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静影 闫胜钧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天津 300382)
公安应用文是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制作和使用的具有特定体式的文字资料,是公安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是公安机关开展各项公务活动的文字工具,在公安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公安应用文以公安写作理论为依托,通过研究各种文体写作规律,不断提高写作水平,提高公安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因此培养学生书写正确的公安应用文尤为重要。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深入发展,公安应用文的写作标准会更加严格规范,写好公安应用文不仅要有相关的学科知识,更要具备公安应用文写作技巧。
目前,我国各类公安院校都开设了公安应用文写作课程,从课堂的教学效果、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生毕业后各用人单位的反馈意见来看,效果不尽人意。公安应用文写作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学生学习态度不明确,对公安应用文写作课不重视,不认真。有的学生认为毕业后不一定从事公安工作,学习公安应用文写作没什么意义,即使将来工作中需要公安应用文,查电脑、查手机完全可以应付,因此不重视公安应用文写作课程的学习。还有的学生认为公安应用文写作都是死套路、格式化,写作的时候,只要按固定的格式填补上相应内容就可以了,不用太多技巧和相关训练,没什么深奥的知识,“一看就懂”“一学就会”,殊不知“一写就错”。一些学生观察能力、发现能力、实践能力欠缺,尤其是语言表达能力欠缺成为公安应用文写作能力的瓶颈。
1.主旨不鲜明,不突出,不集中
有的学生在写作训练时主旨不明确,在阐述观点、围绕中心写作时力不从心。整篇公安文书没有一个明确的中心观点,难以发挥观点统率材料的作用,整篇文书次序颠倒、杂乱无章。在认知客观事物的时候缺乏依法说理的能力,掺杂过多个人感情。
2.选材缺乏目的性,忽视与主题的关系
有的学生写作时,忽视材料和主题相互印证的关系,存在选材不围绕中心的现象。以自己的“好恶”为尺度“自以为是”杂乱选材,很多材料脱离主旨。例如,公安工作中写批评性的通报,在列举当事人错误事实的同时,又掺杂其先进事迹,背离了公安应用文的主题。还有的学生写总结时事无巨细,不懂合理取舍材料,写出的总结就是一本流水账,事例繁多,文字冗长,把一些与主题无关的材料写入文章,忽视了典型材料对于表现主题的意义。
3.语言不恰当,不严肃,不庄重,不得体
有的学生语言使用错误多,满嘴“学生腔”。 写作时,没有使用公文语言,过分注重抒情描写,把公文写得像抒情散文,缺乏公文的庄重、严肃。有的学生写通缉令时过于浮夸,例如,“该犯仪表堂堂,英俊潇洒,风度翩翩,走起路来颇有绅士风度。”语言的不规范还表现为对政策、法规的不熟悉,没有使用“法言法语”。对公安实际工作中预审、拘留、逮捕、询问、讯问、搜查、关押、扣押等公安术语实际意义掌握不准确,存在混淆乱用的现象。
有的学生练习时,违背行文规则,没有弄清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的区别,胡乱行文。写上行文的时候,出现越级上报公文、多头请示等公文错误。有的越级汇报工作,有的越级下发公文,越级批转文件,这些情况表面看是公文写作知识缺失,实质反映着学生头脑是否清晰,是否有逻辑思维能力。
上课训练时,为了突出实践性教学,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教师往往会给学生一个材料,由学生自选文种进行写作。有的学生容易出现选错文种的情况,最常见的是请示与报告相混淆。有的学生将“请示”写成了“报告”,有的学生拿不定主意,干脆写成了请示报告,还有的学生虽然选用了报告这一文种,但写作时,一边报告情况,一边请示工作,公文写得不伦不类。还有的学生小题大做,将适用于较为重要事项的文种用于一些事项,如公告、通告等用于一些小事。
有的学生随性而写,标题不仅不居中排列而且乱加标点;有的学生书写正文时第一行不空格,顶格写;有的学生虽空格但随后一直空下去直至整篇;有的不分段,有的将发文单位和成文日期书写于左下角。还有的学生不会使用标点符号,常常将标点点在第一行第一格中,或在写作时数字使用不规范,类似这样的问题不胜枚举。
综上,公安写作教学和训练中出现的问题多种多样,难以穷尽,究其原因,既有思想方面,也有技术方面。
