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川,赵来军
(山东省宁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山东 宁阳 271400)
山东省作为畜牧大省、猪肉消费大省,保证老百姓的猪肉消费安全极其重要。宁阳县作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日屠宰生猪 4 000余头,为确保猪肉消费安全,防止私屠滥宰猪肉流入市场,当地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结合多年一线工作实践,建立并完善了“放心肉”下乡供应体系长效机制。
定点屠宰工作原来隶属于商务部门,由多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的定点屠宰办公室负责。2014年改革后定点屠宰被划归畜牧兽医部门。2018年机构改革后,联打联动协作机制缺乏有效配合,加之实行分段管理,给一些私屠滥宰不法商贩提供了可乘之机。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障老百姓的猪肉消费安全,成了亟待解决的一大问题。
根据“方便群众、配送便捷、有利流通”的原则,按照“政府引导、科学布局、政策推动、市场运作、规范管理、严格执法”的原则,进一步理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机制,实施由定点屠宰企业配送至乡镇配送点,由配送点分发至肉品销售业户的模式,在县域内实施构建完善“放心肉”下乡供应体系。
通过会议交流、现场参观等形式,督促屠宰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服务、同等服务比信誉”,依法依规进行生产;引导肉品销售业户转变了销售业户的观念,变成“撤点并厂、定点配送”的义务宣传员,守法经营,提升了屠宰企业及销售业户的积极性,为工作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配送点按照统一建设标准、统一企业配送、统一编号挂牌、统一监督管理的“四统一”原则进行运作,配送点对辖区内销售业户的采购量进行信息收集,统计采购品种及数量等报送配送企业。乡镇分管负责人以及畜牧兽医站、所等相关单位及时跟进督导配送运行秩序,了解肉品销售情况和群众消费反馈,形成“规范运行、高效监管、严格自律”的管理模式,确保“放心肉”售往千家万户。
按照消费者不同需求,屠宰企业开展热鲜肉及冷鲜肉的配送,屠宰企业采取冷链运输方式,运输全过程不脱离冷链的情况下将生猪产品发送到各配送点,由配送点对生猪肉品验收、分发至所属经营点销售,既实现了监管节点的有效衔接,又确保了生猪肉品质量安全。同时,销售业户及时公示所售生猪肉品票证,确保了群众知情权、提高了产品透明度、方便了社会监督、增强了销售业户的自律意识,供应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服务效能和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打通了监管的最后“一公里”。
“生猪产品定点配送”按照“采购到源头、配送到终端、中间严监管”的标准,有效保障了农村生猪产品的充足供应和质量安全。通过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有效打击,“生猪产品定点配送”既符合国家鼓励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实行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又有效保障了全县生猪肉品供应安全,促进了群众生活品质的提升,实现了生产方、经营方、消费方和监管方的多方共赢,打造成为政府省心、企业用心、群众放心的“民心工程”。
强化乡镇(街道)、开发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加强对薄弱环节的治理,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明确各环节监管工作分工,抓好常态化管理工作。特别是在重大节日期间,要求定点配送乡镇,安排专人跟踪肉品配送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处理配送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经营业户情况反馈,保证配送工作长久有效的开展。
市场监管 、农业、公安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责,依照各自职能抓好监管,坚持联打联动,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出现监管职责不清、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同时,探索建立了“互联网+行业管理”的配送点销售“微信平台”,通过每天上报数量,第一时间了解生猪产品配送动态信息,及时分析数据,研判市场供求关系,对出现销售异常的区域迅速查实原因,发现私屠滥宰现象,坚决予以打击。
进一步明确了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使屠宰企业自觉地执行质量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督导企业落实《山东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基本要求》,监督企业十一项制度落实,确保企业依法生产、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切实推进肉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做到“群众反映,迅速受理,及时查处”。向群众进行“放心肉”下乡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调动群众参与打击私屠滥宰、维护生猪产品消费安全积极性,营造人人关心、维护肉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生猪产品安全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只有强化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压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有效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推进屠宰与流通深度融合,实现从加工、运输、销售各环节全程冷链化,继续完善“放心肉”下乡供应体系长效机制,有效加强生猪肉品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有效衔接,才能保证生猪肉品质和质量,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