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宝林
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北京 100029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指出,一百年来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奋斗积累了“十个坚持”宝贵历史经验,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理论创新、坚持独立自主、坚持中国道路、坚持胸怀天下、坚持开拓创新、坚持敢于斗争、坚持统一战线、坚持自我革命。[1]党的二十大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提出:“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动员全体中华儿女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一起来想、一起来干。”[2]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统一战线有机结合起来,为我们全面做好爱国统一战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华民族由近代落后挨打到根本扭转命运、持续走向繁荣富强的历史进程表明,凝聚全体中华儿女的伟大力量、推动中国社会发展繁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坚持党的领导,体现为爱国统一战线领域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确保爱国统一战线领域实行的政策、采取的措施都有利于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坚持爱国统一战线,体现为把爱国统一战线作为全党的事业,不断改革创新爱国统一战线工作,推动爱国统一战线健康发展。没有党的领导,中国人民就不可能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伟大胜利;同样,不坚持爱国统一战线,就不可能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全国人民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都调动起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党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爱国统一战线来实现的。没有统一战线,党就不能更加有效地增强自己的阶级基础、扩大群众基础、巩固执政地位;没有统一战线,就谈不上党与人民群众鱼水情深。可见,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爱国统一战线相辅相成、不可偏废,二者相互贯通、相得益彰,共同彰显我国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和显著特点。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爱国统一战线结合起来,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和拓展党的领导,推动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发展壮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共识、智慧和力量。
在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里,搞好民族共同体建设,是“一体多元”结构的民族国家保持经济长期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关键。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把发展作为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牛鼻子”,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制度性安排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2018 年,八个民族省区GDP 突破9 万亿元,与1952 年相比年均增长8.7%;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3983 元、11426 元,与1978 年相比年均增长12.6%、12.1%。[3]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地区贫困人口从3121 万人到2020 年年底实现全部脱贫,民族自治地方420 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联合国和大多数国家的普遍赞誉。然而,实现脱贫与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长期以来,由于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巨大差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还是少数民族地区的突出问题,而且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仍然是我国民族共同体建设和国家治理的主要任务。也就是说,历史上形成的民族之间发展不平衡局面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消除的。在这种形势下,加强党对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领导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我们党对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领导有两个重要原则:一是尊重差异,二是缩小差别。这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鲜明特质和内在要求,对少数民族权利的保障和国家现代化治理不仅要在这两个原则的基础上展开,而且爱国统一战线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工作也要在这两个原则的基础上向前推进。
尊重差异主要解决的是精神层面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自主选择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异将长期存在,其中,文化差异是最主要的差异。不同的风俗习惯则是文化差异的最直接表现。尊重差异,就是尊重少数民族的情感、尊重少数民族的主体地位、尊重少数民族的自主选择、尊重少数民族的创造精神以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概言之,就是尊重少数民族的特殊性,这是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保证。因此,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要相互理解、彼此认同,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在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缩小差别主要解决的是物质层面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这是实现民族平等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民族共同体的根本保证。少数民族由于区位、历史、环境、教育、传统等因素决定了他们在市场竞争中处于相对不利地位,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总体水平仍然落后于东部地区甚至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因此,缩小差别是我国实现民族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在充分发挥中央、发达地区、民族地区三个积极性的基础上,对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区实行差别化区域政策,不仅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倾斜和转移支付要建立长效机制,而且发达地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也要实现常态化,把政策驱动和内生动力有机结合起来。要锚定民生抓发展,重点抓好就业和教育;要发掘民族地区资源优势来惠及当地民生改善;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不断提高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富裕水平;要加强边疆建设,重点抓好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对外开放。
