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强
(山东师范大学 文学院,济南 250014)
莫言小说受中国古代小说与民间故事的影响很大。揭示莫言小说素材来源是研究莫言小说的基础与前提。本文对《木匠和狗》及其他小说的素材来源略陈管见。
莫言《木匠和狗》最早发表在《收获》2003年第5 期,为莫言优秀短篇小说之一。杨扬先生《讲故事与听故事——评〈木匠与狗〉》[1]、(注:《木匠和狗》的“和”字,许多学者写成“与”字。)夏楚群先生《优秀作家的三重身份———由莫言的一部短篇谈起》[2]、赖晓玥先生《真实与虚构之间——论莫言短篇小说〈木匠与狗〉的叙事策略》[3]、陈晓明先生《“歪拧”的乡村自然史——从〈木匠和狗〉看中国现代主义的在地性》[4]对此文均有恰当的评价,都作了很精辟的分析。但令人稍感遗憾的是,他们都没有提示这篇小说的素材来源,显然这会影响读者对此小说的主旨理解与内容欣赏。《木匠和狗》主要可以分为三个故事:大小木匠与管大爷的故事、管小六捕鸟的故事、木匠李大个子和狗的故事,其中木匠李大个子和狗的故事是主体故事,也就是题目中所说的“木匠和狗”。“木匠和狗”的主要情节如下:
李木匠养了一只狗。有一天,李木匠买了一包肉,准备作下酒菜,正在此时,邻居夫妻打架,李木匠出去劝架。回来后,发现桌子上的肉没有了,木匠以为狗偷吃了肉(小说未明言是否为狗所偷吃),于是木匠抄起大棍,砸中了狗头,狗昏死过去,狗苏醒后离开了家。
有一天,木匠躺在床上午睡时,狗悄悄进来,拖着一根高粱秸,把木匠的身体量了一下,此举并没有引起木匠特别的注意。又过了几天,木匠遇到了狗,人狗展开殊死博斗,最后木匠杀死了狗。木匠还发现了一个长方形的深坑,坑里有一根高粱秸。原来狗量好了木匠的身体尺寸,给他准备好了坟墓。
这个故事非常精彩,但很少有学者关注它的来源。张新颖先生《小说精神的源头、生活世界、现代汉语创作传统》说:“《木匠和狗》的故事我是第一次读到。”[5]渊博如张新颖老师都是第一次读到这个故事,遑论普通读者了。但这个故事确有所本。较早的是赵吉士《寄园寄所寄》卷五引《先曾祖日记》:
一牙侩家尝请客,剩肴品,用竹篮挂檐下,每至次日,一无所有,疑诸婢仆偷食也。一客在湖中买包为业,偶寓其家,与吊挂竹篮处相对。至更深,见门外有移竹声,客起视,一犬头顶一桌,至吊篮处,跳桌上,前足竖起,将篮取下尽食,完复挂起,将桌顶在原处。客即将门掩上,忽推门声,客惊怖不开。次早客下湖收包,其犬竟入客房,将行李咬碎。及客回家,见物破坏,向牙侩说其颠末,索犬,已逃去矣。一日客同众客往乡收包,见当路中心,挖一大坑。及至,见前犬从中跳出,几被其伤,幸众客有伞救护赶走,竟不知其终云。[6]
赵吉士生于明末天启、崇祯之交,他又引的是先曾祖日记,可见这个故事至晚在明中叶就有了,但这个故事并没有木匠。清许奉恩(1816-1878)著《里乘》后附录金宗楚《豁意轩录闻》之《犬妖》也是较早的一个:
嘉兴章某,访所亲于中州任所,因留官舍。所居屋东厢系主人收贮食物处,户常扃。一日,章独坐,闻厢房咋咋作声,试往窥视,见有大黑犬,以首顶木几置墙隅,更顶二小几垒其上,乃跃登至巅,恣啖梁上所悬熟肉。啖既尽,下,复顶木几置故处,穿败壁而出,章异之。次日,以告主人,适是犬在阶下,闻言,怒目视章,似怀怒意。
