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
(厦门大学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福建厦门 361005 )
在高速发展的工业化背景下,追求对“物”的极致利用,效率是第一准则。受到机器、商品经济的控制与影响,人的价值和需求被忽视,缺乏自由度。同样地,城市建筑空间同质化严重,城市呈现“千城一面”的现状。本文通过研究庄子具有社会批判性的“无用之用”思想,以期为反思并探讨现代城市建筑空间的更多可能性提供参考。
庄子是战国时期伟大的的文学家、哲学家、思想家。庄氏,名周,字子休,是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主张“天人合一”和“清静无为”。司马迁曾在《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提到“庄子著书十万余言”,其书名《庄子》最早记载于《汉书·艺文志》中,书中称“《庄子》五十二篇”,经由晋人郭象整理编订后,余三十三篇,《内篇》七、《外篇》十五、《杂篇》十一。关于《庄子》内、外、杂篇三部分的出处一直饱受争议,近代以来,学者们普遍认为,内篇为庄子亲作,外篇和杂篇可能为庄子后学续著。
庄子思想融合于《庄子》文本中,其中传达出的社会批判思想在中国思想史上具有独特而深远的意义。庄子思想的核心是从关注“人”的本性出发,找到“人”的生命存在意义,“物”则概括性地作为“人”的对立面。文本中广泛探讨了“人”与“物”的关系。
《庄子》文本中涉及“无用之用”思想的论述主要集中在《逍遥游》《养生主》《人间世》和《山木》中,如《庄子·人间世》中谈到“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用之用也”[1],其论述的是人们被“物”的“用”所束缚,忽视了“无用”的“物”中可能蕴藏着更大的“用”。前者的“用”具有实体意义,后者的“用”建立在“人”这一主体赋予的价值和意义之上。同样,《庄子·逍遥游》中提到:“故尝试论之:自从三代以下者,是关于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故此数子者,事业不同,名声异号,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一也。”[1]意思是夏商周这三代所推崇的价值取向是鄙弃无为、崇尚有为,不同阶层的人都勇于牺牲天性,陪外物殉葬,这正是为庄子所摒弃和批判的背离人性、追求“物用”的现象。
在庄子思想的多个论题中,“无用之用”这一论题最能反映出庄子思想的核心内容:对人与物的本性的关注和呵护,对人的异化的批判。庄子所指的“无用之用”是解开人与物之间的束缚捆绑,强调人不为物累,物不为人役,物尽其物性,人尽其人性,人与物各自找寻自身的意义;其次,庄子所指的“无用之用”不是绝对的无用,而是在人与物之间建立无限种关系的可能性,达到“无用”而“无所不用”[2]。
刘易斯·芒福德《技术与文明》[3]一书中指出:“机器对人的要求不断增加,但人们机智地应付这种要求的能力却没有增加多少。外部世界对于人们的要求,变得异常频繁而强烈,而人们的内心世界却变得越来越弱,越来越差。人们不再有主动的选择,只有被动的吸收。”这就是“功能至上”现代主义,在建筑行业,出现了功能主义城市、功能主义建筑。
1933 年8 月,国际现代建筑协会(C.I.A.M.)通过的《雅典宪章》[4]提出城市功能分区的思想,集中反映了现代建筑学派的观点。《雅典宪章》认为城市规划的目的是保证居住、工作、游憩与交通四大功能活动的正常进行。
