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类院校推进美育工作的路径选择

2023-01-06 04:13李晓蕙刘一诺刘晓雪
航海教育研究 2022年1期
关键词:理工类美育院校

李晓蕙,刘一诺,刘晓雪

(1.大连海事大学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6;2.东北大学 外国语学院,沈阳 110819)

一、引言

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1]是我国第一个美育指导文件。文件明确指出:“美育是审美教育,也是情操教育和心灵教育,不仅能提升人的审美素养,还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情感、趣味、气质、胸襟,激励人的精神,温润人的心灵。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意见》进一步提出了美育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实施建议。美育在“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中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被党和国家进一步重视和不断强调。2020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20)〕[2]指出,“面对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学校美育仍然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学校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美育是培养高尚情操的重要手段,是培养想象力、创造思维的重要途径,也是传承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特别是对于理工类院校而言,美育对于培养信息时代的高素质科技创新人才具有突出的价值和功能。

与综合性大学相比,理工类院校的人文艺术类专业薄弱,校园人文气息不够浓厚,美育相关课程和活动相对较少,支撑美育活动开展的资源不足,亟待进一步加强美育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适合理工类院校特点和人才培养需求的美育工作路径。

二、理工类院校美育存在的问题分析

1.美育认识不足,缺乏顶层设计

美育,又称美感教育或审美教育,是通过审美活动有意识、有目的地提高人们的审美能力和审美情趣,树立崇高理想的一种特殊的教育活动[3]。美育的实质是借助培养学生审美素养的教育活动,促进学生精神成长。各种教育活动是手段,精神成长是最终目标。美育作为实现人精神自由的一种手段,是高等教育中必须进行的公共事业,既不是一种特殊技能教育,也不是高等教育可有可无的内容。

当前,部分理工类院校对于美育认识不足,对美育的内涵要求是什么、建立什么样的美育体系、如何在学校现有条件下以科学方法推动美育发展缺乏深刻认识,导致对美育缺乏顶层设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美育被边缘化,在人、财、物的分配使用上不愿意投入,对于国家美育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不到位等。在具体美育实践中,由于认识不足存在用艺术教育替代美育、用通识教育替代美育、将美育仅当作德育的手段等误区。

2.美育尚未形成体系,缺少统筹规划

目前理工类院校各层面的美育工作大多各自独立,缺少统筹规划、协调渗透,未形成大的美育体系。理工类院校与美育相关的活动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教务系统中面向本科开设的美育相关课程;二是团委、学生工作部等开展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文艺活动;三是由学生文艺社团开展的相关活动。理工类院校均开设有形式相对规范的艺术类课程,但目前多数课程是以通识教育课程形式开设的,其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围绕艺术知识传授展开,不是直接服务于美育目标,不能算作完全意义上的美育。美育课程没有形成体系,课程数量少、变动大、覆盖面不足。在对一所部属“一流大学”理工类院校调研可见,2018年1月—2021年1月共3年6个学期,每年开设美育相关课程总量为28门,其中能正常开出的课程数为20门左右;选课总人数为9022人,平均每学期选课人数为1500人。该校全日制本科生人数为17 000人,与在校本科生数量相比,美育课程参与率不到10%,覆盖比例偏低。学校及学生群体开展的各类文艺活动客观上能够起到一定的美育作用,但缺乏对美育养成内容或方式的主动的有计划的注入,活动参与人数有限,也不能满足学生全面接受美育的需求。

3.管理机制不健全,评价体系缺失

多数理工类院校没有建立有效的美育管理机制,对于国家的相关美育要求仅是对照文件达到基本要求,没有开展推动美育系统化发展的专项建设,美育评价体系缺失。因此学校美育发展处于顺其自然的状态,没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发展规划和发展举措,没有纳入学校考核评价体系。

理工类院校学生学业负担较重,学生本身缺乏对美育的正确认识,主观上更倾向于将有限的精力更多投入到专业技能学习中,参加美育相关课程或活动的积极性不高。目前学生评价体系中基本没有体现出与美育相关的内容。已有评价体系虽有艺术相关的内容奖励,但更多侧重于艺术比赛成绩和结果,忽视了活动本身的育人作用[4],从而导致出现重视艺术尖子生忽视普通学生群体的情况,这有悖于美育的初衷,没有发挥出美育育人的功能[5]。