至夕,章既寝,犬忽推扉潜入,口衔索丈许,至章卧榻前,以索约榻之长短广狭,量度再四,仍衔索去。章心悸,假寐以俟。未几,犬又如前状。章乃披衣起,尾其后踪迹之。至厩旁菜圃中,见犬于隙上布索为围,四周方广与榻相若,以两足挖土成穴,深几二尺。盖欲致章殒命,且将曳其尸瘗于此地也。章大骇,奔告主人,命缚犬而杀之。呜呼!犬尚若此,何况于人?怨毒之不可结也!甚矣夫![7]
这个故事与莫言故事不同处在于:狗吃的是主人家的肉而非木匠的肉,章某也不是木匠。这个故事重点写狗的狡黠,所以命名为《犬妖》,故事发生在浙江嘉兴,其实类似故事在东北地区也流传着。辽宁省中县插拉村的李明先生就讲过这个故事。李明先生编写的《白凤凰:李明故事集》中有《一个木匠和一条狗》[8],故事大意如下。
一位木匠在财主家干活,财主为木匠做了好吃的食物,可是第二天食物就不见了,财主夫妻认为自家童养媳偷嘴吃了,就打她、骂她,但童养媳说她并没有偷吃,而且打了童养媳以后,食物还是天天不明不白就消失了。木匠觉得这事蹊跷,就想探个究竟。半夜三更,他看到让人难以相信的一幕:
那只经常被财主夸奖的狗,用两条后腿悄悄地蹭到腰筐的下面,又伸出两只前爪搬起一只板凳,轻轻地放在锅台上。完了,它上了锅台,又登上板凳,直立起身腰,伸出一只前爪,抓住筐沿,用另一只爪子把筐里的肉丸子一个一个地全塞嘴里去了。肉丸子进肚啦,这狗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巴,又四下瞅瞅,才搬下板凳搁在原场,自个趴到柴禾堆里睡大觉去了。[9]
木匠和财主说明此事,真相大白,但狗恨上了木匠。一天木匠出门,狗在后面跟着,用爪子量他身后的影子。木匠也没在意,又有一天,狗突然把木匠拉进一个坑里,这坑与木匠个头正合适。可怜的木匠被埋到土里去了,狗高兴地走了。庆幸的是木匠又从坑里爬出来了。大家去找害人的狗,可是到现在也没有找到这只狗呢。
李东礼先生著《诡闻录》有《木匠和狗》也讲了这个故事[10]。这个故事与李明故事相差不大,只是狗偷东西的情节更为精彩:
他见那狗又转了一阵后停下,往地上看起来。看了一会它走到院中,衔起一双正在太阳下晒的绣花鞋回来。它将鞋放下,两只后爪踏进鞋中,像人穿鞋那样穿好后,直立着走进草木灰地。到了悬挂物下方,它高高举起两只前爪抱住悬挂物,伸嘴在里面吃了起来。吃过之后,它小心地松开悬挂物,又像人那样走出草木灰地,把鞋脱掉,再衔起送到原来的地方放好。做完这一切,它回到它那常呆的地方躺下,心满意足地闭目养起神来。[11]
狗能穿上人的鞋子,踏上草木灰,这样可以嫁祸于鞋子的主人,可谓匪夷所思。但是这个故事并没有狗丈量木匠身材的细节。朱祖德先生编《长治市民间故事集成(4)》有《木匠和狗的故事》[12]与《诡闻录》记载的《木匠和狗》相似,也无“丈量身材”的细节。《上党故事选·生活故事》中《木匠和狗的故事》与长治市的故事为相同的故事。[13]《嫩江县民间文学集成》也有一个《木匠和狗的故事》,不过仅为“木匠与狗”故事的前半部分,只有狗偷吃馒头、儿媳妇受冤枉、木匠发现真相、狗被打死等主要情节。[14]
