落下来。
上九:女后的角会顶撞人。有艰难。没有咎害。
本文首先简述了笔者提出的《易经》原始经文之文史哲三维诠释新模式,在该模式下通过征引多重证据,包括古代传世文献、现当代文献、考古学成果以及口传故事等,对《姤》卦的卦爻辞原生态意义做出了新的解读,侧重其历史、文学和哲理文字的识别和辨读。本文对该卦的新解主要体现在对卦题的解析和对经文古史成分的辨识和解读。《姤》卦之“姤”实为“女”和“后”二字合文,“女后”寓指“女子强盛”,和“女壮”近似。其爻辞中,古史部分主要涉及周初“迁九鼎”和“杞国坠陨石”之史事;文学部分主要通过隐喻指涉女子生育事和强盛女子的婚姻事;哲理文字则对古史和文学部分进行价值判定。因此,该卦卦爻辞含有古史、文学和哲理三类文字,可作明确切分。对《易经》64卦中的其他各卦之文字皆可循此模式和方法对其原生态意义逐一进行研究、解读,由此可作为《易经》经文理解之一途。
注释:
①本文用《易经》专指64卦经文,用《周易》则指《易经》和《易传》合体。但引用文献时按文献原貌。
②笔者采用孔颖达《周易正义》(第215-220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中该卦的文字,但据本人对该卦的研究对全文进行了重新标点。
③传本为“姤”,马王堆帛书《周易》作“狗”,战国楚简《周易》作“敂”。本文以传本为据。
④2014年,王宁在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有文《叔夷钟镈铭释文补释》认为,“刻伐夏司”应为“刬伐夏祀”,谓伐灭夏国祚,故把该“夏司”释为“夏后”不可据,但卜辞有“司”“后”,二者均当读为“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