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雪萍,裴文洁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浙江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中心,浙江杭州 310058)
作为现代化教育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督导制度是国家监督和指导教育发展的重要制度,建立并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督导制度是各国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英国是世界上较早建立教育督导制度的国家之一,自1840年女王督学团(Her Majesty's Inspectorate)创建以来,督导制度已经有180多年的发展历史。作为其中的一个类别,英国职业教育督导与国家教育督导制度一脉相承,发展完备,特色鲜明。现阶段,英国职业教育督导主要由教育标准局(The 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 Children's Services and Skills)①英国教育标准局(The 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成立于1992年,2007年4月更名为教育、儿童服务与技能标准局(The 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 Children's Services and Skills),按研究习惯,本文统称为教育标准局。负责。2019年5月,教育标准局颁布了新的《教育督导框架》(Education Inspection Framework),《继续教育与技能督导指南》(Further Education and Skills Inspection Handbook)作为《教育督导框架》的组成部分,适用于对职业教育机构的督导。[1]《继续教育与技能督导指南》已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它对于完善英国职业教育督导制度具有重要作用。
英国职业教育督导伴随国家职业教育制度的发展而演变。虽然英国的督导制度历史悠久,但受其重人文学术、轻职业技术的文化传统影响,职业教育督导在创建初期滞后于整个督导体系。直到21世纪初,英国才形成统一的职业教育督导体系。19世纪40年代以来,英国职业教育督导逐渐从中央与地方两级督导、中央为主督导走向中央统一督导。
教育督导制度是教育行政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英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制度属于中央和地方共同合作的类型,既不是严格的中央集权制,也不是绝对的地方分权制。[2]因此,英国的教育督导制度也呈现出中央和地方两级督导的特点。对于英国职业教育督导而言,这一特点在1992年之前表现得尤为明显。
中央一级负责职业教育督导的是女王督学团。1840年,为适应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需要,英国枢密院教育委员会(Committee of Privy Council on Education)第一任主席詹姆斯·凯(James Kay)创建了女王督学团。但是直到19世纪50年代中期,女王督学团才开始负责英国职业教育督导,即向国家报告职业教育机构财政资源的使用情况。[3]1850年,英国政府任命了第一位全日制继续教育督学,并于1856年成立了独立于议会和教育委员会的科学和艺术部(Science and Art Department),负责管理科学技术教育的拨款,部长即为督学。1901年,该部与教育部合并,其督导工作也纳入督学团。职业教育督导由督学团七个处室之一的“中等后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处”负责。《1902年教育法》(Education Act 1902)颁布后,女王督学团随之改组,新设立的技术教育部门负责职业教育督导。[4]《1944年教育法》(Butler Education Act)确立女王督学团具有进入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进行督导的权力。该法第77条规定,教育部长有责任要求女王督学团在适当周期内督导各级各类教育机构。[5]地方一级负责职业教育督导的是地方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其所管辖地区学校的督导工作。地方教育督导部门与女王督学团在作用上互为补充,职能上各有侧重。前者负责向国务大臣报告教育的状况,后者则主要协助地方议会、教育委员会及教育局办好当地的每一所学校。[6]《1988年教育改革法》(Education Reform Act 1988)对地方教育当局的地位与作用产生较大影响。该法取消了地方教育当局控制继续教育学院的权力,这削弱了地方教育当局督导的权限。[7]
