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水务局
党的十九大以来,秦皇岛市水利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思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担当作为,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各个阶段主要工作目标任务。
成功应对了每年历次强降雨过程和台风“安比”“摩羯”“温比亚”强降雨过程,特别是台风“烟花”影响强降雨过程,实现了“水库不跨坝、主要堤防不决口、城市区不受淹”的工作目标。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全市大中小型水库、塘坝、尾矿库、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点全部落实县乡村责任人。及时修订完善各类预案方案,每年汛前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大中小型水库调度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等进行修订。深入开展防汛隐患排查整治,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持续进行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度汛安全。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全市建立专业防汛抢险队伍40支3699人、群众性抢险队伍337支32263人。组建了由32名技术人员组成的市级防洪抢险专家队伍。加强监测预警,全市建成山洪灾害防治区预警平台6个,自动雨水情监测站点191处,简易雨水情监测站点903处,预警广播站点874处,配备手摇报警器729个、铜锣767个,为全部小型水库及受山洪威胁村庄配备了卫星电话,实现了监测预警全覆盖,建成覆盖全市所有水库、主要河道共计738个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应急处置,建立水务、气象、应急、水文等多部门协调联动会商机制,成功应对了历次强台风和强降雨过程,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紧紧把握国家投资政策,加强水利重点项目建设,水利投资再创新高。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了洋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73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引青济秦三期扩建工程,引青济秦工程日供水能力达到52万m3,进一步提升了供水保障能力。实施河流治理工程,按计划积极推进昌黎县滦河防洪小埝及险工治理工程,完成了石河、饮马河、汤河、东洋河等9条中小河流的治理,河道防洪能力明显提升。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完成了引青灌区节水改造和高效节水灌溉等重点项目,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3.1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0.13万亩,恢复灌溉面积2.5万亩。完成昌黎县和北戴河新区地下水超采和地表水源置换项目,新增节水能力1590.04万m3,压采地下水量1538.8万m3。实施水土流失治理项目21个,完成卢龙、青龙坡耕地治理项目4个和省重点小流域治理项目15个,省重点清洁小流域项目2个,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25km2。
在全省率先实施河湖长制,建立市、县、乡、村4级河湖长管理体系,制度创新得到中央的肯定。连续5年在全省河湖长制考核中取得优秀等次,市河湖长服务中心获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河北省“水利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戴河、汤河海港区段、石河海港—山海关段、新河北戴河区段、洋河抚宁区城区段被评为省秀美河湖,北戴河区李江华同志获“全国优秀河(湖)长”称号,开发区村级河长高俊平获“全国最美河湖卫士”称号。坚持科学推进,确立了“治海先治河、治河先治水、治水先治污、治污先治源、根本在治人”的总体思路,实现了从单一河道治理向流域综合治理、从工程治理向生态治理、从阶段性治理向常态化治理、从政府治理向全民治理的转变,河海水质逐步提升,15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并达到Ⅲ类及以上。建立完善的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全市共设立市级河湖长31名、县级河湖长103名、乡级河湖长260名、村级河湖长1570名,实现了踏河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参谋服务机制,将生态环境、城管执法、水务、农业农村、林业、住建等部门作为参谋单位,纳入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印发《秦皇岛市市级河湖长制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建立了分工明确、协调联动的河湖管护体系。建立督查联动机制,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宣传、纪检、河长办组成联动督查小组,构建“五位一体”联动督查机制,通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建立考核机制,制定《秦皇岛市落实河湖长制考核问责制度》,调整考核指标体系,改进考核方式,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以考核促工作,确保了河湖长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强力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提前一年完成了700万m3压采任务,深层地下水位持续回升。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秦皇岛市被授予“国家节水型城市”“河北省节水型城市”。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卢龙县等5个县(区)被水利部命名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青龙县通过省水利厅“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验收。加强节水载体建设,42家单位被命名为“省级节水型单位”,32家居民小区被命名为“省级节水型居民小区”,11家企业被命名为“省级节水型企业”。积极推进水资源税改革工作,严格遵循“水利核准、纳税申报、税务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的水资源税征管机制,2022年 共 核 定 水 量8405.4万m3,征 收水资源税4500万元。