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东波 呼伦贝尔市消防救援支队
近年来,因火灾出现的伤亡事故不断增加,监控录像作为火灾调查取证中的重要证据,越来越受到当事人及诸多调查方的重视。然而监控录像作为一类电子数据证据较其他类型证据往往更为复杂。从发现提取、证据审查、保管使用到分析处理,各个环节均对调查人员提出了一定要求。文章由某地区一起重大的火灾事故案件视频取证及分析过程出发,以监控取证为例阐述证据运用方法,探索监控录像在实际火灾调查工作中的具体应用,为火灾调查中监控录像应用技术的提升打牢基础。
2014年12月,我国某地市中心一处娱乐活动场所发生火灾,造成10 余人死亡,20 余人重伤。该起娱乐场所火灾由于其事发地位于该地区人口密集区域,且火灾蔓延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爆炸现象、波及区域较广,受到社会各方的密切关注,给火灾调查工作带来了较大压力。根据现场勘验及走访询问初步了解到该娱乐场内部存放有大量可燃气体罐装喷雾,受高温作用引燃导致爆炸。然而火灾具体的发生发展过程已无法通过勘验、询问等传统技术手段进行突破,监控录像取证分析在该起火灾案件的侦破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视频监控录像证据主要通过现场勘查过程获取,在初步了解现场情况后,以火灾现场为基准,采用“向心法”或“离心法”走访外围、勘查发现监控视频,收集、固定视频证据后对其失效损坏情况进行评估,制作现场视频分布图以及证据提取清单后进行内容分析。为了从现场监控视频中挖掘出较多与火灾直接或间接相关的证据,充分发挥视频监控录像的证据价值[1],在证据收集过程中以下几方面需要着重注意。
1.采集范围
在空间范围上,火场视频监控证据的采集通常秉持“先中心后周边,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结合笔者火灾调查工作经验,实际火灾调查工作中,火灾视频证据的采集半径一般会拓展至起火场所周围一公里。但随着视频监控技术的高清化和网络化发展以及图像后期处理技术的进步,一些较远位置的监控录像,如“鹰眼”监控系统、“雪亮工程”等,其画面信息也可为火灾调查过程提供参考。起火建筑内部处于工作状态的监控摄像头即使未对准起火部位也可通过其画面的光影变化对火灾发展过程加以记录。起火建筑外围尤其是出入口的监控录像除火灾信息外,更能直观反映人员的活动轨迹以及逃生的先后顺序,为整体事件时间轴的建立及调查询问带来重要帮助。在时间范围上,与火灾直接相关的视频证据一般集中在起火时间段附近,但对于人员活动轨迹、物品来源及运输过程等信息,需要对一定周期内中心区域及周边区域的监控录像进行全面取证。对于涉及追踪人员轨迹的案件,则需要对整个事故时间段内中心区域内所有的视频监控录像进行调取。
2.采集时段
根据火灾调查实践总结后发现,火灾发生在夜间的概率远大于日间,由于黑暗中可见度较低,监控录像的清晰度受到环境影响,为保证分析质量,可采集日间同部位的监控录像综合对比[2]。对于视频分析中出现的人员、车辆、行动轨迹等可能与火灾产生关联的特殊情况都需要完整的观察和记录。如果火灾是自燃起火,从初始反应开始到最终引发火灾需要较长的时间跨度,需要相应截取大量时间段的监控录像,取证工作量也随之提升。为防止出现视频监控录像在到达保存节点被系统清除,避免调查工作因此受到制约。监控视频资料往往需在最短时间进行存储,需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取证人员,通过初步阅览在最短时间内发现与火灾相关的片段,找到分析重点,避免出现调查力量、时间成本以及资金投入上的消耗。
3.采集要点
受火场高温恶劣环境的影响,监控主机及硬盘极易损坏,需要后期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恢复提取,无法在现场进行分析判断。除视频中的内容之外,监控摄像头的点位、视角范围、视觉盲区、是否具有红外夜视功能以及画面中断顺序等也需在视频勘验过程中进行准确的记录,便于后期分析[3]。火灾特征方面,需要着重对火光、烟气出现的时间点、发展的实际过程中是否出现过亮光、产生异响、高温等情况,现场的火灾亮度、异常闪烁、强弱变化以及频率等进行观察记录。人员特征方面,除了对疏散逃生中的人员行为、逃生路线及方向、火灾扑救行为进行观察,火灾发生之后的一段时间中,现场的人员异常行为也是需要关注的重点。
