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际视角下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分析
——基于陕西省关中地区1 177份问卷的实证

2023-01-12 02:56刘冠东郝可彤
关键词:青壮年关中地区代际

刘冠东, 郝可彤, 吴 伟

(长安大学, 陕西 西安 710060)

一、引言与相关文献述评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1]截至2021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2%,比2020年末提高0.84个百分点。促使城乡建设用地的变化需求与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成为我国城乡统筹发展的关注重点[2]。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婚丧嫁娶等行为活动加剧了乡村空心化,乡村发展整体呈现“人走房空”和“宅基地低效残存”等衰退趋势[3]。加速推进农村闲置、废弃宅基地的分阶段分时期退出工作[4],对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深度挖掘农村存量资源,拓展土地市场内需而言刻不容缓。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进一步指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1]我国政府部门对农村宅基地合法抵押、流转、退出等工作重视程度日趋增加[5]。宅基地的适度退出不仅可以缓解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的矛盾,也为失地农民带来社会福利的提升[6]。但由于多数农民受中国传统的人地观念的束缚和城镇化加速的潮流冲击两方面影响,宅基地退出与农民生产活动、情感记忆以及政策补偿选择存在巨大差异[7],不同年龄阶段的群体是否愿意退出?各代际人群之间是否存在对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差异性?对宅基地退出所关注因素有哪些,这必然是深化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制度所必须解决的问题[8],也是乡村振兴全面推进战略破局的关键所在[9]。

农村宅基地是中国建设用地资源特有的土地类型,具有集体所有权权属的特殊性、建设自发性和长期无偿占有等特征[10],导致一户多宅、宅基地违规建设、废弃闲置现象普遍存在[11]。近年来,国内政府部门与学术界的专家学者对宅基地退出机制与路径发展进行深度探索,主要集中于宅基地退出困境层面[12-18]、实践层面[19-23]与退出意愿因素影响[24-40]三个方面。而在宅基地退出意愿和要素选择研究中,基于困境破局与实践探索的理论视角层面,以马斯洛需求理论[28]、农户分化差异[29-30]、户籍制度改革[31]、代际差异[32]等做了诸多探索;在研究方法和技术上,主要集中在Bootstrap法[20]、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8,32-33]、Probit模型[34-35]、地理探测器模型[36]。鉴于此,由于时代变迁所产生的代际差异特征,不同年龄阶段的行为认知差异性对宅基地退出长效机制与路径发展造成深远影响。同时,宅基地退出与农户自身异质性、环境资源异质性、政策因素等的直接关系较为明确,但由于其权属特殊性,宅基地退出意愿也受到社会环境与地域环境的影响[37-40],当前国内对黄河流域农耕文明区域,特别是以关中地区为典型代表的中国传统文明地区宅基地退出影响因素的研究较少, 且不同代际的人群在对宅基地退出意愿因素存在地域性差别, 不能完全套用其他地区的退出意愿影响因素与方法分析。 综上, 本文以1 177个实地调查样本为依托,通过对比不同代际人群现实与情感特征,筛选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因素,利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与多源数据对陕西省典型区域——关中地区农村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加以分析,揭示各年龄结构的群体对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因素特征,以期为解决陕西省关中地区宅基地退出过程中实际补偿与农户预期相悖的难题提供思路,进而为差异化宅基地退出政策制度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研究对象概况

(一)研究区域概况

关中地区位于位于东经106°—110°北纬33°—36°之间的陕西省中部,土地面积约56 000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面积的1/4以上,占全国土地面积的0.58%。主要由西安市、咸阳市、宝鸡市、渭南市、铜川市和杨凌示范区组成。截至2021年末,地区常住人口2 600万人,占总人口的65.8%,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66%,实现生产总值1.76万亿元,约占全省的67%。在年龄结构方面,关中地区少年儿童人口、青壮年人口、老年人口的比重为2∶6∶2,人口发展趋势处于稳定型向衰退型转变的阶段。同时农村人口出省、市际间流动率达到57%,整体呈现向城市集聚的互动趋势。关中地区作为我国西北地区重要省份陕西省的主要区域,拥有西安市高陵区、礼泉县等多个全国和陕西省宅基地退出试点区[41],约占全省试点区域总数的70%。受紧密的市际联系网络的虹吸效应影响,区域内年轻一代的农民与土地、村庄的黏合度降低,离土、出村、不回村的“结构革命”正在发生。因此,关中地区可作为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研究典型样本区。

