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回顾及成效分析

2023-01-25 02:40田香兰
日本研究 2022年4期
关键词:少子社会保障税收

田香兰

日本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是以消费税充当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为前提进行的。2014 年4月1 日,日本实施了提高消费税率的政策,将消费税率从5%提高到8%。2019 年10 月,再次将消费税率从8%提高到10%,以此确保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稳定。消费税是日本三大主力税种(所得税、消费税、法人税)之一,约占日本税收的25%,其收入仅次于所得税。[1]作为间接税,消费税是针对日本国内销售的商品和服务,按其价格的一定比例普遍征收的一项附加值税,实质属于我们通常所说的增值税。[2]对于日本政府来说,提高消费税是改变日本财政困境的一个最佳选择。虽然在短期内提高消费税抑制了个人消费,并导致政府开支增加,但从长远来看,可以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增加国民安全感。在日本,国税由财务省主管,地方税由总务省主管,税收改革由自民党税制调查会主导。仅靠厚生劳动省无法主导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因此,直到2009 年政权交替后,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才得以进行。

一、日本人口减少及少子老龄化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

在人口减少、少子老龄化加剧的背景下,日本社会保障支出急剧增加。为了充实和稳定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日本政府实行了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

1.日本面临的人口减少及少子老龄化挑战

早在1970 年,日本就因人口老龄化率超过7%而步入人口老龄化国家行列;在1994 年因人口老龄化率达到14%进入老龄社会;在2007 年因人口老龄化率超过21%进入超老龄社会。①按照联合国的统计标准,老龄化率是指总人口中65 岁及以上人口所占的比率,比率在7%—14%之间视为老龄化社会,比率在14%—21%之间则为老龄社会,超过21%视为超老龄社会。据日本总务省《人口推计》显示,截至2021 年12月,日本总人口为1.2538 亿人,其中老年人口为3622 万人,老龄化率为28.8%。[3]预计到2065 年,人口将减少到8808 万人,其中老年人口为3381 万人,人口老龄化率将达到38.4%。[4]由于人口再生产惯性,即使出生率大幅度提高,也很难改变人口减少趋势。预计2025 年人口老龄化将具有老年人口所占比重高、认知症患者增加、老年家庭增多等特点。届时,日本总人口中65 岁及以上老年人所占比重将达到30.3%,每3 人中就有1位65 岁及以上老人。[5]认知症患者将达到700 万人,每5 位老人中就有1 位是认知症患者。[6]老年家庭将达到1840 万户,老年家庭中独居老人家庭和老年夫妇家庭所占比重将达到70%。[7]随着老年人口急剧增加,少子老龄化将进一步加剧,生产年龄人口将进一步减少。2005 年总和生育率曾创历史最低,达到1.26,此后逐渐提升,到2021 年已提升为1.34,预计2025 年总和生育率目标值将达到1.8 。虽然总和生育率有所提高,但仍处于生育率的更替水平(2.1—2.2)以下,少子化趋势依然严峻。据总务省统计,截至2021 年12 月,少儿人口(15 岁以下)为1474万人,占总人口的11.7%,连续41 年减少。生产年龄人口(15—64 岁)为7441 万人,占总人口的59.3%。[8]2025 年,生产年龄人口预计将从2000 年的8638 万人减少到7170 万人,降幅高达17%。相反,老年人口将从2000 年的2204 万人增加到3677 万人,增幅达到66.8%。[9]日本社会保障制度是现收现付制,即年轻人负担老年人的社会保障费。劳动力人口减少,将会降低经济增长率,财政税收也将随之减少,并直接导致社会保障费收入减少。

