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楚涵
(中央民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20)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称为《提纲》)宣告了新唯物主义的问世,寥寥数笔勾勒出划时代的庞大新世界观,推动历史年轮滚滚向前。“人的问题”是直击一切学科心脏的核心问题,对“人的本质”的讨论古今中外无一时休歇。《提纲》中人的本质“在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论断是马克思主义人的本质理论研究的重要基点,以此深化马克思主义人学的研究是增强马克思主义当代生命力和推动我国实践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马克思提出了人的“类本质”和“个体本质”,《提纲》着重探讨了人的“个体本质”,即“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从逻辑起点、理论属性和价值旨归三个角度出发,对其进行深度的理论诠释,为马克思人学理论提供新的理解。
马克思认为,人是“现实的、有生命的人”,既从“有生命”的角度研究了人的类本质——使用工具的劳动,又从“现实的”角度研究了人的个体本质——社会关系的总和,还通过“人的需要”重构了人的本质规范性基础。
在研究“人的本质”时,马克思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出发”,认为人首先是“有生命的”人,即自然存在,而人类要想要生存,“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而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也就是劳动。因为劳动“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出于劳动的需要“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手和头运动起来……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性……使自身的自然中沉睡着的潜力发挥出来,并且使这种自然力的活动受他自己控制”。[1]由此可得到三个结论:第一,以制造和使用工具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劳动成为人类存在与发展的现实基础;第二,人与自然是主动、积极的创造关系,以使用工具的劳动为中介能动地改造世界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动物与自然是被动、消极的适应关系,以天然器官的功能为中介去适应世界以谋得生存;第三,动物与自身活动相统一,当自身结构固定的同时其生存方式也固定了,只有在生存环境发生剧烈变化时,动物才会为了适应环境引起自身结构的变化导致物种的发展;人则能够把自己和自己的活动区分开来,使人的发展体现为工具、生产力的发展,进而引起社会关系和社会形态的变迁。可见,劳动是将人与动物区别开来的类本质。
马克思认为,人是“现实的人”,是指存在于社会中的具体的、历史的人。马克思曾举了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虽然他在从事很少需要同人取得联系的活动——科学活动,但他所需要的资料、进行活动所运用的语言,都是社会给予的,因而他所创造的产品是属于社会的。可见,人从一出生就处于社会之中,社会就是人与自然的完成了的统一,社会的人就是指人作为自然人在整个社会形态中所呈现出的样子,是自然人在社会中的存在方式。与人的存在相同,作为人的类本质的劳动也从一开始就存在于社会中,劳动与其社会形式的统一就是社会实践活动。由于物质生产实践的需要,人与人之间产生了生产关系,使生产和交换得以顺利进行。同时,以生产关系为基础延伸出文化、法律、宗教等各类社会关系,形成了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这一社会关系网络决定了人的本质。正如“黑人……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他才成为奴隶。纺纱机……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资本。”[2]因此,人在社会中的存在方式由置身于其中的社会关系所决定,社会关系的不同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同。
人的需要是劳动产生的原动力,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内在根据,也是社会形成和发展的动力,是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理论的逻辑起点。马克思认为需要是人生命中的客观存在,是人的本质的基础。一方面,需要是劳动产生的原动力。“任何人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3]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现实的、具体的需要——利益,构成了人类社会活动的直接动因。同时,近现代科学也已经证明:任何生命机体的积极性归根到底都是由它的需要引起的,并且指向于满足这些需要。可见,需要是一切活动的内在动力,也是劳动成为人的类本质的深层原因。另一方面,需要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内部根据。人不仅是个体的人,既是独立的自然机体,还是社会存在物,即处于“一定历史条件和关系中的个人”。因为基于劳动的需要,人们进一步产生了同他人相联系的需要,就必然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关系,即便是封闭式的科学研究工作,他所需要的资料、运用的语言都是社会给予的,他的全部活动都是在社会关系中进行的。因此,劳动必然产生社会关系,需要作为劳动的原动力的同时,也是社会关系即人的个体本质形成的内部根据。
