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翔
“方言”,顾名思义,即为“一方之语言”。提起“方言”,当下中国人一般将它理解为与普通话相对的土语。语言学家则将方言定义为“语言的支派和变体”,并将它分为地域方言和社会方言两大类。[1]中国当代的汉语词典均收录了“方言”一词。《辞海》对它的解释是:
一种语言的地方变体。在语音、词汇、语法上各有其特点,是语言分化的结果。如汉语的北方话、吴语、粤语、闽语等。方言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发展成独立的语言。在民族语言里,随着共同语影响的扩大,方言的作用逐渐缩小。[2]
可见,“方言”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且从属于“共同语”所在的国家或民族。关于“方言”一词,《汉语大词典》列举了很多书证,其中有晋代葛洪的《抱朴子·钧世》、唐代皇甫冉的《同诸公有怀绝句》、明代唐寅的《闾门即事》及现代作家冰心的《再寄小读者》。这些例证中的“方言”均指“语言的地方变体”,是“一种语言中跟标准语有区别的、只通行于一个地区的话”。[3]这也和《辞海》中关于“方言”的解释相吻合。
值得注意的是,《汉语大词典》中没有提供近代时期“方言”的书证。众所周知,清政府在京师同文馆成立的翌年(1863),在上海设立了广方言馆。广方言馆是学习外国语言文字的学馆。该学馆最初拟名“上海外国语言文字学馆”,成立之初定名为“上海同文馆”,后改为“上海广方言馆”。虽然现存史料及相应研究均没有关于该学馆名称的解释,但是很显然,这里的“方言”不局限于中国境内的语言,也不是其他外国语言的“地方变体”。
就研究现状而言,王东杰重点从作为文化政治现象的国语运动脉络中,考察了现代汉语方言的确立过程。[4]鲁国尧也注意到,“方言”在民国年间词义缩小。他以19世纪为界,认为“方言”在19世纪以前不仅指现代意义的地域方言,也包括少数民族语言和外国语言;“方言”词义缩小的主要原因是现代语言学的建立给予了“方言”科学明确的界定。[5]他并未对近代意义上方言概念的确立过程展开论述。在此基础上,李宇明指出,方言的概念在清末之际已经基本建立,但此时文字改革家没有把“语言”和“方言”区分开,对方言的认识是不自觉、不全面、不成体系的。[6]
那么,方言概念在近代中国发生过哪些变化,又是在何种语境下被赋予了新的内涵?本文拟结合词汇史与概念史的研究方法,梳理“方言”词义在中国之演变,通过考察近代方言概念的确立过程,探讨由此所折射出的时代意识变迁及汉语词汇体系、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重构。
“方言”一词出自西汉扬雄的《輶轩使者绝代语释别国方言》。该书以比较研究的方法记载了中国各地的方言词汇,并标明了其通行范围,是中国最早的关于方言的著作。魏晋以后,众多学者援引此书。此外,其他著述中“方言”的所指范围基本上亦位于中国境内。然而,中国古代本没有民族国家的概念,故而“方言”也只是一个模糊的名词,可以泛指地方的语言,例如《古今韵会举要》卷七“平声下”写道:“‘舸’,方言,南楚江湖船大谓之舸。”也可以特指某个地方的语言,例如《山谷外集诗注》卷七(四部丛刊景元刊本)写道:“我荆土方言谓‘父’为‘爹’”;但没有人界定它是否从属于“共同语”所在的地区。①
进入19世纪,汉外辞典开始在中国兴起。传教士经常以dialect表示方言,不过还没有以“方言”对译dialect。例如,马礼逊(Morrison)把“the northern dialect”译为“北音”,把“the dialect which he speaks is the Peking”译为“他讲的系北京话”;[7]麦都思(Medhurst)也把“northern dialect”译为“北腔、北音”,把“the Peking dialect”译为“北京话”;[8]罗存德(Lobscheid)把“the Mandarin dialect”译为“官话”,把“the Fukien dialect”和“the Fukien dialect”分别对译为“福建话”和“客家话”等。[9]可以看出,这些dialect(方言)均位于中国境内。