2.日本少子老龄化导致社会保障给付与负担失衡

社会保障费是日本财政支出中最大的项目,日渐加剧的少子老龄化导致社会保障支出增加,国民负担加重。从社会保障给付来看(详见下页表1),2021 年日本社会保障给付为129.6 万亿日元(预算),占GDP 的23.2%。其中,年金为58.5 万亿日元,占社会保障给付的45.1%;医疗给付为40.7 万亿日元,占社会保障给付的31.4%;福利及其他给付为30.5 万亿日元,占社会保障给付的23.5%。从时间变化看,社会保障给付持续增加,但社会保险收入并未增加,两者差额持续扩大,差额部分不得不由国家和地方财政负担。从社会保障负担来看,社会保险和税收承担大部分社会保障给付费。2021 年,由社会保险负担的社会保障费为72.4 万亿日元,占总额的58.6%,公费(国家和地方税收)负担51.3 万亿日元,占总额的41.4%。[10]这说明在保险收入有限的情况下,不得不靠税收和公债来弥补差额部分,这也是社会保障财政日益恶化的主要原因。预计到2025 年,年金、医疗、护理等社会保障费将急剧增加,社会保障给付将达到150 万亿日元(占GDP 的25%)。随着劳动人口的减少,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也将减少,支撑社会保障制度的现役劳动人口的负担将加重,1 位现役劳动人口将抚养1 位65岁以上老年人。尤其是社会保障费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经济增长速度,导致国民负担逐年增加。1970 年,国民负担率仅为24.3%,1980 年增加到30.5%,1990 年增加到38.4%,2000 年达到35.6%,2010 年达到37.2%。[11]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就是要改变代际不公平的问题,将保险给付从“按年龄”改为“按负担能力”,将资产也纳入负担范围,减轻年轻人的负担。同样,年金给付也将给财政带来巨大的压力。年金、医疗、护理等社会保障费已占国家预算的三分之一。

表1 2021 年度(预算)社会保障给付与负担情况

二、日本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回顾

日本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可分为四个时期:第一时期为2000—2008 年所实行的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前期改革;第二时期为2009—2012 年民主党政权下实行的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第三时期为2013 年以后安倍政权下实行的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第四时期为2019年后实行的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后续改革(即全世代型社会保障改革)。

1.2000—2008 年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的前期改革

进入21 世纪,在少子老龄化、经济全球化以及经济长期停滞的大背景下,社会保障改革成为争论焦点。第一阶段,日本就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问题展开了讨论并对具体的制度进行了改革。如2000 年颁布实施的《护理保险法》、2004年对年金制度进行的改革、2005 年实行的护理保险改革、2006 年进行的医疗保险改革,其主要目的均在于确保制度的可持续性。但由于老龄化进一步加剧,出现了医疗护理服务供给体系不完善、低收入阶层安全网功能下降、国民对社会保障制度信任度下降等问题。在解决上述问题的政策方面,各政党之间出现了严重分歧。第二阶段,社会保障国民会议围绕如何加强社会保障功能展开了争论。2008 年1 月,福田政府设立社会保障国民会议,并于同年11 月提交了最终报告。该报告认为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和加强社会保障功能同等重要。报告指出,虽然2000 年后通过医疗、年金、护理等一系列改革,提高了制度的可持续性,为社会制度和税收一体化奠定了基础,但为了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有必要针对社会经济结构变化加强相关的社会保障功能,如确保高龄期收入保障、医疗护理福利服务改革、应对少子化培育下一代、加强安全网建设等,并强调了确保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重要性。社会保障国民会议开展的讨论及提交的报告,在应对社会经济结构变化方面为下一阶段社会保障改革指出了新的方向。2008 年12 月24 日,内阁会议通过“构筑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及确保稳定的资金来源的中期计划”,并提出加强社会保障功能的路线图。2009 年4 月,麻生内阁设立“实现安心社会会议”,同年6 月提交研究报告。该报告指出,建设让人们安心生活的社会才是激发社会活力的必要条件。为此,应修复福利制度的缺陷,补贴抚养子女家庭和低收入者家庭。

