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琼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进入现代社会以来,世界范围内频发重大突发公共事件。2001年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2002年我国“SARS”肺炎,2008年我国“5·12”汶川地震,2011年日本“3·11”特大地震,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迅速扩散到全球各国。截至2022年3月2日,全球累积确诊4.3亿例,累计死亡病例598万余例。突发重大公共事件的严重影响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给社会带来了众多不稳定因素,同时还使众多家庭遭受了死亡和受伤,给身体和心理带来了双重打击。身体的受伤可以通过先进的医疗手段得以康复,心灵的伤痛仅靠时间却很难修复。重大公共事件后的心理危机干预能及时有效地对危机事件中心理受到创伤的人们进行心理援助和心理干预,使其心理慢慢恢复平衡状态,能以更积极的心态面对接下来的生活。目前全球各个国家已基本形成“缺少心理危机干预的救灾不是完整救灾”的观念。本文旨在对各国心理危机干预发展历程、典型的危机干预模式、危机干预策略、危机干预技术进行总结阐述,以期总结我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存在的欠缺,为我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供进一步的科学依据和建议。
1964年,心理危机干预的鼻祖卡普兰(G.Caplan)首次提出心理危机的概念,即当一个人面临困境时,他之前的处理危机的方式和常用的支持系统不足以应对目前出现的处境,即他须面对的困难情境超过了他的应对能力时会产生暂时性的心理困扰,这种暂时的心理失衡状态就是我们常说的心理危机。不同心理危机的发展一般经过危机产生前的心理平衡期,危机产生期,危机处理后的新的平衡期。
尽管后来有不同学者提出了心理危机的不同概念,但目前学术界对卡普兰提出的心理危机的看法基本一致,无论从哪个角度定义心理危机,心理危机的实质其实都包括危机事件发生;个体因危机事件感到十分痛苦,认知、情感、行为出现功能性失调;之前惯有的解决方法对于解决目前的困境无效这三个方面的因素。面对危机,个体反应因人而异。不是危机事件本身的大小决定当事人的情绪,而是个体对事情的认知决定痛苦程度。
心理危机干预起源于对灾后受难者家属的长期追踪研究。心理危机干预是指运用心理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对处于暂时心理危机状态下的个体进行有效的干预,降低心理创伤的风险,减轻其痛苦程度,使其尽快度过危机,恢复认知、情绪、行为的平衡状态,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能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接下来的生活。
需要强调的是心理危机干预,与我们常说的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是不同的。心理危机干预只是对经历危机的个体的早期干预,是对处于极度痛苦状态下的个体或团体提供的短期的、暂时性的支持。由于心理危机干预针对性强,简单高效,被广泛应用于突发危机事件后人群的干预。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目的很明确,帮助危机当事人及周围人,减少或避免伤害自己与他人的行为,减轻心理创伤的形成的可能,使其心理、生活恢复到危机事件发生前的心理、生活平衡状态。
危机评估是心理危机干预的第一步,也始终贯穿整个危机干预的过程中。只有对心理危机严重程度或发展阶段有准确的评估,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才能灵活调整干预方法。综合国内外心理危机评估的方法,大概有以下几种:
三维危机检查评估模型是由Myer和Williams等人提出的。该模型对危机当事人从情绪情感、认知、行为三个维度进行评估。情绪情感方面的评估由愤怒敌意、焦虑恐惧、沮丧抑郁3方面的内容组成。情绪情感的严重程度从轻微到极其严重对应不同的分值。认知方面的评估由侵犯、威胁、丧失3个方面组成。行为方面的评估有接近、回避、失去能动性3个方面组成。
分类评估量表采用10级评分,对3个维度的严重程度进行打分后相加。3-12分为低分,不用系统的危机干预,只需要通过倾听就可以解决危机当事人的问题。13-23分为中等程度得分,需要危机当事人和危机干预者共同协作解决问题。24-30分为高分,危机当事人情况很紧急,需要立刻采取措施进行系统的危机干预。