(二)代际划分

根据相关文献研究,国内主流的代际划分方法主要分为以年龄为尺度界定,如张高军等[42]以10年整数年为期限,将人群划分为50后、60后、70后、80后等。其次则是以“大事件”时期划分,例如Tang[43]以中国改革开放这一经济大事件将人群划分为改革前一代(1978年前)、改革期一代(1978—1989年)、改革后一代(1989年后)。本文结合中国的五年发展规划以及大事件发生的时间,综合考虑关中地区农民接受改革开放的影响较晚、思想转变较慢等实际情况,在世卫组织对年龄尺度“十年一划分”的基础上,对现代经济学所界定的“理性行为人”[44]的农民代际阶段定义为老年一代(1962年前)、中年一代(1962—1982年)、青壮年一代(1982年后)。

三、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一)数据来源与收集

为做好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解决闲置废弃等问题,调研于陕西省宅基地试点确权工作开始后,对陕西省关中地区农民进行随机抽样调查。为保证样本选取与数据分析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农户对问题的可理解性,选择以户为单位进行实地面对面访谈和问卷填写。共发放问卷1 294份,其中有效问卷1 177份,问卷回收有效率为90.95%。

(二)样本概况

关中地区所收集的样本情况如表1所示。其中青壮年一代农户调查问卷共有691份,占比为58.71%;中年一代农户调查问卷共有372份,占比为31.61%;老年一代农户调查问卷共有114份,占比9.69%。

表1 调查样本情况

(三)研究方法

1.模型构建 本文的研究目的为探讨关中地区农村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因素,“是否愿意退出农村宅基地”为定类数据且值仅为两项,愿意或不愿意,适宜运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进行分析。如果不愿意退出宅基地,则定义为“Y=0”;反之,则定义为“Y=1”。模型具体形式如下:

(1)

则愿意退出农村宅基地的概率为:

(2)

式中xi为影响农村宅基地退出意愿的第i个影响因素;n为影响因素个数;α为常数项;βi为解释影响因素式xi的系数,反映影响因素式xi对农村宅基地退出意愿的方向及程度。

2.变量的选取及赋值 根据国内相关研究,结合关中地区农村宅基地的实际情况,将影响农村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因素归纳为农户个人现实特征、农户个人情感特征、宅基地现实特征三大类,共16个影响因素(表2)。

表2 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

四、结果与分析

(一)多重共线性诊断

为排除影响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对模型精度的干扰,现使用SPSS软件对所有影响因素进行多重共线性诊断(表3)。结果显示所有影响因素的方差膨胀因子全部小于5,容忍度全部大于0.1且小于1,因此该模型基本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

表3 多重共线性诊断

(二)总体回归结果分析

通过运用SPSS软件,选择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表4)。分析结果显示农户年龄、家庭年总收入、农业收入占比、赡养老人数、抚养小孩数、是否承载情感记忆、是否有传承意愿、宅基地面积、宅基地是否建房、宅基地上房屋建设成本等10个影响因素对农村宅基地退出意愿有显著影响。其中家庭年总收入、宅基地是否建房等2个影响因素对农村宅基地退出意愿呈正向影响,而农户年龄、农业收入占比、赡养老人数、抚养小孩数、是否承载情感记忆、是否有传承意愿、宅基地面积、宅基地上房屋建设成本等8个影响因素对农村宅基地退出意愿呈负向影响。

表4 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因素的 Logistic 模型回归结果

1.农户个人现实特征 农户年龄对宅基地退出意愿呈显著的负向影响,表明在同样条件下老年一代农户退出宅基地的意愿更弱。相比于青壮年和中年一代,较多老年一代农户长期处于农村生活环境,个人感知上与城市发展相脱节,且受“故土难离”等情感羁绊,从而选择不愿退出。家庭年总收入与宅基地退出意愿呈正向相关,而农业收入占比与宅基地退出意愿呈负向相关,这是因为家庭年总收入高的农户,其农业收入占比往往较低,对土地的依赖性相对较低,更容易承担更换城镇住宅的各项成本,且对退出宅基地后收入的影响较少。农户赡养老人数与抚养小孩数均对宅基地退出意愿产生负向影响,这是由于当赡养老人数与抚养小孩数较多时,农户因受较大的生活经济压力与传统顾家观念的影响,若无力在城镇购买足够空间的住宅,便会选择将老人和小孩留在老家,这也与目前农村突出的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现象相吻合。

