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以来,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待遇,保护老年人、残疾人及家庭暴力受害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探索拓展支持起诉制度的适用范围,努力营造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良好环境
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需求,不仅体现在刑事案件中,更多体现在民事案件里。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实现良好的监督效果。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指当事人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裁判,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长期以来,检察机关把打击虚假诉讼作为工作重点。
检察机关既是司法机关,也是法律监督机关,是防范、惩治虚假诉讼的重要力量。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处于民事诉讼最末端,具有发现、监督虚假诉讼的天然优势。
虚假诉讼在民商事审判多领域频发,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离婚涉财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方面。近几年被群众熟知的“套路贷”就是其中一种。
最高人民检察院早在2018年底就专设第一办案组,主攻虚假诉讼监督办理,成为检察机关打击虚假诉讼的“领头羊”。四川、安徽、湖北、辽宁等地检察机关也纷纷成立虚假诉讼监督办案组,推动办案质效最大化。对重大、复杂的虚假诉讼线索,各地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关于规范上级人民检察院统一调用辖区检察人员办理案件工作的通知》要求,统一调配使用辖区内的民事检察办案力量,切实提高办案水平。
2019年,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最高检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2年的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专项活动开展期间,各地认真贯彻最高检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聚焦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专项活动中形成的“‘由案及人’层层推进,促使对司法人员从严监督问责”有效经验做法被2021年修订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充分吸收,确立了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原则,不断加强民事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
2020年7月,最高检针对人民法院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相关规定执行不够到位、有的仲裁裁决和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审查标准失之于宽、有的审判与执行程序不规范、个别审判执行人员参与实施虚假诉讼、相关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向最高法制发“五号检察建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防范制裁虚假诉讼各项规定,进一步压实防治虚假诉讼的司法责任,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对虚假诉讼的识别能力,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形成防范制裁虚假诉讼合力。最高法对“五号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和认同,组织力量专题研究虚假诉讼治理工作方案,并及时向最高检通报了相关情况。
声音
张健(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重庆市委会副主委,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主任医师、教授)
近年来,虚假诉讼呈高发态势,一方面浪费司法资源、有碍司法公正,另一方面也破坏社会公序良俗、影响诚信建设。由于虚假诉讼大多属于恶意串通类型,且以调解结案为主,导致法院仅靠一己之力很难发现,而抗诉这种事后救济方式同样存在滞后性。希望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能动司法检察理念,加强案件调解阶段的前置性、预防性介入,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精准强化法律监督。此外,建议检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虚假诉讼的联合惩戒力度,提高违法的经济和法律成本,加强预防虚假诉讼普法宣传,引导公众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张晓庆(全国人大代表、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办副主任、湖南省长沙市总工会兼职副主席)
检察机关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制度,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引导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等法律帮助,很贴心、很暖心,让农民工不再忧“薪”。本着节约司法资源的原则,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工作应更加注重矛盾化解,配合法院以调解为主,力求案结事了人和。建议完善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制度,明确支持起诉的范围、方式和流程。同时,可以制定全国统一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律,解决农民工实际问题。
龙翔(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尽快从国家层面出台解释,对虚假诉讼的认定标准进行统一,将单方欺诈型虚假诉讼明确认定为虚假诉讼,以及将虚假诉讼罪的管辖同时赋予检察机关。这样的话,一方面可以做到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相互配合,加大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对虚假诉讼背后的司法不廉现象可以及时发现,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损害司法公正等犯罪行为,也有行使侦查权的基础。
王连增(全国人大代表、华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检察机关在维护老年人权益方面,特别是在支持起诉工作中进一步拓展领域、灵活形式。如在为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检察机关为老年人提供精准的法律帮扶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帮助老年人修复受损的亲情关系,把释法说理、美德弘扬、亲情感化贯穿于办案始终。为此,检察机关要克服困难,多深入社区和乡村开展走访调查,向当事人及其他知情人员调查核实情况,不仅要查明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的事实,也要了解到纠纷的症结所在,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亲情调解,促使被赡养人和赡养人互谅互让,全力修复受损亲情关系,共同化解亲情纠纷。
传统民事检察监督以当事人申请为案件主要来源,但虚假诉讼隐蔽性强,检察监督一度陷入线索“发现难”的困境。如何让更多的虚假诉讼行为现出原形,化“被动式”为“主动式”监督?检察机关给出的答案是:向科技要生产力!2020年9月,最高检在全国部署推广了智慧系统。同月,最高检和最高法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全国执行与法律监督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就建立全国执行与法律监督工作平台、加强协作配合等事项提出要求。