研究公安应用文的写作技巧是搞好公安应用文写作教学,提高学生公安应用文写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所谓的写作技巧实质指的是写作的方法。既然学生写作训练中产生的问题来自思想和技术能力两个方面,那么写作技巧或写作方法也必然要从思想和技术能力两个方面谈起。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不解决思想问题,即使掌握了技巧,也写不好公安应用文。学好公安应用文写作是适应公安工作的需要,是提高民警综合素质的需要。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公安应用文已成为公安工作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传播手段和工具,也是公安民警从事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技能。公安应用文的特点决定了公安应用文写作要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法律知识、良好的知识结构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公安应用文的写作要求决定了它能融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和提高素质为一体,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有紧密的内在联系,能有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为公安工作培养合格的后备人才。
公安应用文写作离不开主题、材料、结构、语言和表达方法这五个基本要素,学生能真正理解和掌握并不简单,学会运用就更难,这是将知识转化为技能的钥匙也是公安应用文写作的本质要求,是公安应用文的“根”之所在。
1.主题要正确、鲜明、集中、深刻
主题就是观点,也就是中心思想,是公安应用文的灵魂和生命。只有确定了主旨,才能围绕主题选择材料,安排结构,组织语言和明确格式。主题必须符合客观实际情况,包含作者对公安应用文反映的客观事物的基本认识、理解和评价。主题是公安应用文的灵魂。主题是否正确、鲜明、集中、深刻,关乎着公安应用文能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主题正确,是文章最关键的要素。公安应用文的主题要反映客观事物本质规律,经得起实践和时间的考验。主题要坚持正确理论导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要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符合客观实际。错误的主题会激化社会矛盾,产生消极甚至破坏性作用。
(2)主题鲜明,观点明确。公安应用文的观点表现与文学作品是不同的。文学作品在表现主题时,有时采取隐晦的方式,而公安应用文写作恰恰相反,它要求主题的表现必须清楚明白,不允许模棱两可,含糊其词。公文、事务文书等公安应用文主题必须直接在标题上表现出来,如“某公安派出所关于拨付购车款项的请示”,寥寥数语,但请求拨款的意思表现清楚明白。
(3)主题集中,重点突出。一篇公安应用文要集中表达一个主题。在公安应用文写作中,必须围绕一个中心思想来说明问题,切忌主题分散零乱。即使有些综合性的工作报告,也要围绕中心观点,做到明确主题内容,控制思路,中心明确,统筹全局。
(4)主题深刻,挖掘本质。公安应用文要由表及里、透过表面现象挖掘深层次的内涵,提出做好各项公安工作的见解。主题的提炼必须考虑时代需要,用正确世界观做指导,与时俱进。在撰写决定、意见、总结报告等公安文书时,要抓住主要矛盾,通过分析材料挖掘其实质意义,找出倾向性问题,提炼出科学的符合规律的认识。
公安应用文的主题要做到正确、鲜明、集中、深刻,就必须提高写作者的思想修养,写作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关键。古人云:“志高者意必远”。树立了正确远大的理想信念,主题立意才能深远。要积极和领导交流,领悟领导意图,注重语言风格。公安应用文常常是“奉命作文”,其主题的确立和领导意图密不可分。写作前,必须把领导意图搞清楚,了解得越深越透越好;要围绕领导讲话风格和习惯行文,与领导形成共同语言;要深入学习相关文件,深刻领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把握时代脉搏,使公安应用文起到促进各项工作开展的作用。
2.要做好材料的选择和使用
材料指的是作者为了写作从公安工作中搜集的事实和理论依据,这是公安应用文写作的基础,是公安应用文写作的源泉,如果没有材料,公安应用文写作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1)围绕主题,选择真实、切题、恰当的材料。公安应用文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证可查,这是公安工作的特点决定的。选择材料的时候必须要对材料的真伪充分核查,对材料中涉及到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等细节逐一核实,不能有一丝的虚假。只有经得住检验、真实可靠的材料才能使用。在材料的筛选上,首先,要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材料,因为典型材料才能更具有针对性,更能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能够“以一当十”,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其次,要选择新颖的材料,因为其反映的新思想、新情况、新事物能给读者以新的启迪。在公安工作中要善于观察,善于抓住最新的材料反映公安工作的最新动向,促使人民警察以开拓性的思维、创新的工作方法做好各项公安工作。