2.农户个人情感特征 宅基地是否承载情感记忆对宅基地退出意愿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这一点表明当农户具有较强恋乡情节、落叶归根传统观念或为维系亲情时,有较大概率拒绝退出宅基地。农户传承宅基地的意愿对宅基地退出意愿有负向影响,说明当农户有较强的继承观念,认为宅基地是祖宗留给后人的财富时,退出宅基地的意愿不高。

3.宅基地现实特征 宅基地面积对宅基地退出意愿产生负向影响,当宅基地面积较大时,农户能够拥有相较城镇住宅更大的居住面积和大面积的庭院或菜地,生活较城镇更为舒适惬意,因此退出宅基地的意愿较低。宅基地是否建房对宅基地退出意愿具有正向影响,大量在农村建房的农户绝大部分时间生活在农村,对城镇生活有较强的向往,退出宅基地的意愿较强;而未在农村建房的农户,多为年轻时便离开农村进城打拼,容易对少年时的农村生活产生怀念,希望将来荣归故里、建房养老,因此退出宅基地的意愿较弱。宅基地上房屋建设成本对宅基地退出意愿有负向影响,表明高建设成本的住宅会减弱农户退出宅基地的意愿,农户担心宅基地退出补偿难以抵消建设成本,或高建设成本带来的优良居住环境难以得到补偿。

(三)代际差异分析

老年一代农户大多出生在物资极度匮乏的时代,在思想观念方面更容易体现出保守、恋乡、守序、集体主义等特点。中年一代农户出生在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时期,对个人享受方面要求较低。青壮年一代农户出生、成长在改革开放后,社会环境较为富足,对物质享受、自由生活等方面有较强追求。因时代背景、经济社会条件的巨大差异,三代农户的价值观倾向和社会行为习惯也会存在明显不同。因此将三个代际的农户样本分别进行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并得出相应回归结果(表5)。

1.青壮年一代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对青壮年一代农户而言,性别、农业收入占比、城镇购房情况、周围邻居同意占比、是否有传承意愿等对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均不显著。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男女间收入差距因非农就业迅速减少,使得性别对青壮年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不显著;且由于非农就业机会的增加,使得农户的收入来源变得广泛,青壮年一代农户放弃农业收入后仍可在城镇找到其他收入来源,因此农业收入占比对青壮年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不显著。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状况良好,大部分青壮年一代农户愿意在经济增速更明显的城镇工作,并且有在城镇买房的意愿,因此城镇购房情况对青壮年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不显著。关中地区年轻一辈自主性较强,追求自由,决策时受他人影响较少,使得周围邻居同意占比对青壮年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不显著;同时青壮年一代受自由开放等价值观的影响,倾向于尊重其意愿,给下一辈更多的自我选择空间,不会强求其返回农村继承宅基地,因此是否有传承意愿因素对青壮年选择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不显著。

2.中年一代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对中年一代农户而言,性别、文化程度、是否承载情感记忆、宅基地是否确权、宅基地面积等对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均不显著。中年一代农户虽出生在改革开放之前,但其最年富力强的时期在改革开放后,男女间收入差距不大,因此性别对中年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不显著。中年一代农户文化程度普遍不高,而改革开放带来了广阔的市场蓝海,大量低学历的中年一代农户仍获得较大成就,因此文化程度对中年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不显著。改革开放后,大量农户为追求更高的收入选择进城务工,而这些农户在中年后基本已经在城镇购买房产,这使得他们虽有思乡情节,但自知难以再次回乡久居,因此是否承载情感记忆、宅基地是否确权、宅基地面积对中年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不显著。

表5 不同代际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因素回归结果

3.老年一代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对老年一代农户而言,抚养小孩数、文化程度、城镇购房情况、周围邻居同意占比、宅基地是否确权、宅基地面积、宅基地是否建房、宅基地是否有较为明显的增值空间等对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均不显著。老年一代农户所抚养孩童多为其孙辈甚至曾孙辈,常表现为隔代抚养,在其到达学龄后多会前往城镇读书,使得抚养小孩数对老年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不显著。受限于时代背景,老年一代农户的文化程度普遍比中年一代农户低,因此文化程度对老年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与中年一代农户相比不显著。老年一代农户的落叶归根意识较重,其对宅基地的处置不易受城镇购房情况影响,使得城镇购房情况对老年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不显著。我国老年一代农户对自身需求的考虑较少,多随子女意愿选择居住在城镇或农村,因此周围邻居同意占比、宅基地是否确权、宅基地面积等对老年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不显著;且老年一代农户所建房屋多已使用多年,略显破旧,使用价值不高,因此宅基地是否建房对老年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不显著。老年一代农户自觉年事已高,未来宅基地是否增值与其关系不大,因此宅基地是否有较为明显的增值空间对老年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不显著。