以上主要有五个版本,莫言版、寄园版、金宗楚版、李明版、李东礼版,其他的版本如嫩江县版都不如这五个版本完整与精彩。我们来分析这五个版本的差别。显然,“木匠和狗”最出彩的地方主要有两处,一为狗测量木匠的身材,二为狗挖了一个与木匠身材相仿的坑,这两处细节出人意表,故格外新颖奇特。李东礼版在写狗偷吃东西时非常生动,但它没有狗丈量木匠身材的情节,寄园版也同样缺少这个环节,整个故事大打折扣,而其他三个版本都有这两个情节。寄园版、金宗楚版均没有“木匠”,而其他的本子都有木匠。“木匠和狗”的故事,当然有时可能是“书生与狗”的故事,之所以多数版本用木匠,大概是因为木匠有锛、刨子等利器,为后来的木匠斗狗做好铺垫,这一点与《聊斋志异》中的“屠夫和狼”的故事中屠夫持刀有点类似。
从狗量身材看,莫言版与李明版最为相近,但是在李明版中,狗用爪子量木匠影子来推测木匠的身材,诚然奇特,狗也聪明绝顶,居然都懂得光学原理,但是比起莫言版“狗用高粱秸来测量木匠身材”来,还较为逊色,因为莫言版用“高粱秸”接地气,生动形象,而且“高粱秸”有广阔的“红高粱”作为背景,有鲜明的莫言特色。这一细节又与金宗楚版用“绳子测量”相似,不过“绳子测量”又太寻常了。从某种意义上说,莫言吸取了“木匠和狗”故事群的精华,才写出杰作《木匠和狗》。
莫言版与其他版比较,就某些细节刻画细腻生动的程度来说,不如李明版、李东礼版,但是莫言版无疑是最佳小说,其他的只能算做精彩故事。为什么这样说呢?
首先,莫言《木匠和狗》篇幅加长,容量增大。“木匠和狗”仅仅为三个故事中的一个。莫言《木匠和狗》中的狗不但会测量身材、会挖坑,而且会说话、会思考,莫言照着“人”来写“狗”,而其他的都是用“狗”写“狗”。
其次,莫言没有交代是不是狗偷吃了肉。其他的故事都坐实了偷吃肉这一事实,那是一只偷食而嫁祸于人的狗。莫言并没有甚至不想去说明白狗是不是吃了木匠的肉,这给小说留下了悬念。张新颖先生说“狗吃了木匠的肉”与小说描述不符。狗如果没有偷吃肉,那么它的复仇就有正义的力量。这样文章就体现出含混暧昧的张力。
再次,莫言改造了故事结尾。其他故事中,客或木匠与狗搏斗,到最后转危为安。莫言的神来之笔是改造了故事的结尾,让管小六活埋了木匠,木匠“知道管小六为什么恨他”,而读者却永远不知道“管小六为什么恨他”。
最后,其他版本忽略了“狗”的颜色,只笼统说是黑狗或白狗,或说狗,而莫言写的是一只黑狗。“黑狗,真黑,仿佛从墨池子里捞上来的”,[15]好像惟恐读者忽略此句,又说“他养了一条黑狗,浑身没有一根杂毛,仿佛是从墨池子里捞上来的一样”。[16]这只黑狗与《白狗秋千架》的白狗形成对比。
总之,莫言《木匠和狗》以民间故事为蓝本,运用天才的想象,把埋藏在民间的“木匠和狗”的故事呈现在广大读者面前,变传说为小说,化腐朽为神奇。
张艳梅先生《新世纪中短篇小说观察》中《莫言〈木匠与狗〉:一部争议颇多的作品》说:
狗会说话,会怨恨,会设计报复,量身高,挖墓穴,只等主人横尸荒野。这当然明显带有寓言意味,或者说魔幻色彩。充分体现了莫言“将魔幻现实主义与民间故事、历史与现代融合在一起”的写作风格。[17]
张先生分析十分精辟。但是如果我们洞悉许多情节并非莫言所独创,而是借用,我们对莫言作品的评价可能就会稍有不同。同样莫言《神嫖》也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神嫖》写大年初一,季范先生把高密城里所有的妓女叫到家里,一共来了二十八个妓女,但季范先生作了一个非常奇特的举动:
二十八个婊子脱光衣服并排着躺在毯子上,那些士绅名流都傻了,怔怔地看着季范先生。我们的老爷爷说季范先生脱掉鞋袜,赤脚踩着二十八个婊子的肚皮走了一个来回。然后季范先生说:“汉三,给她们每人一百块大洋;叫车子,送她们回去。”[18]
清袁枚《子不语》卷十六有“红毛国人吐妓”:
红毛国多妓,剥其下衣,环聚而吐口沫于其阴,不与交媾也。吐毕放赏,号“众兜钱”。[19]
我们比较两者的相同点:都是脱了妓女的衣服,并不与她们交媾,做一个奇怪的动作,然后给她们赏钱。
莫言《一匹倒挂在杏树上的狼》整体构思应该来源于蒲松龄《聊斋志异·狼三则》中狼倒挂在杏树上的情节。我们看《狼三则》:
屠无计,默念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蚤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空。狼乃止。屠即径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之,则死狼也。仰首审视,见口中含肉,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20]
《一匹倒挂在杏树上的狼》中写道“它的尾巴与那条没被拴住的后腿委屈地顺在一起往下耷拉着,尾巴根子正好遮住了它的屁眼,使我们一时也分不清它是公还是母”。[21]《狼三则》写道“身已半入,止露尻尾”。
《一匹倒挂在杏树上的狼》写道“奇怪的是它的尾巴只剩下半截,根儿齐齐的,散着一撮长毛,好像是被人用铁锹铲掉的,或是让人用菜刀剁掉的”。[22]这是一只半截尾巴的狼,《聊斋志异》之《贾儿》就有一只被人用厨刀剁断尾巴的狐狸,“歘有一物,如狸,突奔门隙。急击之,仅断其尾,约二寸许,湿血犹滴”。[23]
由此可见,莫言笔下“倒挂在杏树上的狼”其实是由《聊斋志异》中一只挂在树上的狼与一只断了尾巴的狐狸捏合而成的。
莫言小说与民间故事关系密切。莫言不但化用民间故事,有时还会大段引用民间故事。《生死疲劳》第十七章有“雁落人亡牛疯狂 狂言妄语即文章”:
有一个教师,生造一个字,画一个圈,圈里点一个点,问他,这是什么字,他冷笑道,想难住我吗?难不住的,此字念“嘭”,是将一块石头,扔到井里,发出的声音。中学教师道:差矣,此字是我生造的。他说:所有的字,刚开始时,都是生造的。教师语塞。[24]
我以前听堂兄给我讲过类似故事,大意如下:
一个文化人自恃识字多,在村中不可一世,恃才傲物,眼晴长在头顶上,村中人都很烦他。一天有个文盲见了文化人,说:“我给你写个字,看看你能不能认识?”这文化人鼻子里哼了一下,满脸不屑一顾的样子。文盲捡起一块石头,在地上画了圆圈,圆圈里点了一个点,说:“就是这个字。你认认吧。”文化人左看右看,不认识,说:“这根本不是个字,字哪里有画圆圈的!”文盲把水中的石头扔到汪(池塘)里,石头“澎”的一声沉入水中,涟漪一圈圈扩散开来。文盲说:“这就是‘澎’,这个字就念‘澎’。”
《红高粱》中余占鳌杀死一个与他妈私通的和尚,就来源于民间故事。陈泳超先生《状元杀和尚:一个陌生故事的四次演述——从情节增加引起的主题变化》记录了这个故事[25]。《藏宝图》中写郑板桥吃狗肉画竹子的民间传说。《扫帚星》中写祖母把卡在老虎咽喉中的簪子拔出。这其实是广为流传的故事,在山东也颇为流行。如《义虎报恩》[26],相传唐代名医孙思邈也曾经为虎拔出喉咙中的尖刺;《聊斋志异》中《二班》写了老虎报恩的故事。《四十一炮》中的“第十八炮”提到“火龙丹”:我听说有一种火龙丹,人吃了,可以在三九严寒的日子里,砸开坚冰,到冰窟窿里去洗澡。[27]“火龙丹”是广为流传的民间故事。一般写作“火龙单”,其实就是破衣服,被人说成火龙单。
