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共同体的审视与构建
——以山东省为例

2023-01-03 11:28荆蕙兰
关键词:环境治理生态环境

荆蕙兰,邹 璐

(大连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4)

乡村振兴是一项国家战略,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是生态宜居的根本要求,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要支撑。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系统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2020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跨区域跨流域污染防治实行联防联控”的要求。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十四五”时期需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构建美丽宜居村庄。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由此可见,持续推进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是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的一贯任务,是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取得新进步的必然要求。

当前乡村生态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出污染来源分散多样、排放随机不均和治理局部低效等主要特点,(1)王永生、刘彦随:《中国乡村生态环境污染现状及重构策略》,《地理科学进展》2018年第5期。在主体性维度体现为治理理念模糊、治理权责集中、治理结构碎片化、治理过程粗放化等体制性困境,(2)金太军、薛婷:《乡村生态环境的精细化治理:逻辑维度与实践进路》,《理论探讨》2020年第4期。根源于城乡生态管理的二元体制,(3)李宁:《城乡融合视阈下乡村生态治理困境及其路径创新》,《青海社会科学》2020年第4期。以及治理主体行为的双重选择和资金使用的激励约束弱化等深层次原因,(4)李潇:《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激励约束机制研究》,《管理学刊》2020年第2期。亟需加强法治建设,完善责任问责机制和激励措施,(5)刘细良:《基于生态环境正义的长江经济带环保问责机制创新》,《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实现农业农村生态现代化。本文通过研究乡村振兴中山东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建设面临的现实问题与治理困境,探索切实提高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水平、解决农村生态环境中突出问题的方法,从而发挥生态环境建设在乡村振兴中的效能。

一、个案审视:山东农村地区生态环境面临的主要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美丽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20字总要求,其中生态宜居包括的内容比较广泛,既有水电路、通讯等生活类基础设施建设,也有文教卫体等公共服务建设,还有农村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等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主要从农民生活的角度出发,其中包含的生态环境建设则更注重从农村环境的角度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6)孔祥智、卢洋啸: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五大模式及对策建议——来自5省20村调研的启示》,《经济纵横》2019年第1期。山东省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实质是要加大对乡村自然和人居环境的保护力度,实现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山东省持续推进乡村振兴规划(2018—2022年)和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方案,聚焦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农村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建设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有所控制。尽管各市农村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的阶段性和动态性不同,山东省农村污染治理不同程度上存在一些共性难题。

(一)“本”“末”分治:土壤污染总体状况仍不容乐观

土壤作为污染物的最终受体,在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的情况下,难以逆转,“防”的任务远重于“治”的任务。2014年,经过8年的调查,环保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公报显示,我国土壤污染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全国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6.1%,耕地超标率达19.4%。面对严峻的土壤污染形势,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并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于2018年5月完成全省农用地污染状况排查,并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建立起行政区域内疑似污染地块清单,截至2019年6月4日,全省共填报地块158块,其中污染地块10块,疑似污染地块135块,非污染地块13块。至2020年6月,542个基础点位的达标率为91.51%,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达到了净土保卫战目标任务。与2020年相比,2021年全省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下降3%和6%。(7)山东省人民政府:《解读〈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新闻发布会》,2021年11月5日(更新日期),http://www.shandong.gov.cn/vipchat1//home/site/82/2922/article.html, 2022年5月7日(访问日期)。不过,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农用地块包含范围较大,风险级别有高有低,不容松懈。在农业生产不断增长的背景下,能够有效控制农业污染源,维持总体质量稳定,取得这一成绩并不容易,但缓解环境污染始终是末端防治,疲于治“末”,如何治“本”,早日完成生态农业的转型才是解决农业环境问题的根本之策。

山东农村地区土壤污染主要由农药、肥料和农用薄膜等投入品造成,类属农业生产污染。一是农药依赖。长期大量使用农药致使害虫抗药性增加,打破了农田害虫和天敌相互制约的生态平衡,进而不断加大用药量和用药次数。农药累积在土壤中,还会通过食物链的富集作用致使食物中的农药残存量超过卫生标准。二是施肥过量。土壤中大量元素肥料过度施用、不断累积,而缺乏中微量元素,使地力衰退,导致作物受害,土壤酸化,土地板结,其中的杂质也会污染土壤。三是地膜残留。土壤中残存的农膜碎片会使水分渗透量减少,削弱耕地的水肥运移及抗旱能力,对土壤微生物的活动和农作物根系生长造成不利影响,甚至引起次生盐碱化的严重后果。国家地膜残留监测点的监测结果显示,山东农田地膜残留量在15~25千克/公顷,从全国来看,处于中等水平,回收不够充分。

(二)“建”“管”分离:水环境长效治理能力仍需提升

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山东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水污染治理作为重要民生问题。一是地面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排查农村黑臭水体1398个,其中2021年消除500个,计划2023年全部完成,建成人工湿地258处,总面积达到26万亩。二是生活污水治理和水污染控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400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全面完成,1617个氟超标村防治提前完成,4652个无集中供水设施村通水完成2985个;2021年完成4000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预计到2025年全省完成55%的目标任务(27 584个行政村)。(8)赵小菊:《 “十四五”期间山东持续发力乡村生态振兴,利用3年时间基本消除1398个农村黑臭水体》,2021年2月26日(更新日期),https://dzrb.dzng.com/articleContent/1176_843513.html, 2022年5月7日(访问日期)。