随着城市化发展,人口不断向城市聚集,城市数量不断增加,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使得城市集合不断趋向于大型化发展,城市功能分区之间的跨度更大、区分更强。其现实表现为人们从一个城市功能区到另一个功能区、从一个行为活动到另一个行为活动,基于较强的追求某种功用的目的性与直接性,失去了更多的在不确定性空间之中游走的过渡、衔接感受,以及在某一特定空间之中的精神意义。在高速运转的现代社会,城市空间在机械化发展,功能分区精确切分,追求效率第一,人也如同机器零件般标准化发展,被“机器社会”统治、支配,高效、统一而有秩序。城市趋向“功能主义”,人也趋向“功能主义”。
19 世纪后期,芝加哥学派建筑师沙利文提出“形式追随功能”,这一观点将“功能”置于主体地位,即将“物用”作为建筑存在的第一要义。后来现代主义建筑大师勒·柯布西耶提出“住宅是居住的机器”(图1):“一所住宅就像一辆汽车,要像公共汽车或者船舱一样来考虑和布置……必须把住宅当作一架居住的机器或者工具。”[5]从住宅与汽车、船舱类比的论述中可以看出,柯布西耶主张现代建筑各个功能的标准化发展,追求机器美学。
图1 佛朗得游船(大西洋公司)
“功能主义”发展至今,更表现为“彻底”的“功能至上”。立足城市放眼望去,城市密度不断提高,城市功能一一对应、井然有序,几乎不存在没有对应具体功能的区域。当下的城市高度规格化发展,城市建筑空间在机器化大工业时代下也在向“机器化”发展,这种发展趋势从庄子“无用之用”的思想来看丢失了偶然、随机、变化,将追求“物用”置于首位,成为典型的“人为物累,物为人役”。
有用与无用在建筑空间中的含义也是相对的,空间谓之“有用”,普遍理解为该空间具备某种具体功能;相对地,“无用”则是没有实际对应的功能用途或是只存在精神层面的意义。由此,我们可以从普遍意义上将“有用”与“无用”的区分落脚于空间有无对应的实体功能上。
李允鉌先生在《华夏意匠》[6]中说道,“古代的建筑设计本来是不存在以用途来分类的概念,房屋之中只有大小和级别之分,没有因用途不同而相异”,“在中国传统的设计思想上,对一切的房屋、车服、礼器等的制作都是采用一种灵活性很大的通用式设计”。这说明中国传统建筑中空间和功能的关系是疏远的,换言之,中国的古代建筑在历史进程中并没有根据各种功能的特殊需要而发展特定的形式,即中国古代对生活物品都不求严格对应的特殊化、功能化,而是一种消解特定功能限定的“多义性”。这也说明,空间的功能属性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为赋予并强化的,而极致的“功能至上”在未来社会面对人类更多的精神追求之时存在不合理性。
现代建筑已充分完成了“有”,甚至过度完成了“有”,这在城市设计中呈现为“千城一面”。在面对未来城市设计发展时,如何打破“千城一面”的僵局?或许我们可以从庄子“无用之用”思想出发,探索“无”中蕴含的“多义性”,即在现代建筑已充分满足人对空间的实体功能需求之外,尝试寻求、改造或主动创造能够容纳精神层面需求的空间。在笔者看来,这种承载“无用之用”思想的空间具有下述特性。
我们可以利用庄子“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的思想来换一种评判标准,对“有用”“无用”的限定进行重新认识,模糊物的“有用”与“无用”的界限。延伸到建筑空间中,可理解为在保证“有用”的功能主义空间的基础之上,人为置入“无用”的无意义空间,这种无意义空间在现代建筑中表现为在设计之初不具备特定功能而留作让人发掘其功能价值或精神价值的的空间。
现代建筑发展至今,始终深入贯彻“功能至上”的理念。面对未来城市设计发展和突破,我们可以将建筑的实体功能空间更多地转向没有指定功能的“无意义”空间。“功能”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由人赋予建筑空间的意义,我们可以尝试打破定义并重新定义:建筑空间中的无意义、无目的也可以作为一种目标意义。在“无意义”空间之中,一切具备复杂性的偶然、随机地迸发、展现、联想出的事物或情感,都是“无意义”之中的“意义”。