该模型把危机当事人从遇到危机到再次恢复心理平衡分为5个发展阶段,分别为即刻应对期、适应早期、适应中期、适应晚期、消退或症状发展期。危机发生早期比如即可应对期,部分当事人出现比较强烈的反应,如思维混乱、情绪激动、行为失控等,表现出较难接受危机事件的发生,危机干预者应尽早采取干预措施。也有部分当事人在即刻应对期表现出比较高的承受能力和较好的思维能力,对这部分当事人可以继续观察后期反应,再决定是否需要以及何时采取干预措施。适应早期有一部分当事人会出现拒绝承认危机事件发生,否认亲人离世、否认危机降临等情况。还有一部分当事人会表现出冷漠的态度,对人对事不管不问,情感淡漠,麻木僵硬。这其实是危机当事人自我防御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这些都是需要引起危机干预者关注的重要信号。适应中期“与死神擦肩而过”的感觉会让当事人感到后怕。很多当事人会出现频繁的闪回,不断回忆起危急时刻自己的处境,经历一次又一次的心理创伤。适应晚期,危机当事人不得不慢慢接受现实发生的危机事件,但还不能完全接受,情绪依然烦躁、悲痛、抑郁,甚至开始出现躯体化症状,身体感觉疼痛、紧绷、乏力等症状。到了消退或症状发展期,部分当事人症状慢慢消失,但有一部分却出现症状不断加重的情况,出现严重的焦虑、抑郁、强迫、惊恐障碍等,必须及时接受相关心理治疗和药物治疗。在危机评估时,危机干预者应根据危机当事人的表现特点,准确判断当事人处于哪个发展阶段,采取不同的干预措施。
与当事人及周围人谈话,通过倾听、提问、观察、对比等技术,搜集危机当事人情绪情感、认知、行为发生的一系列变化,主观评估其严重程度。同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采用一些量表辅助评估。国内外普遍采用的工具有《精神疾病的诊断和统计手册》和快速评估量表,如PTSD结构式访谈问卷、ASD结构式访谈问卷、应对方式量表、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贝克抑郁量表(BDI)、汉密尔顿焦虑量表(HAMA)、贝克焦虑量表(BAI)、症状自评量表(SCL-90)、社会支持评定量表(SSRS)、事件影响量表(IES)等一些心理状态评估量表。通过访谈和量表辅助测评,也可快速确定危机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危机严重程度。
综合国内外心理危机干预模式,大致有以下几种:
三阶段模式由平衡模式、认知模式、心理社会转变模式组成。
1.平衡模式
平衡模式的主要理念是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因危机的突然发生暂时失衡,过往的应对方式不足以应对当前的危机。心理危机干预的主要目的是稳定当事人的情绪和状态,使其恢复平衡。平衡模式较适合危机发生初期使用。
2.认知模式
遇到同样的危机事件,不同个体产生的反应是不同的。认知模式主要认为导致当事人心理状态失衡的原因并非危机事件本身,而是当事人对所发生的危机事件进行的认知与评价。心理危机干预的主要目的是调整危机当事人的认知,对危机事件积极赋义,从而更乐观地看待危机事件的发生。比如对因新冠疫情隔离的个体,我们可以这样干预,“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刚好趁隔离的这段时间好好休息休息,养精蓄锐”。认知模式对于情绪难以控制的危机当事人较难起效,对心理状态基本稳定的个体能起到更好的调节作用。
3.心理社会转变模式
人的状态是心理、生理、社会三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心理社会转变模式试图找到影响危机当事人的社会因素,从增加其社会支持系统,帮助其寻找外部资源入手,发现危机当事人的个人内部积极的心理资源、社会政府亲人支持等外部资源,调整当事人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方式,增加其心理弹性,使其逐渐恢复心理、生活平衡状态。
危机事件应急管理(CISM)是在紧急事件晤谈(CISD)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出来的心理危机干预模式,目前被全球各国普遍采用。采用此管理模式的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减少创伤应激的影响范围、持续时间、严重程度或伤害,它由CISD等一系列不同的危机干预技术组成。
CISM的理念是突发重大公共事件的心理危机干预,不仅只是危机发生后个体心理危机干预的内容。其将危机事件应激管理分为危机前干预、危机中干预、危机后干预,共3个阶段组成。危机前的预防与培训工作,既包括了公众危机事件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也包括了对不同层级的组织管理人员、卫生医疗队伍专业人员、危机事件中的救援人员,进行心理卫生知识、技能培训。危机中干预技术常用的有减压、危机干预、分享报告。危机后干预指对灾难后的人群进行跟进式长期干预。
ACT干预模式是专门针对突发或创伤性危机进行干预的一种模式。此模式要求干预者在最短时间内开始干预,促使危机当事人接受正规的心理咨询与治理,从根本上摆脱自身的心理困扰。
