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方圆,刘升友
(1.广东海洋大学 学生处,广东 湛江 524088;2.湛江海事局 船员处,广东 湛江 524001)
因工作环境及职业性质的特殊性,海员一直是心理健康问题高发的群体。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海员除了完成日常工作之外,还要在做好自我防护的情况下应对各国各港口的防疫举措和要求,同时面临担心自己被传染、担心家人健康、换班难导致超期服务等各方面的压力,心理健康问题已成为威胁海员就业和健康的前五大因素。[1]海员的心理健康状况不仅直接关系到船舶的航行安全,也关系到企业、社会的和谐与稳定。[2]因此,海员的心理健康问题已引起航海界的普遍关注和重视。
中国是海员大国。《中国船员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年底,我国海船船员超过80万人,同比增长3.0%。[3]航海教育承担着培养航海类专门人才的重要使命,为航运业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的人才保障。2020年我国航海院校航海类专业共招生19 184人,同比增加1.6%。[3]为全面提高航海教育质量,培养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航海类专门人才,2012年2月27日,教育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航海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3号,以下简称《意见》),[4]《意见》第三部分第9条提出,要“注重航海类专门人才的海员素质养成教育”,《意见》要求“航海院校应积极营造校园航海文化氛围,加强学生航海体能和心理素质的训练”,“促进航海类专业学生海员素质的全面养成”。航海院校航海心理教育,对于促进航海类专业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海员队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航海心理教育起步较晚,航海院校学生心理教育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5],第一部《航海心理学》[6]教材于1989 年公开出版。[7]从知网检索可见,截至2021年10月底,国内航海心理教育相关研究成果有150篇左右,除少量探讨船员心理健康与调适等选题外,研究重点主要集中在航海类专业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心理健康问题分析与调适,特别是航海类专业大学生几个关键成长阶段(如新生入学、半军事化管理过程中、毕业生就业等)的心理健康问题及对策研究等方面,航海类专业航海心理课程教学方面的研究成果明显不足。本文通过分析航海类专业航海心理教育的现状和不足,从教材准备、教学内容安排、教学人员队伍建设、教学方法应用和教学考评方式等方面探讨航海心理相关课程教学改革对策。
交通运输部于2016年发布的《海船船员培训大纲(2016版)》[8]第三部分“基本安全和专业技能”“基本安全培训”中,明确了海船船员心理方面的培训内容。该项培训要求海船船员达到“有助于船上有效的人际关系”的适任要求,同时明确了需要参加“掌握船员群体及其心理特征”“掌握危害安全的不良心理素质”的培训内容。2021年交通运输部对培训大纲进行了修订,发布了《海船船员培训大纲(2021版)》[9],增加了海船船员心理素质方面的适任要求,在原有培训项目和适任要求的基础上,重点要求海船船员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并明确要求“心理素质”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增加了“社会心理与船员的人际关系”“航海事故对船员心理的影响”“船员的心理健康与心理训练”等方面的培训内容。相比2016版培训大纲,新版大纲增加了船员心理方面的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
目前,我国航海院校均已将航海心理学纳入航海类专业学生的培养体系和课程设置当中,为航海类专业学生接受正规航海心理教育、达到适任要求提供了保障。航海类专业学生在校须学习的航海心理相关课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满足《海船船员培训大纲(2021版)》适任要求而进行的职业技能培训,其主要课程是基本安全培训中“个人安全和社会责任”方面的专业培训。航海类专业学生在接受经海事主管机关许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满足培训大纲要求的课程培训后,参加并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考试评估,可申请取得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即表明已达到船员心理方面的基本适任要求。二是人才培养方案中为体现素质教育要求开展的“航海心理学”课程教学。“航海心理学”是航海院校(实行学分制管理)为航海类专业学生设置的一门限定选修课,属于“航海人文教育”的课程之一。该课程针对船员职业特点研究航海活动和船员行为有关的各层次心理问题。“航海心理学”主要介绍心理学学科体系的框架、心理学基础知识,讲述海员的工作环境与航海适应、海员的人际关系、航海事故中的心理因素、海员的培养与心理训练等。航海院校开设“航海心理学”课程,旨在培养当代海员的心理调节能力、心理承受能力以及应急能力,使之更好地适应现代航运发展需要。[10]
