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吧,摩西》中的大森林异托邦构建

2023-02-20 03:31卜立进
滁州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艾萨克异托邦山姆

卜立进,刘 娟

《去吧,摩西》是二十世纪美国文学巨匠威廉·福克纳创作的第十三部长篇小说,也是赫赫有名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被认为是其创作鼎盛期的最后一部代表性小说。作品以有名的约克纳帕塔法县为故事背景,聚焦该县几大庄园主家族之一的麦卡斯林家族,重点展现了该家族的两个支系——白人后裔(包括“直系”和女儿生的“旁系”)与黑白混血后裔——几代人复杂交错的命运。小说由七个看似不相关的故事组成,但属于同一家族的众多主人公和统一的主题使它们连结成一个整体:七篇作品的主人公都属于麦卡斯林家族或与该家族有着某种联系;至于主题,福克纳1941年在给兰登书屋的罗伯特·哈斯的一封信中就明确说过,该小说的总主题是“白人和黑人种族之间的关系”[1]403。

《去吧,摩西》其中的三篇作品即《古老的部族》《熊》《三角洲之秋》以大森林为主要背景,重点描写了主人公,即麦卡斯林家族直系后裔的最后一位白人男性艾萨克打猎的种种经历,被称为“大森林三部曲”,其主题似乎更侧重于人与自然的关系。对此,美国评论家亚瑟·考利就认为,该小说的“中心主题是白人对黑人所犯的罪行,而次要主题是人对荒野的破坏”[2]30。

小说因其高超的叙事艺术和深刻多元的主题及思想内涵而备受研究者的关注。国内相关研究的视角也从早期的传统主题研究、人物形象研究,叙事研究,逐渐扩展到后来的意象研究、圣经研究、文学伦理学研究、生态主义和生态女性主义研究等。不过,20世纪下半叶,随着空间理论的兴起,西方学界开始了重要的“空间转向”,而1967年米歇尔·福柯提出的“异托邦”概念,更是开启了异质空间理论的建构。但近十年间,有关《去吧,摩西》的空间研究成果极少,笔者从中国知网等学术期刊上仅检索到一篇硕士论文,该论文认为《熊》和《古老的部族》中的大森林蕴含三种异托邦特质:并置了人类文明和野性自然、混血、黑人和白人的生存空间;具有开合系统的异托邦;美国南方的补偿性异托邦。[3]

根据福柯的异托邦理论,笔者认为作品中的大森林不仅具有异托邦属性,是一个异质性的空间存在,更重要是其异质性体现出了幻觉性、变形性和禁区式的多元化异托邦特质,其背后隐藏的是白人主流话语对黑人话语的压制、对印第安传统文化的消解、对自然的破坏。

一、福柯的异托邦理论

“异托邦”(Heterotopias)是福柯哲学思想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术语,最早见于他《词与物》中的序言。1967年,福柯在巴黎的一次建筑学研讨会上发表了题为“不同的空间”(又译作“另类空间”“他者空间”等)的演讲,并在其中对“异托邦”的概念进行了更为清晰的定位:“在任何文化中,在任何文明中,都存在着真实的场所和现实的场所,它们被设计成为社会的体制以及各种实际上实现了的乌托邦。在其中,某些真实的位所,在文化中可以发现所有其他真实位所,它们同时呈现出来,引起争议,甚至被颠倒过来,进而形成一些外在于所有场所的场所类型,尽管它们实际上是局部化的。因为它们全然不同于它们所意指或反映的各种位所,所以我将把这些位所称之为‘异位’(heterotopias),与乌托邦相对立。”[4]22

根据福柯的定义,“异位”,即“异托邦”首先是一个在社会体制内被认可的、真实的局部化场所,但它在文化范围内可以将其它真实位所反映出来,使它们的逻辑得以表征,同时还会反抗、颠倒这些社会常规场所,因此,“异托邦”作为一个现实场所,不仅内在也外在于所有场所。

为了更准确地定义“异托邦”,福柯随后还描述了“异托邦”的六个原理,可以分别概括为异托邦的文化普遍性、异托邦的文化同步性、空间并置与叠加、异时、具有开合系统、幻觉性和补偿性,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原理,即可构成异托邦空间。据此,《去吧,摩西》中的大森林正是一个具有多元异质属性的异托邦空间。

