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咏梅(黄山市徽州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近年来,安徽省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特别是在成果转化方面,针对省内高校院所在皖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在皖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皖进行转化和产业化等给予优先补助。黄山市也出台了相应的鼓励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已然成为推动科技创新从跟跑向并跑、领跑发展的重要力量。
黄山市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出台《黄山市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成立以黄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科技成果转化专班。相继出台一系列促进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时刻站在企业家的角度想问题,当好“贴心人”。协助破解企业发展中的痛点、堵点,用心用情用力为企业办事解难、出谋划策,取得了良好成效,获得了市场主体的肯定和好评。
黄山市大力实施《黄山市高新企业和战新企业三年倍增计划(2020—2022 年)》,对企业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实地走访、跟踪摸排,建立健全“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大变强”的梯次培育机制,推动企业走高新化发展路径。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及人才引进,着力培育一批研发能力好、成果承接能力强,且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优质企业,夯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根基。
黄山市常态化开展技术需求和科技成果征集和发布活动,适时组织政产学研对接活动,力促需求与成果有效适配、无缝对接。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优化浙江大学黄山技术转移中心、安徽大学黄山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模式,联合有关部门成立黄山学院科技成果转化专班。突出强链延链补链固链,重点聚焦新兴产业领域,通过“企业出卷、高校答卷、市场阅卷”模式,持续推进“海聚英才·揭榜挂帅”项目,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实现核心技术“破冰”。
2022 年,黄山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79 家,圆满完成三年倍增计划;累计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34 家,同比增长33%。首批7 名黄山学院专家入企担任“科技副总”。5 个项目通过“海聚英才·揭榜挂帅”项目立项,共获430 万元资金扶持。获立项省科技重大专项1 项、省重点研发项目8 项。新增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3 家,组建省级科技特派团8 家、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14家。全年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42.1 亿元,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16.9 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69.2%和157.2%。参与筹备第二届中国(安徽)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累计征集入库签约项目50 项,合作金额达15.7 亿元。
部分企业存在为了专利而申请专利的现象,使得申请的专利市场潜力明显不足,只能作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其他项目的一个附属条件,高价值专利较为匮乏。2022 年,黄山市授权发明专利273 件,同比增长7%,而获得安徽省专利金奖的仅永新股份、天马新材料2 家企业的成果。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复杂工程,企业追求高效率,希望科技成果转化是个“一锤子”买卖,通过购买科技成果直接使用,或者尽量缩短过渡期和降低过渡资金投入。但是实际上,科技成果往往不可能直接转化,需要企业与科技成果发布单位多次、长期的沟通以及企业本身的研发投入,包括研发团队的建设、研发资金的支持、研发时间的投入等。科研成果的专业性和转化过程的复杂性,导致成果转化承接方对相关成果的实用性或实现细节理解有限,降低了科研成果的转化效率。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动力源于市场需求,但企业的诉求和市场的变化往往并不相适应,这使得科技成果转化易走入困境,即使政府部门出面搭建平台,努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此项工作也一直浮于表面,难以深入推进。同时,企业的科研能力易受经费限制,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企业的机会成本和风险较高,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的速度。在引进和推广一些市场前景较好的科技项目和新产品方面,往往也由于企业缺乏资金,只能“失之交臂”。
为促进省内外科技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使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得以攻克,黄山市自2021 年开展了“揭榜挂帅”行动,充分依托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的技术转移机构深入企业了解技术需求,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技术转移机构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往往缺乏既懂技术又懂企业且了解市场的人员,在技术需求征集和解决过程中,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最后是“落地于无声”。
不论是企业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还是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均源于实验室,在产业化的过程中会受多种因素影响。要切实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需要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三方同时发力,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加大对科研人员以“技术股+现金股”形式入股企业的扶持力度,出台发明人成果所属优先权政策,高科技成果才能有效为实体经济服务,实现技术—产品—商品转变。
找准“着重点”,积极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针对企业短板,着力构建科技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大变强”的梯次培育机制,逐步实现高新技术企业数稳增长。推动创新平台建设,引导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提升科研能力、承接研发成果。修改完善对科技保险、科技贷款贴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的支持政策,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展。研究出台相关支持和激励政策促进企业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实现转化和产业化,促进更多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大力推进“百博入企”、博士副总、院士工作站、科技特派员选派等工作,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发挥政府政策扶持和资金引导的杠杆作用,激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专家技术人员和乡村振兴专业人才深入企业、园区、农村等基层一线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科技攻关、成果推广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促进人才流动,打造一支高质量的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其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深化产学研用合作。支持行业领军企业融通创新,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部署建设一批技术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重点实验室等,大力推进规上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活动“全覆盖”,合力开展技术攻关、知识产权运营和成果应用与推广。聚焦关键技术需求和市场的潜在需求,依托高水平的技术转移机构征集企业技术难题,促进企业技术“痛点”对接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强点”,借智借力发展,实现技术创新与市场高效对接和供需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