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晓旭,张 娆
(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江苏南京 210000)
当前中国经济面临增速放缓与改革转型的形势,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并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而技术创新则是破解制约经济发展难题[1],参与国际技术竞争、占领技术前沿制高点的关键,技术创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长期以来,中国的技术创新在全球技术链中处于“低端锁定”的困境[2],普遍具有“量大质低”和“策略性迎合”等特征。在这种环境下,需要更加重视能够引领产业变革,改变前沿技术发展的颠覆性创新,其具有引起现有投资、人才、技术、产业、规则“归零”的突破性含义[3]。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聚焦世界科技前沿,加强基础研究,发展颠覆性技术创新,因此,抓住颠覆性技术的创新机遇,在全球新技术迅速发展的浪潮下赢得先机,积极探索以颠覆性创新为核心,渐进性创新为辅助的技术创新发展模式,有助于实现中国技术创新由“跟跑”为主转向“并跑”,甚至“领跑”,为中国科技强国建设做出贡献。
根据双元创新理论,技术创新可细分为颠覆性创新和渐进性创新[4]。颠覆性创新目的在于满足市场对前沿技术的需求,旨在技术方通过不断探索新知识,掌握新技能而改变技术研发方式,以更新产品、技术或服务以拓展市场空间,提升自身创新竞争力[5],是一种根本性的技术创新,相比渐进性创新具有更大的研发风险[6];渐进性创新旨在满足市场后续的改进需求,强调技术方挖掘补充旧知识,改进产品、技术或服务,是一种平滑渐进性的技术创新。由于渐进式创新与突破式创新在风险程度、研发周期、预期收益等多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7],使得从异质性视角分析技术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从既有文献来看,基于金融发展视角对颠覆性和渐进性创新的研究较为匮乏,马连福等[8]研究资本配置效率对颠覆性和渐进性创新的影响,发现颠覆性创新对资金的依赖性较高,较高的资本配置有助于颠覆性创新。胡善成等[9]基于省际面板数据,研究发现金融结构对技术创新具有异质性影响,资本市场更有利于提升颠覆性创新水平,而银行主导的信贷市场则更能够提升渐进性创新水平。
创新作为一种高耗材活动,较为依靠创新环境的支持,金融作为技术创新的实力支撑点,其空间集聚形态已逐步成型[10],金融集聚所提供的资金配置、风险分散、信息传递都会影响技术创新。近些年“金融中心热”的兴起,加速金融资源呈集聚形态发展,2018 年“中国金融中心指数”(CDICFCI10)显示,金融集聚进程不断推进,金融“中心层化”发展局面趋于稳定[11],建设金融中心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发挥金融集群的溢出效应,推动周边实体经济的发展[12]。国外文献对金融集聚的创新影响研究较多,研究了金融集聚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机制[13],金融集聚与技术创新的互动效应[14],以及金融集聚的经济空间相关性[15]。同时,也发现金融集聚促进了技术创新的阶段化、稳定化和持续化发展[16]。国内学者的关注点在于金融集聚效应发挥方面,金融集聚不但使得集聚区内部金融机构得到了较快的发展[17],并且能够强化金融功能,发挥规模效应、空间网络效应、空间溢出效应[18]。在影响机制层面,金融集聚能够通过拓宽融资渠道、优化服务能力和提高企业风险分散程度等方式影响促进技术创新[19-21]。