强化党对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领导,必须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做好构建民族共同体的顶层设计,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构建民族共同体的主线,构建以平等为基石、以团结为主线、以互助为保障、以和谐为本质、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为宏伟目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宗教面临的形势错综复杂,现实和历史矛盾相互交织、国内和国际因素相互缠绕,宗教涉及民族、边疆等问题,与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紧密相关,是西方敌对势力打压、遏制我国的重要领域。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兴风作浪,始终是新疆、西藏团结稳定的巨大隐患。爱国统一战线处于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的前沿阵地,肩负着抵御渗透、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就国内社会治理而言,宗教领域同样非常重要,宗教信仰是信教群众的精神支柱,宗教已经成为精神领域里的民生问题。一般而言,影响、决定宗教存在和发展有以下几个因素:一是民众的宗教信仰需求;二是执政党的宗教信仰政策;三是国际宗教势力的影响。目前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贯彻落实得最好的时期,无论在城市还是在乡村,广大信教群众都享受到了宗教信仰的宽松和自由。同时也必须注意到,我国宗教处在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的客观环境中,处于国际复杂形势和境外宗教势力影响最严重的时期,既有开展国际交流带来的正能量,也有境外宗教势力渗透产生的负效应。概而言之,我国宗教正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复杂局面。宗教是统战工作重点领域,就目前境况而言,强化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尤为紧迫和必要。宗教的社会作用具有二重性,既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处理得当,可以对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处理不当,则相反。其关键取决于统一战线相关部门能否对宗教进行有效政治引导、依法治理和抵御渗透。换言之,对宗教进行政治引导、依法治理和抵御渗透是今后做好宗教工作的三个重要着力点。
对宗教实施政治引导是爱国统一战线领域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任务。政治引导的关键在于能否为宗教发挥积极作用、抑制消极作用创造有利条件和环境,引导和支持宗教界人士弘扬积极因素,抑制消极因素,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工作的总要求是: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工作的总目标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此,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鼓励宗教组织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时代发展、社会和谐、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当代中国发展要求的阐释。
依法治理的关键在于深刻认识宗教作用的二重性,既不夸大宗教的消极作用,也不夸大宗教的积极作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宗教事务。对宗教进行依法治理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依法治理宗教事务,包括依法治理违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侵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侵犯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教务权利、侵犯宗教组织合法权益等事项;二是防范以“宗教信仰自由”为借口,做违背宪法、法律和政策的事情,防范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和宗教活动制造混乱和事端;三是我国各宗教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宗教信仰者和宗教团体可以以国家公民身份和社会团体身份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抵御渗透的关键是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掌握战略上的主动权。境外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宗教渗透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打着宗教的幌子企图颠覆我国的国家政权和社会制度,破坏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和民族团结;另一种是企图控制我国的宗教团体、干涉我国的宗教事务,在我国境内建立宗教组织和活动据点以及发展教徒。我国政府的立场非常明确,就是要在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中抵御宗教渗透,开放程度越高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就越不能动摇,其主要措施就是坚持“三个决不允许”的方针,即决不允许任何境外宗教势力控制我国的宗教,决不允许任何境外宗教团体和个人干预我国宗教事务,决不允许任何境外宗教组织用任何方式在我国传教。
所谓“两新”组织,即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截至2018 年底,新经济组织中仅私营企业数量就达1561.4 万家,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84.1%;个体经营户6295.9 万户,从业人员14931.2 万人。[4]新经济组织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举足轻重,不可小觑。截至2018 年底,全国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达81.6 万家,比10年前增长了一倍,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含社会服务机构)44.3 万家,增长了10.8%,在社会组织总数量中超过一半,达54.3%;基金会总量7027 个,增长了11.4%。[5]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必将被进一步调动起来,其发展的空间也将进一步拓展。党的十九大以来,“两新”组织发展之快、成员数量之多、影响范围之广前所未有,在未来参与深化改革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也会越来越大。但是,毋庸讳言,“两新”组织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在主观方面:一是“两新”组织有重视经济和管理而轻视政治和政策的倾向;二是“两新”组织有关注利润利益和市场走向而淡化政治学习和思想建设的倾向。在客观方面:一是党组织对“两新”组织的覆盖面不够、工作力量薄弱;二是对新社会组织的管理处于有条例而无法律的状态,新经济组织缺少与国有企业相同的平等地位。这些问题的存在无疑会对“两新”组织成员的凝聚力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拓展党对“两新”组织的领导,已经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一是实现党建与统战相融合。一方面用党建引领统战,把“两新”组织统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发挥党组织政治领导作用。实践证明,凡是“两新”组织统战工作搞得好的地方,毫无例外都是党建工作先行的地方。所以,加强党建引领,是拓展党对“两新”组织领导的关键,也是做好“两新”组织统战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另一方面用统战强化党建,不断健全“两新”组织党的工作机制,延长工作触角,通过集中培训、实地考察、实践锻炼等方式,引导“两新”组织成员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国共产党的信任、对政府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引领“两新”组织人士健康成长。
二是提高党对“两新”组织的覆盖面。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入发展,“两新”组织的涉及面越来越广、人员越来越分散、流动性也越来越强,党对“两新”组织应覆盖的必须全面覆盖。做到“两新”组织在哪里,党的组织就建在哪里;做到“两新”组织在哪里,统战工作就覆盖到哪里;持续不断强化工作的统筹指导和推动力度,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不留飞地、不留死角。对暂时不能成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成员,凡具有党员身份的都要归入社区党组织管理范围。总之,通过党的基层组织把“两新”组织及其成员全部纳入爱国统一战线工作范畴中来,把他们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
三是提升“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质量。一方面,要对“两新”组织成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带领他们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他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引导他们维护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维护自身良好形象。同时,还要畅通“两新”组织成员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调动他们参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关心“两新”组织成员的生存和发展,通过交流会、座谈会等方式把工作做细、做实。“两新”组织成员在社会保障、子女就业、医疗住房等方面较之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尚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需要各级统一战线组织帮助他们纾困解难。对这些切身利益问题的关注和解决不仅直接关系到“两新”组织成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而且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据教育部官网统计,从1978 年到2018 年底,各类出国留学人员累计达585.71 万人。其中,153.39 万人正在国外进行相关阶段的学习和研究;432.32 万人已完成学业;365.14 万人在完成学业后选择回国发展,占已完成学业群体的84.46%。从相关数据看,2018 年度与2017年度相比,出国留学人数增加5.37 万人,增长8.83%;留学回国人数增加3.85 万人,增长800%。[6]随着形势的发展,留学归国人员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已经逐步从个体转向群体,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就目前我国留学归国人员整体状况而言,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凝聚力不足,影响力不强;二是缺少参政议政渠道,政治参与热情不高;三是人才信息渠道不畅,其积极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在这种情况下,延伸党对归国留学人员的领导不仅迫切,并且必要。