2.2009—2012 年民主党政权下的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

2009 年9 月政权更替,民主党政权根据选举承诺,开展了各项政策改革。2010 年10 月,菅内阁为了统筹考虑社会保障改革与财源问题,设立“政府与执政党社会保障改革研讨本部”,并在研讨本部下设两个分会,分别是由专业人士组成的“社会保障相关专业人士研讨会”和由政府有关部委负责人组成的“社会保障与税收相关事务研讨会”。同年12 月,各分会提交了报告。研讨本部根据报告,统筹制定了具体的改革方案,明确了所需财源以及税收改革等内容,并决定在2023 年中期提出正式改革方案。另外,还设立了“关于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有关的集中讨论会”。该讨论会根据2011 年5 月由厚生劳动省提出的“社会保障改革方案的方向及具体政策”(简称厚生省案),于同年6 月初制定了“社会保障改革方案”(草案)。后经过部分修改,正式提出“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方案”。2012 年2 月17日,内阁会议制定了“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大纲”,同年8 月颁布《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法》。根据该大纲,设置社会保障制度会议,提出围绕少子化、医疗、护理、年金等四个领域确定改革方向,具体改革内容由社会保障制度审议会进行审议。从改革特点来看,不仅包括与老年人有关的三个领域(医疗、护理、年金),还包括儿童、养育子女等内容,旨在改变偏向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2012 年中期,还制定了“关于包括消费税在内的税收改革方案”,并决定到2015年将消费税率阶段性提高到10%。另外,决定从2015 年开始实施“社会保障与税收统一号码”。为了顺利实施改革,民主党政权提出了未来改革的三个理念和五项原则,其中三个理念为参与保障、普遍主义、安心活力,五项原则是无差别地把所有人作为社会保障对象、地方政府承担支援型服务给付及分权和多元化的供给体制、社会保障要面向未来各代进行投资、超越垂直系统并依据个人情况实施全面支援、建立不增加下一代负担的基于稳定财源的社会保障。这也成为后来安倍政权推进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的基础。[12]

3.2013—2019 年安倍政权下的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

2012 年底安倍上台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成为重要的政策目标之一。2013 年8 月6 日,“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国民会议”提交报告书,指出了关于少子化、医疗、护理、年金领域的改革方向。同年8 月21 日,根据《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法》第4 条,由内阁会议制定具体政策措施,主要内容为六个方面:一是对未来的投资。通过建立儿童及养育子女有关的新体系,建设适合养育子女的社会。二是加强医疗、护理服务保障等安全网功能。建设所有人能够接受医疗、护理服务的社会。三是消除贫困及缩小收入差距的对策。针对需要支援的人提供多重安全网。四是支援各种劳动方式。建设尊重各种生活方式及工作方式的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五是创造得体的工作机会。通过稳定非正规就业者的雇佣,实现雇佣稳定,改善待遇,让所有人可以通过就业实现安定的生活。六是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稳定资金来源。建设全世代公平分担社会保障负担的社会。尤其是支援养育子女的措施,不仅能够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而且对日本社会的整体发展也是不可或缺的。同年12 月5 日,日本政府颁布《关于为确立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的法律》,并于2014 年1 月12 日设立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本部,同年4 月1 日以提高消费税率为核心,进行了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即通过阶段性提高5%的消费率,稳定社会保障财源。消费税的使用从原先面向老年人的三种经费(基础年金、老人医疗、护理)扩大到社会保障四项经费(年金、医疗、护理、养育子女)。一直以来,社会保障始终优先考虑年金、医疗、护理领域的支出,忽视了针对少子化、贫困及低收入者、非正规劳动者、残疾人的支出。因此,此次改革大幅度增加了上述领域的支出,从而完善了社会保障制度。其中在少子化对策中重点考虑保育及育儿的社会化,支持女性就业。在儿童养育及子女教育中支持包括增加保育院数量、育儿期经济支援、幼儿教育及保育无偿化、改善保育士待遇、高等教育无偿化等。在贫困及低收入对策中强调尽早发现生活贫困人员,通过补贴及生活保护制度有效保障其生活。减轻护理保险1 号投保人的保险费负担。支援靠年金生活的老年人,缩短领取年金资格年限,将领取遗族基础年金的资格扩大到父子家庭。对于具有劳动能力的人,通过切实可行的职业培训,使其充分发挥能力。[13]在医疗护理领域,调整诊疗报酬和护理报酬,改善护理人员的待遇。充实地区支援事业。2018 年12 月8 日,内阁决定实施新经济政策一揽子计划。该计划明确指出,要充分利用新增加的5%消费税,解决待机儿童入园难、幼儿教育及保育园免费、护理人员的待遇改善、高等教育免费等问题。