既有文献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有效的理论支撑与方法启示,但是目前来说,基于技术创新视角的研究需要指出的是金融集聚到底影响的是创新过程中的颠覆性创新还是渐进性创新,对二者的影响程度如何?且基于要素扭曲视角,金融集聚能否通过缓解创新发展阶段普遍存在的要素扭曲来提升技术创新?又是否会受到外部因素的调节而产生阶段性的影响效果?对上述问题的研究,有助于深层次厘清金融集聚发展对技术创新的驱动机理,对优化金融资源合理配置、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以及创新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与以往研究相比,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第一,中国经济已步入以创新驱动为主要特征的新常态发展,创新亟需由“引进+模仿”模式向“自主创新+前沿技术”的革命性创新模式转变,将技术创新分为颠覆性和渐进性技术创新,有助于科学客观地评价技术创新,更有利于深入研究金融集聚对技术创新的影响。第二,基于2009—2019 年我国30个省份的省际面板数据,采用SYS-GMM 模型,中介效应模型和空间计量模型方法理论及实证考察金融集聚对两种类型技术创新的异质特征、传导路径和空间溢出特征,以期为相关研究提供事实基础。第三,在进一步研究中,为深入研究导致金融集聚与技术创新形成非线性冲击的约束条件,构建门槛模型,敲定具体门槛变量的作用下,金融集聚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差异。
金融集聚形成以后,自身发挥外部规模效应、网络经济效应、自我强化效应优化技术创新环境,提升技术创新。一是外部规模效应。金融机构在区位上集聚,金融业务的流通性得以提升,服务实体企业的科技网络建设具有突出效率更高,专业性更强等特点,金融机构与技术创新方都更加能够获得相关业务信息,在信息交换的过程中资源配置变得平稳[22],以提供具体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产生明显的“规模效应”。二是网络经济效应。金融集聚可以有效降低收集信息而产生的成本;同时也能与企业保持创新活动上的信息交流,建立长期有效的互惠合作关系,实现对创新活动主体进行激励与约束,保障企业创新活动的顺利进行。三是自我强化效应。金融集聚区内部拥有较多的高端金融人才以及庞大的信息存取库,彼此间发生催化,产生“1 +1 >2”的功能性,伴随着金融集聚进程的加深,金融产业的自我强化效应将表现出更强的规模经济和网络经济效应[23],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提升创新水平。接下来,具体分析金融集聚对两种类型技术创新的影响机理。
颠覆性技术创新中,从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新产品的研发成功,改进功能与市场接受,在这个过程中,技术方对资金的需求体现在各个阶段,因而会存在更强的外部性和融资约束,更加需要金融资金的支持[24]。而金融集聚进程的加深,可有效改善企业的融资环境,减少企业技术研发中的成本,如搜索成本和融资交易成本[25];为技术创新企业进行各类融资服务,如募股筹资、债券发放等;并且集聚过程中日趋完善的金融市场结构利于投资者进行资产组合分散创新风险,合理化的创新投资能将创新产出极大优化,提升企业的创新收益,也使得技术部门更有信心和动力向企业熟悉的技术领域之外延伸,尝试研发难度高和不确定性大的项目,从而促进企业进行颠覆性创新。与颠覆性创新所带来的长期领先优势,技术壁垒和垄断利润不同,渐进性技术创新具有研发周期短,研发成功率高,准入门槛低等特征,但这类创新的投资风险度较低,对资金使用成本约束性要求不高[26],客观上保障了创新投入的平稳性,表现为研发活动中较高的成功率和资本化程度。与颠覆性创新一致,金融集聚也能发挥资源配置作用提升渐进性创新;此外,根据要素拥挤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金融集聚区内部以银行业为主的传统金融结构体系,也较为依赖高存贷利差盈利模式来提升自身的发展,提升同行业竞争水平,而技术创新过程中具有诸多不确定性和时滞性,金融机构的资金需求与回报往往不能匹配这种发展模式,予以创新活动的信贷发放方面常会伴随较高固定交易成本,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倒逼企业优先考虑利于短期发展的渐进性创新。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说:
假说1:金融集聚能够显著促进区域颠覆性和渐进性创新。
要素扭曲是制约技术创新的主要因素[27],已经得到学界的普遍认同。金融集聚进程的不断加深可有助于缓解要素扭曲从而促进技术创新。在资本要素扭曲方面,相对于传统的金融发展模式,区域性的金融集聚相比于原先的单一金融机构能够吸收更多的社会闲置资金,对企业创新的支持能力明显增强。金融集聚区内专业的金融服务平台会使信息获取的成本更低,更迅速、更真实,并且可以通过不同机构间的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该过程,优化配置投资者的资金,从而准确快捷地流入到资金需求方手中,满足企业的创新活动需要,在这一过程中,创新方的寻租成本得以削弱,融资约束得以缓解。同时,金融集聚对创新活动主体建立约束机制,包括资金审核、跟进回访、实时收回,如果创新方将创新资金私有利益化,如企业金融化投资等等,金融机构则会及时地对其加以约束管控,防止道德风险的产生,阻止资本要素的错配,这无疑会极大地改善了资本要素扭曲程度,让企业具有更多优质资金投入研发创新中。在劳动力要素扭曲方面,金融集聚发挥自身集聚效应能够通过缓解人力资本投资的信贷约束[28];从而优化经济主体的学习能力,提高经济主体教育资源的投入和教育回报率[29-30],改善要素扭曲程度。而根据“技能-资本”互补理论[31],也能说明金融集聚的劳动力要素扭曲缓解作用,具体而言,金融集聚区内金融发展水平较高,较高的金融发展水平可使得企业融资具有便利性,企业能够使用一定的外源融资进行创新活动,因而会增加对高技能劳动者的需求来进行对口技术支持,如果假设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更高的技能溢价将吸引更多的高质量人才,改善当地的人才结构层次,促进技术创新。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说:
假说2:金融集聚通过缓解资本和劳动力要素扭曲两种途径和机制间接驱动颠覆性和渐进性创新。
金融集聚能够提升当地的技术创新,但未必能够提升周边地区技术创新水平,相反地,有可能产生边际抑制效应。基于资源禀赋和政府管理的选择,金融资源开始汇聚于生产要素需求较多,交易活动较为频繁,资金流通活跃的地区,并通过外部规模效益、网络经济效益、自我强化机制吸引大量金融资本和高技术人才集聚核心区域[32],呈现出金融集聚的“虹吸效应”,金融机构间逐步建立可靠的业务合作关系,开设分支机构,增加投资规模,提高业务范围,相关金融辅助产业也得到扶持发展。但在这个过程中,金融资源的集中与分散是相对的,随着金融资源在某地的集中度不断加深,金融资源与知识资本外溢障碍,周围地区的金融资源密集度在不断下降[33],邻近区域为争夺集聚后剩余的金融资源,推出超出市场需求的产品,争抢客户并引发价格战,导致要素资源的正常流动受阻,加大了创新融资约束、技术支持压力和研发风险,不可避免地抑制了邻近地区创新活动的开展,导致了边界创新水平的失衡。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说:
假设3:金融集聚通过虹吸效应抑制地理邻近地区颠覆性和渐进性创新。
本文首先分析金融集聚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兼顾内生性和技术创新的滞后效应,本文选择将初始的基准回归模型(1)设定为以下形式,使用SYSGMM 方法进行基准回归分析。
其次,考察金融集聚是否能够通过缓解要素市场扭曲提升技术创新,借鉴温忠麟等[34]中介模型的检验方法,构建以下递归方程进行检验。