二、大森林之幻觉性异托邦

如前所述,福克纳曾说过美国南方黑白种族之间的关系是该作品的“总的主题”,虽然“大森林三部曲”也关注人与自然的关系,但“总主题”作为作品主线也必然穿插其中,而作家在该部分凸显这一主题的重要手段便是构建大森林的幻觉性异托邦属性。

福柯异托邦第六原理指出:“异位有一种与其他空间相关的功能。这种功能散布于两个极端之间。”[4]27这两个极端分别是幻觉性异托邦和补偿性异托邦。幻觉性异托邦能够创造某种幻觉空间,而这种幻觉公然排斥、反叛真实世界的常规秩序,从而抗议、否定真实世界。此处的真实世界强调的是日常生活空间中真实的秩序,比如社会等级秩序、男女关系的秩序等。例如,福柯认为妓院就具有幻觉性异托邦属性,在那里,现实空间中的真实的社会伦理机制不再生效,常规秩序被颠倒,而一些异质性的秩序得到肯定。不过,这种异质秩序也仅在这个幻觉性异托邦有效,离开这里,一切都将恢复成原来的样子,回归真实世界。归根结底,幻觉性异托邦虽与周围现实空间相比带有异质性,但仍只是社会体制内的一个泡影,被紧紧裹挟在社会体制内,是与“主体”相对的“他者”,与“中心”相对的“边缘”。

与之相比,作为另一个极端的补偿性异托邦就是基于现实空间的混乱不堪,而在社会体制外以一种全新的理念建立起来的新的理想空间,从而实现对现实的补偿。它是“主体”外的另一个“主体”,是“中心”外的另一个“中心”,就像福柯提到的殖民地。福柯认为殖民者们在殖民地按照新的秩序建立了一种全然不同于现实空间的“井然有序”的理想空间,实现了上帝理想的秩序状态,所以具有补偿性异托邦的作用。

可见,幻觉性异托邦和补偿性异托邦虽然都是对真实世界或现实空间中常规秩序的否定、排斥,甚或颠倒,但前者在社会体制内,后者在社会体制外,前者在主流社会的缝隙中寻求生存,后者则与现实世界完全决裂并建立一个崭新的理想世界。《去吧,摩西》中的大森林是当时美国南方供上层社会白人每年十一月份打猎消遣的地方,后来,随着北方工业文明的入侵,大森林逐渐被毁坏、侵占和开发,以满足人们对金钱的追逐。这也恰恰证明了大森林存在于社会体制内,终究要受到社会主流话语权的影响。但与周围黑白种族严重对立的常规空间相比,大森林却创造了一个不同的空间,让人感觉黑人和白人可以成为平等的合作伙伴。从这个角度说,作品中的大森林正是一个幻觉性异托邦,是社会体制内的一个“他者”。

小说中以大森林为主要背景的故事时间集中在1877至1941年,也就是从艾萨克刚满十岁,初次加入猎人的队伍进入大森林,到他八十多岁与洛斯去打猎,并遇见其情妇时为止。这段时间正是美国南北战争爆发十多年之后的一段时期。南北战争之前,美国南方普遍实行奴隶制,黑人作为奴隶只能算是白人奴隶主的私人财产,失去“人”的尊严,更没有“人”的权利。战后,南方的战败使黑奴获得了名义上的自由,但黑人的处境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种族歧视依然严重,白人与黑人之间的关系仍不平等。不过,黑白种族之间的这种对立和不平等的关系在大森林中却似乎消散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平等合作关系。

“大森林三部曲”中唯一浓墨重彩描写的黑人是山姆。山姆的父亲是印第安契卡索族的酋长,母亲是有四分之一黑人血统的女奴,他长着一张印第安人的脸,唯一看得出黑人血统的地方是头发和微微发暗的手指甲,但在当时种族观念强烈的美国南方,他在别人眼中就是黑人。他和母亲被父亲卖给了艾萨克的爷爷,也就是麦卡斯林家族的族长卡洛瑟斯·麦卡斯林为奴。虽然身为奴隶,山姆始终是自尊、庄重的,不卑躬屈膝,不谗言献媚,干的也是白人的活儿,甚至连他前后三代的主人们也很少吩咐他做事情。但即便如此,山姆仍摆脱不了黑奴的身份,他在定居大森林之前生活在黑人中间,住的是黑人的小木屋,穿的是黑人的衣服,偶尔也去黑人教堂,即使在乔贝克(唯一一个纯种的契卡索人)去世后他打算定居大森林时也不得不先得到主人麦卡斯林的同意。总之,生活在现实世界中的山姆即便自身足够自尊自重,但因为身上那一点黑人血统,在别人的眼中,他终归不过是个黑奴,顶多是个“特别”的黑奴。