三、现行“全世代型社会保障”改革

“全世代型社会保障”改革即第四期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的后续改革。2019 年10 月,消费税率从8%提高到10%,使2012 年开始实行的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告一段落。日本政府提出“全世代型社会保障”改革,并提出将增加的消费税(5%)全部用于社会保障领域。其中5%消费税中的1%(约2.7 万亿日元)用于充实社会保障制度,4%(约10.8 万亿日元)用于稳定社会保障资金来源。

1.“全世代型社会保障”改革过程

2019 年9 月,为迎接百岁世代的到来,安倍政府设置“全世代型社会保障研讨会议”(简称研讨会议),不仅为了老年人,还为了支持儿童、养育子女家庭以及劳动人口能够安心生活,研讨会在社会保障全领域对年金、劳动、医疗、护理、少子化对策、消除贫困及缩小差距对策进行了改革。同年12 月,由该研讨会议提出第1 次中间报告,为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后续改革提供政策方案。根据该报告,2020 年第201 届国会通过了劳动及年金领域改革方案,2021 年第204 届国会通过了少子化对策及医疗领域改革方案。2020年6 月,研讨会议提出第2 次中间报告。同年9月,菅内阁上台后再度召开研讨会议,并于10 月15 日围绕少子化对策、于11 月24 日围绕医疗改革分别进行了讨论。同年12 月,研讨会议提交最终报告。[14]菅内阁希望构建自助、共助、公助相结合的社会。为了建设各个年龄层都能安心生活的社会,建立“全世代型社会保障”制度。菅内阁认为,儿童是日本的未来,需要加强针对少子化的对策,比如对不孕症适用保险制度、解决儿童入托难问题、实行男性育儿休假制度等对策。2022 年,为了减轻年轻一代的负担,对老年医疗制度进行了改革,将原先“给付以老年人为中心,负担由现役劳动力承担”的做法,改为建立各个年龄层公平负担社会保障费的“全世代型社会保障”。厚生劳动省设立“面向2040 年社会保障与劳动方式改革本部”,以应对第二代团块世代进入65 岁的人口老龄化高峰期。预计2040 年,不仅老年人数量达到高峰,劳动人口也将急剧减少。

2.“全世代型社会保障”改革内容

2020 年12 月,内阁会议根据“全世代型社会保障研讨会议”提交的最终报告,通过了全世代型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针。该方针指出了年金制度、劳动(就业)方式、医疗制度、预防及护理、少子化对策、消除贫困及缩小差距对策等社会保障改革涉及的重点领域及主要内容。

(1)年金制度改革

通过对现行制度的改革,建立新的年金制度。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建立最低保障年金制度。通过减轻低收入者的年金负担以及缩短领取年金资格年限(从25 年缩短为10 年)等措施,加强最低保障功能。二是扩大领取年金资格的选择范围。维持原先65 岁领取年金的资格,但根据个人意愿可以推迟到75 岁领取,并确保70 岁以前的就业机会。三是扩大厚生年金的适用范围。将缴纳厚生年金保险的范围从终身雇佣劳动者扩大到50 人以上规模企业劳动者及短期临时工。四是改革在职老龄年金制度。将针对60—64 岁支付的特别年金(低年龄在职年金)和在职老龄年金制度(高年龄在职年金)进行合并。

(2)劳动(就业)方式改革

构建尊重生活方式和劳动方式的安全网。具体内容包括:一是确保到70 岁为止的就业机会。为此采取了如下三种方式,供企业自主选择相关退休制度:第一种是废除65 岁退休制度;第二种是将退休年龄推迟到70 岁;第三种是65 岁后继续雇佣到70 岁退休。二是促进企业中途雇佣或采用有经验者。目前,在5000 人以上规模企业中,中途采用率只有37%。企业根据各自情况,可以向社会公布“中高年龄层中途雇佣及采用有经验员工比例”,鼓励企业中间采用或继续采用有经验的职员。三是扩大参加兼职及副业的机会。很多企业鼓励职工从事副业,禁止职工参与副业的企业只有20%。四是保护自由职业者的劳动权益。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互联网的普及,选择自由职业的人越来越多。政府应调整劳动政策,保护自由职业者的权益。