(2)要根据公安应用文的主题决定材料的使用。公安应用文写作时应注意材料的选择使用,这直接关系到主题的表达和公安应用文的质量。在选择材料时,要选择具有表现力和说服力的材料,这些材料作为公安应用文的论据或公安应用文的主体。例如,表彰性通报中应介绍被表彰民警的详细事迹。
(3)材料的使用应注意详略得当。根据主题的需要确定材料的详略,需重点说明的问题、材料要详细、具体,非重点问题则简单扼要。
3.正确把握公安应用文的结构规范
公安应用文的结构根据事件发展的过程和事物的特征构思安排。公安应用文的结构要求完整严密,层次清楚,简单明了,避免松散和重复。一般说来,公安应用文的结构,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一个相对固定的体式,它由三部分构成,即标题、正文和结尾。如请示的写作。标题,由发文机关、事项、文种组成。如《××派出所关于购买警用车辆的请示》。正文,一般包括请示的理由、请示的具体事项和请示的要求。结尾,注明请示的单位和写作的日期。再如计划:标题,由单位名称、适用时限、计划内容和计划种类组成,如《××学院××年招生工作计划》。正文包括工作目标、具体措施、步骤安排。结尾:即落款部分,说明计划的执行要求,还可以提出对工作的希望和号召。最后注明制定计划的单位名称和写作日期。应该指出的是,结构并不是僵化的一成不变的,它要为表现主题服务。安排公安应用文结构时不仅要规范,同时应注意灵活变通。
4.运用语言要严谨庄重,准确恰当,通俗平实,简练生动
叶圣陶先生说:“公文不一定要好文章,可是必须写的一清二楚,十分明确,句稳词妥,通体通顺,让人家不折不扣地了解你说的是什么。”具体说,写好公安应用文,运用语言必须注意以下几方面。
(1)严谨庄重。公安应用文因其特殊性,具有法定的权威性,要求使用语言时应严谨庄重,以显示公安文书的严肃性,不能使用口语或文学语言。例如,不能把“商榷”写成“商量”,不能把“诞辰”写成“生日”等。另外要注意专业词语的选择和使用。在公安应用文中有一些使用频繁的专用词语,它们虽然不是法定的,但是由于长期使用的缘故,已经约定俗成,被人们所公认。尤其是公文中的专用词语,例如称谓词中表示第一人称的“本”“我”,表示第二人称的“贵”“你”;过渡用语的“为此”“据此”“故此”“鉴此”“综上所述”“总而言之”等,命令词中的“特命”“责成”“着即”等等,对公安应用文书内容的表达具有积极意义,有助于公安应用文书表达的严谨庄重。
(2)准确恰当。撰写公安应用文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地记载与传递信息,因此语言要准确恰当,同时符合语法修辞规范。语言准确恰当,就是不使用词义不确定的词语。例如“该民警一段时间以来工作不够好”,这段话就不够准确。首先,一段时间是指什么时间?而工作不够好缺乏明确的衡量标准。再如,我们在报告工作时,习惯将工作完成的状况说成“基本完成”。其实,不如说“已完成85%”或“已完成90%”更为准确恰当。尤其是在公安应用文书中对时间的表述,人们总是习惯于写成“中午”或“太阳落山的时候”,这易于让人对时间产生模糊认识,应具体写成×年×日×时×分。
(3)通俗平实。公安应用文是开展公安工作的工具,实用性强,强调用语通俗平实,也就是要朴实无华,语言实在,平铺直叙,不过分采用描写、抒情的方法,不堆砌华丽辞藻,不能夸张与虚构,以及卖弄含蓄、隐晦、高深莫测的所谓写作技巧。公安应用文的语言要适合公安应用文体的特点,讲究分寸适度得体,使用法言法语。例如撰写公文时,上行文行文时语言要表现出对上级机关的尊重,体现出下级机关对工作的严肃认真精神;平行文行文时,注重礼貌和谦和,态度诚恳希望工作配合,彼此协作;下行文行文时,用语要明确具体,分寸得当,不容置疑,体现出上级机关的政策水平和权威。
(4)简练生动。随着办公效率的加快,写短文已成大趋势。公安应用文写作时用语要简明,用最少的文字,反馈出更多的信息量,做到言简意赅。另外应该注意语言的生动性,增强文章的感染力。
公安应用文的行文规则是在行文时必须遵守的原则和规定。公安应用文行文过程反映了公安机关的组织关系原则。公安应用文行文规则规范着公文处理的全过程,是公文在公务活动中发挥重要工具作用的制度保证。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可以将公安应用文分为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平行文的发文对象比较广泛,主要适用于不相隶属的机关发文需要用平行文(主要文种为“函”),发、受文机关之间不存在领导的关系,没有上下级关系,也就没有“逐级”与“越级”之说。但是,上行文和下行文“一般不得越级行文”。越级行文是指超越本机关的直接上级或直接下级向更高一级或更低一 级的机关行文。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关系,有隶属关系或业务指导关系的机关之间一般应采取逐级行文的方式,逐级上报或下发文件,即只对直属上一级机关或下一级机关制发文,如果需要,再由上一级或下一级机关转发。逐级行文,使上下级机关之间职责分明、衔接紧密,彼此尊重、利于团结,上情下达、下情上传,达成共识、完成目标。