取消过度追求空间的功能价值,人和建筑空间之间不应只存在使用和被使用的单一关系,而应该有无限种可能的关系。模糊空间在现代建筑中表现为没有明确单一的功能而让人可以在后续时间中根据自身需求创造其价值,换言之,模糊空间即不定性空间。文丘里《建筑的复杂性和矛盾性》[7]一书中提到,“我爱两者兼顾,不爱非此即彼……是黑白都要,或是灰色的……通过兼收并蓄而达到困难的统一,而不要排斥异端而达到容易的统一”,其中定义了不定性是指不确定、丰富、模糊,比如尺度、形状、中心等的暧昧状态。
建筑功能是指实体的具体使用功能,而泛功能是指相互关联、相类似、相融合、相互能转换的功能集群,是一种空间功能与另一种空间功能可以相互代替和转换的功能。泛功能对设计进行功能结构性的思考,而不是仅仅对具体的功能思考[8]。通俗来讲,泛功能化建筑空间没有限定功能,而是鼓励人的自主的、自发的空间组织行为,从而获得无限的功能可能性。在泛功能化建筑空间中,由于空间反馈给人的功能不定,人在空间中的参与形式也不定,因此人有更多贴合自身的真实感知和体验,有更多的空间参与感。
“人对空间有变异的愿望,在空旷中希望隐蔽,但又不愿被完全隔离。在空洞中感到不安定,在隐蔽中会感到局促,不脱离自然又是人们的共同愿望,故难以简单地严格区分为室内、外空间,满足复杂多样的精神要求。这是产生空间属性的不定性的基础。”[9]其体现了人面对现实世界空间的矛盾心理,表明人对“多义性”建筑空间的精神需求。因此面对未来城市建筑空间发展,可以考虑在“千城一面”的“功能主义”之外,重新定义有意义空间和无意义空间、确定空间和模糊空间、功能空间和泛功能化空间之间的界线,适当寻求或建立“无用之用”的“多义性”城市建筑空间,即建立“无意义”空间、模糊空间、泛功能化空间,让城市中的“人”与“物”(即建筑空间)之间的关系更加纯粹。
菲利普·约翰逊指出,“建筑是一种如何浪费空间的艺术”[10]。城市和建筑都可以视为具有持续生长性、动态可变性的有机生命体,建筑是组成城市的基本细胞。因此,作为“生命体”,城市空间和建筑空间应保留具有适当弹性、可调整性的尺度,对这种尺度的把控即规划多义性空间。
城市各区域之间相互协调关联,具有高度的统一性和灵活性。要确保城市这一“有机生命体”的稳定性延续与多义性生长,必须在尊重城市空间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干预性空间活动组织。首先,城市的历史文脉、人文底蕴是城市的核心生命力,因此要对这一类静态城市的文化内涵进行全面、有效的保护、传承与延续,保持城市本质遗传信息的稳定性。其次,要对城市文化内涵的外显性表现要素进行适当干预,即通过灵活合理地调整动态要素来鼓励城市的多样性生长与发展。
4.1.1 静态空间要素
历史文脉、精神文化等相对静态的空间要素融合了城市发展演变中的灵魂和精髓,记录着城市的文化脉络,保留着城市中人们的集体记忆。这些相对静态的空间要素有利于从城市的核心本质上梳理历史脉络,把握发展思路,找准目标定位,确保城市文化内涵的稳定延续。
4.1.2 动态空间要素
城市空间格局、交通路径、建筑单体、公共空间等相对动态的空间要素是城市静态空间要素的外在表现,在延续城市空间核心特性的基础上,承担着重要的引导城市生长发展的使命。城市空间应在满足城市整体性规划基本需求的基础上,保留适当的多义性生长空间,通过多重要素的多样发展彰显并发扬地域特色,从与城市直接相关的生长性要素出发避免“千城一面”城市规划建设危机,使城市迸发出可持续性活力。
例如,在对城市空间格局进行设计时,应符合城市的地形、气候等自然条件,避免在任何地域都采用“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11]这种标准化、功能化的城市设计布局。在建筑单体的设计中,要充分结合城市的历史文脉,对建筑形态、建筑风貌等进行灵活合理的有效传承和现代转译,在合理尺度内保留生长性空间;在公共空间和路径交通的设计中也可以多尝试“留白式”的多义性空间,不对广场的功能进行严格限定,不对小区或公园路径进行先入为主的划分,而是留待使用人群自发、自觉地将广场定义出“乘凉、打牌、广场舞、轮滑”等特性,创造出最适合各类人群的、使用效率最高的路径。在此过程中,“人”与“物”(城市空间)能够各自找寻到自身的意义,建立人与物之间具有多重可能性的关系。
