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涛
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
(1) 鱼肤(膚)一笥。
(30)
(31)
(32)
(33)
相关内容见于同墓签牌:
(6)
(7)
上两签牌对应例(2)(3)的记载。马王堆三号汉墓遣册见相同的内容(129/146、130/147),又载:
(132/149)
(8) 无(芜)夷(荑)牛脯一笥。
(133/150)(1)湖南省博物馆、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编纂,裘锡圭主编: 《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陆)》,北京: 中华书局,2014年,第178—179、223、241页。以下简称“马王堆集成”。
肠指动物的大小肠。《说文》肉部:“肠,大小肠也。”《急就篇》卷三“肠胃腹肝肺心主”,颜师古注:“肠,大小肠也。”(9)张传官: 《急就篇校理》,北京: 中华书局,2017年,第289页。《玉篇》肉部:“肠,肠胃也。”肠是古代日常生活多见食材,西北屯戍汉简常见相关买卖活动,如:
(9) 出钱八十,买肠。
(敦煌汉简1407)(10)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 《敦煌汉简》,北京: 中华书局,1991年,下册,第272页。
(10) 肠八十,董子恩取;肺九十,董子恩取。
(居延汉简233·1B)(11)简牍整理小组编: 《居延汉简(叁)》,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16年,第76页。
(11) 李子产取肠,三斛五斗,未出。陈伟君取脯,直(值)三斛。
(居延新简EPT40∶76B)(12)张德芳主编,杨眉著: 《居延新简集释(二)》,兰州: 甘肃文化出版社,2016年,第305页。
(12) 牛肠直(值)百,丁取卩。胃八斤直(值)廿四,丁取卩。
(居延新简EPT51∶235A)(13)张德芳主编,李迎春著: 《居延新简集释(三)》,兰州: 甘肃文化出版社,2016年,第478页。
肠也是古代行礼常用食物,多见于《仪礼》,如《聘礼》:“牛、羊、豕、鱼、腊、肠、胃同鼎。”《公食大夫礼》:“肠胃七,同俎。伦肤七,肠胃肤皆横诸俎,垂之。”《少牢馈食礼》:“肠三、胃三,长皆及俎拒。”(14)阮元校刻: 《十三经注疏》,北京: 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1059、1081、1198页。上引文例中值得注意的是《公食大夫礼》“肠”“肤”共见和居延新简“肠”“脯”共见,这跟马王堆一号汉墓遣册“肤”“”共见和三号墓遣册“”“脯”共见一致。
马王堆一号汉墓遣册见“潱”:
(103)
(14) 盐一资。
(104)
(15) 潱一资。
(105)
(16) 酱一资。
(106)
(107)(15)湖南省博物馆、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编纂,裘锡圭主编: 《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陆)》,第188—189页。
榆酱用榆人为之。榆人者,榆子中人也。《齐民要术》曰:“作榆子酱法: 治榆子人一升,捣末筛之。清酒一升、酱五升,合和一月可食之。”景差《大招》:“吴酸蒿缕。”王逸注曰:“或云‘’。即榆酱也。”
我们认为“潱”应读为“醷”,指梅浆。上古音“醷”属影母职部,潱从“壹”得声,“壹”属影母质部。两字声母相同,韵亦可通,(22)质、职两韵部相通情况,详见王志平: 《“戴”字释疑》,《简帛》第3辑,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7—10页;又王志平: 《“”字的读音及相关问题》,《古文字研究》第27辑,北京: 中华书局,2008年,第395页;王志平、孟蓬生、张洁: 《出土文献与先秦两汉方言地理》,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第246—252页;孟蓬生: 《字音释——侵脂通转例说之二》,《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6辑,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742页;庞光华、吴珺: 《“瑟”字形声结构新考》,《中国文字研究》第30辑,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第60—61页。例可相通。从通假例证看,噫可通懿。《尚书·金縢》“噫,公命我勿敢言”,《经典释文》:“噫,马本作懿。”《诗经·大雅·瞻卬》“懿厥哲妇”,郑玄笺:“懿,有所痛伤之声也。”孔颖达疏:“噫与懿,字虽异,音义同。”(23)张儒、刘毓庆: 《汉字通用声素研究》,第74页。“懿”可看作由“壹”得声。