4.美育师资薄弱,培养与引进乏力

多数理工类院校缺少艺术类本科专业,校内专职美育师资严重缺乏。美育对教师的专业素养与能力的要求较高,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美学和艺术修养以及教育学知识,才能开展高质量的美育工作。合格的美育教师不能通过短期培养来获得,而外聘教师又缺乏政策支持,因此理工类院校普遍美育师资数量不足。此外,理工类院校缺少针对美育教师的系统性培训,大多数美育教师只能通过自我提升按照自己的方式授课,其教学水平参差不齐,限制了美育的高质量开展。

三、理工类院校有效推进美育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美育认识,确立正确的工作理念

1.以国家美育相关文件为基本遵循

为了推动学校美育,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要求,这是深入理解美育内涵、有效开展美育工作的基本遵循。从1999年(《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第一次正式将美育写入国家教育方针,成为与德育、智育、体育并列的素质教育重要组成部分,到2015年《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2019年《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再到2020年《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随着时代的发展美育的本质内涵及在人才培养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被一再明确和强调,并对高校美育工作提出指导方针和具体要求。理工类院校应深入学习和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学校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美育目标、政策、规划。要加强美育的宣传与引导,提高学校教职工对美育的认识,将美育渗透到日常教学、管理与服务中,让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到美育在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以“三全”育人理念做好美育工作。

2.将美育融入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

美育不是在学校现有的培养框架内再增加一个新的培育系统,而是进一步提升现有学生培养体系的一种手段,是促进学生综合能力提升而进行的补充。融合创新教育(STEAM)是当今在理工类人才培养中备受推崇的教育理念。该理念基于现行教育与未来社会发展相匹配的需求,将科学(Science)、技术(Technology)、工程(Engineering)、艺术(Arts)、数学(Mathematics)等多学科充分融合,支持学生以学科整合的方式认识世界,以综合创新的形式创造世界,培养解决问题的创新能力[6]。在STEAM提倡的跨学科培养方式里,艺术也被列入其中,说明美育在培养学生具备未来创新能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美育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开展,一方面能够达到启迪心智、培养科学技能的双重效果,另一方面也更容易被理工类院校的管理者与教师所接受,有助于取得实质性进展。

3.以成果导向教育理念推进美育工作

美育必须注重教育成效。成果导向教育(Outcome Based Education,OBE)是将教育要达到的结果作为教育目标,转变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策略,突出学生的中心地位,持续改进教学方法,最终达成教育目标[7]。按照成果导向理念开展美育,首先会更好地将美育与理工类人才培养需求相结合构建美育课程体系、确定教学策略,并制定相关的政策规定,确保设计方案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其次,突出以学生学习为中心,开展个性化的美育活动;最后,结合理工类院校整体人才培养成效评估,侧面评价美育成果,根据评价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持续改进美育过程,确保实现美育发展的终极目标。

(二)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美育组织保障

1.总体规划,统一布局

美育涉及学校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需要强有力的专门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2019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特别强调“高校美育工作的组织保障”,指出“高校要建立健全美育管理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决策咨询和评估督导”。设置单独的美育管理机构,有助于学校美育总体规划与布局,明确各个部门职责与分工,让美育更广泛地渗透到学校的各项工作。没有专门美育机构的院校可以成立校级美育工作领导机构,整合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团委及学院力量,制定学校美育总体发展规划,包括美育发展目标、实施方案等,出台学校加强美育的专门文件。将美育短期规划任务进行分解,指导各二级单位制定本部门的美育发展目标;鼓励不同部门之间联合开展美育活动;制定推进美育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为美育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与制度保障。

2.整合资源,提供保障

美育建设领导机构要整合校内外资源,为将美育工作落到实处提供人、财、物支持。组织指导学校各类团体开展美育活动,形成全员参与学生美育的动员组织机制;通过微博、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进行广泛传播,让社会各界(包括学生家长)了解并认同学校美育,吸引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直接或间接参与学校美育活动。整合学校、社会和家庭等各方面资源,推进建立美育协同育人机制,为美育全面有效开展提供支持与保障。