现有的文种包括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 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15个,在学习过程中一定要明确每一个文种的适用范围,充分了解每个文种的特点,避免发生混淆错用的情况。写作中注意不能随意杜撰不规范的文种,比如有“请示”和“报告”但是没有“请示报告”这个文种。
表达方式是撰写文章所采用的具体表达方法和形式。表达方式有叙述、议论、描写、说明和抒情五种,但公安应用文的特点决定了公安应用文在写作时主要用叙述、议论和说明三种表达方式。
公安应用文的种类不同,运用的表达方式侧重点也不尽相同,必须要合理运用,才能把公安应用文写好。例如,公文中的工作报告、事务文书中的简报、通讯等文体,因为要说明工作开展的情况以及事实的具体情况(即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过程、原因、结果等)多侧重叙述的形式;决定及通报等多阐明事理,侧重议论形式;公告、通告等是向人们公布的若干事项,多侧重说明的形式;还有些文体如总结、调查报告等,集说明行文目的、叙述事实和说理于一体,故应采取叙述、议论和说明相结合的三种表达方式。因此,在公安应用文的写作中,应根据主题的需要和文种的不同,选择表达方式,简明扼要地说明情况和事理,以达到使人知晓的行文目的。
掌握正确规范的公文格式是公安应用文写作的前提,是确保质量和提高公文办理效率的重要手段,是彰显其权威性特征的重要标志。《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执行。”《条例》规定了党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排版和印制装订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规则,并给出了公文的式样,该标准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
学生在公安应用文写作中出现的格式错误,就是由于没有弄清格式的具体使用要求。例如正文是公文内容陈述的开始,是公文的核心部分。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公文正文的结构层次有规范化要求,结构层次从大到小一般有小标题引领,而且不同的结构层次应标上不同样式的序数。
标点符号是正确表达公安应用文内容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但现实中很多学生没有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常常出现书写时“一点到底”或“一逗到底”的现象。修改标点符号一般从两方面入手:一是改正误用的标点,使公安应用文表达的意思更加清晰和准确。二是改正不合规范的标点位置,例如逗号、句号、顿号、分号、冒号、感叹号、问号、引号、书名号、括号的后半部分不能标注在一行中的第一格等此类问题。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成文日期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应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撰写公安应用文使用的数字种类前后一致,避免使文书内容层次混乱。对于引用、批转、批复等内容中涉及到数字的,要照原件书写,不能变更。引用法律法规中的章、节、条、款、项、目的时候,按原文所用数字,原文是汉字,就用汉字,原文是阿拉伯数字,就用阿拉伯数字,引用文件也是如此。
公安应用文写作实践性很强,要勤于实践,刻苦训练,这是写好公安应用文的公认技巧。不进行反复练习掌握不了写作要领。一些人擅长写作诗歌、散文,但通知、通报、请示等公文却无从下手。原因在于长期习惯于散文式的描述性语言和文学表现手法,重视语言的修饰,而对于公安应用文的语言和修辞手段知之甚少,疏于训练。因此,在学习中要把写作实践训练当做一条主线,在学习写作理论的同时,重视写作训练。公安应用文写作,只有经过不断实践,多学多练,知识和实践结合,加强练习,不断修改,才能真正掌握公安应用文的写作技巧。
随着公安工作的日新月异,公安应用文的用途不断广泛化,公安机关对公安应用文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学生应该重视公安应用文写作这门课程的学习。公安应用文写作是一门技能课程,教学重心须紧密联系实际,努力营造接近工作实际的氛围,使学生置身其中,有利于学生毕业后迅速适应工作环境。学生掌握规范的公安应用文写作技巧,进行模仿练习,认真做好公文修改,勤于实践、刻苦训练,就能熟练掌握公安应用文的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