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转发朋友圈被扣1万元且开除合法吗等3则

2023-02-05 09:57
人民之声 2023年5期
关键词: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

员工不转发朋友圈被扣1万元且开除合法吗?

编辑同志:

我公司开展员工微信朋友圈推广活动,并对信息转发量进行考核,未达标者还要被扣发薪水。我没有按要求转发,公司便扣除了我1万元,然后以我未完成交办工作任务为由解除了与我的劳动合同,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深圳市 李女士

李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劳动者对朋友圈发布的内容享有自主决定的权利,涉及劳动者报酬和微信朋友圈的个人生活,属于直接涉及劳动者相关利益的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公司扣除员工报酬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不具有合法性。用人单位混淆公私界限,并通过制度要求员工“夹带公货”属于非法干预,公司以此理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足扣除的工资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因朋友圈“诉苦”被公司辞退如何维权?

编辑同志:

我喜欢在朋友圈分享日常,最近因家事烦闷便在微信朋友圈发了篇表达心情的文字,被老板误解为是因工作而发,我与老板解释后他仍然认为我的朋友圈内容是在抱怨公司,并且损害了公司的形象,于是把我辞退了。我应该怎么办?

汕头市 刘小姐

刘小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辞退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公司对辞退决定负举证责任。若你朋友圈发表的微信内容,并未指向具体的人或事,但你老板却以为指的是工作,你跟老板解释后也始终未有辞职的明确意思表示,公司以此决定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行为,可以请求公司支付解除经济补偿金、工资等。

微信作为如今大部分人主要的交流平台,所有人对于自己发表的言论应负法律责任,建议大家在工作群、交流群、朋友圈中注意自己的言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离职员工不交接,公司可以索要赔偿吗?

编辑同志:

我公司有个员工是做资料管理工作的,他最近因与领导发生纠纷辞职了。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经公司多次催要,他始终不愿意交出曾由自己保管的公司资料,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行并造成了2万余元的损失,公司可以向他索赔吗?

河源市 陈先生

陈先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公司和员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拒不交接相关手续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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