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凯,宋 玮,宋新建
(德州市水利局,山东 德州 253000)
德州市位于山东省西北部,属黄泛冲积平原,浅层地下水苦咸,深层地下水含氟较高。为彻底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2008年以来,德州市以优质水源为依托,以水质安全为前提,大力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投资50多亿元,2013年底建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成为全国第一个整建制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地级市。在此基础上,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不能把饮水不安全问题带入小康社会”的重要指示,持续提高农村供水服务保障能力,投资1.8亿元,建成市级106项指标水质检测中心1处、县级42项常规指标水质化验中心9处和信息化控制中心1处。为加强管理,市及各县(市、区)都成立了农村供水专管机构,组建了专业维修服务队伍,建立完善了制度保障和水费收缴机制,农村饮水达到城市供水规范化水平。2014年以来,德州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安全合格率一直位列全省前列,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水质合格率达100%。2018年陵城区、乐陵市、宁津县、平原县被评为“全省农村饮水安全示范县”。2020年陵城区水厂被评为全国农村供水规范化水厂。
德州市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总量约为2.91亿m3,地下水资源量为8.95亿m3(不含客水补给量),重复计算量为0.33亿m3,水资源总量为11.53亿m3,人均占有量211 m3,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0%。德州市引用黄河水指标每年9.77亿m3,引用长江水指标2亿m3。
德州市位于黄泛冲积平原,地下水资源总量8.95亿m3,赋存于第四系和第三系松散沉积物孔隙内。地下水按含水层的水力特性和埋藏条件可分为:浅层地下水、中深层地下水和深层地下水。2004年德州市开展了地下水水质普查和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工作,通过对343眼深井、474眼浅井的检测资料进行分析,德州市地下水达不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面积占总面积的83%。其中浅层苦咸水区面积8 673.2 km2,占德州市总面积的84.8%;浅层锰超标区面积6 700.3 km2,占德州市总面积的64.7%;深层地下水高氟区8 400.2 km2,占德州市总面积的81.1%。德州市农村饮水不安全人数为324.73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73.6%。
依据《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2018),综合考虑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评价指标,以优质水源为依托,以县(市、区)为单元,构建城乡供水一体化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城乡实现同源、同网、同质、同管理。
根据水质普查结果,通过比选,选择本区域最优质的水源作为工程水源。齐河县在芦庄水源地发现奥陶系裂隙岩溶水,水量充沛,水中锶含量较高,达到《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GB8537-2008)国家标准,因此齐河以深层地下水为工程水源;禹城、临邑、夏津、武城、乐陵、庆云、宁津、平原、陵城区、德城区及经济开发区浅层地下水苦咸、深层地下水含氟较高,普遍在2.0 mg/L以上,最高的达5.0 mg/L,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2006-5149)。而黄河水水量有保障,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因此,平原水库引蓄黄河水为供水水源。
为合理确定工程模式,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2007年对城镇供水工程和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对其产权情况、管理主体、水质保障、供水保障、水费收缴等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比较,相对于城镇供水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于规模偏小,普遍存在产权不清、管护主体不明、水价低于供水成本、缺乏专业管理等问题,难以实现可持续运行和安全供水。因此选择以县(市、区)为单元,扩建或新建城市自来水厂,供水覆盖至全县所有乡村。
1)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德城区、经济开发区属于德州市的中心城区,区域内依托为城区供水的德州市第三水厂,以沟盘河水库为水源,设计日供水能力7万m3,能够满足城区内72.7万人(包括农村人口)的生活用水。因此,通过延伸城区供水管网,将中心城区所有村庄全部纳入城市供水范围,由德州市供水总公司统一管理。
2)平原水库加水厂供水工程。主要包括乐陵、武城、平原、陵城、庆云、宁津、夏津、临邑、禹城,按照“供水一张网、管理一条龙、城乡一体化”的思路,积极开展平原水库、水厂、供水管网等工程建设,形成了“一座(两座)水库+一座(几座)水厂+一张供水管网“的供水工程体系。
3)群井汇流集中供水工程。齐河县是德州市唯一具有优质地下水源的区域,南部焦庙镇芦庄村、祝阿镇水牛赵村等地的深层地下水属奥陶系富锶岩溶水,按照“一个水源、一套管网、五大水厂、覆盖全县”的总体目标,建成了以奥陶系富锶岩溶水为供水水源,城区水厂、生态城水厂、焦庙水厂、赵管水厂、马集水厂等“五大水厂”覆盖全县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城乡受益人口50.45万人。
通过以上三种供水模式,德州市各县(市、区)人均日供水量均大于40 L,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指标均能符合《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2018)的安全评价标准。
1)水质检测能力。为提高水质检测能力,2015年以来投资1.8亿元,建成水质检测中心10处,其中106项指标水质检测中心1处(已取得CMA认证),县级42项常规指标水质化验中心9处。同时委托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实验检测中心对德州市30多名水质化验员进行了一个月的水质检验技术技能封闭培训。每年定期对德州市水质化验人员进行业务考核,不断提高水质检测技术和能力。
2)水质检测制度建设。为加强水质检测,确保水质安全,制定出台了《德州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巡检制度》,各县(市、区)制定出台了《县级水质检测制度》,对原水、出厂水、末梢水的检测指标和频次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1)原水检测指标和频次:输水时对主要断面和入库的水质进行11项指标日检如:pH值、色度、臭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耗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氯化物、溶解氧,入库前和入库后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各进行一次全分析,水质符合标准才能入库和使用。
(2)出厂水、末梢水水质实行“四关”检测:水厂自检、末梢水抽检、市级水利部门“飞检”抽测和卫生部门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监测。
(3)水质在线检测系统
结合农村饮水安全信息化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了水质在线检测系统,对原水、各工序水、出厂水、末梢水的水质进行适时检测。
水库取水口安装了浊度、pH值在线监测,适时监测水源水质。一是实现了水质保障关口前移;二是根据水源水质变化及时调整水处理方案,确保供水水质。
在水处理车间安装滤池水浊度、出厂水浊度和消毒剂余量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工序水及出厂水的水质。
在每县管网的东、西、南、北4个方向末端安装浊度、余氯在线监测系统,随时监测末梢水的水质是否符合有关标准。
1)农村公共供水专管机构。为加强行业监管,德州市及各县(市、区)都成立农村供水管理处,负责本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管理等工作,代表政府行使指导、监督职能。同时在农村供水处设立市、县两级24 h服务热线116电话,接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供水制度保障。为保障农村供水工程的顺利实施,制订出台《德州市实施〈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细则》《德州市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维修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为确保工程长效运行,2019年联合发改、财政等5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3)规范水费征收。一是合理确定供水水价。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限定最高水价不得超过城市水价。目前德州市农村平均水价2.5元/m3。二是建立水价补贴制度。县级财政对农村供水水价进行补贴,平原县、禹城市分别按照1元/m3、1.1元/m3对供水单位进行补贴;武城县、庆云县财政承担原水费用。三是积极探索农村生活用水节水试点工作。对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对用水量低于人均基本用水量的进行奖补,形成较为完整的用水奖惩体系,提高群众节水意识。
通过几年的运行,德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在水质、水量、供水保证率、用水方便程度等方面都能够满足农村饮水安全指标体系,这种模式为平原高氟区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一是要打破城乡供水二元分割规划思路,以优质水源为依托,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实践证明规模化的供水工程是确保饮水安全的关键和基础;二是水质是一个动态的指标,时时刻刻在不断变化,要保障水质安全,必须具备规范、完整的水质检测体系;三是农村供水面广线长,后续管理非常重要,要保障良性运行,必须加强和完善供水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