(24)何琳仪遗稿,罗小华整理: 《说文准声首辑佚》,“上古音与古文字研究的整合”国际研讨会论文,澳门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香港浸会大学饶宗颐国学院,2017年7月。壹可通噫,《论衡·感虚篇》:“邹衍一人,冤而壹叹,安能下霜?”蒋礼鸿《义府续貂》指出“壹叹”即“噫叹”,“噫”指“痛伤之声”;又引钱大昕《诸史答问》:“问: 《汉书·高帝纪》:‘其有意称明德者,必身劝为之驾。’有意五字难解。曰: 《文选》注引《汉书》‘意称’作‘懿称’,‘懿称’者,美称也,与明德对文,当以懿为主。……盖古书懿、抑、意相通,故本或作意。”(25)蒋礼鸿: 《义府续貂》,《蒋礼鸿集》第2卷,杭州: 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76—77页。这是意、懿相通例。因此,“潱”读为“醷”应该没有问题。此外,考虑到“潱”义符从“水”,跟“浆”义正相合,因此该字跟“醷”也可能是异体关系,而跟《集韵·屑韵》“洇”之“潱”是同形字关系。
梅性酸,古人以之制成梅浆,称作“醷”。《玉篇》酉部:“醷,梅浆也。”《广韵·止韵》:“醷,梅浆。”醷作为酸味调味品,可跟同类的醋、醯在典籍文献中共见,《礼记·内则》“黍酏,浆,水,醷,滥”,郑玄注:“浆,酢(醋)酨也。醷,梅浆也。”(26)阮元校刻: 《十三经注疏》,第1463页。“酢(醋)酨”即“醋”,《说文》酉部:“酨,酢(醋)浆也。”典籍文献中“醯”“梅”或共见,《礼记·内则》:“三牲用藙,和用醯,兽用梅。”(27)阮元校刻: 《十三经注疏》,第1466页。上引遣册释文“盐”“潱”共见,值得注意的是典籍文献中“盐”“梅”多连用。《尚书·说命下》“若作和羹,尔惟盐梅”,伪孔传:“盐,咸;梅,醋。羹须咸醋以和之。”《左传》昭公二十年“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燀之以薪”,孔颖达正义:“醯,酢(醋)也。醢,肉酱也。梅,果实似杏而醋。《礼记·内则》炮豚之法云‘调之以醯醢’,《尚书·说命》云‘若作和羹,尔惟盐梅’。是古人调鼎用梅醢也。”《礼记·曲礼上》“毋絮羹”,陆德明释文:“谓加以盐梅也。”(28)阮元校刻: 《十三经注疏》,第175、2093、1242页。盐之咸,梅之酸两者同为五味之一,因此常相互搭配食用。从出土文献看,长台关楚墓遣册2-21“一垪(瓶)某”,“某”诸家多读为“梅酱”。(29)刘国胜: 《长台关楚墓竹简》,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 《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合集(二)》,北京: 文物出版社,2013年,第148页。考虑到文献中“梅”可作为醯、醋这一类液态酸味品来使用,这里“某”也可能读为“梅浆”。马王堆汉墓遣册已见各类梅制品,如“梅”(M1·138、M3·92/109)、“脯梅”(M1·136)、“杬梅”(M1·139、M3·111/128)、“杨梅”(M1·139),一号墓签牌42见“脯梅笥”。经过分析,这些记载皆不同于“梅浆”,因此不影响此处释“醷”,而且也充分说明梅在当时当地的人们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可作为释“醷”的佐证。马王堆汉墓出土的考古实物可见“梅”和“杨梅”,(30)湖南农学院、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农产品鉴定报告》,《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动植物标本的研究》,北京: 文物出版社,1978年,第12页。这正可跟以上文献记载互证。典籍文献中可见各类梅浆制作方法,如《齐民要术》卷八“作酢(醋)法”有“乌梅苦酒法”,“乌梅去核一升许肉,以五升苦酒渍数日,曝干,捣作屑。欲食,辄投水中,即成醋尔”。(31)缪启愉校释: 《齐民要术校释(第二版)》,北京: 中国农业出版社,1998年,第558页。《癸巳存稿·芝栭解》卷十:“江东人以杨梅煎汁饮之,即《内则》之醷。”(32)俞正燮: 《癸巳存稿》,沈阳: 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89页。这都表明梅是古代酸味调味品的重要原料。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潱”读为“醷”,指梅浆,属于酸味调味品。
马王堆一号汉墓遣册见“华盂”:
(201)
(204)
例(19)是例(18)的小结简,“华盂”或省写作“华”:
(20) 牛肩一器,笥一。
(61)
(21) 右方牛∟、犬∟、彖(豕)∟、羊∟、肩载(胾)八牒,华一∟、笥四合,卑虒五。
(68)
朱德熙和裘锡圭已指出小结“华一”指的是例(20)装牛肩的“一器”,即“华盂”。(34)朱德熙、裘锡圭: 《马王堆一号汉墓遣策考释补正》,《文史》第10辑,第64页。相关词语又见于马王堆三号墓遣册:
(261/253)
(262/254)(35)湖南省博物馆、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编纂,裘锡圭主编: 《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陆)》,第202、182、252页。