1992年之前,英国职业教育督导由女王督学团和地方教育督导部门共同负责。两级督导相互合作,前者服务于中央政府的政策实施,后者则致力于改进学校工作。但是这一阶段,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没有足够重视职业教育督导。女王督学团偶尔督查职业教育机构,其检查报告并不被重视,甚至被忽略。地方教育督导部门没有全国统一的督导标准,督学的专业知识多侧重学校的课程设置,对职业教育机构本身了解甚少。[8]
为了加强中央对教育的管理,并适应教育变革和发展需要,英国颁布了《1992年(学校)教育法》 [Education (Schools) Act 1992]。该法对改革国家教育督导制度包括职业教育督导制度作出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女王督学团由独立于教育与就业部(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Employment)的教育标准局取代,女王督学团高级主任督学改为女王总督学,出任教育标准局最高领导。教育标准局负责制定教育督导政策、规划和标准,宏观管理、协调、监督全国督导工作,由其聘任的注册督学组织督学小组督导国家直接拨款的学校。[9]教育标准局成立之初的工作重心是接替女王督学团督导全国中小学,职业教育机构并不是其工作重点。这一时期,英国职业教育中央一级的督导机构除了教育标准局外,还有继续教育资助委员会(Further Education Funding Council)、培训标准委员会(Training Standards Council)和成人学习督导团(Adult Learning Inspectorate)。
《1992年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法》(Further and Higher Education Act 1992)颁布后,英国成立了继续教育资助委员会,由其代表国家为继续教育机构提供资金并评估继续教育机构的教育质量。[10]当时,参与继续教育机构管理与拨款的还有教育与就业部、培训和企业委员会(Training and Enterprise Councils)等。这些机构也都具有督导职能。1997年,教育与就业部联合培训和企业委员会成立了培训标准委员会,旨在帮助职业教育私人培训机构和雇主提高“工作本位学习”的标准。培训标准委员会由政府资助,继续教育资助委员会领导,根据与政府签订的年度合同运作,负责督查相关培训机构的质量,每年向教育就业大臣及培训和企业委员会递交国家职业培训整体质量评估报告。[11]《2000年学习和技能法》(Learning and Skills Act 2000)颁布后,英国整合了职业教育中央一级督导机构,职业教育由教育标准局和成人学习督导团在通用督导框架下展开联合督导。[12]教育标准局负责督导专为青年提供的职业教育,成人学习督导团则负责督导成人学习项目以及成人社区学习。[13]
1992年以来,原来的两级督导变为中央为主的督导,地方教育当局的督导权逐渐被削弱。《1992年(学校)教育法》规定:“出于管理的需要,只有在别无他法的情况下,地方教育当局才可以对其管辖的学校开展督导服务,而且服务产生的费用需由相应学校承担。”[14]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地方教育当局对职业教育的督导存在问题。缺乏制度化系统化督导、督导报告不公开、督导工作不平衡等导致地方督导部门难以发挥与教育标准局合作互补的作用。[15]英国1992年发布的教育白皮书《选择与多样化:学校的新框架》(Choice and Diversity:A New Framework for Schools)指出:“有些地区,地方教育当局的督查工作令人遗憾。他们的督导主要是偶尔、不系统的参观访问,发表鲜有评价或根本没有评价的督导报告。”[16]二是,国家为了加强教育监管,逐渐将地方教育当局对职业教育的督导权转移到中央。首先,地方教育当局需接受女王总督学的督查。《1992年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法》规定女王总督学对地方教育当局的督导要求,总督学需向国务大臣通报地方教育当局提供的教育质量、当地继续教育机构所达到的教育标准及其财政资源的管理、使用情况。其次,注册督学可以直接督导职业教育机构。《1996年学校督导法》(School Inspections Act 1996)规定,由注册督学负责督导城市技术学院(city technology colleges)和城市艺术技术学院(city colleges for the technology of the arts)等学校的教育质量、财政资源使用情况以及学生发展情况。[17]在新的督导制度下,地方教育当局对职业教育的督导权力已经很小。