欧美同学会等相关组织要加强对归国留学人员的思想政治引领,使其在知晓国家创新创业政策的同时,也知晓党的路线、方针和爱国统一战线政策,增强他们的政治认同。社会主义学院要有计划地安排对归国留学人员的培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他们,夯实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思想政治基础;有针对性地安排他们实地考察调研,使其在了解国情社情的基础上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引导他们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和力量。
归国留学人员长期学习、生活在国外,视野开阔、思想活跃,但受西方价值观念的影响较深,对国内某些传统的东西比较敏感并且可能排斥。做他们的工作,用说教的方式行不通,靠行政命令的方法更会适得其反,仅仅停留在联谊交友层面又可能过于空泛。新形势下做好归国留学人员工作,要充分了解他们的困惑和难题,关心他们的生活,服务他们的发展。
党和政府要有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诚意、用才的胆识、容才的雅量、聚才的良方。一方面,各级统战部门要协调政府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工作需要,把优秀的归国留学人员录用到不同层级的公务员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归国留学人员提供施展才能的机会和平台。另一方面,各级统战部门也要根据归国留学人员的专业特长,把他们推荐给人大、政协、司法机关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为归国留学人员搭建成长锻炼平台。
面对气候变暖、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等全球性挑战,没有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民族可以置身事外,世界上的各个民族和国家必须同舟共济、共同行动,这就意味着必须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升到事关人类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2017 年1 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演讲中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实现共赢共享”的“中国方案”[7]。
2019 年3 月,习近平主席在中法全球治理论坛闭幕式上致辞,明确阐述了中国的全球治理理念:一要坚持公正合理,破解治理赤字。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坚持全球事务由各国人民商量着办,积极推进全球治理规则民主化。继续高举联合国这面多边主义旗帜,充分发挥全球和区域多边机制的建设性作用,共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二要坚持互商互谅,破解信任赤字。坚持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增进战略互信,减少相互猜疑。三要坚持同舟共济,破解和平赤字。要秉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摒弃丛林法则,坚持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反对以邻为壑、损人利己,各国一起走和平发展道路。四要坚持互利共赢,破解发展赤字。坚持创新驱动,坚持协同联动,坚持公平包容,更好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引导经济全球化更加健康发展。[8]在这样的治理理念引领下,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强调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应该更平等地反映大多数国家的意愿和利益,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迈进。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并没有标新立异,而是始终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及其原则,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治理体系。与此同时,我国以自己的实践引领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例如:中国“一带一路”境外合作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中国—联合国和平发展基金设立五年来已取得多项成就。2020 年9 月,习近平主席在第75 届联合国大会期间宣布,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9]为实现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确定的目标作出贡献。
鉴于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心,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爱国统一战线领域各级党组织必须紧跟时代发展的脚步,把国内与国际两个大局统筹起来,把“国情”与“世情”结合起来,在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领导的同时,通过深化党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工作的领导,做好国际统一战线工作。要在以往“两个联盟”的基础上,以广阔的全球视野和深沉的世界情怀创造出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适应性更强、匹配度更高的国际统一战线。在维护好本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基础上,也为维护世界和平发展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2020 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已经构成对世界各国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大威胁,同时也是对全球公共卫生安全的严重挑战。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受威胁的国家数量在不断攀升,面对疫情的扩散,任何国家和民族都无法独善其身,唯有携起手来、共同抗疫才是正确的选择。中国大力倡导并积极践行疫情防控国际和地区合作,同其他国家分享抗击疫情的成功经验,对众多国家给予无私帮助,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这正是我们党领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动写照。爱国统一战线所肩负的重要使命就是发出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伟大实践向世界各国人民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非凡的组织动员能力、统筹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能够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办难事、办急事的独特优势,是抵御风险挑战、提高国家治理效能的根本保证。以此赢得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话语权,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营造有利的国际环境,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总之,坚持党的领导做好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爱国统一战线紧密结合起来,在坚持爱国统一战线中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坚持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党的领导,是爱国统一战线发展壮大的政治前提和根本保证;坚持爱国统一战线,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方面。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爱国统一战线紧密结合起来,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需要,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