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轩
下好促进共同富裕这盘大棋,“提低”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制胜之要。应当看到,低收入群体规模庞大、占比较高,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事实。基于当前基本国情,让低收入家庭实现稳定增收是推动全体人民迈向共同富裕的重要方面。把低收入群体这块短板补上,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收入差距就有坚实的基础,人民群众就会增添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共同富裕才能有稳固的基本盘。
收入的低、中、高,直观表象为收入水平不同,实质上是一个社会的劳动力素质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和整体治理状况的综合反映。相对中高收入者,低收入群体自身发展能力、创业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整体偏弱,不少还是需要重点关注的困难群体。啃下“提低”这块硬骨头,既要拿出像打赢脱贫攻坚战那样的坚韧决心,也要形成遵循科学规律的方法良策,以此撬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马克思在关于未来社会制度论述中指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共同富裕作为新的发展阶段和发展形态,富裕是前提,共同是关键,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富裕水平能否提升,共同范围能否扩容,一定程度取决于低收入群体收入能否实现较大幅度的提高。从社会结构看,只有推动越来越多的低收入者增收,才能让更多人向中等收入群体流动。“提低”的源泉涌流,“扩中”便能草木丰盈;从内生动力看,低收入群体的消费意愿受制于消费能力,“想消费没有钱”是主要问题,这一群体收入增加了,整体消费潜能便得到释放,社会购买力也随之提高,从而激活拉动内需的一江春水,带来经济发展的滚滚春潮。
谋一域,必先谋全局。要立足共同富裕的大场景推进“提低”,用联系的、发展的眼光看待“提低”,不断抬升工作的格局和视野,推动更多资源要素向“低”的领域倾斜和集聚,努力在加快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可持续的 “提低”,在增强发展协调性平稳性中持续减少低收入群体存量,让更多低收入者不断向中等收入群体靠拢、蝶变。
实践表明,低收入群体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经过较长时间发展演变进场的,也必将在走向共同富裕的发展进程中逐步退场。就拿分配关系来说,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分配理论,一定的分配关系只是历史规定的生产关系的表现。生产关系内在要素的结构不同,群体间的分配收入必然有所差别。这就决定了“提低”是相对的,进度上有快有慢,程度上有高有低。就像体育馆里比赛退场,如果成千上万观众蜂拥而上冲向出口,就会造成拥堵甚至踩踏;相反,只有按指引有序离开,才能高效顺畅通过出口那道门。
通向共同富裕的大道上,政府和社会关注帮扶的阳光理应洒向每个低收入者。然而,阳光照到每个人身上的时间总是有先有后,不可能同时照遍所有人。“提低”亦是如此,不同个体所处的环境、自身的能力、面对的机遇各不相同,难以同时同等、整齐划一地提高收入。而且,适度的、可接受的差距,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有利于激励人们的奋斗和创造。要科学制定共同富裕的最低标准,在关注个体收入变化的同时,更加注重整体变化和发展趋势,使低收入群体实现和整个社会同步的收入增长,让全社会正确看待“提低”、促进“提低”。
一切事物的发展是可能与可行的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谈到脱贫攻坚时指出:“既不能脱离实际、拔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能虚假脱贫、降低标准、影响成色。”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也是同样道理,满腔热情的攻坚决心固然重要,稳扎稳打的科学态度必不可少,凡事要按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来办。“提低”之法如同挑水之道,并不在于一次性挑得多。如果水桶装得太满、一味贪多,超出承受范围,挑起来就会非常吃力,摇摇晃晃,水洒了一地,弄不好还会跌倒摔伤,最终适得其反。只要保持久久为功、循序渐进的定力,长此以往,自然会挑得更多、挑得更稳。
