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科建设视域下公安院校侦查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2023-01-07 06:17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6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文科公安

柳 林

(吉林警察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

随着网络技术发展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中国正面临着以网络安全、经济安全、跨国犯罪为代表的非传统安全威胁,各类犯罪活动基于人为的不确定性逻辑和社会关系的分裂化状态而迅速“升级换代”。面对“新时代”“新安全”对人才队伍提出的新命题,教育部等六部门展开的“六卓越一拔尖” 计划2.0 推进全国高校掀起一场“质量革命”。从某种意义上说,“新时代”“新安全”“新文科”三者是一脉相承的,对新型犯罪防控提出了新挑战,对现代警务改革提出了新任务,也对我国新发展格局背景下侦查人才队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

目前以公安院校毕业生为中流砥柱的公安侦查队伍,面临着整体水平参差不齐,专业化警力整体偏弱,复合型人才匮乏的局面。可见,现有公安教育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存在一定脱节现象。而以“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为逻辑主线的新文科建设,恰好契合了公安院校侦查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及发展趋势,为警务人才培养模式的完善与创新提供了理论支点及实践动力。显然,公安高校亟需主动抓住新文科建设机遇,加快培养国家亟需的适应“新时代”“新安全”“新文科”背景的高素质侦查专业人才,发挥基础型学科对未来实战应用的源头性指导作用,继而解决人才培养供给侧同公安改革需求侧的精准对接。

一、新文科建设的理念要义

美国希拉姆学院(Hiram College)于2017 年提出“新文科”概念,随后教育部2020 年发布《新文科建设宣言》,对新文科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成为新时期我国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顶层设计。新文科建设旨在强调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倡导突破传统文科思维模式,将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引进传统人文社科类课程,用开放、综合、系统、针对性的方法实现跨学科的交流与融合,继而提高传统文科的社会生存力和问题解决力。

(一)从以学科为导向转向以需求为导向

“学科”本质上与人类知识生产及分类实践密切相关。[1]信息数字化时代,新生事物与研究方法不断涌现,大量的边缘性学科、交叉性学科以及综合性学科层出不穷,文科人才必须适应新时代发展态势及挑战。新文科理念强调因应性,即立足我国社会治理实践,以社会互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为导向,在强调培育人文精神和塑造价值观的原则之上,转向与社会需求相结合的应用型研究。新文科是超学科概念,其力倡的学科改革、转型等最终也是为了从根本上提升解释和回应现实问题的能力。

(二)从专业分割转向交叉融合

传统观念认为,专业化、精细化的社会分工需要泾渭分明般的学科、专业体系,但新文科理念反之强调打破这种非此即彼的碎片状态,凸显学科专业间的交叉融合性。随着现代科技进步对人类思维模式的改变,诸多实践问题往往受到实际使用、社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而日趋复杂,所需的综合性知识范畴已经超越了传统文科固有领域的局限。现行专业分工过于细致、课程建设雷同相近,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割裂、弱化了客观现实的整体性和开放性,致使人才培养内涵狭窄等突出问题。提高跨学科、跨专业的跨度有助于更新人才的知识结构,恢复高等教育在重建人的本身的全面性、深刻性和丰富性中的重要作用,进而达到回归“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目标。

(三)从适应服务转向支撑引领

由于时代认识能力的局限,传统文科的研究多是强调深度,力图用微观、简单性方法来揭示事物的客观规律,而从中观或宏观层面、从整体性、复杂性、广泛性方面所进行的研究相对较少。[2]新文科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在原有的推进价值观进化功能之上,充分利用智能科技实践的工具性优势,探索建立新的学科专业增长点,以寻求社科领域知识生产与再生产的方式,全面提升文科教育教学活动的技术性与效能性,以及研究成果的可信度。通过善于回应新科技挑战,为学科专业赢取更大的学术发展空间与社会生存优势。

