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若清(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第一实验幼儿园)
在幼儿教育中,教师要引导幼儿了解什么是美,进而使幼儿学会发现美、创造美。教师需要根据幼儿的实际需求,组织各种类型的项目活动,为幼儿讲授美学知识,培养幼儿发现美、创造美的能力。
审美具有主观性。教师在对幼儿开展美育启蒙时,应当遵循启发性原则,尊重幼儿的个性差异,加强对幼儿创造力的培养。在幼儿发展的过程中,教师需要扮演好启发者的角色,不要以命令的口吻让幼儿按部就班地模仿,而是遵循幼儿的发展特点,鼓励幼儿积极探索,凸显幼儿的主体地位。
为了对幼儿开展美育启蒙,在组织开展各种项目活动时,教师需要设法吸引幼儿的注意,使幼儿积极参与到各种活动中。幼儿天性活泼好动,对游戏有浓厚的兴趣。因此,教师应当营造趣味性的教学氛围,让幼儿在兴趣的带动下,快速进入学习状态。
生活性原则是指项目内容与实际生活相符。美源于生活,美育的目标也是将美回归生活。教师要引导幼儿观察生活,发现生活中的美,同时还要让幼儿应用所学的美学知识,在生活中创造美。
幼儿表达自己情感的方式存在差异,每名幼儿心里都有一颗美的种子,拥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教师需要给幼儿提供发现美的空间,对幼儿的审美表达给予理解和尊重。
美育活动具有较强的实践性,教师要采取适宜的方式引导幼儿走入艺术世界中,感受艺术,发现艺术中的美。例如,教师可以挖掘生活中的艺术资源,带领幼儿参观艺术馆、美术馆等;或者带领幼儿到户外,让幼儿与大自然有深入的接触;或者带领幼儿观看皮影、剪纸等民间艺术。通过组织各种项目活动,丰富幼儿的情感体验,并在活动中对幼儿进行美的教育,启发幼儿了解美。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有效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促使其发现生活中美好的事物,提升幼儿的审美能力。
教师应当尽力满足幼儿的创作欲望,为幼儿提供创作的材料和工具,鼓励幼儿自由创作。例如,在幼儿捏泥巴时,教师可以与幼儿一起探讨泥巴的形状,引导幼儿独立构思,确定创作思路。在幼儿创作的过程中,教师尽量不要干预,也不要将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幼儿,在幼儿需要帮助的情况下给予适当引导,充分发挥幼儿的创造力,凭借幼儿对美的感受和认知,创作展现自己特点的艺术品。通过这种方式,让幼儿阐述自己对美的见解。
当幼儿完成了作品创作后,教师应该认真聆听幼儿的创作想法,体会幼儿想要表达的情感。教师在评价幼儿作品时,不应当断然地评判“好”或“不好”,而应当指出幼儿作品中的独特之处,给予幼儿肯定,以赏识的态度给予幼儿合理性建议。教师鼓励的态度能够让幼儿树立自信心,提高幼儿的创作欲望。教师也可以组织幼儿相互评价,让幼儿发现其他幼儿作品中的优点,在评价中提高自身的审美素养,激发幼儿继续创作的动力。
开展项目活动是对幼儿进行美育启蒙的关键形式。在融入美术、音乐等艺术手段的区域游戏活动中,幼儿可以轻松地参与其中,凭借自身的努力感受成功的喜悦。幼儿园应当为幼儿创设轻松的活动区域,使幼儿在舒适的环境中学习。例如,幼儿园可以设置美工区、阅读区、语言区、表演区,发挥其美育功能。在语言区,让幼儿阅读优美的文学作品;在美工区,鼓励幼儿动手制作工艺品。丰富的区域活动游戏能够满足幼儿的好奇心,激发幼儿的求知欲望,提升其审美素养。
美育启蒙是幼儿教育的重要内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遵循启发性、趣味性和生活性原则,培养幼儿审美的主体意识,激发幼儿学习美学知识的兴趣,使其学会在生活中发现美、创造美。幼儿园也应当完善美育教学区域建构,通过开展各种项目活动,培养幼儿的审美情操,促进幼儿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