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改后建筑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及其管控

2023-01-09 08:43:45樊泽苗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22年5期
关键词:发票税务增值税

樊泽苗

(山西恩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太原030006)

1 引言

在新税改环境下,如何正确理解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政策规定,以及如何灵活运用税收法规有效防控税务风险,是建筑企业现阶段的重要任务。建筑企业应当做好税务风险预判、识别、预警以及应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管理税务风险,最大程度地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提升企业盈利水平。建筑企业在实际工作中需持续强化税务风险控制意识,重视管控和防范税务风险,制定风险应对预案,尽可能在风险未扩大之际将其控制,减少对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

2 税务风险管理概述

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1],同时税务风险管理也是企业从内部控制层面对税务活动的管理。税务风险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企业未遵循税法遭受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是名誉受损。企业针对不同类型的税务风险制定科学的管理策略,提前规避不规范的税务处理行为引起的风险问题,提高企业涉税业务活动与税法的遵从度。税务风险客观存在于企业经营过程中,在某种程度上风险具有必然性特点,企业必须应用现代化风险管理原理,全方位防控税务风险。

3 建筑企业涉税风险分析

3.1 增值税涉税风险点

3.1.1 虚开发票风险

虚开发票实质上是指开具与业务情况不一致的发票,不合规开票行为有以下3 种:①没有发生商品购销行为或是没有提供应税劳务,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②发生交易行为但是所开具的发票金额与实际不符;③业务真实发生但是存在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现阶段建筑企业涉及的增值税发票虚开风险主要有:①对外虚开发票,企业为享受地方税收政策,为虚增收入而虚开发票;②虚假发票,建筑企业施工的大量原材料,如水泥、砂石等主要采购渠道是农民、个体户等供应商,一旦此类供应商未能按规到当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票,则建筑企业可能存在无发票凭证或票据不真实等风险[2]。

3.1.2 兼营行为未能独立核算

如果某销售行为既存在服务又涉及货物,则视为混合销售,兼营则是指纳税人同时有两项及以上销售行为。建筑企业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同销售行为适用的税率不完全一致,企业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或是征收税率的销售额。例如,建筑安装服务适用9%税率,简易计税为3%;设备销售适用税率13%;设计咨询服务税率6%,如果兼营行为未能独立核算并分别开具增值税发票,则从高适用税率,企业应缴的增值税额增加。

3.1.3 将视同销售的项目纳入进项税抵扣范围

部分建筑企业将部分视同销售的项目作为进项税抵扣项目,表现为:培训费用、油费等于员工福利相关的费用支出计入进项税抵扣额中;集体福利相关费用进行进项税抵扣;用于服务或赠与他人的物品采购费用被计入进项税抵扣额。

3.2 所得税涉税风险点

3.2.1 成本费用无效

建筑企业获取的税务凭证必须真实有效,而且业务也必须保证真实,成本费用是建筑企业计算企业所得税的重要依据,税务凭证是证明成本费用真实的关键证据。虚开发票、成本费用列支不准确,则极容易诱发所得税风险,企业少缴所得税将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

3.2.2 研发费用虚增列支

研发是建筑企业提高整体利润的主要途径,建筑企业使用新工艺技术可加快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成本,但若是建筑企业对研发费用核算失误,出现研发费用虚增列支问题,必然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对企业进行稽查。

3.2.3 税前扣除项目未能及时进行专项备案

一般情况下,建筑企业垫资施工,发包方支付工程款往往都在工程结算之后,建筑企业的工程回款周期长,再加上相关法规规定建筑企业要扣留保证金,工程款到账时间周期长,如果建筑企业未能进行专项备案而进行计提折旧扣除,则会引发税务风险。

3.3 其他税种涉税风险点

3.3.1 个税

建筑企业负责代缴代扣内部职工个人所得税,建筑企业的员工除企业内工资收入外,还存在企业外收入,如利用挂靠资质获得收入,此类情况如果被税务机关查处,建筑企业作为代扣代缴负责人势必会受到牵连。同时建筑企业容易忽略以现金形式发放的福利收入,未能对其进行代扣代缴申报纳税,存在个税风险。

