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校议

2023-01-24 05:50
关键词:通志

李 铭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教育研究所,江苏连云港 222006)

《隋书》修订本(以下简称“修订本”)是由吴玉贵和孟彦弘共同承担完成的。修订者选取百衲本作为底本,以宋甲本、宋乙本、元至顺本和明汲古阁本作为通校本,以元大德本、南监本、北监本和殿本为参校本,改变原点校本的“无底本校刊”为“版本校”。在版本校的基础上,修订者还对照《北史》《册府元龟》《通志》等书的记载进行勘校。修订本校勘记达2000 多条,较原点校本的803 条有明显增加。可以说,修订本校勘系统规范,是原点校本的升级版。古人云:“校书犹扫落叶,随扫随有。”笔者在阅读修订本过程中发现有些地方值得进一步讨论,现依《隋书》卷次录下并提出己见,希望得到读者的批评指正。

(开皇四年十一月)癸丑,诏曰:“但成周墟塉,弗堪胥宇。今可于伊、雒营建东京,便即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也。”[1]69

修订本校勘记云,“胥”,原作“葺”,据《北史》卷12《隋本纪》下、《册府》卷13《帝王部·都邑》改。《诗·大雅·绵》:“古公亶父,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岐下。爰及姜女,聿来胥宇。”[1]85

“葺宇”一词不误。葺宇,建筑房屋之义,是中古常语。《南齐书·杜京产传》孔稚珪及陆澄等表荐京产曰:“泰始之朝,挂冠辞世,遁舍家业,隐于太平。葺宇穷岩,采芝幽涧,耦耕自足,薪歌有余。”[2]942《隋书》作“葺宇”,《北史》作“胥宇”,含义大同小异,无须强求一律。

(王)僧崇又曰:“风伯、雨师,即箕、毕星矣。而今南郊祀箕、毕二星,复祭风师、雨师,恐乖祀典。”[1]124

修订本校勘记云,“乖”原作“繁”,于义难通。下文言此事亦称“恐乖祀典”,《册府》卷193《闰位部·崇祀》、《通典》卷42《礼·郊天上》亦作“乖”,今据改[1]137。

“繁”有杂乱之义,原文自可通。《旧唐书·礼仪志》载谏议大夫黎干曰:“归崇敬、薛颀等援引郑学,欲芜祀典,臣为明辩,迷而不复。”[3]842“芜祀典”与“繁祀典”是同义语。

计会日,侍中依仪劳郡国计吏,问刺史太守安不,及谷价麦苗善恶,人间疾苦。[1]200

修订本校勘记云,“计会日”,此句上原有“三”字,据《通典》卷70《礼·元正冬至受朝贺》删。“三”字或为“上”字之讹[1]207。

修订者认为“三”字或为“上”字之讹,可备一说。笔者以为“三”字不误。《今文尚书·尧典》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庶绩咸熙。”[4]98《周礼·天官·大宰》曰:“八曰官计。”郑玄注引郑司农曰:“官计谓三年则大计群吏之治而诛赏之。”[5]30《春秋繁露·考功名》载:“前后三考而绌陟,命之曰计。”[6]179“三”可作“三载”解,或作“三考”讲。无论作何种解释,“三”都不是衍文。

皇帝拜三老,群臣皆拜。不拜五更。乃坐,皇帝西向,肃拜五更。进珍羞酒食,亲袒割,执酱以馈,执爵以酳。[1]206

修订本校勘记云,“割”,《通典》卷67《礼·养老》作“割牲”[1]208。

“割”,即割牲。《礼记·祭义》载:“食三老五更于大学,天子袒而割牲。”[7]1564后世将“袒而割牲”缩略成“袒割”。《后汉书·儒林列传》云:“袒割辟雍之上,尊养三老五更。”[8]2545《周书·于谨传》云:“有司进馔,皇帝跪设酱豆,亲自袒割。”亦作“袒割牲”。《后汉书·礼仪上·养老》曰:“天子亲袒割牲。”[9]3109

陈永定元年,武帝即位,徐陵以为:“冕旒,后汉用白玉珠,晋过江,服章多阙,遂用珊瑚杂珠,饰以翡翠。”侍中顾和奏:“今不能备玉珠,可用白琁。”从之。萧骄子云:“白琁,蚌珠是也。”[1]238

修订本校勘记云,“杂珠”,《隋书详节》卷3《仪礼志》作“玉珠”。根据顾和所说的“今不能备玉珠”,疑作“玉珠”是[1]272。

《晋书·舆服志》载:“魏明帝好妇人之饰,改以珊瑚珠。晋初仍旧不改。及过江,服章多阙,而冕饰以翡翠珊瑚杂珠。”[10]766又《顾和传》载:“初,中兴东迁,旧章多阙,而冕旒饰以翡翠珊瑚及杂珠等。和奏:‘旧冕十有二旒,皆用玉珠,今用杂珠等,非礼。若不能用玉,可用白琁。’”[11]2164上述记载皆可证“杂珠”不误。