但进入大森林后,一切都发生了改变。因为大森林是狩猎的地方,面对凶猛的猎物和险恶的环境,只有优秀的猎手才能生存下来并捕获尽可能多的猎物,也才能赢得众人的尊重,于是,现实世界中仅以肤色作为评判人的标准在大森林里被严重削弱了,在这里,出色的狩猎能力成了评价一个人最重要的尺度。换句话说,进入大森林之后,不管什么肤色,就只剩猎人和不是猎人两种身份。这在《熊》的开篇就已经明确交代:“猎人们还讲关于人的事,不是白人、黑人或红种人,而是关于人,猎人,他们有毅力,不怕吃苦,因而他们能够忍耐,他们能屈能伸,掌握诀窍,因而能够生存……”[5]163另外,艾萨克在回忆他第一次进入大森林狩猎时吃到的猎人们吃的奇怪的酸面包和野味时曾说过:“吃这些东西的是男人,做熟这些东西的也是男人,他们先当猎人然后当厨子。”[5]167实际上,做熟并吃这些东西的有白人也有黑人,但此时他们被统称为“男人”“猎人”,这就是大森林里的秩序:不管你肤色如何,只要你是一个强壮、勇敢、有毅力、不畏吃苦,能够忍耐、有能力的猎人,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你就可以得到尊重。这显然否定了现实世界中仅以肤色为依据的常规种族秩序,从而具有异质性。

作为印第安族的后裔,山姆是一位非常优秀的猎人,在大森林的异质秩序下,他的黑人血统被冲淡,他的身份就仅剩“猎人”而已。作为猎人的山姆在大森林中是自由的,在狩猎时无论何时出发,何时离开,做何事,怎么做,他住在哪里都是可以自己决定,包括捕获、驯服“狮子”,并让布恩照顾它,都是山姆自己的主意。此外,他不仅自由还因出色的狩猎能力受人尊重,就连打猎营地的主人——狩猎经验丰富的德·斯班上校也会询问他的意见并接受他的建议。在《古老的部族》中,猎人们遇到一头巨大的公鹿,山姆带着布恩、艾萨克和枪法高明的白人华尔特去追踪它,追踪过程中,山姆俨然这支小分队的队长,并受到队员们的认可,德·斯班上校甚至还称他们是“你们哥们几个”[5]152。

如果说大森林中的山姆和白人“猎人”们是一种平等合作的关系,甚至赢得了尊重,那么他和他的第三代真正的白人主人艾萨克的关系可以说已经超越了这一点。山姆在艾萨克小时候就开始教他打猎,还跟他讲森林里的事以及印第安种族的故事。在他的指导下,才12岁的艾萨克在大森林里打到人生第一个猎物——大公鹿。山姆还按照印第安传统将鹿血涂在他脸上,标志其成为一名真正的猎人。正是在大森林里,山姆让艾萨克学会了勇敢、自豪、谦逊、爱和怜悯,学会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些观念影响了艾萨克一生。因此,对艾萨克来说,山姆不仅是教他狩猎的师父,更是他“精神上的父亲”[5]287。

由此可见,大森林中的异质性秩序因为否认、反抗真实世界的常规秩序,使得身为黑奴的山姆在大森林中得以暂时摆脱奴隶的身份,单纯成为一名优秀的“猎人”,从而实现黑白种族间暂时的平等合作,之所以说是“暂时”,是因为一旦离开大森林,回到现实世界,在主流社会价值观中,山姆也必然重归黑奴的身份,失去这份自由和平等。大森林对于山姆来说就是一个“幻觉性异托邦”,只有在这里才能享受在现实世界不可能享受的自由平等,这也许就是山姆至死不愿离开大森林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大森林之变形性异托邦