二、新文科建设视域下公安院校侦查人才培养的现实需要

总结新文科建设的理念要义,明确其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强调打破传统学科专业分类的禁锢,从服务国家和社会的战略转型与发展需求角度,突出创新课程内容与教育方式,培育具有人文情怀及满足社会需求的新时代复合型人才。可见,新文科建设理念关联耦合了公安教育领域中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二者的理论逻辑具有同质性。公安教育具有鲜明的国家“上层建筑”属性及应用性特点,作为公安院校重点专业之一的侦查学专业在内涵建设与特色发展之路上,也必须把握和遵循服务国家上层建筑属性、普通高等教育和犯罪侦查这三重维度的规律。面对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对犯罪侦防领域带来的挑战,公安院校侦查专业具备转向“新文科”的“基因”和“沃土”,探索研究新文科视域下侦查专业人才培养改革的新问题、新视野、新路径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一)治理智能化、隐蔽化、产业化的犯罪新生态

当前我国刑事犯罪处于高发期,犯罪呈现出极其明显的智能化、隐蔽化、产业化等新型特点。首先,传统犯罪迅速进化。许多犯罪分子“以变应变”,将传统违法犯罪向互联网蔓延变异,结合演变出新的犯罪形式。各类新型犯罪数量居高不下,且作案群体快速增长。其次,“非接触”、无直接被害人、无明显“物理现场”违法犯罪活动席卷而来、快速飙升。非接触性犯罪在物理空间与虚拟空间交错进行,由与特定时空的紧密关联发展到时空的高度开放,倒逼侦查模式迭代升级。[3]再有,部分类型犯罪规模日益庞大,形成相对稳定和成熟的产业链。在组织形式上,不再局限于个人犯罪、一般共同犯罪,甚至不再局限于小规模的犯罪集团,而是以或严密或松散的家族式、地域化、企业化一条龙运作的犯罪集团网络形式发展变化,犯罪隐蔽性极强。

(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侦查情报研判赋能

大数据时代没有旁观者,随着许多研究领域正在一个个变成“数据密集型学科”,侦查学也应在数字化转型的快速列车上得到充分发展及提高,故以“全数据”和“相关性”为关键点的数据侦查学应运而生。新兴信息技术中数据处理、分析、共享等优势技术与应用协同、可重复开采及决策辅助等优势功能,使得案件分析效率与挖掘深度都有明显突破,从信息检索到情报产出的时间间隔被大大缩短。其催生出的诸多适合于数据空间的独特侦查技战法,引发了侦查基础、目的、对象、方法等方面的巨大创新,进而引发侦查模式的变革。但是目前大多基层侦查部门仍囿于凭借在业务工作中积累的办案经验或形成的侦查直觉逻辑来完成,易受侦查主体阅历、认知水平、分析能力、情感与动机甚至群体思维等主观因素限制,理性程度较弱,规范性较差,更谈不上被复制与传授。[4]可以说,在信息密集程度与繁复程度都显著提升且甚是追求侦查效益的大数据时代,这种办案方式必将应对乏力,侦查工作呼唤着更具科学理性的分析方式。

(三)全系统复合型、创新型侦查人才缺乏

管理学家西蒙指出:“信息并不匮乏,匮乏的是我们处理信息的能力。”[5]同样,侦查学升级、转型的核心也并非信息技术本身,而是如何将其协同运用。实施主体是运用的关键,任何组织要想抓住新时代机遇,就必须“以人为主”来实施相应的技术以及制度。

相对而言,目前侦查主体仍局限于事后警情处置,鲜有主动精准的犯罪防控;在犯罪数据库建设、特定犯罪分析软件开发等方面过于依赖第三方数据公司;涉及技术性稍强的数据分析需求时,工作效率会大幅下降甚至停滞;或是停留在较基本的数据搜索、数据比对层面,对大数据分析工具操作流程及适用场景不够敏感、熟悉,当面对纷繁复杂的分析系统和数据模型时,会眼花缭乱、不知如何切入等。另外,由于目前公安信息技术应用尚不成熟,各地区多采取短期见效的集中优秀人才、打造精英队伍的“单兵突进”模式,[6]但是仅靠“排头兵” 并不能满足有效治理犯罪新生态及大数据公安战略的目标要求。