(1)采集原则。监控视频作为一类电子证据,应当遵循“及时、全面、有效、合法”证据提取整体原则进行提取及固定。尽量提取监控主机或硬盘,获取监控视频的原始文件,在提取过程中进行影像采集,确保其证据效力。初次提取时,结合案情拓展一定的空间范围和时间范围,避免出现证据或关键信息的遗漏缺失,为调查争取主动权。实际办案实践中就曾出现火灾相关当事人自行提取外围监控录像,造成消防救援机构办案人员信息缺失的情况,为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阻力。
(2)采集程序。一是进行证据固定。对提取现场进行拍照,将可能写入数据的接口进行贴封,避免后期数据篡改的可能性。填写《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火灾痕迹物品提取清单》等文书,由提取人和当事人签名确认。二是结合平面图、方位图或卫星地图绘制监控点位分布图。三是对原始数据进行镜像备份,即对硬盘中包含的所有文件,包括删除或被隐藏的文件、硬盘闲置空间、未分配区域等进行全部复制。同时记录其哈希值,确保视频数据的原始有效。
(3)监控系统损坏时的采集方法。对于主机或计算机损坏的监控系统,除提取时对原始现场进行拍照固定外,要特别注意保护其内部硬盘,取出后送检至专业机构应用专业提取终端进行提取,或将硬盘替换至同种型号的监控主机中进行提取。若出现硬盘损坏或数据丢失等情形,切勿擅自开盘造成不可逆损坏。应送检至专业机构由电子物证专业人员进行数据恢复及视频恢复。
只有满足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以及关联性要求的监控录像才可作为有效证据应用于火灾案件调查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视频监控录像属于一类电子数据所以其证据效力审查应当从电子数据的属性入手。对所提取的监控视频录像的审查除应满足GA/T 1021-2013《视频图像原始性检验技术规范》以及GA/T 1022-2013《视频图像真实性检验技术规范》外,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平台总体架构自下而上分为设备感知层、数据资源层、平台服务层、大数据分析应用层。其中,设备感知层自动获取来自各类监测监控传感器和系统的时间序列监测数据;信息资源层基于“一张图”整合在线监测数据和生产业务数据,通过数据统一接入平台形成“一张图”空间数据库;平台服务层基于煤矿GIS“一张图”提供数据、GIS和可视化展示服务,基于煤矿安全生产大数据分析平台提供算法服务;最顶层是大数据分析应用层,通过整合调用煤矿GIS“一张图”和大数据分析服务,定制面向特定安全生产主题的应用系统,本文主要关注煤矿安全生产动态诊断系统。
一是合法性审查。即视频来源是否合法,采集监控录像的主体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是否依照法定程序采集提取,采集时是否有见证人且进行执法录像,视频提取时是否标明相关基本信息,所提取监控录像是否为原件或是否同原件保持一致,是否有复制备份等。
二是完整性审查。由于电子数据的易变性特征,证据审查时要注意原始存储介质的扣押封存状态,及时对主机数据接口进行贴封或用物证袋等对数据硬盘进行密封。同时审查监控录像封存前后是否被修改,通过比对监控录像的完整性校验值,即哈希值、MD5 值等或查看监控主机的操作日志判断录像是否有删除或修改情形。
三是关联性审查。即监控录像内容是否与火灾事实存在相关性,所提取的监控录像是否可作为直接证据正面或侧面反映火灾的蔓延发展过程,为认定起火部位、起火原因及起火时间提供帮助或作为间接证据提供人员行动轨迹等信息,验证证人证言,为调查提供线索。
1.时间校准
时间是火灾调查的线索分析基础,在案件分析中起着链条作用。目前市面上常见的监控系统由于停电断电、网络切换、开关机等因素,常出现其视频时间戳与北京时间不一致的情况。目前常用的时间校准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1)直接比对法。即在提取视频时将视频时间同北京时间进行比对。北京时间减去火灾视频显示时间即为火灾视频误差。此种方法普及性较高、最为常用。然而受案件特殊性影响,如果火灾对视频监控系统主设备造成破坏,监控系统运行中断后再次接通,或者是线路故障发生断电,在长时间停电的状态下,监控系统计时功能受到影响,直接对比法将不再适用[4]。
