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静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美国研究中心
魏玉波 章楠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管理学院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随着我国保险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作为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的保险业,在助推我国社会绿色转型发展过程中也起着“加速器”的作用。
2022年6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发展绿色金融,积极服务兼具环境和社会效益的各类经济活动,更好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国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作为保险业首份有关绿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文件,《指引》对保险机构资产端和负债端均提出了绿色发展要求,要求保险机构积极开展绿色保险和资金运用,加大对绿色低碳发展的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持。这为我国保险业助力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助推绿色发展之路点亮了明灯,引导相关保险机构与企业携手并行,共建美丽中国。
绿色保险主要是指在改善环境、应对气候变化以及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提供的保险风险管理服务与资金支持。具体来讲,由于兼具投融资与风险保障的双重特性,绿色保险不仅可以从险企的负债端出发,通过产品与服务创新,提供绿色保险产品及服务,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助力绿色产业发展,而且可以从险企的资产端出发,通过参与保险资金的绿色投资,为绿色产业发展进行资金支持。绿色保险在构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加快我国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承担着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绿色保险发展情况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图1 2018—2020年绿色保险保额与赔付趋势图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保险业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推绿色发展蓝皮书》数据显示,2018—2020年,我国绿色保险保额与赔付金额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累计为全社会提供了45.03万亿元保额的绿色保险保障,支付533.77亿元赔款,充分彰显了绿色保险所具有的风险保障特性。其中,2020年绿色保险保额高达18.33万亿元,较2018年增加6.30万亿元,年均增长23.43%;2020年绿色保险赔付金额213.57亿元,较2018年增加84.78亿元,年均增长28.77%,高于保费年均增长6.81个百分点。相关数据显示,2021年绿色保险保额超过25万亿元,赔付金额达到240亿元。
从承保端来看,我国绿色保险产品种类日益丰富,保障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展。除了包含绿色企业社会责任险、绿色产品责任险、绿色环境责任险在内的绿色责任保险系列外,保险业还将服务路径扩展至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技术、气候治理与森林碳汇等其他绿色领域,这为推动我国社会绿色转型提供了更加稳健可靠的支撑力量,扩大了普惠金融在绿色转型中的应用范围。
从投资端来看,保险资金高度融合ESG投资理念,积极参与绿色产业投资。保险资金通过私募股权基金、产业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了一大批清洁能源与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等绿色项目投资建设,并通过绿色债券投资、资管产品投资等方式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计,保险资金用于绿色投资的存量从2018年的3954亿元增加至2020年的5615亿元,年均增长19.17%,初步估计,2021年其规模将接近7000亿元。这表明保险行业进一步加大了对绿色领域的投资,助力我国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加快步伐。
1.中国平安助力“绿色金融+”
2021年,中国平安在国内率先制定并发布“绿色金融+”升级行动规划,充分发挥绿色保险“助推器”作用,全面深化绿色金融布局,助力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国平安针对可再生能源、循环经济、绿色建筑、林业等绿色项目和绿色产业,开发推广适用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并且提供一定的优惠补贴政策。中国平安支持打造的智慧环责险服务平台助力深圳启动和推行环强险,解决传统模式下企业经营者投保意愿不足、保险公司风控能力弱、政府部门监管难到位等问题,实现多方联动,共建生态文明。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国平安绿色投融资规模达2493.55亿元。其中,2022年上半年,环境类可持续保险产品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769.71亿元。
2.中国人寿滋养“绿水青山”
中国人寿积极发挥业务优势,在保险、投资等领域深挖绿色金融潜力,为推动绿色发展助力。
保险方面,中国人寿财险创新绿色“碳汇”保险。为保障森林的生态价值,中国人寿财险有针对性地建立了林业损毁与碳汇能力减弱的损失函数模型,开发林业碳汇指数保险。目前,林业碳汇指数保险已落地福建、广西、云南、甘肃等多个省份,累计为近千万亩森林提供超1亿元的风险保障。之后,该公司又推出了海洋碳汇指数保险、农业碳汇保险、红树林蓝碳生态保护保险等,为我国多个生态系统提供碳汇保障,助力我国推进“双碳”目标的实现。除碳汇保险外,该公司不断创新绿色保险供给,累计为绿色企业与项目提供风险保障超3.1万亿元。