费尔巴哈主张从唯物主义角度出发揭示人的本质问题,将人的本质回归人本身,是哲学史上“人的本质”问题理论研究的重大突破。但他仍然“没有把对象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来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来理解”。人依旧是孤立的、抽象的。马克思在《提纲》中形成了实践的概念,并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是对人的个体本质的论断,突破了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以往哲学家对“人的本质”停留在抽象层面的理解。
社会关系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前提,也是进行社会实践的必要条件。“部分与局部总是在整体与全局中才凸显出其意义并真正富有效力地发挥作用。”[4]人与人之间只有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才能在相互构成的社会整体之中从事相应的实践活动,实现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进而实现生存和发展。原始人形式上的“克服个体”,背后是有合作与分工的群体提供给每个人独有的社会力量,其实质仍来自于社会关系。与此同时,随着实践活动的复杂化和扩大化,人与人之间的合作与分工更加细致和频繁,基于最基本的物质生产劳动的需要而形成的生产关系为基础,人类社会产生了政治关系、文化关系等一系列社会关系,形成了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使得社会中每一个人的任何一个活动都只有依赖于他人的活动才能够继续下去,也只有被社会承认、存在于特定的社会关系之中,才能够产生积极效用,而这一社会关系网络也最终决定了人的本质。
人的个体本质——“社会关系的总和”是全部社会实践产生的总体结果。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在从事着社会实践,一方面,每一个社会实践都以其需要为中介产生出相应的社会关系;另一方面,不同人的社会实践相互交织,在各自形成的社会关系基础上又形成了更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共同决定了人的个体本质。这一社会关系的总和不被任何一个人的意愿决定,也不受任何一个人所支配。恩格斯提出历史合力论,在社会的总体的社会实践中,不同人贯彻着不同的意志,甚至是方向相反的意志,各种意志以及由此决定的社会实践形成了复杂交错的力量,而真正决定历史发展方向与结果的,不是某一种或某几种力量,而是这些力量的合力。意味着每一种力量都在历史发展中起着作用,但都不起着决定性作用,是在共同作用的合力中决定了历史发展。同样,决定人的本质的“社会关系的总和”,是指在人的全部社会实践中产生的全部社会关系,也就是说,人的本质是在他所从事的全部社会关系中被规定的。同时,正如生产实践是人类的最初的、根本的实践活动,由社会生产实践产生的生产关系也在“社会关系的总和”中起着基础性、决定性作用。因而,人是在多种相互作用中、由多个规定性共同构成的具体的人,社会实践的总体结果决定了人的本质。
人的个体本质——“社会关系的总和”受制于社会实践的运作规律,即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人是由众多社会关系有机构成的整体,在这个有机整体中,与物质力相联系的生产关系居于核心地位,围绕着生产关系,产生了政治关系和文化关系,三大关系构成了人们的基本领域——经济生活领域、政治生活领域和文化生活领域。围绕着三大关系,又衍生出了法律关系、业缘关系、宗教关系等其他关系,构成了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生产关系不仅在这个社会关系网络中占据核心地位,也占据着统治地位,统摄和决定着其他社会关系。社会有机体是由社会中这样或那样的各种关系构成的,其中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形成的力量和需要对存在于社会关系中的每个人来说都是一种必然性。它把每个人及其活动纳入其中,使任何人都成为一定社会关系的承担者。因此,任何个人都充当着特定的社会角色,并进行着相应的能动活动,人的活动及其社会关系受制于整个社会实践的运动规律。
在《提纲》中,马克思否定了脱离人的现实生活,将人视作“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类个体”进而赋予相关规定的做法,认为“人的本质”不是“抽象物”,而是具体的,即丰富的、现实的、历史的。
马克思的“人的本质”是丰富的,即是多种规定的有机统一。马克思首先破除了形而上学的一元论认知模式,认为思维是在对立中运动的,独存的概念不能够被理解,也不能够存在。所以无论以何种立场去规定“人的本质”,它都应该是一个由多元规定聚合的综合体,即具有多元抽象规定的一元理论形态。马克思在向“人的本质”引入“劳动”这个规定的同时,自然、身体、需要、意识、社会关系等概念都同时被带入了这个概念,共同形成了完整的“人的本质”概念。[5]可见,对“人的本质”认识的全面性是建立在多个片面的抽象规定基础上的。因此,马克思在否定前人抽象的“人的本质”理论的同时,肯定了它们内在的合理性,在新的理论和思维平台上将它们整合进能够充分体现“人的本质”丰富性的理论体系中,使这些片面的抽象规定摆脱了孤立的存在形式,获得了新的生命。
马克思的“人的本质”是现实的,即置于特定的时代条件下赋予它相应的规定性。马克思认为,未置于现实的条件下得出的“人的本质”结论都是抽象的、没有价值的,因而必须把“人的本质”抽象规定置于现实中去理解和阐释。马克思不仅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出发”探究人的类本质和个体本质,而且将其置于现实生活中进行运用并经受检验。例如在现实的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的认知环境、存在背景、获得的实在经验等都是必须要考虑的现实条件,需要通过附加诸如此类的限制条件来反映人们当下真实的存在形式。也只有基于对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的劳动、需要、人性等具体表现的研究,从他们具体的社会关系入手,才能清楚他们特殊的本质规定,探寻出劳动异化的规律,挖掘出工人贫苦生活现状背后的真正原因,以求得实现人性解放的现实道路。[6]