几乎同时,这些传教士开始用“方言”指代西方的语言。1855年,《遐迩贯珍》刊载了文章《新旧约书为天下示谕》,其中写道:
旧约全书则以希伯来方言尽录于亚细亚洲,新约全书则以希利尼方言录于亚细亚者,亦强半也。迨后欧罗巴诸邦咸以土音译出,而遵奉之。近五十年来,西方传道之师,又以别洲各国方言译出,刊送土人。[10]
《遐迩贯珍》是英国传教士麦都思在中国境内创办的刊物,旨在面向中国译介西方文明,以博得中国人对西方世界的好感,从而为传教提供便利。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引文同时使用了名词“方言”和“土音”。现在看来,土音、土话及土语都是方言的近义词,而此处的“土音”却与“方言”相对,即作者用“土音”表示当地的语言(一国内部的语言),这恰与文中的“土人”相对应。换言之,此处的“土音”其实与今天“方言”的含义更为接近,文中的“方言”实则是表示“语言(language)”,而非“方言(dialect)”。与此相似,由英国传教士伟烈亚力主编的《六合丛谈》中也多次出现“方言”一词,如第8号的《公会记略》中写道:“新旧约已翻一百余国方言。”[11]《西学说·百拉多传》也写道,百拉多遗书已被翻译为腊顶(即拉丁)、法兰西、日耳曼、以大利(即意大利)、大英等国方言。[12]
中国学界较为普遍地接受了这种概念,以“方言”指称外国的语言,或将西方语言直接称为“泰西方言”。笔者根据“爱如生·中国近代报刊库”做了统计,自1860年至1890年,除去名词“方言馆”,“方言”一词共出现了8次,其中7次与上述用法相同,皆指西方的语言。②
将西方的语言称作“方言”,本身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正如美国学者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在《想象的共同体》中指出的:“用作行政集权工具的特定方言缓慢地,地理上分布不均地扩散”,“在中世纪的西欧,拉丁文的普遍性从未与一个普遍的政治体系相重合,这点和帝制时期的中国那种文人官僚系统与汉字圈的延伸范围大致吻合的情形形成对比,而这个对比则颇富教育意义。”[13]
不过,当时中国人以“方言”指称外国的语言,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中国学界习惯性地将西方看作出于同一源流的整体。
盖文言相离之害,起于秦汉以后。去古愈久,相离愈远,学文愈难。非自古而即然也。西人既有希腊拉丁之字,可以稽古,以待上才;复有英、法、德各国方音,可以通今,以逮下学。使徒用希拉古字,而不济以今之方音,则西人文言之相离,必与吾同。而识字读书之多,亦未必有以加于中国也。[14]
梁启超将欧洲各国语言皆视为希腊语的流变,又将希腊的拉丁文字与中国的古文字对应。按此逻辑,欧洲诸国语言自然与中国各地区的方言相对应。名词学家、梁启超之弟梁启勋也指出:“闽、粤方言虽小异,其大体犹同,未若欧洲各国之相差别也。”[15]可见,在他看来,欧洲各国本就属于一个种族,所以将其他各国的语言称为“方言”也就变得顺理成章。
另一方面,19世纪以前,中国鲜有关于方言问题的讨论。在此之前,部分知识分子尝试探讨“言文一致”的问题,这些讨论看似涉及方言,其实与方言学层面无涉,方言问题也并非他们关注的焦点。③例如,黄遵宪曾云:“我手写我口,古岂能拘牵?即今流俗语,我若等简编,五千年后人,惊为古斓斑。”[16]这是黄氏关于“诗界革命”的经典名句,“我手写我口”即意味着书面语要和口语相一致。虽然口语中包含方言,而且方言是口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黄遵宪只是探讨了“白话”与“文言”问题。也就是说,此处的“言”主要是指“白话”而非“方言”,它的对立面是“古文”而非“标准语”——“国语”。
