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国有企业资产重组问题及政策研究

2023-01-09 08:43潘琳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22年5期
关键词:资产重组国有资产资产

潘琳

(当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当阳444100)

1 引言

国务院于2015年8月份所颁布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为有效落实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方面的创新,进一步对我国国有资本构架进行调整,革新国有资源布局,全方位提升我国国有资产的运营质量与效率,意在培育一批具有较大规模资产、较好经济效益、实力强劲的国有企业集团。现阶段,国有企业资产整合重组工作已经在我国各地有序开展。基于此,如何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合理地谋划资产划转路径、规避税务风险以及其他资产风险,成为国有企业、政府机构等需要优先考虑的问题。

2 国有企业实施资产整合重组的背景

2.1 基于企业持续发展的需求

国有企业的业务以及发展方向主要是为其所在区域乃至全国及友好国家提供技术建设以及居民基本生活等方面的服务,如交通道路设计规划、城市基础建筑建设、居民医疗等。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的发展目标、业务需求与盈利方式等并不相同,也很难在企业财务报表上有所体现,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其工作所产生的社会效益远比经济效益更加重要。基于表象出发,经济的进步的确是我国社会所孜孜以求的目标,但是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样无法脱离国有企业所提供的基础保障与社会服务。实际发展过程中,各地政府将其有限的资源注入国有企业的资产架构之中,有助于实现资源配置的高效率转变,进而全面性地优化国有企业的经济架构,促进其创新、转型与持续发展。国有企业投融资能力的进步,可以促使将政府所拥有的国家资产与资源转换为资本,进而再将资本转换为足以推动社会持续发展的资金。

2.2 基于国家政策革新的需求

依照上述内容中国有企业对我国社会持续发展的经济影响可知,国有企业与经济资本二者的关系亦可以理解为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共生体”。基于此,我国政府也在通过不断调整政策的方式来帮助国有企业完成更高效率、更高质量的转型与升级。国务院国资委所颁布的《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指出,各地区必须尽快落实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整合改革工作。而待优化国企所在区域的政府机关部门也会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以及扶持力度,以集体之力,共同促进国有企业的持续进步。

3 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存在的问题

3.1 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整合体制改革不彻底

一方面,部分国有企业在资产重组整合的过程中存在政企产权关系模糊的问题。国有企业投融资等资产管理工作未能完全脱离政府的掌控与帮助。国企对政府的依赖,使得国有企业整体的产权结构调整、优化等都需要在政府的管辖与影响下进行,其大小事务皆有政府的参加与干预。在政府的“庇荫”下,国企无法彻底实现多元化的产权主体,进而在面对新经济时期与新的市场大环境时出现无法适应、无法融入的尴尬情况。

另一方面,政企之间依然存在着职能模糊的情况。现阶段,我国国有资产的监管权力仍旧存在管理错位、缺乏管理以及越位管理等方面的不足,甚至部分区域的地方政府会直接取代国有企业的职能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与监管。监管职能的错位也是引发政企职能混淆的关键原因。除此之外,国有企业所有股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社会劳动者,但是基于产权关系虚化的影响,使得社会劳动者缺乏对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优化配置、流失影响等方面的关注。只有政府机构会对地方国有资产进行统一规划与管理,导致出现国有资产运营效果的低效化甚至无效化。

3.2 资产评估工作缺乏规范性

资产评估是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整合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是重组工作所涉及各方利益均衡分配、有序分配的关键。现阶段,部分国有企业在进行资产重组整合工作的过程中,缺乏对资产评估工作的重视,在相关制度无法为资产重组工作提供指导意见的情况下,这种漠视资产评估规范性的工作机制将引发一系列的工作问题与资产风险隐患。部分企业在分析资产价值的过程中,缺乏对资产组成形式的重视,并没有基于建筑物、土地资源、人力资源、设施设备、技术资源等多个角度对有形资产、无形资产进行全方位分析与处理,致使资产评估工作无法满足资产价值管理的实际需求,难以为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整合工作提供更多帮助。

3.3 财务整合工作缺乏合理性

财务整合工作是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整合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但是在实际的资产整合工作中却鲜少有国企能够真正将财务整合工作落实到位。

一方面,部分国有企业在开展财务整合工作的过程中,并没有对财务人员的工作状态、工作意识等进行全面的考察,从而一味地沿用、照搬既往项目中的工作结构。工作人员配置方面的失衡,导致大部分工作人员无法在其不适应、不了解的岗位中有序地开展工作,致使资产重组整合工作的低效化。

另一方面,部分国有企业缺乏对财务管理工作范围调整的必要考察。国有企业对其既往资产管理政策下的财务管理工作运行模式缺乏重视,最终便会引发财政政策工作的实施无法在制度标准的构建下满足国企资产重组整合政策的实际需求。凡此种种,皆源于国有企业对财政工作的漠视,这会导致资产整合过程中所涉及的财务运转情况缺乏理论参考以及实践经验。

3.4 资产重组整合缺乏全面的风险识别

相较于一般私人企业的业务方向以及发展目标而言,国有企业所要涉及的业务范围领域以及利益牵扯都更广、更深。基于此,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整合工作所涉及的利益因素也更为复杂,稍有不慎便极易引发各类资产风险,对国有企业现阶段的运营乃至未来的发展皆有一定消极影响。但是现阶段仍有部分国有企业在制定资产重组整合策略的过程中,未能对资产重组的需求以及风险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同时也未能基于其实际需求探寻高质量的理论参考以及实际经验借鉴,这会使得国有企业在资产重组的过程中无法合理探寻到可能发生的风险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由此也难以保障国企在资产重组整合工作中的安全性、稳定性与有序性。