为探究金融集聚发展对技术创新的空间效应特征,本文继续通过空间计量模型对此进行检验,考虑到相比空间滞后模型(SAR)和空间误差模型(SEM)模型,空间杜宾模型(SDM)使用范围更广,覆盖面更全,因此设定一般形式的空间杜宾模型如下:
3.2.1 被解释变量
技术创新(HTI)。相比于易受市场环境因素影响的新产品销售收入更能体现创新的研发价值和知识积累,因此使用专利来衡量区域创新较为适宜。同时,专利指标包含专利申请数和专利授权数,其中,专利授权具有一定的时滞性和不确定性,容易低估区域创新真实产出,因而本文的技术创新采用专利申请数衡量。相比对技术及产品改进升级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具有较高的原创性和知识积累性,因此本文借鉴钟昌标等[24]和胡善成等[9]的做法,对颠覆性创新的衡量采用发明专利申请量进行,对渐进性创新的衡量则采用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加总之和,为剔除异方差的影响,采取对数形式处理。
3.2.2 解释变量
金融集聚指数(FIN)。既有文献多考虑采用金融业产值或金融从业人员数据基于区位熵法简单计算得出,为尽可能呈现出金融集聚发展的全貌,从银行业、证券业以及金融密度视角出发,构建金融集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由于本文所构建的金融集聚指标是多因素的综合评价,为避免人为主观因素对金融集聚发展测度的影响;同时为平衡数据间因测量口径不同而产生的差异,将标准化数据使用熵值法确定评价体系权重,计算金融集聚指数,具体的指标体系构建如表1 所示。
表1 金融集聚评价指标体系
3.2.3 中介变量
要素市场扭曲指数(DIS)的测量方法通常为生产函数法[36],即设定劳动和资本两种生产要素,基于C-D 生产函数测算劳动力要素扭曲和资本要素扭曲,设置以下生产函数,
将生产函数进行简单求导,转变为以下形式,并由此设定参数的计量回归模型,求出资本和劳动力的边际产出。
求出的资本和劳动力的边际产出表述如下:
根据要素市场扭曲的定义,将求出单个要素的价格对边际产出的偏离程度,即可衡量单个要素的扭曲程度,和分别为资本和劳动力的价格。综上,资本要素扭曲指数为:
针对测算过程中的具体变量选择,本文采用地区生产总值(GDP)表示产出变量,并核算成2009年的基期不变价格;关于资本投入,借鉴张军等[37]的做法,使用永续盘存法将其转变为成存量的形式,折旧率取9.60%;关于劳动力投入,借鉴白俊红等[38]的方法,使用城镇就业人员数加以衡量;关于资本价格和劳动力价格,分别选用年期内金融机构法定贷款利率的均值以及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衡量。
3.2.4 控制变量
为尽可能避免遗漏变量导致的偏误,同时尽量减弱模型回归内生性的问题,文章研究选取多个控制变量。市场化程度(Mark),采用中国市场化指数加以衡量;研发投入强度(Tech),对数化处理的R& D 经费内部支出;固定资产投入(Iso),采用固定资产增加值加以衡量,并进行对数化处理;基础设施水平(Road),对数化处理的人均公路里程数;产业结构升级(His),第三与第二产业产值总额之比。
为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得性,使用我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含西藏和港澳台地区)2009—2019 年面板数据进行实证操作,本文数据均来自历年各省区的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等。同时本文考虑到有些变量相比于其他指数变量数值较大,为避免异方差过大问题,对数化处理数值较大的变量,这样操作并不会影响变量原本的变化趋势。
