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立,周春梅
(1.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江苏南京 210031;2.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教育部,江苏南京 210031)
高等学校肩负着为党和国家培育人才的重要使命,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努力开创高校党建工作新局面[1]。这既是对高校党建工作成绩的肯定,也是在新时期给高校党建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如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创新开展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破解高校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困境,是一项亟需研究的重要课题。
依法治校是推进教育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高等教育事业深化改革与高质发展的基本任务,更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高校基层党建工作以法治理念为引领,必然要求尊重党纪国法的神圣地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与约束,强化知法守法教育,使所有党员干部都能敬法畏法守法。因此,高校依法打造规范的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党组织内部建设,构筑科学的运转机制,能够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解决基层党建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从长远来看,高校依循法治思维和采取法治方式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能使党建各项事务在合法高效、公平公正的轨道上运行,有利于加强党内民主和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从而为高校加快法治化进程、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思想提供保障[2]。
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把党建设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3]。党建科学化这一重大命题包含许多子命题,如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对执政权的制约与监督等。完成这些命题既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体系为保障,也需要贯彻法治精神的党建实践为支撑。高校依法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深化党建工作内容,创新党建工作体制和机制[4],不仅可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而且能为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探明路径和积累经验。
高校内涵式发展客观上要求整合校内优势资源,将现有的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的强劲动力。依循法治化理念创新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客观上要求严明党纪国法,调动党内外一切法治力量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高校事业发展提供优质人力资源和源源不断的牵引力[4]。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走法治化道路,不仅能强化党员、干部依法履职尽责的意识,激发他们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感,而且能提高党建工作与学校发展的融合度,为高校内涵式发展提供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党的十八大报告重申,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员民主意识是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思想基础,而党员民主意识的培养除了需要党纪党规的引领,还需要法治思想的引领。然而,部分高校基层党组织民主制度不健全、党员法治意识淡化的现象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盲从权威、官本位思想抬头,以及“人治”大于“法治”[5]。作为高级知识分子云集单位,高校更应该注重民主与法治,高校教师更应该注重尊重民主权利。但是,很多高校教师不关心民主决策、民主治校等问题,认为这些都是学校领导层考虑的事情,只要不触碰自身的核心利益,学校是否落实民主与法治与自己毫无关系。普通教师有这样的错误想法情有可原,反映了高校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还存在宣传教育上的疏漏。但是,一些党员也有这种想法,说明其组织意识淡薄、法治观念落后。这种错误认识蔓延开来,无形之中助长了党内不良风气,弱化了民主监督,不利于高校基层党建的民主化、科学化与法治化。由于法制意识淡薄,高校有的党员干部缺乏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不能严格自律、廉洁从政,突破了党纪党规底线,走上了违法乱纪的道路。
近些年来,党内颁布了一系列法规,为高校党建各项工作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高校坚持党建的基本理论、基本经验、基本方法,走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校内各级党组织制度建设日趋完善。但是,个别基层党组织在制度执行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有制度不会落实、有制度不全落实、有制度不愿意落实等现象依然存在。比如,高校普遍建有民主管理制度,但少部分高校基层党组织存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民主集中制的执行存在短板[4],无视组织纪律和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时有发生。由于制度执行不到位,一些党员缺乏组织约束和制度约束,自由主义倾向有所抬头。这些现象如果不能及时加以遏制,将会导致作风涣散,影响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
高校党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考评工作是对这一系统工程进行的综合“体检”。高校党建工作考评是否科学规范,关乎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力和党员工作积极性的激发,也关乎党建工作质量的提高。目前,高校党委对基层党组织的党建考核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比如:考评活动过于频繁,考察范围过宽、内容过细,增加了许多非党建工作项目,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负担;考核内容、指标要求与党建工作有一定的偏差,缺乏针对性和导向性,甚至有的高校党建考评内容与业务工作考核内容高度重合[6];考评存在讲形式、走过场的现象,致使结果“空心化”,影响了考评的公信力。党建工作考评存在的这些问题,与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有密切关系。有些评价指标表述过于宽泛,没能紧扣党建工作重点;有些评价指标主观性较强,缺少客观可量化的评价内容;有些评价指标虽然有量化分值,但是操作性不强。评价指标设置不科学,不仅给暗箱化操作留下了漏洞,而且导致考评结果因存在争议而失去了权威性。