3.强化监督,确保成效

美育领导机构要负责学校美育成效考核与推进。通过制定美育评价标准,客观评价学校美育活动整体开展情况,甄别存在的短板,制定改进措施。包括对于学校美育课程种类、学时设置、美育活动构成情况进行评估,完善美育内容,提升形式多样性。加强美育教师评价,针对美育教师的课程和活动进行客观评价,让学生有获得感,确保美育活动取得预期效果。了解学生美育需求,并推动美育评价内容纳入学生毕业要求与学习评价标准中,调动学生参与美育活动的积极性。

(三)遵循美育规律,分层次构建美育课程体系

美育课程是实现高校美育目标的基础手段。美育课程以美育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审美素质、发展审美能力为课程目标[8]。《意见》(2020)指出,到2022年美育课程要全面开齐开足,“高等教育阶段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将美学、艺术学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体系”。开足开全美育课程是美育的基本要求,其中“学校美育课程以艺术课程为主体,主要包括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课程”。

遵循美育教育规律,结合国家政策要求,借鉴国内部分高校的有益做法,根据理工类学生的专业特色、认知水平和心理发展程度,理工类院校美育课程体系应当按照美育基本知识储备、审美素质提升、人生境界提升三重逻辑来设计美育课程。

1.开设美育基本理论课程

学生美育基本知识储备可以通过美育理论课程模块来实现。理论课程包括“美学原理”“艺术基础理论”“审美人生”等基础课程,通过艺术基本知识和美学基本原理的学习,学生可以从理论高度理解、把握“美”“艺术”“审美”“为什么要审美”“审美人生”等一系列美学基本问题、基本原理,为审美鉴赏、审美实践,提高人生境界奠定理论基础[9]。美育基本理论课程应扩大开课数量,提升课程质量,力争做到美育基本理论课程全覆盖。建设美育课程体系是推进美育的一个快捷、有效的方式,也是必须完成的教育职责。

2.开设美育实践课

在美育理论课程基础上,需要进一步提升学生审美能力的实践,在实践中让学生以感官来体验美的存在。开设艺术鉴赏类课程,通过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鉴赏等活动,引导和鼓励学生更好地将所学美学、艺术理论融会贯通于古今中外经典艺术作品的欣赏中,用身心去感受美,体会人类精神文明和文化的传承。如艺术鉴赏类课程通常会把纯粹思辨的美学理论与具体的艺术鉴赏活动相融合,进而为提高学生的人生境界打下坚实基础[10]。提高学生审美体验的艺术鉴赏类课程目前理工类院校开设较少,是美育课程体系构建的重点。

3.开展“课程美育”活动

所谓“课程美育”就是在学生所学习的各类课程中,尤其是专业课程当中寻找美育元素,将美的感受和审美情趣纳入教学的各个环节,推动学生将审美活动与日常学习生活相联系,借助中华传统文化深入人心的特质,将美的元素内化于学生思想和行为,延伸学生审美能力的提升和精神的成长。与专业课程融为一体的美育是推进STEAM学习理念的有效手段,对于拓展理工类学生思维方式、提高创新能力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四)创新工作模式,依托书院提升美育的实效性

书院制作为大学教育行政改革的一种探索,突破传统学院制专业学习方式和管理模式,改变教育外在环境,拓展学习内容,改革学习方法,注重文理兼容、师生互动,在本科人才综合素质培养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依托书院制开展美育有助于突破现有大学行政管理体制限制,以更灵活的教育形式、人才聘用制度、教育评价标准,提升美育育人实效性。理工类院校中负责美育活动的书院可以是一般意义上的实体书院结构,也可以是一个虚拟美育执行机构,由行政人员为主体构成,在校级美育领导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尤其在美育实践课程和美育活动方面发挥突破性作用。