在回归之前,为判断变量间是否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以对后续回归结果造成干扰,借鉴李瑞雪等[39]的做法,利用方差膨胀系数检验(VIF)值检验解释变量金融集聚和各控制变量的多重共线性问题。VIF 检验结果如表2 所示。由表2 可以看出,在基础模型的回归中,各变量方差膨胀因子(VIF)均明显小于5,说明任意两个变量之间并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其中研发投入强度(Tech)的方差膨胀因子(VIF)为1.09,也不与解释变量金融集聚之间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
表2 VIF 检验结果
表3 报告了金融集聚对渐进性创新和颠覆性创新的基准回归结果,相比于固定效应模型,SYSGMM 模型能够解决内生性偏误问题,参照庄毓敏等[40]的做法将金融集聚均看作内生变量,并将其滞后项作为工具变量,Sargan 检验结果显示其P值并未通过显著性测试,否认了Sargan 检验的原假设,本文工具变量的选择有效,AR(1)是一阶自相关检验和AR(2)是二阶自相关检验,发现AR(1)的P值均在1%显著性水平上显著,而AR(2)的P值均不显著,证明了残差并不具有二阶自相关,而只具有一阶自相关,即该模型的设定较为可靠准确。对于颠覆性创新和渐进性创新,金融集聚回归系数分别为0.266 和0.031,说明金融集聚确如理论所言,同时能够提升颠覆性创新和渐进性创新。在稳健性检验中,采用改变核心解释变量,构建区位熵方法对金融集聚度进行重新刻画,新刻画的金融集聚变量命名为SQJR;排除创新时滞性的干扰;对变量缩尾1%处理等多种稳健性方法,其核心结论依旧未发生变化,假说1 得以验证。
前述研究表明,金融集聚能够同时推动颠覆性和渐进性创新,考虑到地理区域和金融集聚程度的差异性,金融集聚驱动技术创新的作用效应可能具有异质性,为此,本文主要从地理区域和集聚程度两个角度进一步探讨金融集聚发展驱动区域技术创新的异质特征。在地理区域上,将全样本按照经济发达程度分为东部以及中西部地区[41];集聚程度上则根据金融集聚中位数,分为高金融集聚区和低金融集聚区。表4 异质性检验回归结果显示,在地理区域方面,东部地区金融集聚对颠覆性创新的估计系数为0.125 且通过5%显著性概率检验,而对渐进性创新的估计系数为0.896 且通过5%显著性概率检验,说明在东部地区,金融集聚虽均能推动两种类型的创新发展,但是对渐进性的驱动作用效果更显著,可能是因为东部地区颠覆性技术创新水平较高,再想取得较高的技术进展愈加困难,创新的瓶颈效应凸显,往往需要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才能取得技术突破,并且存在诸多研发风险,因而相比于颠覆性创新,金融集聚更能驱动渐进性技术创新。针对中西部地区,金融集聚对颠覆性创新的支持力度较高,一方面,中西部地区颠覆性创新水平较低,创新资源相对匮乏,金融集聚的资源配置效应更能有效发挥,缓解创新过程中的融资约束和风险压力,金融集聚所能发挥的推动效果要明显强于技术发展相对发达的东部地区;另一方面,由于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稳步推进,该地金融集聚的扶持具有一定的定点专业性,则也就体现为更能促进提升科技核心竞争力的颠覆性创新,但与此同时,因中西部地区金融资源有限性,这一趋势势必会阻碍渐进性创新发展,体现为金融集聚不利于当地的渐进性创新。在集聚程度方面,无论是在高金融集聚区还是低金融集聚区,金融集聚对颠覆性创新的驱动作用效应均大于渐进性创新,再次体现金融集聚的主要扶持目标是更具发展潜力,能够带来高质量经济发展的颠覆性创新,这与国家文件《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的颠覆性创新发展指导十分契合。
表4 异质性检验
表4 (续)