3.3.2 印花税

印花税涉税风险点主要分布在合同中,建筑企业一般会将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以此增加一定的进项税额,将工程中专业性强的工作分给专业对口的公司,分包合同中的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三,根据市场情况来看,工程总发包方和建筑企业的交易属于一级市场,总分包属于二级市场,二级市场面临的监管相对松弛,分包公司对合同印花税的执行力弱,进而容易产生涉税风险[3]。

4 建筑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4.1 全员税务风险意识不高

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建筑企业全体员工的税务风险意识不高,仍有部分业务人员未能准确认识到税务风险管控对业务发展和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对税务风险管控工作的配合度不足。建筑企业内个别员工并没有从企业整体利益出发,在工作中习惯于“差不多”思想,坚持精益求精思想的员工凤毛麟角,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效力弱,例如,员工没有积极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应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企业增值税负增加。

4.2 财税人员综合素质不满足需求

财税人员是建筑企业税务管理的核心要素,但是现阶段建筑企业的财税人员综合素质未能达到新税改要求,导致税务风险管控以及税务筹划工作的整体效益无法达到预期。一方面,财税人员工作繁重,缺少充裕的时间全面解读税改后最新的税收政策,对政策变化掌握不及时,进而导致税务筹划期间使用不合适的税收政策,加剧税务风险[4]。另一方面,建筑企业的税务管理和风险管理工作基本都是由财务人员全权负责,缺少独立的税务管理岗位或部门,财务人员控制税务风险,但是财务人员在审核税务申报数据时侧重税务核算的规范性,难以准确识别部分不符合税法的税务数据,埋下风险隐患。

4.3 涉税信息沟通不到位

涉税信息沟通不到位是影响税务风险管控的主要因素。首先,建筑企业跨部门涉税信息沟通不到位,合理的税务风险管控需要多个部门共同作用,但是除财务部门之外的其他业务部门对涉税风险点的了解不充分,未能及时就数据异常问题与财务人员沟通,导致财务人员对税务风险识别和应对滞后,税务筹划方案也未能及时调账。其次,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涉税信息沟通不足,如企业没有建立供应商数据库,供应商信息更新迟缓,建筑企业容易选择资质信用较低且税务处理不规范的供应商,增加增值税发票获取难度,进项税抵扣额减少,风险增加。

4.4 税务风险预警及应对机制不完善

建筑企业内部虽然制定了税务风险控制体系,但是并未将税务风险控制融入各个经营环节,税务风险预警机制不完善,未能在源头控制税务风险,导致风险影响程度加深,增加企业经济损失。同时,由于风险预测和识别不及时,致使风险应对机制覆盖面不广泛,部分税务风险缺少有效的应对措施,涉税风险扩大化。

4.5 税务风险监管机制不健全

建筑企业的税务风险监管机制不健全,未能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税务风险控制情况进行评估,而且企业现行的税务风险管理措施中也缺少监督内容。现阶段随着查账征收、金税四期等的影响,税务机关对建筑企业的稽查力度加大,且国家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更严格,风险监管机制缺失或不完善,则无法在第一时间发现并控制风险,如果税务机关稽查出违法行为,将会对企业精准打击,企业面临严重的经济损失。

5 加强建筑企业税务风险管控的策略

5.1 强化税务风险管理理念

建筑企业应当强化税务风险管理理念,实现全员参与税务风险控制,首先是从企业管理层角度出发,企业管理层人员需高度重视税务风险控制,在企业文化中加入税务风险管控内容,指导全员参与配合税务风险管控。企业管理层人员可将税务风险理念融入各个经营环节,在重大事项决策、战略规划中充分考虑税务风险。其次,要求各个职能部门强化税务风险意识,除财务部门之外的职能部门应当按照管理层的指导要求,贯彻落实税务风险管理理念,了解税收政策和不同税种的涉税风险点,如采购部门、项目部门等都应当将获取增值税专票的税务风险防控意识融入实际工作。最后,财务部门负责指导业务部门以增值税链条环节征收特点为基础,将经济业务活动纳入建筑企业全链条税务管理中,从应税业务处控制税务风险。