德林独进计云:“如愚所见,但遣公一腹心,明于智略,为诸将旧来所信服者,速至军所,使观其情伪。纵有异志,必不敢动。”[12]1357

修订本校勘记云,“服”,宋甲本、大德本作“伏”。《隋书详节》卷12《李德林传》亦作“伏”。“志”,宋甲本、至顺本作“意”。《北史》卷72《李德林传》以及《通志》卷160《李德林传》亦作“意”[12]1368。

“伏”“服”相通,信伏即信服。《隋书·侯莫陈颖传》载:“帝以颖前在桂州有惠政,为南土所信伏,复拜南海太守。”[13]1556“异意”“异志”均指背叛之心,犹言“异心”。《南齐书》载:“及晏仕世祖府,奂从弟蕴反,世祖谓晏曰:‘王奂宋家外戚,王蕴亲同逆党,既其群从,岂能无异意。我欲具以启闻。’晏叩头曰:‘王奂修谨,保无异志。晏父母在都,请以为质。’世祖乃止。”[2]847世祖用“异意”,王晏用“异志”,可证二者含义相同。从版本源流来说,宋甲本作“伏”“意”为是。

洸字世穆,性刚毅,有器干,少便弓马。仕周,释褐主寝上士[13]1429。

修订本校勘记云,“主寝”,《北史》卷64《韦孝宽传》附《韦洸传》作“直寝”[13]1442。

唐华全据《北周六典》指出,北周官制中无直寝上士,而有主寝上士,为天官府御正曹的属官,掌皇帝寝宫内部起居之事,正三命[14]。其说可从。《周书·辛庆之传》所载“子加陵,主寝上士”亦为其例[15]698。

牵率愚诚,无顾形迹,不恃文书约束,至令为物所疑,臣之罪三也。[13]1487

修订本校勘记云,“形迹”,宋甲本、大德本、至顺本、汲本作“刑迹”。《册府》卷793《总录部·长者》作“刑法”[13]1493。

“形”“刑”二字,古钞本往往混用不别。“刑迹”就是“形迹”,在本文中为嫌疑之义。《北齐书·王松年传》载:“还晋阳,兼侍中,护梓宫还邺。诸旧臣避形迹,无敢尽哀,唯松年哭甚流涕,朝士咸恐。”[16]471《册府》作“刑法”,是宋人所改。

战士不过数千,加以城池不固,为贼冲击,崩毁相继。[13]1714

修订本校勘记云,“崩毁”,宋本《册府》卷400《将帅部·固守》作“摧毁”,明本《册府》作“摧攻”,《册府》卷421《将帅部·失守》作“摧毁”[13]1728。

《南齐书·州郡志上·南兖州》载:“义熙二年,诸葛长民为青州,徙山阳。时鲜卑接境,长民表云:‘此蕃十载衅故相袭,城池崩毁,荒旧散伏,边疆诸戍,不闻鸡犬。’”[17]256亦用“崩毁”形容城池被毁。宋本《册府》作“摧毁”,明本《册府》作“摧攻”,当为后人所改。

家世武将,诸兄并以弓马自达。恺独好学,博览书记,解属文,多伎艺,号为名父公子。[18]1779

修订本校勘记云,“号为名父公子”中,《北史》卷60《宇文贵传》,《册府》卷777《总录部·名望》、卷786《总录部·多能》,以及《通志》卷161《宇文恺传》相关记载中无“父”字[18]1792。

“名父”,意为“人父之有名望者”。《汉书·萧望之传》附《萧育传》载:“大将军王凤以育名父子,著材能,除为功曹,迁谒者,使匈奴副校尉。”[19]3289《晋书·东海王越传》载史臣曰:“冏名父之子,唱义勤王,摧伪业于既成,拯皇舆于已坠,策勋考绩,良足可称。”[20]1627《旧唐书·李昭德传》载:“祎之名父之子,谅知其才,著述颇精,履历无愧。”[21]2858“名父公子”“名父子”“名父之子”,三者语义相同。

十一

《礼疑议》云:“祭用纯,漆俎瓦樽,文于效,质于庙。止一献,用清酒。”[18]1785

修订本校勘记云,“漆”,《通志》卷161《宇文恺传》作“柴”,与“祭用纯”及“瓦樽”文意契合。疑“柴”讹“柒”,又从而误作“漆”[18]1785。

《隋书》载仪曹郎朱异曰:“明堂笾豆等器,皆以雕饰。寻郊祀贵质,改用陶匏,宗庙贵文,诚宜雕俎。明堂之礼,既方郊为文,则不容陶匏,比庙为质,又不应雕俎。斟酌二途,须存厥衷,请改用纯漆。”[1]134陶匏与雕俎相对,一为质,一为文。用纯漆俎则是折中的办法。本文作“漆”不误。原文应标点为“祭用纯漆俎瓦樽,文于效,质于庙。止一献,用清酒”。《北史·宇文贵传》附《宇文恺传》标点亦误。《隋书》原点校本不误。