高校院(系)级单位往往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党组织应当“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完成,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开展工作,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7]。但是,有些高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缺乏完善的党政分工合作机制,党组织要么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要么将政治功能泛化为统管一切,致使集体领导有名无实,影响了教学、科研和学生管理工作的自主性。高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下设的党支部一般建立在系科或教研室上,党支部书记大多由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兼任,支委会其他成员由教师党员担任。高校教师工作时间安排自由度较大,多数教师有课有事就来学校,没课没事就很少到校。这种情况客观上导致党建工作大都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其他支部委员对党支部工作关注较少,参与度不强、积极性不高。党支部工作决策权集中在书记手中,虽然能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但是容易造成两种性质不同的工作相互替代,其中以业务工作代替党务工作的现象最为突出,使行政事务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约束[8],这在实质上削弱了党建工作。
党建工作法治化是实现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基石,是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的重要举措。高校基层党组织要学会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法破解基层党建工作难题,实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策略的创新。
为了在法治视域下创新党建工作,高校基层党组织及全体党员必须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培养法治思维和善用法治方式。首先,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提高法治认知水平。只有学法,才能懂法;只有懂法,才能遵法;只有遵法,才能守法[9]。高校党的各级干部要科学领会法治精神,摒弃特权思想与官本位,借助法治手段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其次,加强法治认同,树立法治信仰。“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实现法治。”[9]党纪党规需要党员干部自觉维护、自觉遵守,才能形成依法治党的良好风气。最后,加强法律学习和党纪党规学习。高校党员干部要熟悉国家法律,更要牢记党纪党规。党员干部要善于站在党纪国法的角度思考问题,树立法纪至上的理念,在党纪国法框架内履行党建职责。广大党员要以党纪党规为最高行为准则,对标法纪条款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筑基固本。
高校基层党组织要不断完善包括党建工作制度、理论学习制度、党建评价制度在内的制度体系,形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党建工作的良好机制,并在工作中不断增强制度执行力,确保各项制度落地有声。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执行党建工作制度,开展的一切工作都要放在党建工作制度框架内加以考量。高校基层党组织要在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将党建工作创新的重点放在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上。高校基层党组织要不断完善学习制度,形成常态化的政治学习、法治学习、专题学习机制,通过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党课专题学习与党日活动相结合等形式,不断深化学习内容、增强学习效果。高校基层党组织要在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党建制度不走样的基础上,善于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有关要求,使各项制度的落实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构建科学的党建工作考评体系是推动高校基层党建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高校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构建科学的党建考评体系,做到规则在前、考评在后,使党建考评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道路。首先,科学设置评估指标,突出党建工作核心内容。高校要强化考核指标与党建工作的契合性,注重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减少或者避免主观性过强的考核指标的设置。其次,高校要增强考评指标体系与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内在呼应性,从确定党建工作目标时起就着手规划考核指标,把日常考核工作做实做细,唯有如此,才能发挥党建工作考评的“指挥棒”效应。再次,高校要将法治建设作为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法治建设内容和法治建设成果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倒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主动学习法律、遵法用法、守法执法,培育法治意识,崇尚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8]。最后,高校要处理好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行政工作之间的关系,坚决杜绝用业务工作考核代替党建工作考核,同时强化考核过程监督,避免形式主义和暗箱操作。
任何权力如果缺乏必要的约束和监督,就存在被滥用和催生腐败的可能。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杜绝权力腐败的重要途径。高校基层党组织是党在高校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想增强领导力、聚合力、战斗力和引领力,必须依照党纪党规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规范组织运行与建设。首先,高校要严格按照党章有关要求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配备政治素质硬、工作责任心强和工作能力高的党员担任负责人。基层党组织委员会成员要注重提高法律素养,自觉在党纪国法和各种规章制度约束下行使职权。其次,高校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权力运行的监督,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体系,推动高校基层党组织的权力在法治化轨道上规范高效运行。比如,高校可以建立基层党组织权力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责任清单要列明党组织履职的事项,即必须要做什么,负面清单要列明党组织有可能违反的事项,即严禁做什么[8]。最后,深化党务公开制度。高校基层党组织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自身实际,抓住党务公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照党章和党内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细化党务公开内容,让党组织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