2021年3月10日,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为惩治虚假诉讼的司法实践提供有效指导。各级检察机关以办案为抓手,推动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向纵深化发展。
2019年至2021年,最高检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数分别约为7900件、10090件和8816件。其中,抗诉的虚假诉讼案件分别约为1770件、1785件和1699件,分别占民事抗诉案件总数的35%、18%和33%;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虚假诉讼案件分别约为4600件、5933件和5066件,分别占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案件总数的57%、59%和58%。
2022年6月,第六检察厅以“虚假诉讼的民事、刑事检察监督与社会治理”为主题举办第一期最高检阅览室茶座,深入研究探讨“五号检察建议”持续落实过程中防治虚假诉讼的务实检察监督举措,形成了抓理论转变、抓案例总结、抓大数据应用的共识。
通过高质量监督办案,检察机关结合自身实际,逐步探索出相对成熟的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机制。2022年7月,最高检印发《关于在民事检察与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完善职责分工和加强协作配合会商纪要》,提出在一体化协同履职背景下增强发现虚假诉讼等案件线索的能力。
最高检持续以“五号检察建议”的跟踪落实为抓手,指导各地检察机关形成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常态化监督。2022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6871件。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了保障民法典正确有效实施,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以民事支持起诉为主要手段,加强对民事司法活动的监督,着力解决群众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
守护“弱小”就是守护正义的底线,扶弱帮困既是守护公平正义,更是彰显司法温情。现实中,一些特殊群体主观诉讼能力较弱或存在客观障碍,不敢独立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支持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里的“支持”不仅是在道义上肯定、精神上鼓励当事人行使诉权,更是在行动上帮助当事人克服障碍,成功启动诉讼程序。
自民法典实施以来,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待遇,保护老年人、残疾人及家庭暴力受害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探索拓展支持起诉制度的适用范围,努力营造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良好环境。
2020年10月,浙江省浦江县检察院接到朱某平等人咨询,朱某平等人称被拖欠劳动报酬,因劳务关系是口头合同没有凭证,也拿不到其他有利证据,先后向法院提起两次诉讼和一次申请再审,均因证据不足被法院驳回。办案检察官认为本案关键在于证据的搜集,于是引导其收集梳理了相关证据并依法律程序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同年10月13日,该院受理朱某平与周某劳务纠纷申请监督案,依法履行调查核实职权,确认朱某平等人反映情况属实。2021年1月4日,该院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朱某平等4人提起民事诉讼,助力追索劳动报酬。该案系民法典正式实施后,检察机关首例民事支持起诉案。目前,支持农民工起诉是民事支持起诉中数量最多的案件,在2022年,占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总量的62.5%。
2021年12月,最高检召开主题为“能动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5起民事支持起诉指导性案例,并通报检察机关加强支持起诉工作情况。案件当事人涉及智力残疾人、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老年劳动者、受家暴妇女,均属特殊群体,诉讼能力偏弱,不能或者不敢独立提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批案例的发布,明确了检察机关通过积极履职,促进、协调、支持有关部门一体履职,形成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合力。
在这批案例中,检察机关支持张某云离婚案受到了社会的极大关注。
2019年6月,因张某森实施家庭暴力,张某云起诉离婚。河北省武邑县法院审理后认定,张某云虽提交因遭受家庭暴力受伤的照片,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实达到婚姻法规定的“家庭暴力”并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考虑到双方子女利益判决不准张某云与丈夫张某森离婚。一审判决生效后,张某森与张某云继续分居。张某森仍时常殴打、恐吓张某云,导致张某云无法正常生活,夫妻关系并未改善,反而更加恶化。
2020年4月12日,张某云以遭受家庭暴力请求离婚为由向武邑县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在该局指引下,张某云向武邑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武邑县检察院查明张某森对张某云多次实施殴打,并对张某云实施经常性恐吓等精神强制,致使张某云在第一次离婚诉讼时不敢出庭。武邑县检察院对张某云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其走出心理阴影;向其宣讲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鼓励其敢于向家庭暴力说不,勇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0年4月16日,张某云再次向武邑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武邑县检察院同日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得到武邑县法院受理。武邑县法院一审民事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张某森提出上诉后,经河北省衡水市中级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达成协议。
该案在充分尊重家庭暴力受害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对惧于家庭暴力不敢起诉、未获得妇女联合会等单位帮助的,依申请支持家庭暴力受害人起诉维权。这为笼罩在家暴阴影不敢、不能反抗的弱势群体提供了指路明灯,也引起了履职过程中检察机关应遵循的方法和原则的探讨。
贵州省雷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银球茶制作技艺传承人毛某肖像权被侵犯,雷山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访当事人,出庭支持起诉,促成当事人和解。
2022年3月,最高检发布《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对民事检察部门开展支持起诉的原则、条件、案件来源、范围和程序等作出规定,同时进一步规范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2546件,支持起诉24355件。2021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41966件,同比上升87.9%;支持起诉29303件,同比上升70.1%。2022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支持起诉案件68875件,同比上升63.1%;经审查,支持起诉50060件,同比上升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