(3)医疗制度改革

医疗制度改革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医疗供给体制改革。为了迎接人生百岁时代的到来,使每一个国民能够健康生活,需要构建地区综合照护体系,实现地区共生社会。加强地区医疗基础,做好疾病预防及早期应对。具体措施包括:一是推进地区医疗构想。解决地区间、不同诊疗科室之间医生资源不均衡问题,同时加强医生培养,确保护士人力,改革医生的工作方式,调整各医疗职种的职能,确保地区医疗需求。二是加强家庭医生的外诊业务。促进居家医疗及牙科医疗,加强上门看护职能,促进针对偏远地区的远程医疗,制定健康饮食、保健、早期治疗、重症预防的措施,整合地区医疗资源(牙科医院、药剂师、药店)。三是普及安全、先进的医疗及医疗器械,确保药品的安全供给,使国民能够获得安全可靠的医疗。第二,改革医疗保险制度。为了减轻现役劳动人口的负担,对“高龄老年人”(75 岁以上)医疗制度进行改革。主要根据高龄老年人的收入状况,门诊医疗个人负担提高到20%,住院时个人负担提高到10%。另外,为了防止患者向大医院集中,加强家庭医生功能。“高龄老年人”一般都患有多种老年病,因此,建议尽量在社区医院看病拿药,大医院只接受持有家庭医生和社区医院开具介绍信的患者。如无介绍信看病,初诊挂号费为5000 日元。

(4)预防及护理

通过改善生活习惯、早期预防、护理预防、认知症对策,减少因生活习惯疾病引起的医疗及护理需求。一是建立投保人支援激励机制,使都道府县及室町村(医疗保险及护理保险投保人)更加积极开展各种预防及护理事业。二是加强护理激励交付金制度。该制度是政府对各都道府县的护理预防成果进行评价,对于评优的都道府县提供护理激励交付金。三是根据实证分析推进政策。为了利用数据评价预防及保健效果,开展实证研究及分析。四是建立可持续的护理供给体制。面对护理领域人力资源短缺、护理需求持续增加等问题,以护理预防、共生、预防为三大支柱,推进认知症对策,在护理现场积极使用机器人、ICT,通过护理标准化和便捷化,提高护理效率。

(5)少子化对策

“全世代型社会保障”改革方针指出,儿童是日本的未来,为了应对少子化,对不孕治疗适用保险、解决等待儿童入园问题、促进男性育儿休假制度实施。增加保育设施和幼儿园数量,消除入园难的问题。实现幼儿园及保育院一体化,增加保育院和幼儿园一体化设施。对儿童及养育子女家庭给予支持。支援育儿家庭在社区幸福育儿。提供育儿咨询和亲子交流的场所,增加临时入托的设施。另外,支持女性兼顾工作与育儿。2020年12 月,为了全社会共同支持育儿,制定了“新育儿安心计划”,利用四年时间(2021—2024 年),加紧建设能够接收14 万儿童的保育机构。根据“少子化社会对策大纲”(2020 年5 月),制定儿童补贴对策。2021 年国会提出“关于部分修改儿童、养育子女支援法及儿童补贴法”的方案,对养育子女家庭提供支持和补贴。

(6)消除贫困及缩小收入差距的对策

支持所有有工作意愿的人增加找到工作的机会,对低收入者进行各种细致关怀,建设所有国民都能参与的社会,鼓励低收入者就业的具体措施:一是扩大社会保险适用对象范围,将短期临时工也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减轻低收入者的保险费负担。二是实施就业支援制度。支持接受生活保护的低收入者的就业活动。对于无法加入雇佣保险的低收入者,提供接受职业培训的机会,并提供相应的职业培训给付金。三是改革生活保护制度。根据《生活贫困者自立支援法》(2015 年实施),对于接受生活保护的生活贫困群体,地方自治体开设公共职业介绍窗口,开展就业及自立促进事业。

四、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取得的成效

“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大纲”(2012 年)指出,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的两大目标分别是通过提高消费税,确保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以及实现财政稳健。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评析。

1.通过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实现了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稳定