实际上,以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为基础的大数据侦查、智慧侦查亟需一大批复合型侦查人才,即精通侦查技能,又融合有关数据技术、网络技术、统计学、法学知识等的“数字侦查”人才[7]。①有公安学者将其定义为“数据科学家”,本质类似于集黑客和定量分析员的优势和特长于一身的人员。另外,从侦查主体运行系统角度看,从宏观领导谋划到中观协调统一再到微观一线办案,均有必要结合自身工作来积累、分析、反馈各信息平台运行的相关情况,提出改进需求。全系统侦查主体融会贯通的创新能力,不仅能有效破除数据人才不均衡形成的地方壁垒,还会促进侦查工作与新兴信息技术的紧密结合,从而迎接更加智能技术的新挑战,为公安工作提供更强大支撑。

(四)有利于公安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在教学、科研及学科管理、评估等工作中注重科学、合理配置和利用有限的教育资源,可避免资源的无效使用甚至是浪费,进而促进高校教育质量提升和内涵式发展。合理、适度的学科专业融合,继而完成学科专业转型、升级,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内容。公安院校由于办学历史、专业特性、队伍限制等原因,在教学资源和科研资源投入上与普通高校存在较大差距,更有必要将有限的教育资源效能最大化。学科专业融合建设是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的重要条件,围绕新兴知识体系组建教学团队,有利于凝聚新的科研方向,加强资源间的统筹互补,实现1+1>2 的效果。[8]各公安院校由于所在区域不同、师资结构及涉及学历教育层次不同,其侦查学专业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打击犯罪特殊形势对侦查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结合自身的优势资源与制约性条件等因素,在遵循公安专业教育基本规律的同时,形成具有自身区域特色的交叉性复合课程群体系,构建形成学校特色发展之路。

三、新文科视域下公安院校侦查人才培养面临的主要挑战

(一)职业素养培育中以德为先的“德兴”目标融入度不足

新文科建设强调回归“人”的需求,以对学生发展主体性的关照为内涵建设。对于传统以实战导向为核心的公安队伍建设而言,需要进一步探究如何在专业课程中立足学生整个职业生涯发展,着力培养侦查员应具备的特殊职业素养。公安院校独具特色的警务化管理方式,使得教学与管理处于相对分离的状态,思政等意识形态教育多由学管部门负责,专业技能则通过专业系部、专业教师来完成。如此,传统专业课程往往忽略了自身的“思政功能”,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形成相互隔绝的“孤岛效应”。就课程思政要素来看,也多偏重于强化公安机关“刀把子”等传统政治认同素养的培育,忽视职业认同、奉献精神、朴素正义感等家国情怀,易导致学生的“工具性”理念僭越并掩盖了“人本性”理念,使其异化为某类“职业囚徒”。[9]新文科视域下,亟待转变重知识教学和技能训练、轻价值观引导和情怀塑造的人才培养模式,使以德为先、德法兼修的“德兴”目标在常规教学中得到落实。

(二)学科专业间的割裂使其与社会法治化、数字化转型的需求匹配度不够

新文科理念在方法上强调学科专业的交叉融合,国家法治建设和数字产业发展也对跨学科研究存在新期待和新需求。公安院校中普遍存在公安学、公安技术学、法学学科及相对应的专业及方向,在争创“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发展和“四新”建设等时代背景下,各学科专业各自在不同范围内注重打造自身的优势与特色,彼此之间较为封闭,缺少师资人才的相互交流与沟通,未形成共促共进的“共生”关系。比如目前扫黑除恶工作已进入常态化推进阶段,侦查主体不仅要掌握案件的侦查方法,更要关联治安学、犯罪学等跨专业知识体系来探究此类犯罪的治理路径;再如,所有涉网新型犯罪均涉及侦查学、犯罪学及网络安全技术等跨学科领域知识;另外,侦查学专业等公安学科发展离不开法学的基础性支撑,公安院校法学建设也需要公安学科的一定互补和反哺。可见,“凸显特色”的学科专业建设思路无可厚非,但这种割裂模式无法回应社会法治化、数字化条件下现代警务体系对侦查人才的要求。