投资方面,中国人寿积极参与绿色投资项目。例如,中国人寿投资了青海黄河水电、中广核、中电核等旗下清洁能源重大项目。其中,“中国人寿—电投1号股权投资计划”与“中国人寿—电投2号股权投资计划”项目预计每年可实现节约能量约103.29万吨标准煤,协同二氧化碳减排量约24.46万吨,助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除此之外,中国人寿还创新构建ESG投资指数,持续丰富ESG产品矩阵,持续释放绿色金融效能。截至2022年上半年末,中国人寿集团绿色投资存量规模超过4500亿元。
多年来,我国绿色保险产品虽然不断创新,但仍无法满足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保障需求,存在多方面不足。一是产品覆盖面仍需拓宽,产品创新性仍需提升。除上述以绿色责任保险系列为主的产品之外,其他产品所涉领域无法完全覆盖绿色转型所涉及的新场景与新需求范围。二是绿色保险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产品成熟度有待提升。由于大多产品仍处于试点阶段,绿色保险在承保能力、产品定价以及风险评估等方面略逊一筹。同时,绿色保险产品较其他保险产品限制性条款过多、费率略高,因而缺乏市场竞争力。
我国保险业开展绿色保险业务时间较短,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风险评估机制,不利于绿色保险健康高效发展,还需在以下几方面着力推进。一是加强建设关于绿色保险的法律和政策体系。目前,我国绿色保险政策主要还是以《指引》的规范性文件与指导建议为主,相关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绿色保险健康高效发展有待进一步巩固。二是建立健全与绿色保险业务相关的监督体系以及风险评估机制。由于绿色保险业务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历史业务的相关数据积累与实际操作经验不足导致保险机构缺乏健全的风险评估机制与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机制。这种状况极易引起保险机构与投保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引发道德风险与逆选择。
由于绿色保险经营仍处于初期阶段,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与措施,极易出现经营成本高、经营难度大的问题。一方面,我国绿色保险激励机制尚未完善。除了基本的财政补贴之外,国家及相关部门对险企经营绿色保险的激励措施较少,导致险企开展绿色保险业务的积极性并不高,中小型保险公司表现最为明显。另一方面,企业绿色转型发展意识不强,限制了险企绿色保险业务的开拓与发展。并且企业对绿色保险的概念、功能等内容认识不足,缺乏绿色可持续发展意识,导致绿色保险在现阶段保额有待提高,经营难度大幅提升。
复合型人才对推动我国绿色转型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绿色保险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然而,复合型人才培养却难以跟上行业发展步伐。一方面,绿色保险所涉及领域复杂,不仅需要环境治理方面的人才,也需要精算、保险、投资等金融方面的人才,更需要复合型绿色保险、绿色金融人才,以充分发挥复合型人才在专业知识领域的优势,为我国绿色转型发展建言献策。另一方面,险企缺少对员工绿色保险知识的相关宣讲与培训,缺少对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贯彻,缺少绿色保险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导致员工对绿色保险、绿色金融理解不够深入,无法保证绿色保险业务高效开展,减缓我国绿色转型发展进程。
美国目前实行强制绿色保险模式,政府通过立法、行政干预、经济刺激等多种手段促使企业投保责任保险。
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便开始推行绿色保险,目前发展相对成熟,且保险种类比较丰富,基本覆盖了所有行业的环境污染保障业务。最初,美国针对有毒物质和废弃物处理可能引起的损害责任推行强制责任保险。目前,巨灾保险、混动车保险、绿色建筑保险和碳排放信用保险等绿色创新型保险产品陆续完成推行。值得注意的是,美国险企针对不同的环境风险,对不同的投保企业实行不同的保险费率,可以提高绿色保险保障环境污染风险的有效性。同时,针对环境污染所带来的损害不易察觉的问题,美国险企根据不同的环境污染损害表现程度以及时长实行不同的索赔时效,有利于保护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的利益,降低险企经营风险。
英国目前实行自愿为主、强制为辅的绿色保险模式,也就是仅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实行强制责任保险,一般情况下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投保环境责任保险。
英国通过法律明确规定必须强制投保的行业包括石油开采、核能源等。例如,1965年,英国发布《核装置法》,规定核装置安装者必须投保最低限额为500万英镑的核反应堆事故责任保险。除以上行业之外,其他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投保环境责任保险,法律与政府一般无权强制要求企业投保。英国险企针对不同的企业采取不同的投保策略,既能有效地帮助企业分散风险,也能根据风险的情况筛选投保对象,节约社会资金,使其流向更加需要绿色保险保障的行业。
德国目前实行强制责任保险与财务保证或担保相结合的绿色保险模式,也就是政府强制要求所有企业投保环境损害责任保险,并且向金融机构及政府寻求财务担保。
德国于1990年开始强制实行环境损害责任保险,要求国内所有工商企业投保环境责任险。法律规定不仅拓宽了环境污染责任险的承保范围,而且明确列出了环境污染风险等级较高的特定情况以及赔偿治理责任。赔偿责任人为降低环境污染风险并确保能履行其赔偿治理责任,便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或者向金融机构及政府寻求财务担保。德国绿色保险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其较为完善的环境立法体系,有了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保障,德国才能够持续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绿色保险的稳步发展。
