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北海市着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增强基层治理能力,在创新基层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上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搭建精干统一的组织架构。为破解乡镇(街道)体制机制弊端,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部署要求,在借鉴江苏、山东等地经验的基础上,聚焦基层党的建设、乡村振兴、社会稳定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探索对乡镇(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进行整合,乡镇综合设置“一部五室执法队”,街道综合设置“一部四室执法队”,其中党群工作部、党政综合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政务服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治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必设机构,其他机构由市辖县(区)在规定限额内,根据各乡镇(街道)的功能定位进行自主设置。整合后,一类事项由一个机构统筹、一件事情由一个机构负责,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一队式执法”,有效发挥了综合便民服务作用,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二是构建简约高效的管理体制。为统筹使用人员,乡镇(街道)只设置公共事业服务管理中心1个事业单位,统一管理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的人事和编制关系,统一进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最大化实现事业人员统筹使用。在此基础上,彻底打破原机构类别和编制类型的限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所有人员保留编制性质,由乡镇(街道)统一调配,统筹安排到“一部五室(四室)执法队”,由乡镇(街道)统一组织实施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所有事业单位人员职称评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均可以担任“一部五室(四室)执法队”的领导。同时,赋予乡镇(街道)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采取身份挂档、岗位管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等措施,建立人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有效调动了基层干部工作热情,盘活了基层编制资源,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可靠的人才支撑。三是优化上级机关对基层的领导方式。坚持建立健全上下顺畅的领导方式和工作关系,着力为基层减负释压,进一步优化乡镇(街道)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明确对乡镇(街道)的考核由县(区)党委、政府统筹组织,上级职能部门不得对乡镇(街道)进行直接考核,确需开展的严格按照“一事一报原则”报批。同时,市和县(区)职能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队伍,日常行政执法业务和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旅游区(园区)管委会管理为主,派驻队伍正、副职领导任免需征求乡镇(街道)意见。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赋予乡镇(街道)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探索建立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县级职能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交由乡镇和街道承担的,必须严格审核报批并充分听取基层意见,有效增强了乡镇(街道)履行属地责任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