按照“能调尽调、能引尽引、能补尽补”原则,统筹调度桃林口水库、洋河水库、石河水库、温泉堡水库向新开河、石河、马坊河等12条河道进行生态补水,为河道水质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秦皇岛市水务局领导班子研学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决策部署,紧盯“两率”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累计争取投入资金2470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解决了5.2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实施总投资590万元的农村降氟改水项目,解决了昌黎、抚宁、卢龙3县7个村1.07万人的饮水型氟超标问题。组织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回头看”,覆盖了辖区内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非建档立卡农户,共计排查2221个村、674217户、1926645人。建立 全 市 农 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全市农村饮水千人以上工程448处,全部完成“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和“三个公开”的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推行农村饮水工程专业化管护,开展专业化管护试点县建设,指导8个非试点县区建立了集中统一的专业化管护体系。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水质检测工作,全市2221个农村饮水末梢水全部进行水质检测,达到农村饮水水质检测全覆盖。建立农村饮水水价和水费收缴机制,全面开展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定价和收缴,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以水养水”,全市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总处数1764处,水费收缴率达到99%,使农村饮水工程有人管、有法管、有钱管,确保工程长期良性运行。强化应急供水保障,制定了《秦皇岛市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县区建立了由消防队、园林绿化浇灌队及桶装水经营单位等现有社会资源和水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供水安全抢救队伍,一旦发生水污染、供水设备损坏突发事件或季节性缺水等问题,能够做到及时反应,确保群众饮用放心水。
认真落实后扶政策,及时下达后期扶持资金,科学实施后扶项目,受益移民4.5万余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不断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深入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和“突出重点控风险、精准发力治隐患”等专项行动,整治各类隐患,全市水利安全生产保持了平稳态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加强水务综合执法工作,及时化解水事矛盾,维护良好水事秩序。持续开展“飓风行动”,建立网格式监管方式,采取定期巡查、突击检查等灵活多变的监管模式,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基本杜绝了大规模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河道采砂整治达到了近年来最佳状态。按照“清除存量、遏制增量、动态清零”的总要求,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发现一起整改一起。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管理好“一单两库”,科学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重点加强对取水、水保、涉河建设项目等市场主体的监管。推进水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公开执法事前事后信息,连年在市政府行政执法公示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加强水利普法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
展望未来,信心满怀。我们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动新阶段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更加完善,水治理体系和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稳步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防洪减灾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为打造环境优美、产业繁荣、文明健康、安全舒适的一流国际旅游城市提供坚强水安全保障。
科学合理配置水资源,明显增强刚性约束作用,基本建立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大幅提升利用效率。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97000万m3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不少于9%。充分利用滦河水和当地地表水,全市供水总量增加约26300万m3,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完善多水源联合调度的供水网络体系,不断增强城乡应急供水能力。
加快推进河道堤防、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沟治理等防洪工程建设,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提高洪水资源化水平,实现“上能蓄能调、中能疏能滞、下能排能泄”。持续推进市区防洪工程达标建设,主要河流石河、戴河、汤河行洪能力达到规划标准,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基本完善,堤防达标率达到75%,现有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全面消除,水旱灾害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
明显改善水生态环境,进一步增强水资源涵养能力。压减地下水超采量300万m3,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水位止降回升。逐步修复重要河湖水生态功能,石河、汤河、戴河等主要河流河段实现常年有水,基本建成石河、戴河、汤河等绿色河流生态廊道;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350km2。
全面加强水利行业监管,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取得实效。水资源管理更加有力,有效管控水生态空间,河湖长制全面见效,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全过程全要素监管体系更加完善。持续改善水利创新发展能力,水利法治建设更加完备,水利科技支撑能力明显增强,不断提升水利信息化、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