《四十一炮》中的“第二十二炮”讲到一个传说:说一个人误入鬼市,看到一个肥大的男人,把自己的腿放在炭火上烤着,一边烤着,一边用刀子割着吃。那人大惊,喊道:小心把腿烤瘸了啊。那个烤腿的人,扔下刀子,放声大哭,因为他的腿真的瘸了。如果这个人不喊那句话,那人的腿是不会瘸的。[28]按,民间故事中有八仙之一铁拐李把腿当柴禾烧的情节,与此相似,此故事网上很多,不赘。
《读书杂感三篇·楚霸王与战争》说项羽的传说,就是一个民间故事[29]。
《会唱歌的墙》载一个放牛娃无端地得到两个美女,后来两个美女怀孕后走人,美女生的孩子都考中了进士。据莫言说“这个传说还有别样的版本,但故事的框架基本如此”。此故事亦是民间故事。明张应俞《江湖奇闻杜骗新书》卷十七《地理寄妇脱好种》写一位风水先生用一美女“盗取”杨姓两公子的“种”,后这美女生的两个儿子皆登科第。[30]
《忘不了吃》写一男孩子把一罐子粥打碎了,他妈打他,他却趴在地上舔粥吃,并高喊“娘哎,别打了,快喝粥吧”,[31]这其实也是一个民间故事,《笑林广记·好酒》:
父子扛酒一坛,路滑跌翻。其父大怒,子乃伏地痛饮,抬头谓父曰:“快些来么,难道你还要等甚菜?”[32]
当然,我们也不否认生活中会真实发生类似的事情。《十三步》第六部中的第二个故事,写一新寡的女人扇坟,[33]显然来自戏剧《大劈棺》及《警世通言》第二卷《庄子休鼓盆成大道》。《食草家族》第四梦“十三”讲一个放香屁的九香女的故事,[34]这个故事其实就是“放屁香,放屁香,放那屁来香衣裳”的民间故事,想必小时候大家都听过。
莫言说:“曹雪芹在《红楼梦》第十七和十八回中让宝玉在他父亲面前陈述他对于植物的超乎一般的了解,也是为了显示他在精神气质上远远高于他的父亲。”[35]“《红楼梦》之所以有这样的效果,还是因为它里面有一重超出现实层面的层次,像宗教的层次、象征的层次。包括第五回那个太虚幻境,这样一种非写实的层次的存在,就使小说的疆域大大拓展。我想它不仅仅包罗了社会,甚至包罗了宇宙”。[36]2012年获诺奖后,莫言在回答《南方周末》采访时说:
关于古典名著,当然读过《红楼梦》,天天说话,有时候为节省时间,就没有提到。即席的讲话总是有漏洞。即便是反复修改的文稿,依然不会面面俱到。《红楼梦》我是18 岁读的,在老家高密棉花加工厂做临时工的时候,从一个工友那边借来的,它对我的影响很大,里面的很多诗歌名句都能背诵。比如描写贾宝玉的,“面如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对“聊斋”、“三国”、“水浒”的兴趣与年轻有关,经过历练之后,再去读《红楼梦》就读得出味道,《红楼梦》在文学价值上当然超过《三国演义》和《水浒传》。[37]
莫言在小说中多次引用或化用《红楼梦》。《白鸥前导在春船》中大宝对梨花说:“好姐姐,别生气,俺瞎唱,给您解闷儿……”[38]这里明显地模仿贾宝玉和林黛玉说话的声口。还有梨花与桂枝两个女孩开玩笑的情形:
那我说了——妹妹,你找个女婿,跟他要八百块钱……”没等桂枝说完,梨花一下子扑到她身上,双手伸到胳肢窝里乱挠起来,一边挠一边骂:“死东西,知道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桂枝痒得打着滚乱叫:“哎……哎哟……好妹妹,亲妹妹,饶了我吧……”“还敢不敢胡说了?”“不敢了。”两人又静下来想主意。[39]
《红楼梦》第42 回宝钗为惜春画大观园开原料单子,黛玉打趣宝钗,宝钗要“报复”黛玉:
黛玉又看了一回单子,笑着拉探春悄悄的道:“你瞧瞧,画个画儿又要这些水缸箱子来了。想必他糊涂了,把他的嫁妆单子也写上了。”探春“嗳”了一声,笑个不住,说道:“宝姐姐,你还不拧他的嘴?你问问他编排你的话。”宝钗笑道:“不用问,狗嘴里还有象牙不成!”一面说,一面走上来,把黛玉按在炕上,便要拧他的脸。黛玉笑着忙央告:“好姐姐,饶了我罢! 儿年纪小,只知说,不知道轻重,作姐姐的教导我。姐姐不饶我,还求谁去?”[40]
莫言《枯河》写一个小男孩爬树,从树上掉下来,树枝划破了小女孩的脸,小女孩家长告状,小男孩的父亲为此毒打小男孩,父亲甚至要“把他的裤子剥下来”打,小男孩的母亲哭了:
母亲恼怒地对父亲说:“你把我也打死算了,我也不想活了。你把俺娘们全打死算了,活着还赶不上死去利索。都是你那个老糊涂的爹,明知道共产党要来了,还去买了二十亩兔子不拉屎的涝洼地。划成一个上中农,一辈两辈三辈子啦,都这么人不人鬼不鬼地活着。”……[41]
河堤上响着母亲的惨叫声:虎——虎——虎——虎儿啦啦啦啦——我的苦命的孩呀呀呀呀……”
有意思的,在打之前还写了一个上吊的小媳妇的死。弟弟贾环挑唆父亲贾政打宝玉,《枯河》中哥哥帮着父亲打弟弟。《红楼梦》中有姑娘金钏跳井自杀,贾政打贾宝玉,与此极为类似。如,王夫人“不觉失声大哭起来,‘苦命的儿吓’”,贾母说:“先打死我,再打死他,岂不干净了!”“你说教训儿子是光宗耀祖,当初你父亲怎么教训你来”。[42]
《檀香刑》为了凌迟犯人且不让犯人在行刑中死去,用人参汤营养着犯人。“急用独参汤灌之!”苏中和坚定的地说,“如果每天灌三碗独参汤,小人认为,他完全可以活到后天上午”。[43]《红楼梦》中用独参汤治病,《檀香刑》却用人参汤害人。用独参汤害人在《荡寇志》第110 回也有:
次日,希真命绑孙立赴十字路口听刑。刽子手来禀道:“小的想了一法,用细钩钩皮肉,用刀小割,备下盐卤浇洗创口。倘有昏晕,可将人参汤灌下,令其不死。如此缓缓动手,自然够他受用了。”廷玉大喜,重赏那个刽手,便教他照这法儿施行。那孙立自辰牌割起,直至申末方才绝命。刀斧手枭下首级。[44]
可见两者相通性。《食草家族》第五梦“三”:“我在这个家族里虽然比不上《红楼梦》里的贾宝玉珍贵,可也算得上是个‘混世魔王’。跟姐妹们鬼混了十几年,纵然她们都是天仙,也令人腻烦。”[45]《三匹马》写小孩子打架,“其他的几个孩子,有拍手加油的,有呐喊助威的,有打太平拳的,有打抱不平的”。[46]《红楼梦》第9 回:
贾瑞急的拦一回这个,劝一回那个,谁听他的话,肆行大闹。众顽童也有趁势帮着打太平拳助乐的,也有胆小藏在一边的,也有直立在桌上拍着手儿乱笑,喝着声儿叫打的。[47]