3.5 剩余劳动力再就业问题缺乏有效管理

时至今日,虽然我国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已经获得了较大程度的改良与优化,但就整体层面而言,我国社会劳动力市场的结构仍旧存在较多不足,如缺乏中高级技术人员、整体劳动力文化水平不足、管理层缺乏职业素养、劳动力竞争日益激烈等。劳动力作为国企资产结构的重要构成部分,其中的诸多问题如若无法得到妥善处理,那么国企的发展亦会受到一定牵制,由此需要加强对劳动供给的市场机制转型力度。并且,在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下,国企已然吸纳了大量的社会劳动力,但是资产重组整合的过程中必定会出现裁员、人资结构重组的问题。现阶段,我国劳动力市场已经饱和,加之社会保障体系方面的不足,使得众多企业在经济重组过程中会受到就业安排、退休金发放等方面的限制,致使资产重组难度与日俱增。故此,剩余劳动力再就业的难题,同样是国企资产转型过程中需要优先思考、处理的重点问题。

4 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工作的优化策略

4.1 深化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整合体制创新、革新

我国国资委曾在2019年对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转变下发意见通知。该意见指出,政企与政资应彻底划分界限,并且强调对出资关系进行全方位的监管,进一步落实对我国国有资产的全面管理以及权力的规范化,严格禁止管理越位、错位等不良情况的发生。政策的改变同时也将我国国资委的监管重点调整为对国有资产整体功能的监管与开发中。国有企业应依照严格的标准,同时结合其发展需求,对国有资产的结构进行合理调整与布局,从而充分保障提升国有资产的价值,促进资本的合理流动。最终基于产权,根据股东的意见,摒弃既往工作中轻视监管、重视审批的行政化监管工作漏洞,保障国企的快速转型,意在最大化发挥国有企业的价值,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

4.2 落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工作的规范性

国有企业在顺应政策完成转型发展的过程中,务必要切实衡量到各领域机构以及单位的实际利益,从而将资产评估工作置于企业资产整合重组的优先地位,保障国有企业能够充分认识到资产评估的重要性,以满足企业内部以及外部相关人员的利益诉求,确保资产重组整合工作的有序开展。为达成此目的,需要强化对资产评估工作所需条件的关注,同时积极引进更具先进意识、技能水平更强的会计工作者参加到资产评估工作中。在人才储备不足的情况下也可以引导具备较强专业能力的中介机构参与到国有企业的资产评估工作之中,为资产评估工作的规范性建设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指导。国有企业应该基于有形资产以及无形资产两方面出发,全面对其企业自有资产以及所管辖的国有资产进行统计。同时根据不同资产的实际性质,依照土地资源、建筑资源、技术资源、人力资源等各方面因素对资产进行细致化的分类与管理。依照上述内容对不同资产的实际价值进行判断,落实资产评估工作乃至资产整合重组工作的有序性发展。

4.3 加强国有企业财务整合工作运行的合理性

需要明确的是,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工作目标不仅仅在于短期内经济效益的提升,而是在于逐步完成企业制度改革、管理机制优化、财务整合优化等一系列工作完成后,循序渐进地提升国企的综合经营效益。基于财务整合需求出发,要求国企能够对财务人员进行全面的调整与重新分配。依照财务人员的实际能力与需求,将其分配于精细化且具有针对性的工作岗位之中,以此保障每一位财务人员都能在其工作中发挥最大的价值,从而促进资产重组整合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开展。

4.4 加强对风险识别机制的调整、优化

正如上文所述,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整合工作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要结合国企的发展需求,制定长期的重组方案,由此便要求国有企业能够对其方案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资产事故进行预测与分析,并总结出相对应的解决方案以及化解方法,最大程度地保障国有企业内部人员的利益以及国有企业整体的长久发展,促使财务风险的控制工作能够满足国有企业资产整合重组,创新发展的实际目标,从根本上避免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产生过多的风险因素,确保资产重组整合工作的有效落实。

4.5 多元化渠道完成对剩余劳动力的分流

一方面,企业可以积极与当地政府机构达成合作,借助政府的力量,通过自主性安置的方式,逐步引导企业剩余劳动力以及技术人员能够自主融入当地劳动市场之中。而同时政府也要积极发挥其引导价值与衔接功能,搭建国有企业以及劳动力市场之间的信息资源交换平台以及交流沟通渠道。利用实际的优惠政策帮助经济市场中的其他企业能够快速接纳国有企业剩余的技术人才。

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也应加大对企业内结构性失业问题的关注,从而通过调整自身岗位配置的方式,增设如清洁服务、医疗保障等职位,以此保障企业在进行资产重组整合工作过程中所剩余的劳动力都能重新就业。在保障社会秩序稳定性的同时,通过丰富企业自身岗位结构的方式,帮助企业完成创新化、快速化的转型,以适应新时代背景下社会需求的转变。

5 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国有企业仍旧存在一定的不足与漏洞,进而使得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整合工作无法有序开展。由此,相应的企业业务观念以及政府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整合有利于我国企业更好地在新时代中完成转型发展,因而相关人员应加强对各项工作的重视与优化调整,从而推动我国整体社会的持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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