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梅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北京 100089;山东科技大学 外国语学院,山东 青岛 266590)
指称是语言哲学的核心概念之一。所谓指称,是指语言中的表达式(如专名、通名、摹状词、语句等)与语言外部世界(包括现实世界和可能世界)中的事物之间的关系。语言哲学领域关于指称研究的理论主要包括两种:其一为摹状词理论,通常被称为传统的指称理论,弗雷格、罗素、丘奇、塞尔、维特根斯坦等对这一理论的产生和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该理论认为名称具备内涵和外延,内涵决定外延,涵义决定指称;专名和通名本质上是限定摹状词的缩略形式,命名活动就是在思想上将名称与一组摹状词或特征联系在一起。例如“柏拉图”这个专名是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学生、亚里士多德的老师、《理想国》的作者等摹状词的缩略。其二为历史因果命名理论,由克里普克和普特南等人倡导。该理论认为专名和通名是没有内涵的固定指示词,其指称的确定和传递仅与一系列命名活动、历史事件及因果关系有关,专名和通名在一切可能世界中指称同一对象。同样以“柏拉图”为例,人们之所以称呼“柏拉图”这个名字,并不是“柏拉图”这个名字的涵义在起作用,而仅仅是因为“柏拉图”在命名之初被父母给予了这个名字,此后该名称便沿着历史的、因果的链条世代传递。
关于指称的两种理论观点截然不同,其分歧的关键之处在于名称获得其指称的方式与途径。两种理论都含有不少合理成分,也具有各自的片面性。在学界对这两种理论的讨论中,美国著名逻辑学家和哲学家克里普克(Saul Kripke)的历史因果命名理论作为一种新的指称见解在英美哲学界独树一帜,受到广泛关注。本文在对克里普克指称理论的基本内容进行综述的基础上,结合英汉两种语言的文化及发展特点,从指称的涵义和演变两个方面对这一新的指称理论进行评述,以促进该领域研究的进一步思考。
克里普克历史因果命名理论的基本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即严格区分专名与摹状词;专名为固定指示词,没有内涵且其指称对象不以偶然事件或过程为转移;专名的指称由历史的因果链条决定。
克里普克的指称理论是建立在对专名和摹状词进行严格区分的基础之上的。克里普克认为:专名与摹状词在本质上并不相同,专名比摹状词在指称对象的确认方面更加严格[1]10。因为专名符合“严格的指示词”在任何可能世界中指称同一对象的特征,其不对指称对象附加任何其他属性或特征,且其指称对象不以偶然事件或过程为转移。专名指称对象的本质属性具备稳定性和同一性,非本质属性在专名指称的确认过程中容易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摹状词则不同,其指称会随所指对象属性的变化而发生改变,且指称方式依赖于所指对象的某些非严格属性,容易受到偶发因素或过程变化的影响。
克里普克认为,传统的指称理论将专名与摹状词混为一谈,会导致同一专名产生不同的意义或解释,因此传统的指称理论借助摹状词来表达涵义或所指的观点是不可取的[1]16。例如,“亚里士多德”这一专名具有多种内涵,古希腊著名思想家、古代先哲、伟大的哲学家、柏拉图的学生等摹状词均是“亚里士多德”这一专名的偶然属性,是非固定的因素,不应被视为这一专名内涵的一部分。专名是固定指示词,其指称对象不以偶然事件或过程为转移,专名本身没有具体内涵意义。
在对专名和摹状词进行严格界定的基础上,克里普克对于专名获得其指称的方式与途径也进行了论述。克里普克认为,历史的、因果的传递链条在指称关系的确认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1]19。例如,指称的获得可以借助于人们的血缘关系或特定的命名活动,指称的这种起源和历史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会沿着历史的、因果的链条无限传递,并对不同历史阶段的社会群体产生影响。当然,这种指称的确认方式可能会产生同一名称命名不同事物的情况,这主要是不同的命名活动沿不同的历史因果链条传递的结果。克里普克关于专名确定指称的方式同样适用于通名。