2006年之后,英国政府认识到,由一个共同的督导机构采用通用的标准和一贯的方法督导每一阶段的教育,具有独特优势。[18]2007年4月,教育标准局直接向议会报告督导结果,其独立性随之增强。[19]英国职业教育开始进入中央统一督导阶段,即由教育标准局负责督导国家拨款的职业教育机构。《2006年教育和督导法》(Education and Inspections Act 2006)规定,由教育标准局负责英国继续教育和培训机构的督导工作,明确了教育标准局督导的范围、内容、过程等。[20]2007年,教育标准局接管了成人学习督导团的所有职能。至此,英国职业教育机构开始由教育标准局统一督导。[21]根据《2006年教育和督导法》的要求,总督学制定了《2009年继续教育与技能通用督导框架》(Common Inspection Framework for Further Education and Skills 2009),由注册督学领导督导小组在此框架下开展职业教育督导。2009年至今,教育标准局不断更新其督导框架,2019年颁布的《继续教育与技能督导指南》是《教育督导框架》的一部分,专门用于督导职业教育机构。
《继续教育与技能督导指南》规定由教育标准局负责督导两类职业教育机构:一类是实施职业教育的学校或机构,如继续教育学院、独立的专科学院等;另一类是实施青年教育计划(Education Programmes for Young People)和各级学徒培训(Apprenticeships at All Levels)的机构。
英国现行职业教育督导延续国家教育督导的优良传统,在督导指标体系、督导类型、科学取证、雇主参与等方面独具特色。
督导评估指标是落实教育督导的核心要素,其合理性与科学性是督导质量与有效性的保证。督导评估指标的更新受制于也作用于国家教育改革,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教育标准局围绕“总体效能”和多个关键指标督查职业教育机构的整体情况。
由2019年《教育督导框架》可知,“总体效能”指各机构在教育质量、领导与管理等方面作出改进和持续改进的能力及其校园安全保障情况等。2009年以来,教育标准局不断更新督导评估的关键指标(详见表1)。2012年新增“教学、学习和评价质量”[22];2015年新增“个人发展、行为和幸福”[23];2019年,用“教育质量”取代“教学、学习和评价质量”,将“个人发展、行为和幸福”调整为“行为与态度”和“个人发展”[24]这两大指标。
表1 英国教育标准局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关键指标(2009-2019年)
2019年《教育督导框架》新增了“行为与态度”这一指标。教育标准局在个人社会健康与经济(Personal Social Health and Economic)的调研中发现:学生通过良好的、促进个人发展的教育所培养的知识、技能、素质和态度,可以帮助他们在学校内外的各个生活领域中保护自己、改善行为并提高成就。[25]因此,在2021年9月正式实施的督导中,教育标准局重视对职业教育机构教职员工及学生行为和态度的督查,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本着“学生第一”的原则,职业教育机构的教职员工应该为学生创设安静、安全且有秩序的学习环境,为学生营造积极的、相互尊重的校园文化氛围,关心学生并能及时处理与学生相关的问题,对学生有明确的期望。第二,学生要保证出勤并准时参加学习或培训,端正学习态度,保持学习热情;在学好基础知识的同时,积极参加技能竞赛或社会行动项目,尊重同学和教职员工,勇于面对各种挫折。[26]
尽管教育标准局不断更新督导评估的关键指标,但教育质量始终是其关注的重点。这一指标也经历了从教学质量到教育质量的改变。在英国的教育督导历史上,《纽卡斯尔报告》(Newcastle Report)曾提出:教学质量是督学评定学校的核心标准。[27]从2012年开始,教育标准局规定,教学不出色的学校不能被评为“优秀”,并将“教学、学习和评价质量”列为关键指标之一。[28]2019年,这一指标由涵盖面更广的教育质量取代。2019年《教育督导框架》指出,课程是各机构以结构化的形式呈现教学和培训内容、使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并获得适切技能的重要载体。为此,教育标准局将教育质量的判断标准集中在课程上,包括课程设计、实施及影响三个方面。
教育标准局借以督查职业教育机构教育质量的课程以指向就业的技能为核心,即各机构的课程是否培养学生就业所需的技能,使其符合企业需求。正如英国教育标准局继续教育与技能部副主任保罗·乔伊斯(Paul Joyce)所言,教育标准局着眼于职业教育机构课程的设计理念和具体内容,考察这些机构如何确保学生习得的知识、技能和行为有利于他们后续就业或深造。[29]2019年《继续教育与技能督导指南》中,知识、技能和就业是教育质量评判标准中被提及最多的。例如,学校的课程应该使学生能够“掌握知识、技能并规范行为”,“为学生未来就业提供知识”,“使学生获得并熟练运用知识,表明他们有能力使用技能”。
2007年至今,教育标准局多次变更其督导类型。现阶段,注册督学对英国职业教育机构主要实施四类督导。类型虽多,但四类督导内容各有侧重,作用不尽相同,形式上又可分为常规与突击两大类。第一,全面检查,即整体督查机构的总体效能,包括“教育质量、行为与态度、个人发展和领导与管理”四个关键指标。第二,短期督导,主要关注教育质量,督导小组重点审查关键课程,同时也兼顾校园安全、领导和管理者的管理及改进能力等。若有指标表明该机构不能保持优秀或良好,督导小组将在短期督导后的15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全面检查。第三,监察探访,用于检查一个或多个特定主题,其目的是鼓励改进、评估风险并衡量进展。如果结果不理想或出现校园安全保障问题、总体效能下降等情况,这些机构需提前接受全面检查。第四,调查和研究访问,这是教育标准局调查和研究工作的一部分,督导小组会根据国家优先事项随时访问任何机构。四类督导中,前两类是常规督导,督导小组会提前两天通知相应机构。后两类则为突击检查,尽管饱受争议,但教育标准局始终保留这项权力。[30]