19世纪末,中国民族危机日益加剧。部分知识分子将“汉字繁难”视为启迪民智与救亡图存的阻碍,主张改革文字。1892年,切音字运动兴起,中国学人开始自觉地讨论方言与国语的关系问题。④是年,卢戆章创制“中国第一快切音字”,他认为中国“当以一腔为主脑”:
(中国)十九省之中,除广、福、台而外,其余十六省,大概属官话。而官话最通行者莫如南腔。若以南京话为通行之正字,为各省之正音,则十九省语言文字概从一律,文话皆相通。中国虽大,犹如一家,非如向者之各守疆界,各操土音之对面无言也。[17]
卢氏主张先用各地的“土腔乡谈”普及切音字,由切音字再渐识汉字与普及南京官话。这里虽然没有出现名词“方言”,但是此处的“土音”和“土腔”也就是方言的音和腔。换言之,与方言概念同时兴起的还有“方言”的近义词“土音”“土腔”“土语”“方音”等。
几乎同时,中国人开始使用近代义的“方言”一词。1897年,王炳耀创制切音字方案《拼字字谱》。他在《自序》中写道:
何如于文字之外复加拼音之字,拼切方言,使男女易习,立强国无形之实基。日本重我国之文,并用本国方言之字,广习西学,人民智而国强……方言无字,民昧如故矣。仆抱杞人之忧,设精卫之想,妄拟新字,拼切方言。[18]
引文共有4处“方言”。其中,“日本重我国之文,并用本国方言之字,广学西学”,是指日本在重视汉文的同时,用本国的假名文字广泛学习西学。虽然表面上看,这里的“方言”符合指称其他国家的语言的用法,但是,王炳耀应该意在强调切音字用于拼写地方语言的属性。换言之,王炳耀更想表达的是,日本假名能够书写“出口之音”。因此,这里的“方言”一词其实是指日本的“一方之言”。其他3处“方言”也无疑都是近代义的“新名词”。
据《申报》全文数据库检索,1871年至1920年“方言”一词的使用量见表1。
表1 《申报》中“方言”的使用量
可见,自1891年(即切音字运动)后,表示中国之地方语言的“方言”一词翻倍增长;与之相较,在清末民初各式新概念、新名词井喷式爆发的语境下,指代其他国家的语言及“方言馆”的用法,于1910年以后呈现出明显的衰退之势。
“方言”被频繁用于指代中国的地方语言,则发生在“国语”观念流行以后。诚如王东杰所指出的,离开“国语”这个先导性概念,我们根本无法透彻理解今人所云“方言”的深层含义。[19]可以说,中国近代义的“方言”一词几乎与近代新名词“国语”相生相伴。
20世纪初期,近代新名词“国语”从日本传入中国。1902年,京师大学堂总教习吴汝纶东渡日本考察教育,在日期间,日本教育家伊泽修二向他宣传“语言统一”和“国语教育”的重要性。伊泽修二指出:“欲养成国民爱国心,须有以统一之。统一维何,语言是也。语言之不一,公同之不便,团体之多碍,种种为害,不可悉数。察贵国今日之时势统一语言,尤其亟亟焉。”[20]吴汝纶对此颇有疑惑,他认为学堂中的科目已然过多,复增一科,或为不便。伊泽修二断言:“宁弃他科而增国语。”他介绍了日本处理方言问题的经验,指出日本方言差异最大的是萨摩腔,30年前,信州人与萨摩人见面都无法互通姓名,这就如同中国福建、广东人与北京人会面;日本通过改良语言、设立普通语(东京语)研究会等,使得萨摩人无不通晓东京语。伊泽建议中国效仿日本,认为假以岁月,中国统一国语的成效便会显著于齐鲁闽粤之间。[20]
吴汝纶备受鼓舞,他在日记中写道:“(伊泽修二)谆谆以国语一致为统一社会之要。且谓:‘外国语尚欲学,喑者尚教之言,安得畏难!’其言颇有英气。”[21]吴氏于4日后致信管学大臣张百熙,他在信中将统一国语称为“国民团体最要之义”,指出“日本学校,必有国语读本”,奏请中国仿效之。[22]吴汝纶所著的《东游丛录》中也多次出现“国语”一词,近代意义的国语和方言概念开始在中国流行。