(三)课程体系和实践平台与培养跨领域知识融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达成度不够

新文科从整体视角出发,倡导综合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手段,破除思维定式,培养学生的复合型知识积淀,提高知识运用的实践性,以满足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学科专业割裂模式下,侦查学专业的课程体系和实践平台多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普遍注重知识分野而非知识的交叉整合,课程内容不尽完整。即课程群之间缺乏必要的融合和递进交叉,课程之间逻辑性不强,跨学科、跨专业、跨系、跨年级的选修课较少;不能把课本以外学科发展的前沿问题、最新警务动态以及当前公安工作中的热点、痛点、堵点等新问题及时融入课程知识体系中去。二是侦查专业教学方法与手段落后,教学组织形式封闭单一。传统文科范式下的侦查专业教学教师多运用教义学或思辨性较强的经验性教学法,过分局限于课堂与课本,不能充分利用网络、先进模拟技术、实习(实训)基地等开展多元化教学,对解决复杂问题所必需的能力培养的铺垫和支持不够。三是科学研究的引领性不足,科教分散,针对新兴交叉学科领域的新问题、新趋势研究有待加强,成果质量有待提升。

(四)校内外各类教学资源对跨学科专业建设、人才交叉培养的支撑度不够

新文科建设中人才培养的重要路径是加强院校与实务部门的协同,实现全链条育人。长期以来,实战化教学是公安专门人才培养的鲜明特色。目前,多数公安院校已认识到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方式中的实战在侦查人才培养中的重要性。然而当前实践教学效果不明显,学生的跨领域能力没有得到根本提升。具体表现为:一是课程教学所需的软硬件平台建设不足。即使是案例教学,大多数也受课堂教学条件以及教学手段的局限,在实际训练中并不能实现对相关项目的整体展现,仅是照葫芦画瓢模仿实战之形,很难突破仿真教学、培养实操能力的瓶颈,面临空心化、实效性不足的困境。二是从校内资源驱动来看,课内实训“形式化”现象普遍,实训模式和手段简单,所涉数据及科技含量等未反映实战真实需求;另外,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尚未被有效激发,缺少兼具多学科背景或国际化视野的学科带头人。三是从校外资源驱动来看,校外实训“工作化”倾向突出,即实习基地多将实习生视为警力资源补充,且合作范围及层级不够广泛,学校本应发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明显。

四、新文科视域下公安院校侦查人才培养实践进路

(一)在培养内容上,全程化融入课程思政

要落实新文科建设强调的培育人文精神和塑造价值观的思想基础,有必要着力改变思政课程与专业课程教学活动“两层皮”的状态,走出专业课程教学中落实有关“课程思政”目标的“高”和“空”口号式的误区。在教学目标的设定上,坚持德育先行、全面发展的教学理念,同时进一步突出公安特色,以学生长期职业生涯规划为基础,加强忠诚教育,注重增强职业认同感与荣誉感,将显性与隐性职业素养融合培养,平衡其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通过对相关课程内容的深入思考,根据不同的课程特色、课程类型及专业特点深入挖掘侦查专业知识中所蕴含的课程个性思政元素,真正增强课程的思想性和人文性,提升其引领性、时代性和开放性。在犯罪侦查类相关课程设计时,可与2020 年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简称《纲要》)中明确的课程思政建设内容,即政治观念、法治观念、道德修养、文化素养和职业观念这五个思政元素相融合,在专业课讲授的全过程中挖掘课程思政结合点(见图1)。比如在数据侦查实践中,侦查活动自身的性质、功能、手段以及侦查人员职业观念等知识范畴,都蕴含了对上述思政元素的再具体化。