宅基地三权分置深化改革背景表明:宅基地资格权与使用权相分离是现实存在的问题,对宅基地退出机制并不是单一性选择,二者可以依照宅基地退出影响因素进行实现古典概率论的排列组合。通过调研过程中代际视角差异化的特征表明,各代际群体选择退出宅基地并不是完全退出,如老年一代由于生于斯长于斯老于斯,受到年龄偏大失去劳动力、对宅基地环境“故土难离”的情感依赖、“落叶归根”的情感执念、是否有城市住宅以及宅基地是否传承下一代等因素影响,对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全部或者单个退出意愿不强烈。中年一代在生于斯长于斯后,受从事产业类型转变、城市发展虹吸、宅基地未来增值效益以及“恋乡情结”“荣归故里”“旧土养老”情感等因素影响,也对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退出有不同选择。新生一代仅有部分生于斯,使得其文化程度、周边环境以及城乡差异性建设带来的心理落差等影响因素,都直接对其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退出意愿存在一致的负向影响。因此,探索宅基地退出路径必须考虑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所有权的融合,即转变为集体经营性用地、农业用地,并健全宅基地退出后资格权重获机制,避免农民出现““回不了村,进不了城””的问题,积极落实三权分置制度中资格权和使用权的类型化退出机制,实现合理化的退出补偿、资格权权利重获等制度、法律政策保障。

根据福利效应的特性,宅基地退出将引出典型的社会和经济影响。即宅基地无序退出对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总量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对城市土地财政发展城市土地金融风投城市土地经营这一城市建设由增量向存量规划的发展趋势与阶段性目标产生阻滞作用,城乡二元结构的稳定性与动态性平衡将被打破。本文的研究数据也印证了这一观点,周边人群的选择、拥有城市住房来享受服务条件完善的城市生活、对老幼的生活照顾等因素均反映出农户个体间与社会间的互动影响,这也必将影响农户对宅基地退出意愿的选择方向。因此,政府应充分发挥其对于宅基地市场化发展与运营的宏观引导,促进农村宅基地的有序退出,并加快乡村向紧密收缩的高质量发展方向转变。宅基地退出意愿因素的影响必须重视社会经济网络对打破个体孤立性的正向作用,将农户的个体化感知与判断约束在社会的整体性发展体系中。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利用陕西省关中地区1 177户农户的微观调研数据,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了三个代际的农户(青壮年一代、中年一代与老年一代)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因素,并从个人现实特征、个人情感特征以及宅基地现实特征进行了代际间的显著性差异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整体来看,个人情感特征因素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显著性较强,且不同代际之间具有明显的差异,情感记忆、传承意愿等因素负向作用集中于青壮年一代,而正向作用于中年与老年一代。

(2)对不同维度而言,个人情感特征、个人现实特征以及宅基地现实特征对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的显著性和重要性依次递减,在代际之间也存在不同差异:受到传统文化中“木落归本”“归正邱首”等对故土眷恋的情感观念影响,个人情感特征主要对中年一代、老年一代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产生负向影响;由于“宗族继承”等观念,宅基地传承意愿对三代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均产生负向影响;缘于家庭生活经济的需求,宅基地是否增值等宅基地现实特征对中年一代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虽均有正负向影响,但相比其他两个代际,其退出意愿度相对强烈。

(3)基于以上结论,提出以下建议以完善关中地区宅基地退出机制,制定分类型的差异化退出模式,并根据代际人群选择意愿的差异性制定指标互补型、产业再生型以及休闲共享型等模式。一是关注中年一代劳动能力逐渐丧失竞争性、“思乡情切”等因素和老年一代“故土难离”“落叶归根”等情感特征与生计维持的平衡关系,以宅基地共享养老或集中养老等措施来解决中年与老年后续养老生活与情感依托问题;鼓励城镇有稳定住所、稳定收入的青壮年一代积极退出宅基地,并给予相应的现金、住房等补偿措施。二是受城镇化发展与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的政策利好,一方面,政府部门应把握县域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带来大量的就业机会,推动农村宅基地集体退出以增加乡村建设用地指标,进行农房改造或加工业发展,满足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环境升级,促进乡村产业由一产向二三产转型融合;另一方面,以腾退废弃、违规侵占以及超面积等问题的宅基地为契机,恢复为农田耕地等用地,纡解关中地区农村永久基本农田倒挂指标不足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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