通过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加强了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稳定,提高了社会保障效率。回顾以往细分领域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管是年金制度改革还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主要考虑的是保险费问题,并未讨论如何筹措资金来源。比如,修改《国民年金法》(2009 年修订)时,规定将基础年金中国库负担比例从三分之一提高到二分之一,但未提及如何确保资金来源。而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通过提高消费税率,实现了稳定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目标。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主要由消费税和社会保险费两大部分组成。将消费税作为社会保障目的税,强调通过提高消费税率,充实社会保障给付。在2021 年129.6 万亿日元的社会保障费中,社会保险费占72.4 万亿日元,51.3 万亿日元为公费。社会保险费增加会加重缴纳社会保险阶层的负担。比如,国民年金、国民健康保险有定额部分,加重低收入阶层的负担。厚生年金和组合健康保险,主要加重正规雇佣者缴纳保险费的负担。而消费税作为稳定的资金来源,负担并非集中在特定人群,而是让所有年龄层共同分担。

2.通过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对“未来的投资”得到全社会共识

随着少子老龄化的加剧,人们的生活方式变得更加多元化。迎接百岁时代,将各年龄层(儿童、中青年、老年人)纳入政策视野,重视社会保障可持续性的社会。通过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强化了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稳定,对养育子女的支持成为了社会保障的重要支柱。对“未来的投资”(对养育子女的支持,贫困防止对策、弹性而公正的劳动市场政策、调整不合理的差距等)已形成全社会共识。国民希望全社会共同承担社会保障费,因为这对建设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日本社会的全面发展必不可少。2019 年9 月,安倍内阁成立“全世代型社会保障研讨会议”,明确提出了建立“全世代型社会保障”制度。菅内阁提出“全世代型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针”,希望建设自助、共助、公助相结合的社会。通过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构筑全民都能安心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政策尤其强调孩子才是国家的未来。因此,要改变固有的“给付以老年人为中心,负担由现役世代承担”的社会保障结构,建立“全世代型社会保障制度”。

3.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并未实现稳健财政目标

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是将消费税作为社会保障目的税,因此,从改革结果来看,并未实现财政稳健目标。消费税作为社会保障经费的来源,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经费的四个领域,即在年金、医疗、护理以外增加了养育子女支持。从消费税收入的变化来看,从2010 年(消费税率5%)的6.8 万亿日元增加到2020 年(消费税率10%)的17.5 万亿日元。而社会保障经费从2010年(社会保障三经费)的16.6 万亿日元增加到2020 年(社会保障四经费)的31.7 万亿日元。社会保障经费支出远远超出消费税收入,两者差额从2010 年的9.8 万亿日元扩大到2020 年的14.2万亿日元。[15]可以看出,增加的消费税全部用于社会保障四领域后仍存在缺额,这一部分缺额是用公费支出的。菅内阁上台后在内阁会议上通过了“财政健全化计划”。该计划指出,到2020 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达到财政稳健目标。从上述数据中可以看出,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并未实现稳健财政目标。

4.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加重了公费负担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以社会保险方式为基础,即年金、医疗、失业、劳动灾害、护理等全部采取社会保险方式。但事实上,社会保障给付对公费的依存度较高,而公费主要靠公债筹措,也就是将债务交由年轻一代承担。从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来看,社会保障资金总额从2000 年的89 万亿日元增加到2018 年的132.5 万亿日元,增幅达到49%。其中,社会保险费是从2000 年的54.9 万亿日元增加到2018 年的72.5 万亿日元,增幅为32%,而公费负担从25 万亿日元增加到50.3 万亿日元,增幅达到101%。由此造成的结果,是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中社会保险费所占比重从61.7%减少到54.7%,而公费所占比重从28.2%增加到38%。[16]另外,2000 年,财政支出为84.9 万亿日元,其中社会保障关联支出为16.7 万亿日元,约占35%。而在2022 年国家财政支出(预算)的107.6 万亿日元中,社会保障关联支出为36.3 万亿日元,所占比重达到33.8%,该比率下降实际上是因为应对疫情冲击实施的经济刺激政策导致财政支出规模短期扩大,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不仅未能实现财政稳健化目标,还加重了公费负担。[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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