吴汝纶接受伊泽修二的建议,缘于他看到日本处理国语与方言问题的成效,即如伊泽修二所述,日本用东京语作为通用语,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日本国内语言不统一的弊害。日本此前亦早已存在方言概念。例如,奈良时代的《万叶集》第十四卷就以“东歌”为主题,收录了230首“东国方言”短歌。⑤平安时代的《东大寺讽诵文稿》里出现了名词“毛人方言”“飞弹方言”“东国方言”等。[23]这是日本“方言”一词的最早书证。江户时代的洒落本《箱枕》的题目上方也加以注明——河东方言。[24]
值得注意的是,与中国相似,日本古代也没有民族国家的概念,因此明治维新以前,日本近代义的国语和方言概念也尚未确立。据韩国学者、日本一桥大学教授李妍淑考证,日本至明治初期,“国语”一词的含义仍十分混杂,在《附音插图英和字汇》中,词条language与speech的对应译词都包含“国语”,但是这两处“国语”的读音与内涵却不尽相同:前者读作“コクゴ”(kokugo),指语法与词汇层面的全部语言;后者读作“クニコトバ”(kunikotoba),指具体地使用语言以及说话。[25]更为重要的是,明治初期日语中的“国语”一词对译的英语也不是“national language”或“state language”,可见名词“国语”还未被赋予民族和国家内涵。
1882年,日本《军人诏敕》出台,其中“国家”“国运”等词语大量出现。此后,日本军队不再是对主君宣誓效忠的藩兵,而是对“国家”尽“忠节”的“国军”。[26]1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问世,其使国家意识开始深入人心,日本之前频繁使用的“和”字逐渐被“国”字取代,“国语”一词与“国体”“国歌”等名词一同流行开来。[27]
在日本的国语和方言概念逐步确立的同时,关于方言的讨论也明显增多。1882年,矢田部良吉在《以罗马字拼写日语说》中写道:
采用西京的音声对奥州人来说难以理解,采用的奥州音声对西京人来说也难以理解。但是现在没有闲暇逐一检省方言的差异。首先应该以东京等大都会的音声为标准,稍加取舍折中,设立一定的规则……[28]
矢田部良吉建议将东京等大都会的音声作为标准语,以罗马字为书写符号,普及全国。日本著名语言学家、近代语言文字改革的领军者上田万年也分析了方言书写符号的择取问题,以及如何处理国语与方言的关系问题。他指出,“但丁在由罗甸语(即拉丁语)演变而成的各洲方言之中,选取最为完备的元素,定为标准语”,并以此为基础,制定拼写法。上田万年崇尚意大利的文字改良,认为它近乎完美。[29]虽然此处的“方言”位于欧洲,但是文章的研究对象亦是欧洲,其目的是为日本近代语言文字改革提供参照,因此,这与现代意义上的方言概念基本一致。
与日本相似,中国人对近代方言概念的接受也主要表现为关于方言的讨论。早期的讨论内容主要是分析统一方言的重要性及如何统一。
20世纪初,中国方言驳杂的问题日益凸显。1905年,梁启超撰《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一文,指出“近今考族类者,必以言语为基”。在梁启超看来,言语是民族成立的要件。此文章流露出对中国语言不统一的担忧,写道:“环观全球万国,以同一民族而其言语厖杂,沟绝不能相通,则未有中国人若也。闽粤不必论,即吴、越、湘、鄂、齐、燕,莫不各有其方言,非互相迁就,则相对不能交一言也。不惟省与省为然耳,一省中、一府中,乃至一州县中,出闾阖而若异域者,比比然也。”[30]
“统一方言”有时即为“发展国语”。1903年,由浙江留日同乡会编辑发行的《浙江潮》刊载了陈世宜撰写的社说《浙风篇》。虽然此文着眼于肃正浙江风气,但是陈氏断言“分治者,统一之母也”,认为世界、国家、地方的治理道理相同。即,陈世宜同时提出了治理国家的方案。他指出:中国没有国语。对于闽广方言,浙江人一个字也听不懂,不仅如此,就浙江的语言而言,温州语不适用于台州,金华语不适用于绍兴,处州语也不适用于杭州,这是各地交流不便的症结所在。陈世宜主张发展官话以统一方言,认为如今唯有“官音”可以通用于各省,官话是“浙风统一之要素”也是“中国国语之起点”。[31]