作为走向中国式现代化的一道必答题,“提低”因国情而动,要顺国情而进。需要正视的是,在14亿多人口中,低收入人群基数仍占大头,城乡、地区、群体之间的差异客观存在。所有这些,都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更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确定“跳一跳够得着”的目标,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上,根据现实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不好高骛远,不急功近利,不做过头事,不开空头支票,积小胜为大胜,积跬步至千里。目标越是激励人心,过程更要脚踏实地。要摒弃“一夜暴富”的幻想,保持历史耐心和理性心态,一步一个脚印推动共同富裕的梦想照进现实。
造成低收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所致,也有资源禀赋所限;既有自然灾害、伤老病残的因素,也有坐享其成、努力不够的问题;既有保障体系的不健全,也有制度性安排的不合理。这决定了“提低”是一项系统性社会工程,靠某个方面的单打独斗是远远不够的,靠某些领域的零敲碎打、修修补补无法根本性解决,要坚持政府、企业、社会、个人多轮驱动、综合施策,增强整体效能。
好日子是干出来的。奋斗是“提低”的基调和底色。浙江人身上一直流淌着务实奋斗、能拼敢闯的基因,从“历尽千辛万苦,说尽千言万语,走遍千山万水,想尽千方百计”的“四千精神”、“白天当老板,晚上睡地板”的“两板精神”,到“求真务实、诚信和谐、开放图强”的与时俱进浙江精神,不断赋予人们创业创新创造的力量。“提低”,首先提的是精气神,通过完善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激发重点群体的积极性,激活干事创业的源动力,实现“要我富”到“我要富”的转变。政府、企业、社会要协同发力,通过“政府减税让利于企业、企业加薪让利于员工、公益善行造福于社会”的组合拳,实现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有爱社会,营造各方参与、人人奋斗、共享发展的“提低”生动景象。
要清醒认识到,“提低”不只是逢年过节的走访慰问,不是遇到困难时的应急救济,也不是简单的送油送面,而是一个赋能强身、帮扶提高的过程,推动高质量发展才是治本之道。事实上,有些地方和领域发展水平相对滞后,低收入群体比较集中。扭转这种状况,关键在于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金钥匙,驶入后发崛起的快车道;在于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打开比较优势、相对优势向现实优势、发展优势转化的通道。
当前,高速公路、高铁等路网设施纵横各地,互联网基础设施遍及城乡,大大畅通了传统意义上的时空阻隔,极大重塑社会发展的生产力布局。曾经的偏远山区、海岛成为人们纷纷向往的“诗和远方”,往日的贫瘠土地也能上演遍地黄金的传奇故事。要深入挖掘加快发展地区在山水人文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加快推动低产低效领域的转型升级,抓住碳达峰碳中和、数字变革、消费升级等带来的时代机遇,让绿水青山更加充分地转化为金山银山,让更多人共享高质量发展带来的红利,让低收入者在家门口就能端起致富的“金饭碗”。
低收入群体分布广泛,内部结构差异性大,无法做到靠“一个方子治百病”。如果对具体情况摸不准,眉毛胡子一把抓,工作效果就会大打折扣,甚至“干部流了一身汗,群众不点赞”。要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在重点处、关键处、要害处上发力,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真正用在“刀刃”上,通过打好重点群体增收的攻坚战,带动打赢“提低”的总体战。
所谓“精准滴灌”,在农业生产领域就是按照作物需水要求,将水和养分一滴一滴、均匀而又持续地输送到作物根部,既节水又增产。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也要遵循这种方法,找准低收“病根子”,开好增收“药方子”。低收入农户和困难群体是“提低”的重点对象。对低收入农户,要加大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倾斜力度,盘活农村要素资源,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为农村居民创造更多增收机会,深化“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机制,开发更多乡村公益性岗位,创新财政金融支持政策,探索建立多形式立体化的帮扶形式。对困难群体,要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让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生活得到更好保障。
有一个故事,两个饥饿的人被困沙漠,有位长者施以援手,给了他们一篓活鱼和一根鱼竿。一个选了活鱼,另一个选了鱼竿。选鱼的那个人就地烧火,没多久就把鱼吃完了,最后饿死在空空的鱼篓旁;选鱼竿的人忍饥挨饿向海边走去,正当他望见不远处大海时却因体力不支倒下。试想如果两人共用活鱼和鱼竿,那么结局可能截然不同。这启示我们,增加低收入群体眼前的收入,恰似给一筐筐“活鱼”,解决的是“近渴”;提升他们勤劳致富的本领,培养自我造血能力,则如同给了钓鱼的“鱼竿”,将来就有源源不断的“远水”。