教育标准局把时间和资源更多地用于亟须改进的机构,倡导基于等级,即 “优秀、良好、需要改进以及不合格”这四个等级开展督导,将常规督导重点放在案头分析表明相关指标有所下降的机构。[31]对需要改进和不合格的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并辅之以突击检查。英国教育标准局注册督学职业教育机构的督导频率与督导周期详见表2所示。一般而言,“优秀”或“良好”的机构下次需要接受短期督导,但注册督学会根据风险评估的数据,决定“良好”的机构是否需要全面检查,优秀的机构总体效能是否下降。
表2 英国教育标准局注册督学职业教育机构督导频率与督导周期
科学取证是督导有效性和可信度的保障,要做到科学取证就要确保督导小组的判断与学校真实情况之间的一致性。2012年开始,教育标准局因为不再实施确保督导小组取证科学的辅助判断和多次判断而引起人们对其督导一致性的担忧。为此,教育标准局也一直在努力改善督导的信效度,采取了多层次的方法,如加强督学专业培训、比对不同督导小组的报告、将督导报告初稿发给相应学校核实等。[32]2019年,教育标准局对200所学校进行试点后,完善了主要用于教育质量指标的取证方式,督导小组通过“高层检查、深入调查和综合分析”三个步骤收集并核实评估数据,在对获得的数据进行三角互证基础上得出督导结果。[33]
在高层检查阶段,督导小组通过访谈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了解课程顶层设计,包括课程设置的目的、课程的核心内容等。深入调查和综合分析是督导小组三角互证实施督导的关键步骤。督导小组深入调查,自行收集第一手资料以审查重点课程,包括直接观察职业教育机构教师正在进行的课堂教学、对学生开展的培训;访谈学科专家、雇主、教师以了解课程或培训情况;访谈学生以了解其对“技能学习”与“胜任工作”之间关系的认识;检查学习材料,分析学生档案(从其开始学习或接受培训起记录的个人目标与进展)。通过深入调查,督导小组走入现场,自行验证在第一步中收集到的信息。督导小组在此基础上展开综合分析以落实三角互证。根据上述两步收集的信息,分析问题的真实性。根据需要,督导小组会进一步分析对学生、雇主、家长/监护人和教职员工等问卷或访谈的结果,必要时可以再次访谈这些群体。这是三角互证的核心环节,督导小组通过信息的相互验证与必要的查漏补缺来确保取证的科学性及督导的有效性。教育标准局承诺,督导小组不会根据任何单一环节对学校的教育质量作出等级评定,而是在三角互证的基础上作出判断。虽然督导小组的三角互证主要用于督查学校的教育质量,但相关数据可以为督查“行为与态度、个人发展和领导与管理”等指标提供参考。
教育标准局重视雇主对职业教育机构发展的作用,将雇主观点作为衡量各机构质量目标达成度的重要参考。为建设世界一流水准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过去几十年,英国政府一直致力于与雇主紧密合作,制定一系列政策发挥雇主的作用。《就业技能:增加机会和促进成长的终身学习》(Skills for Jobs: Lifelong Learning for Opportunity and Growth)明确规定,为确保学习者接受的教育和培训能满足实际工作对技能的需求,到2030年,雇主要在设计各级学徒制和技术教育课程时发挥主导作用。[34]《技能与16岁后教育法》(Skills and Post-16 Education Act)则将雇主与职业教育机构合作确定技能计划作为一项法律要求,[35]确立雇主在技能体系中的法律地位。这些政策为英国本土提供了高质量的劳动力,因而得到认可。作为服务于国家教育发展的督导机构,教育标准局及时捕捉到这一动向,不断强化雇主在职业教育督导中的作用。重视雇主观点是教育标准局职业教育督导的一大特色,也是确保职业教育督导有效性的重要举措。由2019年《继续教育与技能督导指南》可知,教育标准局在解释督导评估等级时广泛使用了“雇主需求、雇主看中的技能”等关键词。雇主观点贯穿于督导小组督导职业教育机构的前、中、后三个阶段。
督导前,督导小组除了统计学校课程信息、学生和学徒生源地等信息外,还需统计雇主信息及实习地点,特别是要收集雇主观点。2014年,教育标准局对职业教育机构的督导首次引进雇主观点。起初,雇主需填写一份简单的问卷,从沟通质量、对员工培训进度的把控、提供最新且符合行业标准的培训、反馈和支持等方面给职业教育机构评分;最后还要说明是否会把该机构推荐给同行。[36]2019年,教育标准局更新了雇主观点的调研内容,雇主除了回答上述问题外,还需说明“该机构在哪些方面做得很好、还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实地督导时,雇主观点是督导小组三角互证的有利证据。根据需要,督导小组可以到企业访谈雇主,与其讨论培训方案。此外,督导小组在评估关键指标时,雇主参与是一个重要的得分项。例如,其对学校领导与管理的督查就明确指出,领导层应该通过与雇主合作,共同计划和确保学生获得高质量教育或培训。再如,对学校教育质量的督查,2018年教育标准局总督学阿曼达·斯皮尔曼(Amanda Spielman)在英国学院协会(Association of Colleges)年会上就强调,继续教育学院应该与当地雇主合作设计并提供课程,帮助学生在当地找到好工作。督导小组在督查时特别关注这些院校是否与当地雇主密切合作。[37]其实,教育标准局对职业教育机构的督导结果,特别是雇主观点,很大程度上服务于雇主。通过开放的雇主观点,雇主可以了解各职业教育机构的总体效能,更好地帮助企业员工找到最合适的在职培训机构。由此可见,在整个督导过程中,雇主观点为督导小组提供了最佳证据,也让雇主受益其中。