1906年,《直隶教育杂志》译介了日本教育界的论说《清国人之教育与国语之布及》。其中写道:“(中国)国境广漠,方言繁多,南方人遇北方人多不能谈话者,而欲求通译者之适,当非易事也。”[32]译者翻译这篇论文的动机是为了提醒国人注意日本人的险恶用心。当时中国人意识到,正是因为中国没有国语,方言不一,才给了日本将其国语渗透到中国的可乘之机。此文的作者基于对“(日本)国语发展之问题、日本语布及之问题”的考虑,主张日本用“国语”教授中国留学生,即留日学生需要在日本的日语传习所学习半年左右,日语合格以后才可进入“研究他科之学校”学习,授课均采用日语。作者将中国留学生的“骚动”行为归咎于日本“私立学校忘国家威权,一切投合清国人之意”,强调国语也是国家权威,不可等闲视之。所谓“骚动”行为,应与日本“取缔清国留学生事件”有一定联系。⑥该文继而分析道,中国人学日语、留学日本,比其学习欧西语言、留学欧西便利,日本应该利用这种优势,借机发展“国语”、发展“国民之精神”,拓宽日本“国语”的影响力。可见国语关乎民心的团结、国家的凝聚力乃至一国的国际地位。培育爱国心从而使国家强盛,也正是主张统一方言的中国知识人所追求的目标。
关于统一方言的准则,即标准语的选定,《中外日报》上一篇题为《统一语言说》的文章建议创造一种“通国切音字母”,以统一国语,并提出了两种实现形式。第一种是由精通语言的学者考察各省大都邑的方言原音,创成一种切音字母,该字母虽然兼采南北音,但是以一方为主导。第二种方法是采用通行最广的一种方言,以此为原音创造字母,如王照的官话合声字母便可以代表通行最广的方言之原音,应使全国从之。该文强调,中国南方与北方的原音互异,必须强迫南方人服从使用人数更多的北方口音,断不可为了拼凑各处的方言而增减切音字的字母音声。[33]可以看出,这两种途径的最终指向都是确立北京官话的主导地位,以此统一中国语言。
当时中国人普遍主张用“京话”统一国语。“长白老民”说:
世界各强国无不以全国语言一致为内治之要端,故近年吾国洞达治体者,亦无不深明此理。南省仁人亦多以推广京话为言,今用字母拼京话以助文字所不逮,则惟显宦及名士往往力为反对,非其心之不仁也,盖其见之不明有数端焉……(他们)以为多一周折不如任各省语言各异。专用文章通译,或专用外国文通译,钝则均钝,利则均利。呜呼,彼未知语言不一,暗中损碍之大,收拾之难,后祸之烈何如耳。且未知淮汝以北,黑龙江以南,苟用京话字母之书,则以十数日之功,可当十年,其便捷为何如耳。且未知根本之地,呼吸灵通于全国,裨益为何如耳。且南人用官话虽微觉其难,而用字母拼官话,较之习外国文,究能倍易。若谓慗使一律迟钝,不使北人偏加速利,则未为情理之公也。[34]
他的依据有三点:第一,与其通国迟钝,不如用北方的发展带动南方;第二,北京地位特殊,是“根本之地”,北京的发展牵动全国;第三,强调语言的民族性,对南方人而言,即使学习北京官话困难,也势必比学习外语容易。
山东道监察御史庆福等人也认为,统一中国语言应以“京音”为准。他们指出,切音字必须“选音精当”,“用之京语,则无音不备,用之他语,则有缺有多。”庆福等人提出,政治家应当尤其注意统一语言之作用,断言语言一致乃立国之要素,例如,德国致力于令各联邦学习普鲁士语,日本致力于令各府县学习东京语,因此统一中国语言“非取京音不可”。其论据与“长白老民”相似。一方面,语言出于人,而非出于地方,地方有偏隅,人无偏隅;京师之地,人皆趋之,历经千百年的荟萃与磨炼,在此处形成“京话”,这是中央语言而非偏隅之语。另一方面,京话有一定的使用基础,很多省份原本使用的语言与京语大略相同,如直隶、奉天、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甘肃、云南、贵州、四川、陕西十一省及安徽、江苏两省中的半数;而其他语言,都不存在两个省份相同的现象,“京语非北京人私有之语,乃全国人共有之语。”[35]