“一号墓报告”认为“华圩”为双声叠韵联绵词,当为盂之别名。华从“”,《说文》以“”为于声字,重文作“荂”。“于”声、“夸”声多有迂曲洼下之义。盂本以“迂曲”得名,称盂为“华圩”,犹称为“卑”之比。(36)湖南省博物馆、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 《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上集)》,第145页。“马王堆集成”从此说。(37)湖南省博物馆、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编纂,裘锡圭主编: 《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陆)》,第202页。
按: 一个联绵词最明显的特征是往往有多个用字形式。(38)徐振邦: 《联绵词概论》,北京: 大众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149—163页。以上引“卑”为例,除此之外,还有“椑榹”(《急就篇》)、“匾”(《玉篇》匚部)、“”(《一切经音义》卷六)、“虒/虒”(《集韵·铣韵》)等字形。因此,认为“华盂”是联绵词仅有声韵和意义两方面的论证似不充分。
我们认为跟“木盂”词语结构类似,这里的“华”修饰“盂”。典籍文献中“华”修饰器具的例子较多,如修饰酒杯,《楚辞·招魂》“华酌既陈”王逸章句:“酌,酒斗也。”洪兴祖补注:“华,采也。”修饰灯具,《楚辞·招魂》“华灯错些”,王逸章句:“言灯锭尽雕琢错镂,饰以禽兽,有英华也。”(39)崔富章、李大明主编: 《楚辞集校集释》,武汉: 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209、2233页。修饰钟或鼓,《文选·东都赋》“于是发鲸鱼,铿华钟”,李善注引薛综《西京赋》注:“钟有篆刻之文,故曰华也。”又《景福殿赋》“华钟杌其高悬”,张铣注:“华钟,钟有文饰也。”又《赭白马赋》:“促华鼓之繁节。”修饰车具,《东京赋》“龙辀华轙”,张铣注:“华,华彩也。载辔谓之轙。”薛综注:“华,采画也。”《鼓吹曲》“叠鼓送华辀”,张铣注:“华辀,谓刻画车之辕也。”(40)萧统编: 《新校订六家注文选》,郑州: 郑州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50、710、841、154、1836页。《史记·张耳陈余列传》:“令范阳令乘朱轮华毂。”(41)《史记》,北京: 中华书局,2013年,第3107页。从出土文献看,长台关楚墓遣册2-01有“二芋”。(42)刘国胜: 《长台关楚墓竹简》,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 《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合集(二)》,第146页。田河、董珊皆将“芋”读为“华壶”,义为纹饰华丽的壶,指信阳一号墓前室出土带盖且壶身有繁复纹饰的陶壶。(43)田河: 《出土战国遣册所记名物分类汇释》,博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07年,第47页;董珊: 《信阳楚墓遣策所记的陶壶和木壶》,《简帛文献考释论丛》,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137页。总之,“华”可表雕画、彩饰之义,常可修饰各类器具。
结合考古实物来看,马王堆一号汉墓椁室东边箱共见六件盂,“其中五件器内髹红漆,外壁、内壁上部和底部中心部分黑漆地,朱绘点纹,间缀云纹。另一件器内髹红漆,外壁和内壁上部黑漆地,以朱、赭二色绘几何方连云纹;底部中心部分黑漆地,朱绘云纹”。(44)湖南省博物馆、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 《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上集)》,第87—88页。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十件盂,“器外壁、底黑漆,器内髹红漆。内外壁上部黑漆地上朱绘云纹和几何形鸟头纹,除标本西11、17、30三件器内无纹饰外,其余七件器内中心部分黑漆朱绘云纹,外一圈几何鸟头纹其余部分为红地”。(45)湖南省博物馆、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 《长沙马王堆二、三号汉墓(第一卷: 田野考古发掘报告)》,第134页。这里“华盂”之“华”指的应该是盂壁上的彩绘纹饰。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华盂”之“华”应为雕画、彩饰之义,“漆画华盂”即“用漆画的彩饰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