以教育质量为重、常规与突击结合、三角互证、重视雇主观点的督导机制在服务于职业教育质量改进的同时,表现出明显的科学取向、可持续取向和人本取向。
教育标准局对英国职业教育机构的督导是一种科学的循证督导,呈现出明显的科学取向。这种循证督导主要体现在证据获取和结果研判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督导小组对职业教育机构教育质量的督查需要经历“高层检查、深入调查、综合分析”三个环节。督导小组通过高层检查了解学校课程的顶层设计;在深入调查中,通过访谈学生、雇主、教职员工,随堂听课,亲临企业观察培训实况等方式,收集第一手资料;在综合分析阶段,统整各类信息,通过三个环节数据的三角互证得出督导结果。注册督学会在离开前口头告知机构其总体效能和四个关键指标的等级、主要发现和需要改进的地方。督导小组这种进入现场收集数据、多环节数据三角互证得出结果的循证督导,有利于发现制约职业教育机构质量提升的瓶颈,进而保证其督导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其实,教育标准局的工作性质也决定其需要秉持科学取向。作为管理、协调、监督英国职业教育督导工作的官方机构,教育标准局需要制定科学的督导政策,以确保督学小组实际督导的有效性,进而规范和改善职业教育机构的教育和培训质量。《教育标准局战略(2017-2022)》(Ofsted strategy 2017-2022)规定了教育标准局工作的指导原则:通过明智的、负责任的和有针对性的督导和管理推动进步。[38]而“科学的证据及判断可以对需要改进的低效教育实践产生直接影响”[39]。为此,教育标准局需要加强其工作的科学性,督导小组要确保所有的工作都是证据导向的,所有的督导评估都基于明确且有力的证据,每一次督导都是公正可靠的。[40]
正是督导的科学取向保证了英国职业教育督导的先进性。澳大利亚的职业教育督导由澳大利亚技能质量管理局(Australian Skills Quality Authority)负责,尽管总体目的是保证学校教育与培训质量,但技能质量管理局将其角色定义为“管理”,而不是督导或质量改进。其管理工作主要以案头文件为基础,而不是通过直接观察教学等方式进行更广泛的质量评估。荷兰实施基于风险的职业教育督导。督导员只详细检查存在一级(first order)风险的学校,亲临现场,观察教学,采访学生等。更多时候只是基于案头文件及与学校领导面谈,以了解学校对自身质量保证过程稳健程度的看法。[41]
教育标准局通过课程考察职业教育机构的教育质量,并将雇主观点作为核心参考,凸显了其对职业教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关注,反映出明显的可持续取向。职业教育是所有类型教育中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密切的教育,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要求其与经济社会双向互动、和谐共生,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近年来,英国职业教育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发展趋势。
一方面,英国社会逐渐认识到职业教育的价值。与其他重人文学术、轻职业技术的国家一样,英国社会对职业教育的重视度不够,满意度不高,导致其长期处于金字塔最底端。目前,这一现象有所好转。英国社会市场基金会(Social Market Foundation)和领导力继续教育信托基金(Further Education Trust for Leadership)的民意调查显示:人们认为,职业教育与大多数学术教育一样有价值、有用和重要,有时甚至更重要。[42]民众的认可为英国职业教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英国劳动力市场技能鸿沟的存在也使致力于技能人才培养的职业教育面临棘手挑战,雇主找不到满足条件的雇员、求职人员的技能水平无法满足工作所需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英国开放大学的调研显示,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英国91%的企业都在努力寻找具备相应技能的员工。由于供不应求,雇主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薪水招聘高技能人才。招聘成本的激增迫使许多企业放弃寻找合适人才,选择以低于预期的水平招聘(63%)或让职位空缺(51%)。[43]到2024年,英国高技能人才缺口将达到400万人。[44]