值得注意的是,切音字运动的初衷其实是普及教育,其目标是“言文一致”,使普通民众“无师能自读”,“基于字话一律,则读于口遂即达于心。”[36]切音字方案拼写的语言均为方言。在“国语”观念的影响下,对于“统一方言”和“言文一致”的顺序问题,中国有识之士观点不一,曾展开争论。四川道察监御史谢远涵力求同时兼顾“言文一致”和“国语统一”。他于1908年上奏学部,请饬编定小学国语教科书。谢远涵主张效仿日本报章之法,在汉字旁边注以字母(即假名),使人见字而知其音。具体言之,便是“将书(中国教科书)中所有之字通列为表,使各省人就其方音之中合本字之京音者,分注于下,无其音者,则用两字合音之法”。谢远涵强调:“务使儿童每习一字,兼知此字之京音为何,异日出游四方,就其所素习而道之,当不至于大相悬远。”[37]
著名报人狄葆贤则提议用“言文一致”补救方言不同的弊端。他意在发展小说,故而指出,中国各省方言不同是民族统一精神的阻力,主张首先利用方言,“以开各省之民智。”[38]切音字运动后期的主要代表人物劳乃宣则明确提出:“文字简易与语言画一本应作两级阶墄,本应作两次办法。”他写道:
日本亦先有平假名、片假名,而后有国语科。先圣有云,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言变更之不可躐等也。今未讲文字简易,即欲语言画一,是欲一变至道,岂非躐等乎?躐等之学,万不能成。[39]
劳乃宣主张先使“文”与“言”一致,再将语言划一。他一方面感喟普及教育与统一语言之难,认为“中国之用旧字数千年,用方言亦数千年,今欲数千年之方言一旦变为官音,闻者咸苦其难,望而却步”,而教育之道在于诱导,不在于使之惊骇,办学校是为了诱使学生就学,不可骇之,使其退却。另一方面,劳乃宣指出,利用与方言一致的切音字有助于统一国语,“学南音非但不与北音相反,而且相成”:在南方语言用简字拼成以后,以此阅读北方的书报,便会恍然大悟,自觉地将南方和北方的语音形成对比,则“仅须一转移之功,而北音全解,北音全解而国语全通矣”。[40]
《中外日报》反对劳乃宣的观点,指出中国方言不能划一,劳乃宣主张随地增撰用于拼写方言的拼音字母、添加入声,“是虑语文之不分裂而极力制造之,俾愈远同文之治”;英文有26个字母,东文有50个字母,二者都不曾随地增减,中国亦应效仿,切音字应“强南以就北”。[41]劳乃宣与《中外日报》由此展开了激烈的论争。⑦
从当时的学术环境来看,主张首先统一国语的学者占据多数。可以说,在“国语统一”的口号提出后,文字改革理念的侧重点逐步从“言文一致”向“国语统一”转变,中国知识界发展出一套以音标定口音、以文字统一语言的思路。例如,马体乾致力于通过切音字统一国语,他创制切音字《串音字标》,主张将全国公有之音定为“国音”,各地特有之音定为“方音”。[42]学部也指出,切音字需要依照《玉篇》《广韵》等书所注之反切,“逐字配合,垂为定程,通行全国,不得迁就方音,稍有出入,要使写认两易,雅俗兼宜,然后足以统一各省之方言,徐谋教育之普及”,在音韵的选择方面,“当博考异同,返其原始,决不能据一二省之方音为标准,而强他人之我从。”[43]可以看出,因为统一国语的主张,“方言”成了方言,即“一种语言中跟标准语有区别的、只通行于一个地区的话”。也正因为清末“国语统一”要求之迫切,“言文一致”问题居于次位,方言的多样性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鲜有方言学层面的探讨,现代汉语方言学还未建立,方言之具体内涵仍不明确。
值得一提的是,此时中国的方言概念尚未定型还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1915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的《辞源》中收录了“方言”一词。该词典始编于1908年,是中国近代第一部大规模的语文词书。《辞海》对“方言”的释义为:“土俗语也,囿于一方,不能通行各地,故曰方言。”[44]可见,中国知识界对于方言的界定仍然较为模糊。其二,虽然清政府于1905年批准将上海广方言馆改为工艺学堂,但中国还存在一些以“方言馆”或“方言学堂”命名的“外国语学校”,如两广方言学堂、南洋方言学堂等。