1.依托书院开设美育实践课程

书院作为美育工作主体,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是开设美育课程。书院开设的美育课程主要以美育实践课程为主,不包括美学基础理论模块,该模块内容主要由教务处通识教育模块承担。依托书院开展美育实践课,目的在于赋予课程本身更大的自由度,从课程选择到成绩评定,不受普通课程管理模式的限制。授课形式摆脱传统课堂模式,以单项活动或工作室形式开展,以体验式教学、沉浸式教学为主。书院通过加强与社会联动,更多借助社会资源,如对接社会艺术团体、传统文化基地、文博展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从而丰富美育实践课程形式。美育实践课程考核不限定具体方式,可以是个性化的绘画作品、配乐演唱、手工制作等,也可以是感悟分享、多媒体演示、媒体传播作品展示等多种形式,区别于普通专业课程的考核方式。

2.师资聘任以市场化运作为主

书院实践课程建设需要大量的艺术类、文学类专业教师,而理工类院校普遍缺乏相关专职教师,同时受到编制等因素限制也不适宜大量引入正式编制教师。因此可采取灵活用工方式,聘请社会师资参与美育工作。采用市场化师资聘用方式既不占用正式编制、降低用工成本,也有利于以评价激励机制选拔优秀师资,促进教师不断创新提高美育实效。

3.采用独立的考核评价体系

独立的考核评价体系可以在不干扰学校已有课程评价体系的前提下将美育课程评价落到实处。具体评价方式包括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过程评价是确认各种美育活动按照既定规划认真开展,没有走过场;结果评价是考量学生在美育活动中的收获,其中包括可测量的结果,如学生作品、表演技能等,更重要的是学生的获得感及生活态度或生活方式的改变。书院美育评价结果用于教师的聘用、考核,尤其配合职称评定、薪资等级确定、合同续止等人事政策,有助于提高美育的质量和活力。此外,为充分发挥书院制服务美育的作用,应将书院对国家美育标准体系的研究,学校美育课程标准、学校美育教师聘用标准、专用教室及室内布置标准、美育实践基地设计等工作的推进情况,书院教师制作的美育线上资源,书院服务地方发展等也作为书院教育评价的重要内容。

(五)重视培养与引进,建设专兼结合美育师资队伍

1.加强美育师资队伍建设

高校美育的开展需要专业师资支持,在支撑美育工作的美术、戏剧、音乐、舞蹈等各领域均要引入1~2名高水平专业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负责各自领域的活动设计与管理,包括美育开展的形式、参与的群体、实现的目标等。学校要重视并创造条件加强专任美育教师的培训,完善他们的知识结构,提升美学素养及开展美育的能力。

在确保专任教师美育素养提升的同时,还要打造一支兼职美育师资队伍。为拓展美育规模、提高美育水平,可以采取从社会聘请教师的方式来弥补美育师资缺口。学校应逐步建立外聘美育教师人才库,广泛吸纳各方面美育专业人才,形成比较稳定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兼职教师在学校美育中的作用。对兼职美育教师的教学活动要给予客观评价,对于评价高、合作稳定的兼职教师给予更高的薪酬待遇,提供进一步学习提高的机会,增强其归属感,使其成为学校美育的重要支撑。

2.开展全员美育素质培训

学校教职工特别是教师是学生直接接触的审美对象,他们的言传身教会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审美陶冶,影响学生的道德情操、审美感受和审美态度。因此,提高教职工自身的美育素养对于提升美育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美育起步较晚,多数教职工没有接受过专门的美育教育。学校应鼓励专业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和教育辅助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强美育学习,提升自身的美学修养和美育能力[11]。学校可以根据教师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美育活动,促进他们树立美育意识,掌握结合专业教育开展美育的技巧,提升教师开展课程美育的能力,努力用道德之美、人格之美、情感之美、知识之美、形象之美去春风化雨地浸润学生、感染学生。尤其在高校新入职教师培训环节,应当加入教育美学培训模块,建立起教师的学科美感知能力,为开展全员美育奠定基础。

人的精神境界提高不仅需要合理的课程设置、优秀的教师引导,更需要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艺术氛围的塑造,审美氛围的打造也是实现美育育人的重要环节之一。学校应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优美的生活环境,共同提升学生在校园中的审美感受,而美育作为一种理念将落实到学校的每一个人、贯通人才培养的每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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