《去吧,摩西》中的大森林不仅呈现出“幻觉性异托邦”属性,同时还具有“变形性异托邦”特质。

根据福柯异托邦第二原理:“在其历史进程中,一个社会可以造就出存在并将继续存在的异位,并以不同的方式来运作。实际上,在社会中每一种异位都有某种精确的和特殊的运作,同样的异位会有一种或另一种运作,这依赖于它在其中发现了异位的文化之同步性。”[4]24该原理从历时的角度指出“异托邦”在不同历史时期随着文化变迁而变形的问题,换句话说,一个社会内部不仅会造就出具有不同的“精确”和“特殊”运作方式和功能的异位,同样的“异位”也会因为不同历史时期文化的发展变化而产生出不同的运作方式和功能。随后,福柯还以墓地为例进一步说明:在西方,18世纪末的墓地位于城市的中心,紧挨教堂,这是由于基督教文化中的“复活”观念使死亡成了重生的代名词。因此,人们不仅不惧怕死亡,还将其放在城市的核心位置。但到了19世纪,墓地逐渐被移到城市的边缘地带,福柯认为造成这种改变的是现代文明中的“无神论”和“对死亡的崇拜”。[4]24总之,墓地位置的改变折射出的正是背后一系列社会和文化观念的发展变化。可见,“异托邦”第二原理关注的是“异托邦”和文化的关系,文化作为“异托邦”的前提和条件成为了福柯思考和考察的对象。[6]135故此,为了便于叙述,笔者将符合“异托邦”第二原理的异位称为“变形性异托邦”。

《去吧,摩西》中的大森林之所以具有“变形性异托邦”属性,主要因为大森林这同一个位所在山姆、艾萨克、艾萨克的孙辈洛斯三代人身上呈现出明显不同的空间意义和功能,使之在历史进程中不再是同一的、同质的。大森林在不同时代的空间意义和功能的变化并不是自然的,影响它的是一系列社会和文化观念的改变。同样,大森林的空间意义和功能的变化也反过来可以反映和意指这些改变。

首先,对于山姆来说,大森林是他的“身心安居之所”。在他的最后一个纯种契卡索族族人去世后,他坚持搬到大森林居住,从此再没踏出森林半步。与其他白人猎人相比,他的独特显而易见。他对森林了如指掌,但遵循自然法则,尊重生命,与自然和谐共生。众人在盲目追踪巨鹿时,只有山姆清楚它的动向,并引导艾萨克亲眼看到巨鹿的身影,山姆的一句“噢咧,酋长,爷爷”[5]156则表达了他对巨鹿的敬意;山姆对森林中那只如神灵般顽强的、不死的老熊也十分了解,在他的建议和指引下,艾萨克抛弃了身上的枪、指南针、表链和皮带,才有幸亲眼见到老熊。对于山姆来说,森林是他的“家”,林中的生灵是他的邻居,而他之所以身心能安居于此,从根本上来说源自他背后的印第安文化传统,源自“他那已消失、被遗忘的部落的某种东西”。[5]155

印第安人相信万物有灵论,他们的传统文化中深深烙印着“天人合一”的生态观,也就是说,他们“把自然看成所有事物共同的家,人和动物、树木、土地、河流,都是这个家庭中平等的成员”[7]19。因此,他们认为人类应该尊重自然,要与自然和谐相处。即使狩猎是他们生存的一个重要手段,但也仅限于果腹,并且有一系列世代相传的狩猎仪式,表达对猎物的敬意并祈求宽恕。山姆在大森林中指导艾萨克狩猎的种种表现无不表现出印第安文化传统中生态观的影响。

印第安人在人际关系上注重平等友爱,“他们正直、诚实、勇敢、自尊、热爱自由”[7]20。所以即使身为奴隶,山姆始终保持一种尊严,甚至得到上层白人的尊敬。他坚持搬进大森林也是秉承印第安传统,为了更好地维护“人”的尊严和自由,能够延续祖辈的生活方式从而继续生活在这片曾经属于先祖的土地上,即便死亡也坚持以印第安传统方式安葬。他以自己的方式告诉世人,哪怕部落只剩下他一人,他也会坚守部落传统直至生命的终结。