探究资本要素扭曲和劳动力要素扭曲缓解在金融集聚和颠覆性及渐进性创新中发挥的作用。表5是要素扭曲的中介效应估计结果,根据中介效应检验第二步,当被解释变量是资本要素扭曲(DISK)和劳动力要素扭曲(DISL)时,金融集聚的估计系数均为负,且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说明金融集聚发展能够有效缓解资本要素扭曲和劳动力要素扭曲;在第三步检验中,当被解释变量为颠覆性和渐进性创新时,金融集聚的回归系数依旧显著为正,资本要素扭曲和劳动力要素扭曲依旧显著为负,金融集聚能够优化资产配置缓解资本要素扭曲,提升劳动力技能水平缓解劳动力要素扭曲来驱动技术创新,假说2 得以验证。进一步分析发现,资本要素扭曲的中介效应占比在金融集聚对颠覆性创新的影响中为6.47%;而劳动力要素扭曲是4.06%;而在金融集聚对渐进性创新的影响中,劳动力要素扭曲的中介效应占比为52.82%,反而大于资本要素扭曲的30.98%,这表明在金融集聚对颠覆性创新的驱动效应中发挥主要作用的是资本要素扭曲缓解,但在对渐进性创新的驱动效应中劳动力要素扭曲缓解是主要路径,换言之,金融集聚更能缓解资本要素扭曲实现对颠覆性创新的驱动作用;更能缓解劳动力要素扭曲实现对渐进性创新的驱动作用。
表5 要素扭曲的中介作用机制检验
理论上,金融集聚虹吸效应的存在,使得金融集聚的创新激励效应存在一定的空间特征,如果某一地区金融资源增加,则近邻地区金融资源大概率会减少,也就是说出现了金融资源此消彼长,这无疑会加剧地区间的金融资源竞争,以求更多地获取金融资源以支持本地的技术创新。为此,本文采用空间杜宾模型(SDM)探究金融集聚对颠覆性和渐进性创新的空间效应,并辅以空间自回归模型(SAR)与空间误差模型(SEM)进行对比分析,以获得更为精确的结论。表6 报告了空间计量模型回归结果,SDM 模型回归结果可以看出,金融集聚的空间滞后系数通过了1%的显著性概率检验,说明区域技术创新具有显著空间依赖性,本地区金融集聚发展对本地区技术创新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且相比于渐进性创新,颠覆性创新对金融集聚的空间依赖性更强,这一结论在SAR 模型与SEM 模型中依旧成立。但是SDM 模型中W*FIN 的回归系数却并不显著,说明邻近地区金融集聚的发展并不能有效带动本地区技术创新,具有一定的金融资源与知识资本外溢障碍,存在金融资源条块分割的局面,无法实现创新要素辐射共享及高效利用。
表6 空间计量模型回归结果
分解空间效应结果发现,直接效应中,金融集聚对两种类型创新的影响系数均为正,说明金融集聚可以释放创新驱动势能,显著地促进本地技术创新发展,表7 空间溢出效应(间接效应)结果表明,金融集聚对颠覆性创新和渐进性创新的回归系数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说明金融集聚的发展并没有提高邻近地区的技术创新。综上所述,金融资源的集聚是一把“双刃剑”,在驱动当地技术创新的同时,也会由于地理距离的摩擦作用和资源存量的有限性而对邻近地区技术创新产生负面影响。事实上,金融集聚在中国仍处于探索阶段,各级政府致力于打造区域金融中心,金融集聚的极化效应目前来看仍是占主导地位,不断借助信息网络技术蚕食邻近地区金融资源,导致邻近地区金融资源更加匮乏;此外,创新具有一定的技术保护性和资源依赖性,地区之间的信息交流反馈也会受到阻碍,金融中心的组建只会逐步放大资源集聚的虹吸效应[42],且在金融中心成熟后无法达到有效的溢出,反哺邻近地区技术创新发展的“涓流效应”尚未体现。
表7 直接效应、空间溢出效应与总效应
表7 (续)
鉴于经济基础、资源禀赋以及政策引导的不同,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金融集聚的效应发挥,金融集聚发展可能会对区域技术创新产生非线性影响。为此,本文采用面板门槛模型,对金融集聚与颠覆性和渐进性创新之间的非线性门槛关系进行研究。门槛变量包括经济发展水平,采用人均GDP 加以衡量,并进行对数化处理;产权结构水平,采用中国市场化指数中非国有经济发展得分指数对其加以衡量;政府引导,以各省份财政支出表示政府引导(干预)程度,并进行对数化处理;对外开放,使用进出口总额与GDP 之比衡量。具体模式设定如下:
门槛效应检验得到的所有门槛变量均存在双重门槛值。其中,在颠覆性创新中,经济发展水平门槛值分别为9.327 和10.076、产权结构状况的门槛值分别为3.590 和6.510、政府引导程度的门槛值分别为12.713 和14.040,与对外开放程度的门槛值分别为0.056 和0.155。而在渐进性创新中,经济发展水平的门槛值分别为9.345 和10.277,产权结构状况的门槛值分别为3.320 和6.620、政府引导程度的门槛值分别为12.484 和14.582,与对外开放程度的门槛值分别为0.062 和0.206,限于篇幅,在此不再一一列出。