图1 思政融入全程化

(二)在培养过程上,科学设置侦查复合型课程体系群

为落实新文科建设中与社会需求相结合的思维导向,应以习总书记训词精神及“十六字方针”总要求为指引,注重顶层设计,从公安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选修课三个层次,分层推进课程融通,重塑专业课程体系结构。依据侦查实战需求和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侦查人才的目标定位要求,建议不再用分散的多个学科以多元叠加方式来增强学生的复合型技能,应该最大限度地以数据侦查应用为核心,设置跨学科专业的复合型课程群,发挥课程之间的协同作用,过滤与之联系并不紧密的课程。

一是围绕职业能力和素养,因需因时开设新课程。新增课程需要突出“广与新”的特点,如目前应对“审判中心”背景下侦查阶段对证据合法性的高标准,在公安基础课程中增设刑事证据法学;为回应犯罪迭代升级和信息技术发展,在专业核心课程平台中开设数据侦查实务、大数据分析与实战建模等新课程;为扩宽知识、学习掌握技术化程度较高的技能,在专业选修课程平台增设涵盖司法语音检验及声纹鉴定等内容的警用生物识别课程。二是拓展课程范围,对原有旧课程内容进行优化整合。与时俱进改革“老”课,如在犯罪现场勘查中重点新增涉网犯罪现场勘查内容;在刑事案件侦查课程中适当缩减命案、抢劫案件等传统暴力犯罪的课时占比,增加反恐犯罪案件、走私犯罪案件、食药环案件的侦查内容。三是完善开放式教学体系。依照大类培养、跨专业培养的人才培养方案,探索实施公安院校的“双学位”与“主辅修”制度,或是深度改革学分制课程体系,[10]鼓励学生在完成公安基础课程及侦查专业核心课程的基础上跨学期、跨专业、跨班级选课,建立侦查课程资源平台,增强学生自主选择知识体系的自由度以实现各院系专业间的良性互动。

(三)在培养载体上,深度强化战训结合

为落实新文科建设中多学科、模块化、产学研一体化培养路径,有必要加强实习实训环节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切实实施“实地、实景、实兵”的校内实验实训及校外实习见习。公安院校应最大限度地统筹挖掘各种教育资源,发挥协同育人的“立交桥”效用,形成多学科交叉的产教研训融合平台保障。

一是增强教学方法的多元性和互动性,有效使用虚拟仿真、微课慕课、数字平台等教学手段,多方挖掘、积累案例资源,建立跨专业、跨系部、跨学校间的案例共享机制,坚持“教学练战一体化”的任务导入和案例教学,由知识单向灌输向互动合作转变,实现职业素养的“养成教育”。二是遵循“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学思路,延伸第二课堂,孵化专门实训课程,以“理论+实践”“感悟+认知”形式解决“虚实训”的问题。以数据侦查实训为例,实战案例训练是培养“数据警察”整体技战能力最有效方式,应围绕重点类型案件给出至少一个实例,从案发背景、侦查流程、数据采集范围和途径、数据分析思路与结果、所需数据模型等作出实案分析。让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透过各数据列表反映的强相关性要素对涉案嫌疑人身份和行为习惯进行最大限度的解析描述,[11]以实战深化对前期所学的各类数据挖掘和分析软件、平台工具的组合应用。同时,也要注意提升模拟实战的数据库质量,避免因数据资源采集范围与更新效率制约教学内容的开展。尽量增加一些音视频等非结构化警务数据,以加深对异源数据模型建构的理解和应用创新,从而实现灵活转换算法提升数据挖掘效度的实训目标。