十二

谨案《春秋元命包》云:“日月出内道,琁玑得其常,天帝崇灵,圣王祖功。”[18]1807

修订本校勘记云,“祖”,《隋书》卷19《天文志》作“初”,《北史》卷74《袁充传》以及《通志》卷162《袁充传》作“相”[18]1807。

“初功”是“祖功”的同义语,均指开创之功。《隋书·音乐志》云:“天眷横流,宅心玄圣。祖功宗德,重光袭映。”[22]357《宋书·吴喜传》:“凡置官养士,本在利国,当其为利,爱之如赤子,及其为害,畏之若仇雠,岂暇远寻初功,而应忍受终敝耳。”[23]2121含义相近的还有“元功”“首功”。《北史》作“相”,是“祖”的讹文,《通志》沿袭之。

十三

子翊说之,因以众首。[18]1855

修订本校勘记云,“首”,《北史》卷85《节义·刘子翊传》和《通志》卷166《忠义·刘子翊传》作“降”[18]1862。

“首”,自首之义。《汉书·冯奉世传》附《冯野王传》:“野王部督邮掾祋祤赵都案验,得其主守盗十金罪,收捕。并不首吏,都格杀。”[19]3302颜师古注:“不首吏,谓不伏从收捕也。”[19]3302《旧唐书·戴胄传》:“于时朝廷盛开选举,或有诈伪资荫者,帝令其自首,不首者罪至于死。”[24]2532《北史》作“降”,是“首”的同义语,出自李延寿之手。《通志》沿袭之。

十四

所得秩俸,尽用市药,为迎医疗之,躬劝其饮食,于是悉差,方召其亲戚而谕之曰:“死生由命,不关相着。前汝弃之,所以死耳。”[181886

订本校勘记云,“着”,汲本作“看”,与《隋书详节》卷18《辛公义传》同。《北史》卷86《循吏辛公义传》以及《通志》卷170《循吏辛公义传》作“著”。按,上文称“父子夫妻不相看养”,作“看”与上文更契合[18]1894。

十五

傥病未及死,狂还克念,汗穷愁之简,属离忧之词,托志于前修,通心于来哲,使千载之下哀其不遇,追咎执事,有点清尘,则不肖之躯,死生为累,小人之罪,方且未刊。愿少加怜悯,留心无忽![18]1935

修订本校勘记云,“狂”,至顺本作“枉”,《文苑英华》卷691 王孝籍《上牛弘书》作“往”。按,“往还”文意较长,疑“狂”“枉”俱涉形近误[18]1940。

《北史·儒林·王孝籍传》亦作“狂”,与《隋书》宋本相合。“狂还克念”一语来自《尚书·多方》中的“惟圣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圣”。屈万里《尚书集释》解释说:“言通达之人不常思虑,则成为狂人;狂人能常思虑,则成为通达之人也。”[26]221至顺本作“枉”,《文苑英华》作“往”,盖为后人不明古语而改。

十六

茂陵谢病,非无封禅之文,彭泽遗荣,先有归来之作。[18]1949

修订本校勘记云,“遗”,《册府》卷292《宗室部·礼士》作“辞”[18]1965。

“遗”训“弃”。“遗荣”,意谓抛弃荣华,是中古常语。《晋书·郗鉴传》附《郗愔传》载:“简文帝辅政,与尚书仆射江虨等荐愔,以为执德存正,识怀沈敏,而辞职遗荣,有不拔之操。”[27]1802《宋书·谢灵运传》云:“或避宠以辞姻,或遗荣而不仕。”[28]1753《册府》作“辞”,当为宋人所改。

十七

顾想平生,触涂多感,但以积年沈痼,遗忘日久,拙思所存,才成三十三卷。[18]1950

修订本校勘记云,“感”,《册府》卷292《宗室部·礼士》作“慰”,《隋书详节》卷20《王贞传》作“畏”[18]1965。

“多感”是当时的常用语。《隋书·高祖纪》载:“庙庭设乐,本以迎神,斋祭之日,触目多感。”[1]46《李密传》云:“眺听良多感,慷慨独沾襟。”[18]1825《册府》作“慰”,《隋书详节》作“畏”,均非原文。

十八

凿冰,没水中而网射鱼鳖。[18]2118

修订本校勘记云,“射”,《北史》卷94《室韦传》及《通志》卷200《室韦》作“取”,文意较长[18]2126。

“射”有获取义。《隋书·循吏传》:“吏存苟免,罕闻宽惠,乘时射利者,多以一切求名。”[18]1877“射利”即获利。“网射鱼鳖”,即以网获取鱼鳖。《北史》作“取”,意在易于明了其义。《通志》沿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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