中国方言概念的确立明显受到方言学研究的影响。近代中国学人研究方言的兴趣是由征集歌谣引起的,在此之前,部分学者已经注意到歌谣与方言的联系之密切。1915年,由上海时报馆编辑的文艺刊物《余兴》刊登了《北京歌谣六则》,辑录者倚虹写道:“歌谣多由方言构成,虽语多费解,然细加玩味,颇多奇趣。”[45]1918年初,在时任校长蔡元培等人的倡导下,北京大学面向全国发起征集歌谣的号召。是年2月1日,《北京大学日刊》发布《北京大学征集全国近世歌谣简章》。其中“寄稿人应行注意之事项”规定:“方言成语当加以解释。”此项征集由沈尹默、刘复、钱玄同和沈兼士“分任其事”,钱玄同和沈兼士的主要职责便是“考订方言”。[46]
1923年,歌谣研究会主任周作人发表论文《歌谣与方言调查》,正式拉开中国近代方言调查的序幕。周作人指出:“歌谣与方言的密切的关系,这里可以不再多说,因为歌谣原是方言的诗。”他进一步阐述道:“当初我们征集歌谣的时候,原想一面调查方言,但是人力不足,而且歌谣采集运动正在起头,还未为社会所知,没有十分把握,恐怕一时提出许多题目,反要分心,得不到什么效果,所以暂且中止了。这一二年来,承曾内外诸君的尽力,采集事业略有根柢,歌谣采集的也日渐增加,方言调查的必要因此也就日益迫切的感到。”[47]随后,董作宾和容肇祖分别在《歌谣》杂志发表论文《歌谣与方音问题》和《征集方言的我见》,他们响应周作人调查方言的建议,又提出了一些不同意见。董作宾认为,歌谣不仅是“方言的诗”,还是“方音的诗”。他写道:
方音在歌谣里面,和方言同样地是他的“附庸”。在我们乍看起来,方音似乎应当归在方言一起儿,所以周先生不曾把他特别地提出来。其实呢,方音、方言都有巍然作独立国的资格,他们各自有各自本身的价值。因为他们在“文字学”上要分占义和音两大部分的势力,不过对于歌谣,都有很密切就是了。[48]
董作宾将方言和方音均视为歌谣的“附庸”,强调重视“方音”。他从文字学的角度出发,分别用“义”和“音”定性方言和方音,以区分二者的概念。董作宾对“方言”与其近义词“方音”的词义辨析也体现出,学界关于方言的讨论已经较为深入,对“方言”语义的分析已较为透彻。
1923年12月,《歌谣》出版周年纪念增刊,集中刊载了诸位学者关于方言调查的建议,其中包括林语堂的《研究方言应有的几个语言学观察点》、沈兼士的《今后研究方言之新趋势》、钱玄同的《歌谣音标私议》、魏建功的《搜录歌谣应全注音并标语调之提议》等。《歌谣》杂志关于方言调查的讨论主要围绕方言的调查方法和方言的注音方式两个方面展开。1924年1月,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成立方言调查会并发布《宣言书》,规定方言调查的研究范围涵盖制成方言地图、考定方言音声、规定表音字母、调查殖民历史、考定苗夷异种的语言、依据方言的材料反证古音等。方言调查会关于研究范围的阐释说明,中国现代方言学已经具备雏形。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现代方言学的诞生与方言地位的提升互为因果。魏建功在《搜录歌谣应全注音并标语调之提议》中就指出,之所以主张用完全注音并标语调的方式搜录方言,就是为了“完全注那歌谣唱时的音,才不失歌谣原赋有地方性”。[49]即,魏建功呼吁完全保留歌谣的方言与方音。周作人也提倡发展方言文学,用方言推动“文学革命”。他论述道:“现在中国语体文的缺点在于语汇太贫弱,而文法之不密还在其次,这个救济的方法当然有采用古文及外来语这两件事,但采用方言也是同样重要的事情。”[50]沈兼士则强调,“方言仍自有他应该被研究之独立的价值在”。因此,他不止着眼于歌谣里面的方言,还为中国描绘出“今后研究方言之新趋势”。[51]
1924年,董作宾在《歌谣周刊》发表论文《为方言进一解》,阐述其关于方言调查会的见解。⑧他在文中对“方言”一词做出明确定义:“方言,是一国内各地方不同的语言;它的音声可以用音标表现出来,它的意义,一部分可以借汉字表现出来”。[52]董作宾将“方言”界定为“一国内各地方不同的语言”,意味着方言概念在中国基本定型。