(四)在培养主体上,统筹优化资源配置

1.强化学科背景多元的“双师双能”型师资保障。一是对标双师双能型教师,实现侦查教学主体的实战化。为满足侦查专业教师向实践汲取养料的需求,院系需要主动加强与实战部门联系,充分发挥实践基地为侦查教学、科研提供实践资源的作用,设立整体上常态化、长效性,个体上不定期与不定型相结合的教师实践制度,教师可按需开展不同性质的调研、考察、合作撰文、横向课题、指导学生项目等多项活动。[12]另外,落实开放式教学模式,邀请实战教官进课堂,比如邀请情指中心民警进行智慧警务信息系统的演示,邀请计算机、人工智能领域的数据专家开展与数据相关的算法、建模、挖掘、整合、分析、应用等内容的针对性培训或讲座。只有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才能真正提高学生的侦查专业素质与研判能力,满足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目标。

二是建立跨系部教学团队建设机制。从整体来看,以往课程体系中课程之间缺乏充分的融合,比如由法学专业教师负责的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法律类课程,内容上不与犯罪侦查业务流程相关联,没有体现侦查特色。针对全盘打击治理当前犯罪形势中痛点难点对课程融合的新要求,摆脱以往各自孤立的课程设置状态,针对部分专业课程,显有必要大刀阔斧地对教学主体进行跨系部结构性重组。比如浙江警察学院《涉网新型犯罪治理》课程就由侦查系、大数据研究院、计信系、法律系教师共同负责讲授。

2.构建互利共赢的“校局企”多维互通型培育共同体。尽可能将各层级相关实务部门作为侦查实践教学场所,发挥基地建设在学生实践能力提高和对时代前沿技术掌握的促进作用,培养满足公安实战需求和可持续发展需要的专业复合型人才。一般在公安院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中,前者作为公安知识的主要生产者、储存者和创新者,通常是向后者转移最新科研成果,从而引领实战,完成知识创新。但是在数据侦查领域,知识转移方向出现“倒挂”:囿于技术储备、硬件设施等的不足,实战部门、警务数据公司等成为大数据新系统、新技术率先应用的一方。故要培养侦查应用人才,必不可少地要依赖高水平的“校局、校企、校校”联合培养机制。具体而言:

一是打破学校和实务部门的藩篱,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将实训和实习工作并入犯罪实战分析。同时要真正树立协同育人的理念,通过提供奖励、荣誉等方式积极调动双方的积极性,推动合作机制长远发展。二是与软件开发公司保持紧密联系,形成复合型公安侦查人才的孵化基地。利用互联网企业技术发展上的优势,专门指派教师或学生进入专业数据分析机构学习、交流,利用其数据库资源、最新技术和产品开展数据模型建构与分析教学,以结果导向为主,实现理论性学习和专业技术锻炼的深度融合。三是推动跨院校合作,促进不同院校之间侦查人才培养经验的交流。可以主动与一些开设数据科学、数据法学、大数据技术等专业或相关高端课程的政法类院校、理工科院校或综合性院校建立联系,推动课程实体互通、基地共享等,实现合作培养。

(五)在培养评价体系上,实行考评综合化

为落实新文科理念对目标人才的认知转变,有必要设计以跨专业知识储存量、跨领域学习能力以及多素质融合为主的考评指标体系。首先,在考核内容上,要摒弃单一人才评价标准,跳出学科自身逻辑体系及学习时限要求,转而根据侦查人才规格所需的核心素养结构来灵活设计,特别注重知识评价与全方位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的适应度。如通过考评学生课前预习情况及课堂延伸知识点,来判断其学习的积极性;考评学生团队合作项目,以判断其团队协作能力;考评学生解决与分析实际情境问题,以判断其应用写作能力与学习知识密度情况等。其次,在考核方式上,应在人才培养的不同阶段,推行过程考核与结课考核相结合、课上现场考核与课下自测考核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模式,根据不同侦查教学内容的需要与特点,采取模拟演练、实践操作、论文写作、专题分析、小组分工等多种考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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