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编办
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强调,一流城市要有一流治理,要注重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探索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超大城市管理新路子。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上海市委编办始终服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力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着力抓好更深层次的权力下放,切实为上海超大城市治理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是城市治理的“牛鼻子”。聚焦“两张网”建设,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务服务、城市管理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提升城市治理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一)政务服务管理体制更加健全。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坚持以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加强政务服务顶层设计。完善政务服务管理体制,明确市政府办公厅作为全市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数据管理和发展的统筹规划;组建上海市大数据中心,作为市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各部门公共数据的整合归集,为“一网通办”提供技术保障。深化权责清单建设,完成49家市级部门权责清单集中调整,部署开展区级、街镇权责清单调整,为“一网通办”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在持续深化“一网通办”中,政府治理的整体性转变、全方位赋能、革命性重塑不断取得新进展,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先发优势进一步彰显,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捷度、精准度、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城市运行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围绕“高效处置一件事”,提升城市运行和应急管理的统筹协调、联动处置能力,设立上海市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作为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全市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调整优化市城运中心职能职责,推进区、街镇(园区)城运平台建设,形成左右联通、上下贯通的城市运行管理体系,有效发挥系统枢纽和实战平台的作用。目前,全市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已基本实现纵向上覆盖市、区、街镇(园区)“1+16+216”三级平台,横向上涵盖50个市级职能部门的185个系统、近千项应用,“一屏观天下、一网管全城”目标初步实现,城市运行更加有序、管理更加高效。
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的政治资源、执政资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积极加大创新挖潜力度,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更为有力推动上海超大城市高效能治理。
(一)部门信息化职能整合更加优化。顺应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需要,积极推进信息化职能整合优化,将市级部门信息化实施职能统一由上海市大数据中心承担,对完全承担信息化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建制,对部分承担信息化职能的事业单位规范机构设置。2021年,共计完成42家市级部门信息化职能整合优化工作,整合撤并25家信息中心。2022年,将继续推进党群机关信息化职能整合优化工作。通过职能整合优化,打破传统以条线为主的信息化管理模式,将原先小而散、重复建设的信息化系统整合起来,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流通机制,有效解决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等突出问题,信息化资源配置更加科学优化,上海城市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二)事业编制资源配置更加科学。贯彻落实“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编制资源管理思路,持续抓好事业编制资源统筹,切实解决好区域间、领域间、层级间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对行政辅助类、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分别按照在编人数的10%、15%预留空编,重新核定事业编制,全市共统筹事业编制3.3万名,其中,市级统筹事业编制9000余名。统筹的编制资源重点向五个新城等城市发展急需的区域以及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倾斜,先后下达事业编制近2.1万名,编制资源配置更加精准高效,超大城市治理需要与编制资源紧缺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基层一线的获得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在编制资源统筹中,同步整合撤并“小散弱”事业单位300余家,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更加科学合理,服务保障上海城市高效能治理的作用发挥更加突显。
基层是社会治理的重心。聚焦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优势,为基层减负增能赋权,推动执法事项下沉,把治理触角延伸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不断提升城市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优势得到彰显。强化街镇党的建设相关职能,不断加强党对基层的全面领导,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优势充分转化为基层治理的效能优势。深化党建带群建促社建功能,优化街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置,融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分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体系,建设成为党领导城市治理的坚强阵地和服务党员群众的温馨家园。规范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人事管理制度,对其中符合条件、表现优秀、群众拥护的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可使用事业编制。目前,已保障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使用事业编制1000余名,社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得到充分激发。
(二)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得到提升。在街镇城管执法中队的基础上,全市共计整合组建215支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街镇城管执法中队牌子,全部作为街镇所属行政执法机构,以街镇名义统一执法,实现街镇“一支队伍管执法”。依法赋予街镇执法主体地位,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权下沉街镇,首批为街镇赋予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423项行政执法和行政检查事权,有效解决了基层只有属地责任而无处置权力的问题,街镇破解治理顽疾的能力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