与山姆不同,对艾萨克来说,由于印第安文化传统和美国南方社会文化传统的双重影响,大森林变成了逃避现实的“避难所”。艾萨克从小深受山姆的影响,并将其称为“精神之父”,虽无血缘关系,但却是山姆事实上的继承人,一定程度上继承了印第安文化传统,使他很快成长为深谙自然法则,熟悉自然环境,内心充满勇敢、忍耐、爱与怜悯的优秀猎手。不仅如此,他与如同大自然精灵的巨大公鹿的相遇,以及他对犹如大自然之神灵的大熊“老班”的“朝拜”更是极具神秘色彩,彰显出万物有灵的观念。但是,作为麦卡斯林的白人后代,家族和美国南方的过去和传统对他的影响也十分深远。美国南方的奴隶制传统和种植园经济造就了他们家族的兴旺,但随之而来的人性的泯灭也引发了家族的罪恶,这对于从小深受山姆影响而正直、善良的艾萨克来说是无法忍受的,但是他的选择不是做点什么改变它,而是放弃遗产继承权,竭力躲避现实。他的避难所正是他从小就向往的“印第安部落那么一种乌托邦式的过去时代”,[1]421于是,山姆终生居于其中的大森林成了他的最佳选择。但艾萨克渴望退回到原始的、理想的过去终究是一种逃避,因为“他放弃遗产的同时也放弃了生活中的积极意义和每一个人作为社会成员所必须肩负的社会责任。”[1]429作为一个猎人,艾萨克是勇敢、坚毅的,但作为一个社会成员,他似乎辜负了山姆的教导。

洛斯是艾萨克表外甥麦卡斯林的孙子,因为艾萨克没有子嗣,洛斯就成了与他血缘关系最近的继承者,但对于洛斯来说,大森林却成为“见证罪恶重现之地”。到了洛斯这一代,由于工商业经济的发展,大森林已被严重破坏,动物锐减,因此规定狩猎不可打母鹿。但洛斯偏偏不顾自然法则杀死了一头母鹿。不仅如此,他对待爱情也极度自私冷漠,缺乏道德观念。一次去大森林狩猎途中偶然结识一位有黑人血统的女子,他同女子同居并生了一个儿子,但又为了自身的体面不想与之结婚。当女子带着孩子找到狩猎营地的时候,他选择直接用钱解决问题,对母子俩甚至看都不看一眼。巧合的是,这名黑人女子竟然是麦卡斯林黑人后裔詹姆斯的孙女,也就是洛斯的表亲。洛斯的行为无疑重现了麦卡斯林家族族长老卡洛瑟斯的罪恶。

黑人女子曾指出洛斯之所以变成这样完全是因为艾萨克“宠坏了”他:“当你把地给了他爷爷的时候,那块地本来不属于他……”[5]316换言之,是土地私有制养成了他的自私冷漠。但除此之外,洛斯不愿娶这名女子的另一个原因也显而易见——即使到了所谓的“现在”(1941年),奴隶制的阴影仍牢牢地笼罩在每个人的头上。

可见,同一片大森林却在三代人身上呈现出完全不同的空间运作状态和功能:从山姆的“身心安居之所”到艾萨克的“避难所”,再到洛斯时的“重现罪恶之地”。这一变化过程又反过来揭示了印第安文化传统作为白人主流话语秩序下的“他者”被一步步排斥、挤压直至消亡的过程。

由于精神或血缘的关系,山姆、艾萨克和洛斯都直接或间接地成为了前者的继承人,原本至少在精神上会有所传承,但实际上,山姆身上表现出的印第安文化传统中的勇敢、坚毅、爱和尊重自然法则等古老的美德却在艾萨克和洛斯身上渐渐淡化,直至消失。究其根源,以土地私有制和奴隶制为基础的美国南方主流话语秩序的强势压制首当其冲。随着美国南方土地私有制、奴隶制的发展壮大,印第安文化传统成了主流话语秩序的“他者”,遭到排斥和挤压,一度只能存在于社会的边缘地带“大森林”,随后,更是在主流价值观的影响下逐渐走上消亡。

四、大森林之禁区式异托邦

福柯异托邦第五原理是:“异位总是假定了一个开放的和关闭的系统,这个系统使异位孤立起来,并使之同时具有可渗透性。”[4]26该类型异托邦仿佛拥有一个开合系统,开合系统的存在使它可以被隔绝、被孤立,同时又可以被渗透,如同一个“禁区”。区别只在于有的“禁区式”异位人们不会进入也被禁止进入,如福柯提到的风车、军营或监狱;有的却是有条件进入,比如净身之后才可以进入的穆斯林浴场。不过,福柯又指出还存在另一种“禁区式”异位,它会给人一种可以随意进入的幻觉,但实际上,由于它自身带着一种独特的排斥性,你在进入的那一刻就已经被排斥在外了,就像美国的汽车旅馆。汽车旅馆虽然向所有人开放,但内部非法性生活的空间却是受到保护而不可抵达的,因此,汽车旅馆会让人觉得任何人都可以进去,但进去的同时,由于非法性生活空间的私密性,进入者就已经被排斥了。《去吧,摩西》中的大森林就是兼具“排斥性”和“有条件进入”两种特性的“禁区式异托邦”。