5.2 加强对财税人才的培养

建筑企业需要加强财税人才培养,引进优质人才组建税务管理团队,成立独立的税务管理部门或是设置专岗,统筹负责税务风险管控工作[5]。培养财税人员可从以下几点入手:第一,制定系统性培训方案对财税人才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税改现状、建筑行业面临的税收征管环境、最新的税收政策法规等,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结合的方式提高财税人员的工作能力;第二,要求财税人员深度参与业务活动,进入业务前端,了解企业的涉税事项,锻炼其识别发票、合同等税务风险的能力;第三,聘请专业人士对财税人员进行税务风险控制实战培训,以及降低税务成本培训,提高财税人员的风险应对能力以及税务筹划水平。

5.3 加强部门沟通,优化信息交流机制

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信息技术为企业管理提供了较多的便利,建筑企业也可利用信息技术实现跨部门涉税信息沟通。建筑企业对内部OA 系统进行优化,要求各个部门将涉税信息及时上传至OA 系统,如供应商资质调查数据、建筑安全合同扫描文件等。OA 系统的自动查询功能、合同信息与发票自动匹配功能、设置上传期限等都需持续优化,企业需要注意,严格限制系统访问权限,既要保证涉税环节的人员可浏览涉税信息,也要保证涉税信息安全完整,在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公开信息。同时,建筑企业应当加强与上下游企业的合作沟通,例如,与供应商沟通合作,建筑企业应当搭建供应商数据库,录入供应商的履约信息、资质调查信息等,便于筛选优质供应商与其合作,减少企业的增值税风险。另外,建筑企业还应与当地税务机关保持沟通,一方面可以及时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调整税务筹划方案;另一方面若税务机关人员与企业在税务筹划方案认定过程中产生争议,企业可与税务机关沟通,说明筹划依据和缘由,争取税务机关的理解,减少处罚。

5.4 健全税务风险预警及应对机制

关于税务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建设,建议建筑企业从以下几点着手:首先,明确各类涉税风险监测指标预警临界值,税务风险管理人员可分析建筑行业发展特点、税收征管形势,分析税务风险监测指标,准确界定预警临界值;其次,识别和评估涉税风险,不同税种伴随不同的涉税风险,建筑企业应该对照政策法规规定,对税务风险表现情况进行评估,掌握风险特点和影响程度,进而制定妥善且全面的应对措施;最后,细化各业务经营环节的税务风险防控措施,例如,增值税发票风险防控应对,建筑企业可优化增值税发票开具流程,加强对开具和取得的增值税发票的审核,确保发票与经济业务情况一致,如果增值税发票无法认定或是不满足四流合一,则发票审核人员要立即与业务经办人员商议,退回发票并责令发票方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防止出现虚开发票风险。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成功后,建筑企业财务人员则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好后续的进项税抵扣工作。

5.5 完善税务风险监督审查机制

完善的税务风险监督审查机制是约束企业税务管理行为的关键,建筑企业应当按照岗位分离原则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安排专业的审计人员对税务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检查税务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有效性,督促财税人员及时申报缴税。审计人员在监督审查期间需要对企业的成本费用科目、合同签订、税务核算等进行检查,监督检查中要重点关注一般计税项目进项税抵扣情况以及简易计税项目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用作抵扣,如若进行了抵扣处理,则要及时做好转出处理工作,将其计入简易计税项目成本。

6 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正处于税制改革关键时期,新税改政策不断推动建筑企业进步学习,而且随着建筑行业市场饱和度增加,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压力加剧,为保证企业竞争优势稳定,建筑企业应当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高企业的经济利润。税务风险是影响建筑企业成本的主要因素,建筑企业应当加大税务风险管控力度,优化内部税务风险管控体系,提高税务风险应对水平,将风险控制在企业可承受范围内,减少企业经济损失,促进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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