人的本质不是超现实的永恒的规定,它是存在于历史中的历史性发展的规定。人的本质是由自然性和社会性共同决定的,因此是“关系的总和”,即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的统一。由于劳动源于人的自然力量,而人的自然力量也在劳动中得以发展,所以人的自然性是不断发展和进化的,体现为工具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等。[7]随着生产工具、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及由其产生的整个社会关系网络都在不断产生和重塑。因此,人的本质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是历史的、变化的。基于此,马克思从原始时期开始追溯和印证“人的本质”,最终将人的发展分为了“依赖人的”“依赖物的”和“自由个性”三个阶段,最后一个阶段是马克思基于人与社会的发展规律提出的对未来的伟大预见。
马克思以“人的本质”理论为依据,对资本主义的过去、当下和未来进行了历史的分析,既呈现出人类发展的真实进程,也指出了导致人的本质异化的根源,更重要的是描绘了人的能力和个性得到自由和充分发展的社会——共产主义社会。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是“对人的依赖关系”占统治地位的阶段。一方面,这一历史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人们超越自然的约束力以改造自然、获得生存的能力较弱,只能被动地接受大自然的支配。另一方面,这一历史阶段个人的独立生产能力也较低,人与人必须相互依赖才能在大自然面前求得生存。个人以及社会的生产能力较低的根源在于落后的生产工具和封闭的活动领域,这一历史时期人类的生产工具以身体与生俱来的自然力和铁器、石器等简单的手动工具为主,由于交通工具的不发达,人们的生产活动仅限于狭小封闭的空间内,所以劳动协作的方式较为单一、对社会分工的要求和改造自然的能力也较低。[8]因此,这一历史阶段人们的社会关系只能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共同体中建立,只有依托于血缘共同体才能维持生存。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社会,这一阶段人类在显著提升生产力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较强的精神生产能力,产生了更加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由于社会实践活动的需要,这一时期的人类社会形成了更加全面的社会关系。[9]可见,这一历史阶段的人们虽然脱离了血缘关系的束缚,拥有一定程度的个人独立性,但因为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存在,人的劳动产生异化,形成了人为生产为生存、生产为财富而存在的现象,使社会关系成为异己的物的关系,同生产出它的人相对立。所以处于这一阶段的人的发展受制于社会关系,人仍然得不到全面而自由的发展。[10]马克思对此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基于对异化劳动的研究,揭示了人的异化的现状和原因,得出工人想要解放就必须扬弃私有财产的结论。
马克思认为未来的社会是将异己的社会关系处于人的掌控之下、人的能力和个性得到充分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首先,未来社会中生产要素在不同领域自由流通,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提供生产资料条件;其次,人不再受其他人或物的约束,可以独立自由的支配自己的生产和生活活动,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提供活动条件;[5]最后,人建立起真正自由、平等的关系,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提供社会关系条件。[11]对于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提出的观点,马克思对其中“创造合乎人性的生存环境”“以社会的力量作为衡量人的天性力量的标尺”进而让人“实现在社会中对自己真正天性的发展”等革命主张施以高度赞扬,并对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群众“非人的”生存环境施以激烈的价值批判,将“消灭这些使无产阶级群众处于非人生存状况的条件”作为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认为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理想的未来社会。
综上所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人的本质”理论建立在“现实的人”基础之上,把生产实践活动作为人的存在方式,把社会关系作为规定人的本质的实践活动的前提。马克思论述了人的多重本质:劳动这一人的类本质、社会关系这一个体本质、人的需要这一人的本质规范性基础,在多角度研究人的本质的基础上,真正把握了人学内涵。深化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理论研究,能够指导人们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意识到自身以及所处的物质生活与社会关系的生成过程,进而真正占有自己的本质,实现向以人自身为目的的人的本质的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