表8 报告了门槛效应模型的回归结果。首先分析经济发展水平,当经济发展水平低于10.076 时,金融集聚对颠覆性创新的影响系数为负,跨过这一门槛值后,负向影响转变为正向(0.472),且在1%显著性水平下通过检验。而在金融集聚对渐进性创新的门槛回归中,金融集聚发展的驱动功效也随着经济水平提升呈现出边际递增态势,限于篇幅不再重复解读。综上,验证了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更加有利于金融集聚提升技术创新。一般而言,当一个地区的综合经济能力尚未达到门槛值时,其金融集聚程度也角度,资产配置功能,风险管理功能也无法正常发挥,但一旦具有较高的经济实力,跨越了门槛值,则可以推动金融资源集聚,从而更好地为颠覆性和渐进性创新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
表8 门槛效应模型回归结果
表8 (续)
产权结构水平。当产权结构低于3.590 时,金融集聚对颠覆性创新的影响系数为负,跨过这一门槛值后,当产权结构数值介于(3.590,6.510]之间时,负向影响转变为正向(0.014),尽管此时的影响系数尚未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但仍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金融集聚对颠覆性的提升作用会随着产权结构的提高而不断增加;当产权结构高于6.510 时,金融集聚对颠覆性创新的影响系数为正向(0.502),并通过显著性检验。这验证了随着由地区非国有经济所衡量的产权结构水平的提升,更加有利于金融集聚提升颠覆性创新。而在金融集聚对渐进性创新的门槛回归中,金融集聚发展的驱动功效也随着非国有经济提升呈现出边际递增态势,限于篇幅不再重复解读。在非国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地区,产权结构明晰,市场竞争程度较高,资源流通较为活跃,这些均有利于金融集聚激励颠覆性和渐进性创新。
政府引导程度。当政府引导低于12.713 时,金融集聚对颠覆性创新的影响系数为负,跨过这一门槛值后,即当政府引导数值介于(12.713,14.040]之间时,负向影响转变为正向(0.143),在1%显著性水平下通过检验,但当政府引导程度跨越14.040 时,金融集聚对颠覆性创新的影响系数并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这验证了只有当政府引导程度处于一个适宜的门阀范围内,才更有利于金融集聚提升颠覆性创新,过低或者过高的政府引导程度均会对金融集聚的创新激励效应的发挥产生阻碍作用,渐进性创新的门槛回归结果也验证了这一结论。主要原因在于,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在成熟市场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金融中心相比,中国建设的金融中心都是在政府“有形之手”的主导下进行的(孙国茂和范跃进,2013),一定的政府引导有利于金融集聚的形成及效应的发挥,但过度的政府干预会导致金融结构的不平衡,金融资源的低效运转,也会阻碍金融集聚的创新支持。
对外开放程度。当对外开放低于0.056 时,金融集聚对颠覆性创新的影响系数为正,但并未通过显著性测试,跨过这一门槛值后,即当对外开放数值介于(0.056,0.155]之间时,回归系数为正向(0.618),且在1%显著性水平下通过检验,但当政府引导程度跨越0.155 时,金融集聚对颠覆性创新的影响系数为0.261,在5%显著性水平下通过检验,但是从回归数值来看,处于高门槛区间的金融集聚系数(0.261)明显小于处于中间门槛区间的金融集聚回归系数(0.618)。这验证了与政府引导这一门槛变量一致,只有当对外开放程度处于一个适宜的门阀范围内,才更有利于金融集聚提升颠覆性创新,过低或者过高的对外开放程度均会对金融集聚的创新激励效应的发挥产生阻碍作用,渐进性创新的门槛回归结果也验证了这一结论。适度的对外开放能够优化金融资源的集聚,但随着对外开放度的提升,也会面临着越发激烈的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对外开放程度必须加以管控,才能优化国内金融环境,提升金融集聚的创新激励效应。