《野骡子》中母亲说:“我恨不得一口吞下一头猪。”[48]《酒国》中“喝了俺的酒,上下通气不咳嗽;喝了咱的酒,吃个老母猪不抬头”。[49]《红楼梦》第40 回刘姥姥说“老刘,老刘,食量大似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诸如此类,大家都很熟悉了。
莫言在《作家和他的文学创造》中提到《红楼梦》时说:“《红楼梦》是曹雪芹家境败落后写出的,是经过繁华生活后才写出的。把它定为对封建制度的批判是种误读,作者通过小说怀念以前的富贵,是留恋心境的体现,是为封建大家庭唱挽歌。在描写贵族家境的过程中自然写出的腐败,并非故意写的。”[50]
莫言对《红楼梦》中诗歌都非常熟悉,莫言曾经指出自己作品“这个字是鲁迅用过的……这个是《资本论》上的……这个是曹雪芹的诗歌……”[51]
《牛》中有“根据我的经验,女人只要跟水一接近马上就会变漂亮。漂亮的女人跟水一接近会变得更漂亮,即便是不漂亮的女人跟水一接近也会变漂亮”。[52]让我们会联想起《红楼梦》中贾宝玉所常说的“女儿是水做的骨肉”。《酒国》“面如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红楼梦》第3 回贾宝玉“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当然了,此句在古代小说中常有。
《放鸭》有这样的情节:“主任没打他,也没骂他,只要把两只鸭子拴在一起,挂在他的脖子上,在湖东八个村里游乡。”[53]《儒林外史》第4 回知县惩罚偷鸡贼亦是用如此方法:
因取过朱笔来,在他脸上写了“偷鸡贼”三个字,取一面枷枷了。把他偷的鸡,头向后,尾向前,捆在他头上,枷了出去。才出得县门,那鸡屁股里 喇的一声,屙出一抛稀屎来,从额颅上淌到鼻子上,胡子沾成一片,滴到枷上。两边看的人多笑。[54]
《放鸭》中:“暴雨过后,天空格外明净,湖上水草绿得发蓝。荷叶上,苇叶上,都挂着珍珠一样的水珠儿。”[55]《儒林外史》第1 回:
那日正是黄梅时候,天气烦躁,王冕放牛倦了,在绿草地上坐着。须臾,浓云密布。一阵大雨过了,那黑云边上镶着白云,渐渐散去,透出一派日光来,照耀得满湖通红。湖边上山,青一块,紫一块,绿一块。树枝上都像水洗过一番的,尤其绿得可爱。湖里有十来枝荷花,苞子上清水滴滴,荷叶上水珠滚来滚去。[56]
《野骡子》:
他的双膝一软,竟然与老牛对面相跪。然后那屠户就放声大哭起来。从此那屠户就放下屠刀,立地变成了一个养狗的专业户。人们问他到底为了什么跪在牛前大哭,他说,从老牛的眼睛里,他看到了自己死去的老娘,也许这头牛就是自己的老娘转世。[57]
《儒林外史》第24 回:
告状的是个和尚。这和尚因在山中拾柴,看见人家放的许多牛。内中有一条牛见这和尚,把两眼睁睁的只望着他。和尚觉得心动,走到那牛跟前。那牛就两眼抛梭的淌下泪来。和尚慌到牛跟前跪下。牛伸出舌头来舐他的头,舐着,那眼泪越发多了。和尚方才知道是他的父亲转世。因向那人家哭着求告,施舍在庵里供养着。
《四十一炮》之《第七炮》写道“发出一声温漉漉的脆响,仿佛我多年前偷肉吃被张屠户用那只沾满猪油的大手扇了一个耳光”,[58]这里显然有胡屠户打范进耳光的影子。
总之,莫言博览群书、闻见广博,这些消息都会以各种样式溶入到莫言的作品,因此,研究莫言作品的素材来源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