在文章的火灾事故案例中,消防部门在证据调取的过程中发现,系统时间相较于北京时间晚了60min,系统时间显示的起火点时间为23 时30 分30 秒,若按照晚60min 计算,则发生火灾的时间应该是22 时30 分30 秒,但是据周边报案的居民及商铺描述等多方证据佐证,火灾发现的时间在22 时30 分前,说明直接对比法对于该案件并不适用。
(2)事件比对法。事件比对法是对直接对比法的有效弥补,即选取一个或者是多个监控录像记录下来的特定时间,是一种间接的时间校准方法。通过勘验询问等常规调查手段,确定某一事件发生的准确时间,同监控录像时间进行比对,调整误差保持时间在一致状态。调查时间应用中,通常会选择两到三个标志事件和录像中的时间进行对比,促使核对匹配性提升。本次消防火灾事故在研究中,调查人员以报警行为为标志事件,通过报警时间有效校准了监控录像时间,且误差不超出5min。
2.内容分析
火灾现场监控录像由于可以直接记录火灾发生情况,再现火灾蔓延发展过程,具有较好的时效性和精确性。加之当今社会监控摄像头的广泛安装,监控录像已成为最为普及的一类视频证据[5]。
(1)直接分析。首先确定视频分布及视频文件的调取位置,先粗后细通过快速查看、分段查看、倒序查看、反复观看等方法确定视频文件记录的时间段及数量。结合时间节点记录与火灾关联的要素。文章案例中采用直接分析方法。
(2)技术分析。如若火灾现场环境较为复杂,监控画面未直接拍摄到起火区域或画面清晰度受到一定的影响则可以采用下列分析技术对人员、火光、烟雾等特征进行提取分析。具体的分析方法主要有逐帧分析、对比分析、延长分析等。
①在逐帧分析技术中,以文章火灾为例,由于燃烧过程中出现爆炸现象,其火光明度逐渐增强,爆炸产生点难以观察,为此研究人员通过将爆炸发光至收光的视频录像进行截取,利用慢速播放形式,反复查看,对爆炸点进行精准定位。将视频关键帧画面提取后,应灵活运用视频分析、编辑软件或图片处理软件的拼接、融合功能,最大限度将逐帧差异体现出来,辅助分析判断,尽可能精确与火灾相关的时空因素,从而减少距离、光影或镜头畸变对于火源位置或起火时间的判断,提升视频分析的准确性。
②在对比分析技术中,可采用两幅画面对比的形式观察不同状态的物品变化、人员变动以及人员状态等。文章案例由于发生时间为夜间,可采用日间物品的摆放位置对比,观察其中不同。利用相关技术软件将起火瞬间画面叠加至白天未起火画面,便于观察火源与环境周围事物的位置关系,从而缩小火源的位置范围辅助判断最先发光的位置。由于爆炸、物质自燃、电弧打火等均具有显著不同的起火特征,在前期起火物的判断上,可采取模拟实验的方式,选取火灾现场可能燃烧的物质,模拟火灾发生时的气象环境,将其点燃后的火焰颜色特征、烟雾状态及扩散特征与起火时间段视频画面相对比,根据前期起火物质辅助判断火灾蔓延发展的过程。
(3)硬件状态分析。在火灾发生过程中,监控系统的硬件可能受到环境高温影响造成破坏。在具体的硬件破坏性形式中,摄像头的烧毁、线路的燃烧中断、信号受烟雾影响中断以及高温、夜晚清晰度低等情况影响都是较为常见的形式,常会造成监控画面的中断及变化。除监控视频自身录制的内容之外,视频监控系统作为起火区域周围重要的电气设备其自身受火灾高温、烟气作用影响出现的变化同样是重要的火场信息。如监控主机的断电时间可以同断网时间、空气开关断开时间进行比对,辅助判断断电的先后顺序;监控摄像画面在非常规时间段内由彩色转为黑白,说明摄像头由普通模式转变为夜间红外模式,侧面反映出环境亮度的变化;而监控视角的变化可能侧面反映摄像头曾被人为调整,诸如此类硬件状态的变化反映出的信息往往更加不容忽视。只有将硬件破坏、画面变化同火灾因素相关联,才能挖掘出更多信息,更好发挥监控录像的证据作用。
数字化时代背景下,监控录像在火灾调查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当前,在我国监控录像设备质量参差不齐的状态下,火灾调查过程中多种视频取证及分析技术的应用十分必要。具体火灾调查取证实践中,监控视频证据的采集、审查、分析等环节的工作质量亟待提升。调查人员应当充分重视监控录像在证据链中的作用,力求从有限的监控画面中挖掘出更多与火场相关的信息,提升整体调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