本文以2009—2019 年中国省际面板数据,采用SYS-GMM 模型、中介效应模型、空间计量模型和面板门槛模型等方法,系统考察了金融集聚对区域技术创新的影响以及作用机制。获得主要结论为:(1)金融集聚发展能够有效提升颠覆性创新和渐进性创新,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该结论依旧成立;由于地理区位和集聚程度的不同,该提升效应存在显著的区位异质性和集聚异质性。(2)传导途径检验发现,金融集聚能够缓解资本要素扭曲和劳动力要素扭曲间接促进技术创新,在金融集聚对颠覆性创新的激励效应中发挥主要作用的是资本要素扭曲缓解,但在对渐进性创新的激励效应中劳动力要素扭曲缓解是主要路径。(3)在空间特征方面,由于金融集聚存在明显的虹吸效应,金融集聚发展只对本地区颠覆性和渐进性创新具有显著的提升作用,并存在负向的空间溢出效应抑制邻近地区技术创新。(4)在非线性特征方面,金融集聚对颠覆性创新和渐进性创新的影响程度和方向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在经济发展和产权结构门槛的约束下,金融集聚的创新驱动功效呈现边际递增态势;而只有在适度的政府引导和对外开放条件下,金融集聚才能更好地发挥创新激励效应,提升技术创新。
本文的政策启示如下:第一,在现阶段各省市开展金融中心建设中,因地制宜打造专属匹配的特色金融中心,为创新提供更多的资金及技术支持;创新方也要把握住金融红利,依托于金融集聚所带来的资源,快速步入发展阶段,逐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自身创新竞争力的同时,也能更好地接受到金融集聚区金融机构的监管和激励,依靠金融集聚的风险管理和激励约束作用,形成金融与技术双重区域效应的良性循环,助推技术创新水平的提升。在金融集聚区内部,相关政府部门应关注金融集聚程度,鼓励适度竞争,但避免过度竞争带来的资源错配与效率损失,而对创新产生拖累效应。与此同时,整顿集聚区周边产业发展和市场秩序,清除繁冗产业,优化金融集聚的资源配置能力,提高对本地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保持递增的边际效应;同时弱化对集聚中心外围地区技术创新的负向空间溢出效应,加速金融集聚的涓流效应显现。第二,考虑金融集聚提升区域技术创新的区域异质性。尤其注意发达地区省市颠覆性创新的瓶颈效应,将金融资源合理分配,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形成支持颠覆性创新发展为主,兼顾渐进性创新的技术创新发展模式;同时,需要着力构建区域金融集聚协同机制,发挥集聚核心区的领头羊作用,推进金融中心建设在集聚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落地实施,形成东中西地区的联动发展机制,实现金融资源均衡配给。第三,需着重关注金融集聚对能够带来经济变革式发展的颠覆性创新的影响,更多地把金融支持落脚点放在资本要素扭曲的环境上,充分发挥集聚效应满足颠覆性创新的资金和风控需求,缓解颠覆性创新发展过程中的融资约束,削弱企业的寻租成本;同时,关注资本与技能的互补效应,发挥金融集聚促进劳动力技能提升和错配改善功能,优化当地人才结构层次,为技术创新提供匹配的人才支持,这将极大地推动渐进性创新水平的提升。第四,考虑到金融集聚对区域技术创新的非线性驱动效应,不断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和产权结构明晰,需要发挥其倍增作用,并注重适度的政府引导和对外开放,更好地发挥金融集聚的创新激励效应,提升区域颠覆性和渐进性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