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形势倒逼英国教育部门重新审视职业教育机构的人才培养质量,而课程,包括课程设计、实施以及影响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主要环节,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教育标准局认识到了这一形势,于是将与技能鸿沟最相关的群体——雇主引入职业教育督导,从与技能习得直接相关的课程着手,反观教育质量,寻找学习者知识、技能与其就业之间的差距,找到缩小技能鸿沟的突破点,同时促进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006年《里奇技能评论》(Leitch Review of Skills)发布以来,英国的政策制定者一直在寻求一场技能革命,旨在使英国能够作为技能型、高生产率的经济体在国际竞争中脱颖而出。然而,英国国内技术技能人才短缺一直是绊脚石。长期以来,培养技能型人才的职业教育机构面临着两大现实难题。第一,技能型人才培养如何顺应技能的更新换代?20世纪70年代,有学者提出技能半衰期概念:人们学到的知识有一半会在一段特定时间内过时。[45]在这样一个科技繁荣、技术飞速革新的时代,不断更新自身技能,顺利渡过技能半衰期,已经成为技能型人才保障就业的基本条件。第二,技能型人才培养处境不利。职业教育因其地位低下而被视为在校生的第二或最后的选择,大部分英国人不愿意接受职业教育并从事技术技能相关工作。虽然现在情况有所好转,但文化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职业教育机构有必要为学生营造安全友好的教育环境。
两大难题折射出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两方面要求。首先,职业教育机构应该优先培养学生的工作能力,包括更广泛的成长技能:对持续的技能改进有好奇心和灵活的态度,[46]而培养学生成长技能最直接的方式,是引导其学会自主学习。自主学习能保障个人在劳动力市场需求变化时提高技能,保护个人以免失业。[47]这一点对于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至关重要。其次,职业教育机构及其教职人员要致力于优化人才培养环境,相信学生、支持并帮助其成长。
教育标准局对职业教育机构教职员工和学生行为与态度的督查体现了其对学生自主学习和终身发展的关注。这种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照印证了教育标准局职业教育督导的人本取向。由行为与态度的评判标准可知,教育标准局要求职业教育机构的教职员工正视并解决校园欺凌、虐待等问题,为学生创设安全、有秩序的校园环境,对学生抱有高期望,提供及时且高效的服务,努力营造友好、相互尊重的校园文化。同时,教师要引导学生规范自己的行为与态度,积极投身学习,勇于挑战自我,培养自主学习能力。学生在追求学业成就的同时,还需提高品德修养,磨炼意志,以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根据教育标准局的研究与督导经验,上述要求正是对学生养成积极行为和态度贡献最大的因素。教育标准局借助“行为与态度”指标考量职业教育机构能否做到以学生为中心,重在督查职业教育机构在改善技能型人才培养环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育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方面的实际作为,这充分体现了教育标准局督导以人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的价值取向。
综合来看,英国现行职业教育督导及时回应了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的现实需求。国家对教育督导的高度重视及督导制度本身的灵活性为英国职业教育督导注入了生命力。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育标准局采取了灵活的督导模式,督导小组对职业教育机构进行了临时探访(interim visits)及进度监察探访(progress monitoring visits)。后期又通过面对面或远程讨论等形式对尚未接受过督导的职业教育机构进行了监察探访(new provider monitoring visits),督查其领导和管理、提供高质量教育或培训以及有效保障校园安全等方面情况。现行职业教育督导为后疫情及后脱欧时代英国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教育标准局频繁的督导加大了学校和教职员工的负担,相关群体对此很不满。而且,尽管督导框架规定了具体督导程序,但人们不清楚督导小组是如何借助三角互证的数据,判断其所观察到的服务、实践质量与最终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48]后续研究应该多关注教育标准局督导对职业教育机构的实际影响,进一步探究其督导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