尽管摹状词理论与历史因果指称理论在指称的涵义方面观点相异,但专名和通名具有某种规定其指称的内涵或意义这一观点无疑被更多研究者接受。程本学认为,外界事物的属性和特征会以某种概念的形式在人类的思维和意识中进行区别和反映,从而对指称的内涵和确定产生重要影响,专名和通名都具备此类特点[2]83。陈嘉映主张将专名与描述语相联系,认为“专名等同于一些确定描述语”[3]293。涂纪亮认为,尽管专名和通名具有稳定性和同一性的特点,但同时具备各自的内涵和意义,专名和通名是客观事物属性和特征在人类主观世界中的反映,与专名和通名作为固定指示词的特征并不矛盾[4]281。笔者认为,专名和通名与其描述词之间存在某种程度的同义关系,专名和通名既具有外延,也具有内涵。
首先,专名具有特定的内涵或意义。在日常的语言实践中,我们可以举出大量具有内涵或意义的事例。最明显的是书名,如《西方语言哲学教程》《中国民间故事》《中国近代史》等,他们的内涵非常明显,以《西方语言哲学教程》为例,这个书名就含有西方、语言哲学、教程等意义。国名或机构名也具有内涵或意义,可以映射出某个国家的政体,如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专名可以知道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从“大英帝国”这个专名知道英国还保留着君主政体,从“联邦德国”这个专名知道这个国家实行联邦制等。在“联合国”“中国人民银行”“美国航空公司”这些机构的专名中,可以知道“联合国”是一个由若干国家组成的联合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政府的一个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的部门,“美国航空公司”是美国一个经营航空业务的企业,等等。
地名和人名也具有内涵或意义,虽然不如书名明显,但也不能否认他们具有特定内涵。例如,“北京”这个专名意味着它是(位于)北方的京城,“南京”这个专名意味着它是(位于)南方的京城,“达特茅斯”(Dartmouth)这个城镇的名称意味着它曾经位于达特河的河口,“米市大街”这条街道的名称意味着过去它的两侧米市居多,手帕胡同这个小巷的名称意味着它曾经是专卖手绢的地方,等等。就人名而言,一个人的姓氏往往表示某种血缘关系。而且,根据我国过去的命名习惯,有时还可以从一个人的名字中看出他的辈分。对历史上的著名人物,我们在看到他们的名字时往往会联想到他们的某些事迹,例如,看到“孔丘”这个人名时,会联想到他是中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看到“莎士比亚”这个人名时,会联想到他是英国杰出的戏剧家和诗人等。我们在看到这些地名或人名时联想起来的内容,就是这些地名或人名的一部分内涵或意义。
按照历史因果指称理论,“张艺谋”这一名称是没有内涵的固定指示词。我们对于张艺谋的不同的描述,如中国电影导演、第五代导演代表人物之一、美国波士顿大学及耶鲁大学荣誉博士、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和闭幕式总导演、电影《红高粱》《英雄》《十面埋伏》导演等摹状词都是张艺谋的偶有属性或偶然特性,不能被看作该名称内涵的一部分。笔者认为,即使这些摹状词所表示的是张艺谋这个人的一些偶然的属性或特征,但他们毕竟是“张艺谋”这个专名的一部分内涵或意义。如果某一天张艺谋具有的属性发生变化,我们可以修正或补充“张艺谋”这个专名的内涵,但不能否认这个专名具有内涵。因为任何专名都不是毫无意义的空洞符号,否则他们就无法成功地指称有关对象。这一点在我们面对共用专名时体现得尤为明显。例如,在现实生活中,面对相同名字的人,我们总是习惯性地使用摹状词对他们进行描述,以避免指称上的混乱,对于组织机构名的描述也是如此。同一个机构缩略语WTO,它既可以指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也可以指世界厕所组织(World Toilet Organization)。如果仅仅使用缩略语形式而不对它进行摹状词描述,就无法准确把握其内涵。