我国航海院校大多航海类专业学生在大学一年级或二年级参加海事主管机关要求的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完成培训大纲要求的心理知识方面的职业技能培训;其后,在高年级时再通过专业限定选修课接受“航海心理学”课程素质教育。从具体教学实践来看,航海心理课程教学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教材相对匮乏,内容更新较慢
目前,国内外关于心理学方面的通用教材比较多,但适用于航海心理课程教学的专业教材却相对较少。大多数航海院校采用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航海心理学》作为航海类专业学生航海心理课程的教材。该教材自出版以来,对开展航海心理课程教学起到了指导作用,并于2007年进行了修订。第二版教材全书共十二章,统一围绕航海心理的主题进行了全方位的讲述。虽然该版教材在原基础上充实了内容并调整了体例,但内容仍显滞后,理论知识讲授偏多,且缺少有针对性的典型案例及分析,不利于多种教学方法的使用和案例教学的开展。
此外,在职业技能培训方面,多个出版社分别在2000、2012、2013和2020年出版了不同版本的《基本安全》培训教材。目前,最新版《基本安全—个人安全与社会责任》[11]主要根据《海船船员培训大纲(2016版)》编写,不能完全涵盖最新版培训大纲中关于海船船员心理方面的培训内容。由此可见,职业技能培训教材也存在更新不及时且不能完全统一的问题。
2.教学内容实用性不强,安排不够合理
目前,我国航海院校航海类专业学生需完成的航海心理相关学习包括两方面:职业技能培训和专业素质教育。在教学实践中发现,在职业技能培训方面,航海心理相关内容的培训学时虽然相较2016版培训大纲要求的不到1学时有所增加,但仍然存在培训学时短(少于4学时)、培训内容多、培训范围大的问题;课程教学以课堂理论讲述为主,内容比较浅显宽泛,难以深入展开,实用性不强,培训效果不明显。专业素质教育方面,教学内容不能和职业技能培训完全区分开,有部分重复的理论知识;同时,由于不像职业技能培训有主管机关规定的明确且统一的教学标准和要求,专业素质教育的教学内容存在随意性较大、实用性不够的问题,不能实现真正提升学生航海心理综合素质的目标。
3.教员资历欠缺,师生配比不足
国家很重视心理教育工作,教育部在2018年印发的《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12]中,对高等院校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的学历、专业资质和师生的配备比例有明确要求。但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后发现,对于航海心理课程教学,目前尚没有非常明确的教师任职标准和师资配比要求。加之部分航海院校对于航海心理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航海心理相关课程的教学存在教师资历欠缺、师生配比不合理等问题。
目前,航海类专业学生参加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理方面的培训,主管机关对承担相应教学任务的教学人员没有心理专业资质要求。同时,由于是理论教学,根据开班规模按照课堂上师生比例1∶40安排教学人员;部分院校采用两个班合班上课的方式,师生配比仅为1∶80。对于“航海心理学”的限定选修课,航海院校中承担该课程的教学人员大多是持有船员证书的航海类专业教师,以及负责心理咨询的教师或辅导员,很少有兼具航海资历与心理咨询资质的教师担任航海心理课程教员。从教学实践来看,只有充分发挥两种资历人员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才能提升教学效果。此外,由于对航海心理教学不够重视,且没有明确的师生配比要求,因此普遍存在专职航海心理教学人员少,课堂上师生配比不足的问题,相关教学人员潜心开展教学研究、创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的时间、精力、动力和积极性明显不够。
4.教学方法和手段单一,缺少课堂互动
目前大多数航海院校的航海心理课程(包括职业技能培训中的船员心理方面的培训)仍以理论教学为主,忽视实操教学环节。调研中发现,航海心理课程教学仍以传统方式为主,方法和手段单一,缺乏创新性。部分教学人员照本宣科,课堂上互动偏少甚至根本没有互动,典型案例教学更是少有应用,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性。加之大班教学,学生人数较多,教学人员疏于课堂管理或难以顾及所有学生,课堂上教与学的效率均比较低下,教学效果很难达到预期。在职业技能培训方面,过于注重考试结果,忽视了实际技能的培养,应试教育的弊端凸显。
5.教学考核多样性和实效性不强
航海心理课程考核大多采用期末理论试卷测试的终结性考核方式,部分院校仍采用开卷考核的方式。测试内容主要是基本的名词解释、填空和简答题等。这种单一的课程考核方式,考核过程简单,学生通过死记硬背、考前“临时抱佛脚”就能通过考核,却没有系统深入地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原理,也没有获得海员适任所要求的心理健康维护与调节、心理问题管理的能力,学生的航海心理素质并没有得到真正的提高。课程考核失去了以考促学的作用,也不能真正考查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和综合应用能力。在职业技能考试方面,船员心理内容所占比重较小,更没有涉及综合知识的应用和解决具体问题的实操评估内容。
1.多方参与形成合力,做好教学基础建设工作