建筑不是“功能主义”下的千篇一律、一成不变,而是“无用之用”思想下具有长效性与可变性的多义性“留白”空间。将“无意义”、模糊、泛功能化等典型多义性空间应用到建筑领域中,多义性“留白”的尺度可以视为一种长效、可变的冗余性设计。综合多个研究领域对冗余的定义,可以将其归纳为“功能扩展过程中重复的表现”。
4.2.1 空间功能冗余性
“空间功能冗余性”是在空间中把不同属性的功能融合织补在一起,从固定的单一功能转化为多样的复合功能。这种功能模式通过将“物”(建筑空间)转化为动态形式,极大地拓宽了既有的空间功能和空间特性,鼓励人自发性、自觉性的空间组织行为,提倡“人”与“物”(建筑空间)之间多种可能性的碰撞与迸发,使“人”能够根据长效且可变的功能需求对其进行弹性调整,有效增强空间的灵活性与可变性。例如,将走廊或连廊拓宽,使交通功能与休闲功能相结合,在现代书城中常将图书馆的阅读功能、书店的购物功能以及咖啡、甜点等休闲餐饮功能相结合形成多重功能空间,多功能厅可以作为会议、展览、教学、室内运动等多种功能空间使用。
完成“建筑空间”功能冗余性设计的过程,也是“人”的行为活动从单一模式向多义性模式转变的过程。在建筑空间理论方面,多义性空间的冗余性设计是从以最高效率实现既定功能目标的“功能主义”的反面出发,提高了人对物(建筑空间)的使用效率,也提升了空间品质,同时在不同人群共享多义性空间的过程中能够增加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活动。
4.2.2 空间精神冗余性
“空间精神冗余性”意为对空间精神进行感知或强化时,在信息传递的过程中强化某种信息所表达的涵义[12]。建筑空间最直接的信息传递及信息强化方式是通过“人”的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五感”来完成,从而延长人对时间和空间的体验,丰富人对建筑空间的精神享受。例如,光线从视觉方面营造建筑空间的层次感,材质从触觉方面提升建筑空间内外立面的艺术质感。因此,在空间功能和人的行为活动从单一独立性向复合多义性拓展的基础上,“人”与“物”(建筑空间)在情感上完成了互动性交流,这种交流同样具有多义性特征,不同的“人”对空间的感知与强化均存在差异性与可变性。最终空间精神进行了升华,达到了庄子笔下“物尽其物性,人尽其人性”的精神目标。
冗余不仅是对建筑空间理论在新视角下的全新认知,也是对建筑空间的“无用之用”特征的挖掘与利用,从空间功能、空间精神两方面的需求出发对建筑空间进行拓展延伸的设计探索,能够促进建筑空间向多义性方向发展,加强建筑空间自身的稳定性,提高建筑空间对外界环境的适应性[13],延展出更具长效性与可变性的建筑空间特性。
在现代社会高速发展的工业化背景之下,高效为第一要义,人类个体被快速、高效、统一的城市秩序裹挟推动,在失去了场所感和空间体验感的同时,也失去了精神意义上的自由和独立。本文从庄子“无用之用”思想出发,反思现代社会的功能主义并探讨在未来的城市空间和建筑空间中营造更多丰富人们精神世界的可能性,尝试提出“无意义”空间、模糊空间、泛功能化空间这三种多义性空间,并将之应用到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进行深入分析,建立“人”与“物”(城市空间和建筑空间)之间无限种关系的可能性。
城市是一个巨大的迷宫,与其一定要找一个出口,不如泰然自若地置身其中,在“无意义”的迷宫游戏中找寻个人在空间中无限可能的“意义”。
图片来源:
图1:柯布西埃.走向新建筑[M].吴景祥,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