其次,与专名相比,通名的内涵指向性更为明显,因为通名是一类事物的名称,它们是一些概念,而概念是具有内涵的。克里普克将严格性这一概念从专名直接拓展到通名的指称上并不合理。“通名的内涵或意义反映了事物的特性或特征(包括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因此能在确定通名的指称中起重要作用。”[4]289我们既不能片面强调本质属性,也不能否定非本质属性在确定指称中的作用。例如反映自然物柠檬这种水果特征的摹状词,如黄色的、厚皮的、酸味的、富含维生素C 的等都表达了柠檬这个概念的内涵或意义。在日常生活中,也许某种品种的柠檬不是黄色的或者不是酸味的,但只要这种水果具有我们通常称之为柠檬的大部分特性或特征,我们就可以称之为“柠檬”。同样,指称非自然物的通名,如“单身汉”“教师”“法官”“总统”等也具有内涵或意义。例如,“单身汉”指的是没有配偶的男子,“法官”指的是在法庭上作出法律判决的人。因此,克里普克的历史因果指称理论将专名的理论直接推广到通名的做法是值得商榷的:他的这种推广只是一种简单的套用,未就通名本身的特点和严格性给出充分的论证。
此外,确定专名与通名的指称需要结合语境才能正确理解。离开具体的语境一般不能成功地确定名称的所指。例如,臧克家在诗歌《有的人》中写道:把名字刻入石头的,名字比尸首烂得更早。根据语境,专名“石头”已经脱离其本义,此诗歌中石头代指纪念碑,暗指反动统治者不惜重金将名字刻入石碑、幻想名传千古的行径终会沦为笑柄。又如,成语鹰击长空、雄鹰展翅中的“鹰”也并不总是指雄鹰这种飞鸟,它还可以指称在事业上、学业上有雄心壮志、奋力前进、敢于拼搏的人。由此可见,名称是具有内涵的,并不总是在一切可能世界中指称同一对象,名称的涵义和指称可能会随语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承认专名和通名具有内涵并不意味着通过专名和通名的内涵可以达到指称的绝对确定性。应该指出,人们对外界事物的认识是随着外界事物的不断发展而逐渐深入的,同样,名称作为外界事物的标识,其内涵或意义也在不断充实、丰富和发展[5-10]。客观事物的发展往往具有无限可能性,人们在某一特定历史时期对事物属性和特征的认识不可能全面详尽,因此对客观事物的指称也不可能做到准确无误[2]86。社会文化的发展在指称及其概念认知的形成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专名和通名的内涵及其指称并非一成不变,随着客观事物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外界客观事物认识的不断深入,专名和通名的内涵和指称也处于演变的过程中,追求指称的绝对确定性是难以实现的。我们应该采取辩证的发展的观点来考察专名和通名的指称。
关于专名的涵义和指称的演变,在地名上体现得尤为明显。在中国,地名的发展受经济、社会、历史、自然等因素的影响不断地演变与更迭。例如,“北京”这个专名在历史上几经变迁,有很多不同的称谓。蓟城、燕都、广阳郡、广阳国、幽州、涿郡、南京、中都、大都、京师、北平、北京等,都是不同时期或同一时期不同的民族对于北京的称谓。国外某些地名的演变也呈现出类似的特点。例如,“牛津”(Oxford)这个专名最早是指人们赶牛群(ox)过河的一个渡口(ford),由于它恰好位于英国中部的中心位置,处于贸易通道的交汇处,于是在这里形成了最初的市镇——牛津镇(Oxnaforda)。后来,牛津开办学校,即牛津大学。由于牛津大学聚集的人口越来越多,牛津镇变成了牛津市,英国政府也因此设立牛津郡(Oxfordshire)。随着牛津大学世界声誉和威望的提高,“牛津”如今演变成为一个“名称家族”,如牛津包、牛津鞋、牛津蓝、牛津灰、牛津口音、牛津画框、牛津果酱、牛津运动、牛津条例等。这个以牛津市和牛津大学为核心的名称家族“有共同的起源,有连续的演变历史,并且有共同的核心意义”[7]109。
有些专名的指称在演变过程中发生了转移。Evans 在《关于名称的因果理论》一文中首次对这一问题进行论述。所谓“指称的转移”,是指“一个名称在首次使用时是指称某特定对象的,在这个专名的使用过程中,形成了一个传递链条;但在这个历史的传递链条的某处却丢失了其最初的所指对象,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新的指称对象,而指称对象的替换并不是因为处在该链条上的人想改变该名称的指称。”[11]187他以“马达加斯加”为例进行说明。马达加斯加这一专名最初是指印度洋西部的部分非洲大陆,随着时间的推移,隔莫桑比克海峡与非洲大陆相望的马达加斯加岛逐步成为这一专名的指称对象。地理专名的演变和转移与语义域的影响以及说话者对语义的分配有关[12]6。