教材是教学活动的基础。针对教材匮乏且更新不及时的问题,提出以下改革建议:一是建议航海院校、社会团体组织和大型航运企业合作,在相关主管机关的推动下,整合现有资源,优势互补,根据最新培训大纲修订或编写满足行业发展和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需要的统一示范教材,开发建设“个人安全与社会责任”“航海心理学”等在线示范课程;二是航海院校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鼓励任课教师搜集国内外优质教学材料(包括音频、视频、图片和文字材料等),编制适用于本校培养目标的特色自编讲义,用于辅助教学;三是政府主导、行业参与,搭建航海心理典型案例数据共享云平台,通过数据共享促进典型案例的全域共享,同时,通过组织典型案例评选和数据分析,动态甄选优质案例用于教学。
2.设置分层级的实用性课程,提升心理教育实效
为了提升课程的实用性和合理性,一是建议出台统一的航海心理素质教育的指导性培养目标,指导各航海院校进行航海心理课程的设置和组织实施。二是分层级设置培训课程。对于职业技能培训中的心理培训内容,建议航海院校根据实际情况和教学需要,在培训大纲最低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学时并补充实操训练,作为航海类学生心理教育的基础培训内容。而专门设置的航海心理课程,则作为航海类学生心理教育的高级培训课程,课程内容设置要基于基础培训并高于基础培训,教学目标应侧重于综合知识的运用和动手实践能力的培养。三是加强联系,保持与航运企业、主管机关的密切沟通,了解船员综合素质中关于心理素质和心理技能方面的最新需求,适时更新完善教学内容和培养目标,做到与时俱进,提升教学的实用性。
3.提高认识,统筹资源,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
航海院校要提高认识,重视航海心理教学工作。一是合理调配资源,提高师生配比,适当增加专职航海心理学教学人员。有条件的院校可参考船员适任培训的要求,理论教学按1∶40、实践教学按1∶20的师生比例安排教学,缓解教学人员教学实施和教学研究不能兼顾的问题。二是合理安排教学任务,建议具有航海资历的教师和心理咨询教师搭配合作开展教学。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安排不同资历的教师开展教学,可以实现优势互补。例如,具有航海资历的教师负责船上工作环境对船员心理的影响,心理咨询教师负责心理测试、心理疏导以及心理干预原理的讲解和实践教学等。三是优化激励措施,鼓励航海心理教学创新和实效性改革研究,通过教学相长和自我提升促进教学队伍的良性发展。四是完善教学人员培训机制,保障航海心理师资每年均参加心理知识和教学技能培训。五是在职业技能培训的师资方面,规定相应项目的教学人员须具有航海心理学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4.创新教学方法,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并重
航海心理课程的教学人员要根据教学内容特点,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为目标,合理选择课堂理论教学、实践讨论分析、典型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课堂心理测试和情景模拟等教学方法,也可以采用在教学过程中融入音乐心理剧等全新的教学方式[13],培养航海类专业学生批判性思维和创新精神。同时,通过丰富多样的教学方式和具有强烈融入感的课堂互动,增加教学过程的趣味性,增强教学内容的吸引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增加学生的参与度和学习的主动性,提升课堂教学效果。
同时,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在采用新的教学方法时要重视教学细节。以典型案例教学为例,选择的案例要具有代表性,案例要与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相匹配,同时,不能夸大虚构,最好是船上工作中的真实案例。此外,要注意导入案例的合理时机,不能显得突兀或者学生没有任何知识储备就引入案例。案例分析后,教学人员要进行点评升华。最佳的案例教学效果是通过教师的点评,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知识理解案例,并能豁然开朗、触类旁通。
5.优化考核方式,发挥以考促学的积极作用
目前航海心理课程采用的是侧重于理论知识测试的结果性评价方式[13]。而航海心理教育的目标在于知识的综合运用,旨在提升学生应用理论知识处理或解决船上工作中可能面临的心理健康问题的能力。因此,考核不应局限于理论知识,还要注重实践的过程。
航海心理课程的考核评价要兼顾理论和实践的双重考评。基本原理和基础储备知识的考核可沿用当前的考核方式,但在教学过程中或教学结束后,还需增加学生运用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并通过团队合作、综合分析及应用等方式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核环节。通过考查学生运用心理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主动学、用心学,提升课程教学的效果。同时,建议海事主管机关增加对心理知识的考核比重,并增加简单心理危机应急处置的评估环节,以充分发挥考试“指挥棒”的作用。
本文针对航海院校航海心理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不足,从教材准备、教学内容安排、教员队伍建设、教学方法应用和教学考评方式等方面提出航海心理课程教学改革建议,但由于航海心理教育活动涉及众多方面,具体改革举措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也是今后教学实践活动的任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