汉语中的一些古典词,使用例有限,处于休眠状态,至20世纪被突然唤醒,应用频率明显提高,这类词被称为“激活词”。[53]“方言”便是典型的激活词。该名词最早出现于西汉。由于中国古代没有民族国家的概念,其概念亦较为模糊,没有人界定它是否从属于“共同语”所在的地区。进入19世纪,传教士大多以dialect表示方言,但是没有用“方言”对译dialect。几乎同时,中国出现了以“方言”指称西方语言的用法。是时,部分中国学人尝试探讨“言文一致”的问题。虽然表面上看,“言文一致”意味着书面语要和口语(方言)相一致,不过,这些言论旨在讨论“白话”与“文言”问题,而非“方言”问题。直至切音字运动兴起,在关于统一国语的讨论中,“方言”一词被激活,逐渐具备了现代含义,表示民族国家的“语言的地方变体”。
切音字运动的初衷是普及教育,目标是“言文一致”,使书写文字向口头语言靠拢。切音字方案拼写的语言是方言。但是,在“国语统一”的口号提出后,中国文字改革者又发展出一套以音标定口音、以文字统一方言的思路,文字改革理念的侧重点由“言文一致”向“国语统一”转变。可以说,在统一国语的主张中,“方言”一词被赋予了近代义概念。不过,由于清末统一国语要求之迫切,鲜有关于方言具体问题的讨论,即缺少方言学层面的研究。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国语运动和“文学革命”日趋蓬勃,方言的价值被重新评估,方言成为新文化建设的重要资源。中国学人逐步用更为科学的方法研究汉语方言,现代方言学开始建立,方言概念也随之定型。
注释:
① 学界普遍认为,中国古代的共同语(标准语)是雅言。《论语·述而》写道:“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钱穆也指出:雅言“犹今称国语,或标准语”。参见:王东杰.官话、国语、普通话:中国近代标准语的“正名”与政治[J] .学术月刊,2014(2):156. 《古今韵会举要》《山谷外集诗注》引自爱如生·中国基本古籍库[DB/OL]. http://dh.ersjk.com/spring/front/read, 2022-01-25.
② 数据来源:爱如生·中国近代报刊库[DB/OL]. http://dh.ersjk.com/spring/front/read, 2022-01-25.
③ 一般来说,汉语方言学既包括调查、记录、描写和分析方言,也包括研究方言地理、方言历史、方言接触、方言演变、方言比较等问题。参见:游汝杰.汉语方言学教程[M].上海教育出版社,2016:27.
④ 切音字运动,是指清末在中国民间兴起的拼音文字运动。该运动旨在创造并推行简易的拼音文字,以辅助汉字,从而达到普及教育和启迪民智的作用。切音字运动与国语运动、白话文运动并称为“清末民初的三大语文运动”。
⑤ 东国方言,是指日本关东地区的方言的总称,主要涵盖远江、骏河、伊豆、甲斐、越后、信浓、奥羽地区。
⑥ “取缔清国留学生事件”,即1905年日本政府颁布《关于准许清国人入学之公私立学校之规程》,规定包括中国学生入读日本公私学校需要中国公使馆的介绍,因品行不端被开除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招收等。规则颁布后,留日学生将其视为镇压革命运动,展开大规模反对运动。
⑦ 概而言之,劳乃宣撰文回应《中外日报》,进一步阐述了先使“言文一致”、再求“国语统一”的观点。同年,《中外日报》刊登《统一语言说》一文,意在批判劳乃宣“分裂语言”,逐一驳斥了劳乃宣关于切音字的论断。详见:劳乃宣.简字谱录[M].文字改革出版社,1957:215-216;统一语言说[N].中外日报,1906-09-23.
⑧ 《歌谣》自1924年第四十九号起改名为《歌谣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