小说中有关大森林自然景观的描写就已经暗示了大森林的“禁区式异托邦”属性。小说中的描述充满了“墙”“门”“开放”“关闭”等字眼,如《古老的部族》里,艾萨克他们进入森林时,“大车在芦苇与荆棘组成的两堵无法穿越的墙之间前进——这两堵墙内容不断变换但却是永远存在,墙的后面就是荒野了,……接着他们会走出荒野,他们会从那里走出来,那界限鲜明得像是存在着一堵有门的墙。”[5]150《熊》里也提到:“……十一月的树木组成了一道密密的林墙”,当艾萨克他们进入森林后,“方才暂时对他开放来接纳他的荒野在他身后合拢了,森林在他之前开放,在他前进之后关闭”[5]167。仿佛大森林是一个被围墙环绕,并且具有开合系统的难以穿透的“禁区”,被隔绝,却又可渗透。而这个“禁区式异托邦”所具有的“排斥性”和“有条件进入”两个特性主要体现在艾萨克对老熊“老班”的“朝拜”过程中。

《熊》中的“老班”是大森林中一只极具神秘色彩的老熊,它硕大无比,勇猛强悍,不仅像人一样享有具体的名字,“……甚至都不是一只会死的野兽,而是一个从已逝的古老年代里残留下来的顽强不屈、无法征服的时代错误的产物,是旧时蛮荒生活的一个幻影、一个缩影与神化的典型”[5]165。如同大自然神灵般的“老班”自然成了“大自然的象征,是自然法则的体现”。[1]419因此,亘古长存的“老班”也就代表了大自然最深处的奥秘,而大森林作为“禁区式异托邦”的“排斥性”也正体现在这一点。作品中众人虽然看似都能自由进入大森林,但能在和谐共处状态下目睹“老班”风采,从而获悉大自然法则,并了解大自然奥秘的却没有几个。作品中众人唯一一次直面“老班”却也是杀死它的时候。换句话说,众人在进入大森林的同时,就因为大自然奥秘的不可获知而被排斥在外了。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大森林因其自身的排斥性而成为一个绝对的“禁区”,艾萨克“朝拜”“老班”的经历说明这个“禁区”也是有条件进入的。

艾萨克由于从小深受山姆的影响,对自然、森林、生灵满怀谦逊和敬意,对“老班”更是心怀憧憬。为了能够目睹“老班”的风采,他独自一人持枪走入森林深处寻找,但并未成功,后经山姆点拨,第二天放弃猎枪再次独自进入森林。在转了九个小时仍无所获的时候,他突然醒悟:“他身上仍然有文明的污染”,因为“还有那只表和那只指南针呢”。[5]178在他舍弃表和指南针不久,“老班”就像“显灵”般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二者平静地互望了几眼后,“老班”就消失了。

艾萨克只有在抛弃枪、表和指南针等现代文明的痕迹之后才能看到“老班”,这清楚地表明一个人要想真正融入大森林,洞悉大自然的奥秘就必须清除一切文明的“污染”,回归自然。通过艾萨克抛弃的物品可以看出此处的“文明”指的正是以经济、科技发展为典型特征的现代工商业文明。工商业文明的入侵不仅会破坏大自然,还让社会变得唯利是图,造就人的自私冷漠,而摒弃工商业文明的“侵蚀”,返璞归真就是大森林“禁区式异托邦”的进入条件,也是其自身排斥性的根源。由此,作家通过大森林“禁区式异托邦”的建构实现了对工商业文明的批判。

五、结语

《去吧,摩西》中的大森林是麦卡斯林家族故事中重要的地理空间,但绝不仅是同质性的单纯的故事背景。作家通过对“大森林”这一场所多元“异托邦”建构,多角度描绘了一幅立体的美国现代南方社会画卷,揭示了在白人主流话语秩序占主导的社会中,尤其是现代工商业文明不断发展壮大的背景下,不仅黑人、印第安人,就连自然都被当作“他者”性存在而惨遭压制、消解和破坏。作家对美国南方种族观念的反对,对印第安文化传统丧失的惋惜,以及对现代工商业文明的反思和批判都在大森林多元“异托邦”建构中徐徐揭开,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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