心理危机干预是要帮助求助者重新建立或恢复心理的平衡。围绕这一目标,可以根据危机当事人的不同状况和危机干预者擅长的不同技术,采取合适的心理干预咨询治疗技术,其中包括行为治疗、短程动力学治疗、认知治疗、眼动脱敏技术和信息再加工治疗(EMDR)等。总体来说,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包括两大支持性技术、干预性技术两大类别。
使用支持性技术时需要注意,由于求助者在危机初始阶段的焦虑水平相对来说都比较高,应该尽可能通过疏通宣泄、积极暗示、再三保证、变换环境等方法;一方面可以降低危机当事人的情感情绪张力,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咨访关系,为今后进一步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作好充分的铺垫。此时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所谓的支持是指给予情感支持,而不是认同危机当事人理念中存在的错误的观点、想法和行为。
使用干预性技术时注意,尽管心理危机干预与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是不同操作流程,但是心理咨询的基本技术如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倾听、深入共情、积极关注等参与性技术、去病理化(正常化)、肯定化等影响性技术仍是心理危机干预的基本技术。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包括:心理急救、稳定情绪技术;行为调整、各种放松训练、紧急事件晤谈技术(CISD);认知转变、眼动脱敏(EDMR)、信息再加工技术。
心理危机干预的团体干预技术中,使用最广泛的当属紧急事件应激晤谈法(CISD)。此技术是一种系统的,通过谈话来减轻危机当事人压力的方法,是一种简单有效的支持性团体心理治疗技术。CISD通过让危机当事人坦诚开放地讨论内心感受,支持和安慰、资源动员,帮助危机当事人在认知和感情方面消化痛苦的创伤体验。经历创伤事件后24-48小时之间是比较理想的干预时间,危机事件发生6周后效果就不那么明显了。正规CISD通常由有经验的心理咨询师或心理治疗师在创伤事件发生后24-48小时之间开始实施干预,危机干预带领人必须对团体治疗有深入得了解,必须对急性应激障碍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掌握。在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初发生的24小时内不进行紧急事件应急晤谈(CISD),与此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危机事件中涉及的当事人全部都需要参加紧急事件应急晤谈(CISD)。
紧急事件应急晤谈(CISD)干预分为非正式援助、正式援助两种方式。非正式援助是指危机干预专业人员在危机现场进行的急性性干预,大约需要1小时。正式援助包括7个阶段,分别是介绍阶段、事实阶段、想法阶段、反应阶段、症状阶段、教育阶段、恢复阶段。整个危机干预过程大概需要2-3小时。特别严重的危机事件需要在进行干预后数周内进行再次随访,以了解当事人的最新情况。
心理危机干预技术的要点包括:(1)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取得被干预者信任;(2)提供疏泄机会,鼓励其表达内心情感体验;(3)充分发挥、调动各个途径社会支持系统的作用,鼓励重新建立起社会链接系统;(4)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教,提供心理危机发展解释,帮助理解处境,提高危机应付能力;(5)根据危机当事人个体对危机事件不同的情绪反应,采取不同的危机干预策略。
总体来说,对存有较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开展个别心理危机干预或团体心理危机干预,对于有亲人死亡的居丧者应开展居丧干预。个别心理危机干预咨询治疗和居丧干预完成后应对干预对象进行重点随访。参加干预人员应接受心理督导,消化心理危机干预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时恢复战斗力。
心理危机干预是突发公共事件后的必要一环。一个国家对心理危机干预的机制建立和完善程度,体现着国家文明程度和对心理健康的重视程度。我们在借鉴学习国外心理危机干预理论与实践的同时,也要结合我国国情和民情,结合每次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情况,制订出适合我国国情和特点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本土化的心理危机干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