通名的内涵和指称也在不断演变,这在古汉语和现代汉语的区别方面表现得非常明显。其变化可以简单分为如下四类:(1)古汉语指称某种职业的人,现代汉语转为指某种事物。例如,“行李”是个古语词,原本指使者,即往来于国家之间的外交官员。清代的郝懿行在《证俗文》中提到:“古者行人谓之‘行李’,本当作‘行理’,理,治也。作‘李’者,古字假借通用。”[13]508在这里,“李”和“理”是通假字;郝懿行所指的“行李”即“行理”,指称行走于外国以治理国家的人。后来,行李词义引申,由名词变成动词,指出使,又由出使引申出行旅义,又由行旅引申出出行时所带的东西。在现代汉语中,“行李”的意思已演变成为出行时所带的东西[14]1524。(2)古汉语指称物(包括器物、动物、食物等),现代汉语演变成指称人。例如,“走狗”这一名称在古汉语中指称善跑的狗,猎狗。《史记·越世家》云:“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走意为跑)[13]1979现代汉语中该名称专指受人豢养的帮凶[14]1816。又如,古汉语中“兵”指兵器、武器。《说文》中解释“兵,械也。”[13]19《荀子·议兵》也提到“古之兵,戈(平头戟)、矛、弓、矢而已。”[13]19如今,“兵”演变成执兵器的人,即军人[14]96。(3)古汉语中所指称的某种人,在现代汉语中逐渐演变为另一种人。例如,在我国古代,“同志”的意义同先生、长者、君等词语的涵义一样,指志同道合的人。《后汉书·刘陶传》曰:“所与交友,必也同志。”[13]1483春秋时期,左丘明《国语·晋语四》中云:“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13]1483建国初期,受俄语词汇意义的影响,“同志”一词的指称和涵义发生改变,指为共同的理想、事业而奋斗的人,特指同一个政党的成员[14]1368。此外,“同志”还可以被人们惯用于彼此之间的称呼,类似“师傅”。又如,《孟子·腾文公上》中“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13]1638中的“小人”指地位低下的人,是统治者对劳动者的蔑称;《左传·襄公三十一年》中“蔑也今而后知吾子之可信也,小人实不才”[13]1638中的“小人”是古时男子对地位高于自己者或平辈自称的谦词;而今“小人”指称人格卑鄙的人[14]1500,如小人得志,势利小人等。(4)古汉语中所指称的某种事物,在现代汉语中逐渐演变为另一种事物。以“汤”为例,《廉颇蔺相如列传》中有“臣之欺王之罪当诛,臣请就汤镬”[15]273一句话,其中“汤”意为热水或开水;晁错《言守边备塞疏》中“赴汤火,视死如生”[15]273一句中的“汤”也是同样的意思。现代汉语中,“汤”指称食物加水煮出来的汁液[14]1326,如菜汤、肉汤等。
由此可见,专名和通名的内涵和指称随着社会实践和人类认识的发展而发展。所谓确定的内涵和指称仅仅是相对于一个确定的时间段而言,很多情况下不存在相对于所有时间段永恒不变的意义。从历史发展的视角,结合不同语言的文化心理对指称问题进行探索,会对指称问题的理解更加深入。
传统的指称理论将专名和通名与其内涵和指称相关联,是有其合理意义的。而克里普克的历史因果指称理论,强调决定专名和通名指称的事实和社会历史因素,并注意到它们与社会群体活动的密切关系,也是具有一定实际意义的。然而,克里普克独创性的指称理论否认名称与摹状词之间的意义联系,否认“涵义决定指称”的任何合理性,则有失偏颇。实际上,专名和通名都不是一些毫无内容的空洞符号,而是具有一定内涵或意义的名称。在语言的运用中,我们应该考虑名称的涵义,同时结合相关语境,借助摹状词把名称与其所指联系起来。而且,语言具有社会性,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密切关联。语言共同体通常会为了适应社会实践和认知的发展,不断地对名称及其意义做出适应性调整,从而导致名称处于不断的发展和演变的过程中,如某些名称的涵义及其指称会被废止、引申、扩大、缩小、转移等。语言及其意义会随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虽然短期内不易被察觉,但长远来看,其演变是显而易见的事实。本文将指称研究的涵义和演变视角相结合,兼顾英汉两种语言文化的共时及历时特点,既对某一时期专名和通名的涵义进行静态分析,也对不同历史时期的专名和通名的意义演变进行动态描述,有利于进一步接近英语和汉语两种语言和文化中指称特征的真实面貌,实现指称研究共时与历时因素阐释的结合,是对克里普克历史因果命名理论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推动该领域研究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