人民群众是创造幸福生活的主体。授人以鱼和授人以渔,是“提低”的一体两面,既保证“眼前的幸福”,更创造“稳稳的幸福”。从现实情况看,低收入群体中不少是就业困难人员,有的甚至是零就业家庭。一些低收入群体知识技能水平不高,从事的多是替代性较强的职业,在稳收增收创收方面仍有困难。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是实现“提低”的硬道理。针对重点群体,我们需要维护稳定的市场环境,提供充分的发展条件。一方面,要探索建立低收入群体就业保障机制,制定与企业稳岗扩岗相挂钩的财政金融政策,让更多低收入群体有活干、有钱赚。另一方面,要健全以就业为导向的低收入群体终身素质提升体系,精准开展适合各类群体基础、符合职业期待的技能培训,特别要注重提高农业农村低收入群体致富能力,想方设法让他们拥有一技之长,在“提优”“提质”中实现高水平“提低”。
没有托底,心里没底,这是许多低收入者的真实心态。“提低”需要建立在稳定预期的民生保障基础之上,基本的公共服务覆盖了人的全生命周期,影响人的早期发展能力、成年时期就业保障和老年时期的生存能力。从城乡居民的支出端分析,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刚性支出,是影响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的突出变量,一些低收入群体往往由于这方面的负担,导致入不敷出;有的甚至以降低自己的基本需求为代价,减少这部分开支。只有托住低收入群体的民生之 “底”,以基本保障解决后顾之忧,才能让他们满怀信心去谋幸福、奔未来。
民生保障网能否兜住低收入群体,一方面,这张网要张得足够大,确保每个人都能入网;另一方面,也要把网织得更细更密,网眼太大了,就会漏掉部分收入过低的老百姓。要更加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民生建设,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评估机制,缩小城乡居民最低生活补助标准差距,健全大病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养老托育服务,把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兜起来。特别要加大针对低收入群体的专项减免、定向补贴、特殊援助等保障力度,切实减少低收入群体在教育、住房等方面的不合理支出,有效减轻低收入者的生活负担,筑牢“提低”的坚固防线。
人们常说,“多赚一点钱,让生活好一点”。然而,随着物质的“低谷”逐渐被辛勤汗水所填平,精神的“洼地”便会显现出来。文化的力量总是润物细无声。一个精神明亮的人,即便身处陋室也能不坠青云之志,铆足干劲追求美好生活。没有精神富足就没有真正的共同富裕。“提低”,既要提物质之低,也要提精神之低。无论身体跑得多快,灵魂都不能掉队。有时候,读几本好书,看几场演出,或许更能使人感到满足、得到快乐、充满力量。衡量“提低”的成色,取决于低收入者内心的获得感幸福感,不仅限于物质方面的单向维度。
文化先行孕育发展先觉,精神滞后导致行动落后。物质与精神双轮驱动,“提低”这驾马车才能行稳致远。要把保障好低收入群体的基本文化需要,摆在“提低”的突出位置,健全低收入群体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诸如社保卡、医保卡之类的文化保障卡制度,让广大低收入群体从文化服务中增强前行的信心和力量,在文化脉动中感受科学之美、人文之美、风尚之美,从而生活得更有尊严、更有品质。
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涉及方方面面、各个领域,本身就是一项重大改革。无论是收入分配、社会保障,还是户籍制度、要素流动,每一项工作的推进,都需要拿出改革的决心、树立改革的思维、提出改革的举措。如果只靠非制度性的帮扶和支持带动,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提低”的可持续问题。必须依靠规范、有力、长效的制度体系来推动,在理顺关键制度上狠下功夫、求得突破。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收入分配改革直接关系到“提低”的质量和成效。要探索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和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创新加快发展地区和低收入群体转移支付制度,多渠道增加他们的收入。要为低收入群体创造均等的发展机会,增加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要加快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长效机制,建立公共服务跟人走的配套制度,在住房保障、医保社保、子女上学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促进农村劳动力顺利转移到就业机会更多的城镇地区或发达地区,让农民进得了城、扎得下根。要以数字变革支撑赋能“提低”,建设低收入群体基础数据库,精准掌握低收入人群在哪里、有哪些,帮什么、怎么帮,动态监测群体结构和收入变化,实现各项政策的综合集成、高效协同。
(来源:“浙江发布”微信公众号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