1.建立健全绿色保险法律与政策体系
积极加强与完善对绿色保险的顶层设计,从法律与政策角度指引和保障绿色保险的发展。
一是完善绿色保险相关领域的立法。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经验,尽快颁布如《环境责任保险法》《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等与绿色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实施细则,明确原则、主体、责任范围、具体处罚金额与措施等内容。通过建立健全绿色保险相关法律体系,做到绿色保险实践过程中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二是精准完善绿色保险标准体系。继续探索绿色保险统计、保险资金绿色运用、绿色保险业务评价、绿色保险风险评估与量化等标准化建设,明确绿色保险的界定范围,建立全国统一的标准体系,为发展绿色保险提供工作指南。三是完善绿色保险激励机制与措施。一方面,相关部门应继续强化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为社会各界宣传绿色保险的内涵、功能等内容;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对积极开展绿色保险服务的险企及机构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资金支持,完善绿色保险发展的激励机制与措施。
2.加快推进各类绿色保险基础设施建设
应加快绿色共享数据库建设。一方面,充分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收集和管理环境污染与损害等方面的赔偿支出数据,通过补充绿色保险项目库,形成绿色数据共享平台,并进一步明确绿色数据披露的要求与形式,优化绿色数据共享平台与披露机制,提高获取绿色保险数据的便捷性,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支持。另一方面,该数据库可以形成历史数据所涉及的环境风险状况匹配厘定费率、理赔措施、风险服务、创新研发等内容的机制,实施有效可信的风险评估量化方法,为我国保险业的绿色转型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3.推动绿色保险人才培养与智库建设
首先,相关部门应积极推动专业化绿色保险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与储备,提升其在环境治理与金融等专业领域的知识水平,并使之深度融合发展,为绿色保险所涉及业务的开展奠定广泛的智力基础。其次,行业协会及相关机构应为险企提供有关绿色转型发展、绿色保险与绿色金融的讲座与培训,讲解与宣传相关知识与理念,或开展一系列绿色保险论坛等活动,分享与交流国内外经典案例,为绿色保险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1.从战略高度推进保险业绿色转型
《指引》要求保险机构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金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对此,保险机构应积极树立并推行低碳、环保、可持续等绿色发展理念,建立符合要求并与自身适配的可持续发展模式,重视发挥自身在推进生态文明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同时,保险机构可结合自身情况,制定针对目前绿色转型发展状况的发展计划,并制定在每个发展节点所要达成的具体目标。另外,保险机构可建立相应的发展情况考核体系,将发展目标作为指标,考察目前自身绿色转型发展情况,加强内控管理,激励自身积极推进绿色金融、绿色转型。例如,保险机构可将参保绿色项目的保额、数量或增长率,及投资绿色项目的金额、数量或增长率作为考核指标,考察绿色转型发展情况。
2.加大承保端、投资端业务创新力度
从承保端来看,绿色保险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仍然存在大量潜在新兴绿色企业与项目可供保险机构开拓业务,提供创新服务。保险机构可以根据不同的投保主体、行业、风险来源等分类标准设计保险产品,不断扩大绿色保险产品保障范围,提升承保能力,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拓宽服务领域。例如,保险机构可以将产品与“双碳”目标融合,加大与清洁低碳能源推广、减污降碳行动、低碳前沿技术研究、碳排放权交易、生态碳汇建设、绿色低碳生活等方面相关的碳保险产品与服务创新力度,助力我国早日达成减碳目标。
从投资端来看,保险资金的绿色运用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保险机构应积极布局绿色投资,加速开发绿色ESG产品,加速构建ESG投资体系。险企应继续探索和发掘清洁能源、环保节能、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在低碳转型过程中如债权计划、股权计划、保险私募基金等绿色金融投资的新路径,为其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同时,保险机构可通过绿色共享数据库,获取相关数据与其他信息,引导保险资金精准支持绿色项目和资金缺口领域,提高保险资金绿色运用与投资效率。
3.科技赋能险企风险管理
加强金融科技赋能绿色保险,推动险企深入参与数字化环境风险管理。第一,险企应加大对银行信贷客户、投保ESG风险等相关保险的客户、保险资金实体投资项目的融资方以及其他根据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应开展ESG风险管理的客户的监督力度,防范其因公司治理缺陷和管理不到位而在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给环境、社会带来的危害及引发的风险;第二,提升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情景分析、压力测试与风险量化等方面的运用,建立健全险企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管理与风险防范机制;第三,加强险企与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交流和合作,通过绿色共享数据平台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风险评估结果进行检验、比较与校正,全面提升险企环境风险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