山东农村地区水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缺水问题亟待解决。山东淡水仅占全国的1%,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国的1/6,仅为世界的1/24,属北方严重缺水地区之一。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产生活所需用水量不断增加,部分采用地下水供水的地区存在超采现象,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使用同一优质地下水水源,地下水水位出现明显下降,有些县区地下水水位三十年来已下降十余米。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落后,突出表现在污水处理的基础设施短板明显。农村水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来自乡镇工业污染、农业污染、水产养殖业污染和生活污染。目前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占比只有三成,还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山东省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面虽然处在前列,建立了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和县域规划体系,但污水治理的基础设施依然是“五化七改”(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五化”,农村道路、厕所、供电、学校、住房、饮水、供暖“七改”)中最大的弱项。三是基础设施建成后的管护机制不健全,突出表现在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较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滞后,部分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由镇政府负责运行,没有专项资金支持,运行维护费用无法保障,大量建成设施无人用、无人管。目前亟待排查农村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今后实施过程中要建管并重,进一步理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制,做好资金、技术和管理层面的相关工作,切忌好高骛远、急于求成。

(三)“首”“尾”分化:人居环境整治区域发展不均衡

生态宜居离不开优良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近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统筹抓好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指引下,建立了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门会商机制,构建了“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科学高效”的推进机制。其一,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清洁行动。2020年全省动员7.3万个行政村,发动群众2400万人次,清理村内水塘10.9万口,清理生活垃圾1200多万吨,畜禽养殖粪污700余万吨,清理道路沟渠21万公里。全省建设改造农村公厕2万座,累计改造完成1090万户,一类县户用厕所无害化率改造达到90%以上。(9)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0896号〈关于对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要问题的建议〉提案的答复》,2020年9月25日(更新日期),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20/9/25/art_123063_6461.html, 2022年5月7日(访问日期)。2020年全省新增完成13 415个行政村的环境整治任务,荣获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奖励。其二,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基本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行政村稳定在95%以上。2017年、2020年,山东省先后有9个县(市、区)被住建部公布为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是全国最多的省份之一。其三,2017年以来,全省累计完成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510.15万户,(10)方垒:《今年全省城市(县城)将新增清洁取暖5600多万平方米》,《大众日报》2020年6月18日,第2版。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作出了积极贡献。

可以说到2020年底,从整体上看,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取得巨大成就,但仍有许多需要“兜底”的问题。

一是乡村生活污染时有反弹,村庄清洁行动有待深入。乡村生活污染主要是生活垃圾、厕所粪污、生活污水和庭院环境造成的污染。新时期绝大多数村庄环境实现了干净整洁有序,但“脏乱差”依然是目前村容村貌改善工作中容易反复的一大顽疾,最显著影响人居环境的因素是垃圾、污水问题。在少数经济不发达或较为偏远的农村地区,由于地方政府负担不起环卫设施建设和清运处理的高昂费用,农村生活垃圾仍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彻底就直接排放到周边的空地、河流和沟渠中,畜禽粪便等污染物乱堆乱放;存在对重点路段、区域较为重视,积极大力治理,而对相对偏远的道路、河道则疏于管理现象。此外,为了城市容貌,乡村还要消化部分城市转移的垃圾,环保行业长期以来存在的“重城市、轻农村”现象,也并未根本扭转。

二是部分集体经济实力较差的农村,面临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压力大,后续任务重的问题。例如,山东省推广的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但全省60%以上村内供水工程建于10年前,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管材和设备都有使用寿命和周期,其又多由村自筹资金建设,设计标准低,很多已达到或超过使用寿命,需要不断提升改造,维护成本高,动态监管维护压力较大。

三是农村清洁化取暖水平仍需提高。乡村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北方冬季没有暖气的农村,大多数通过燃烧煤炭、树枝、作物秸秆来取暖。山东省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节约并举、群众自愿”的原则,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坚持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促进农村采暖清洁化水平不断提高,助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清洁取暖是一项耗资巨大、系统复杂,兼具时效性和长期性的工程,涉及农村地区建筑的节能水平和供暖方式的改造,需要继续推进。

二、问题剖析: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困境的成因

生态环境问题的实质是人类活动的强度远远超过环境的承受能力(即环境的自我调节能力在规模、强度和速度上的限值),从而丧失了与自然的友善关系。随着新型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加快,再加上工业产品下乡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渐突出,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的政府、企业、农民等多元责任主体在应对过程中陷入了角色定位不明确、治理责任缺失等困境。

(一)政府环境规制中相对缺少生态导向

环境规制是指政府通过补贴、行政处罚、宣传教育等手段,引导、激励和约束企业、农民的生产生活行为,最终达到经济增长和环境改善的目的。长期以来,基层政府一直受到“以GDP论英雄”的片面政绩观念影响,追求经济效益而不是长远的环境效益。政府在环境规制中缺乏生态导向,导致基层政府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责任缺失。

第一,在政策导向方面,政绩考核体制中生态内涵嵌入不够。首先,实际运作中,地方政府急于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而忽略农村生态治理,比起可能造成的污染往往更关心地方的招商引资,因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较长时期的工程且在短期内无法体现出绩效。其次,企业为政府提供赋税,某些官员则和企业形成联盟,乃至在乡土人情社会中滋生“环保腐败”。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基层政府税源萎缩,为了能够增加财政收入,基层政府和乡镇领导就只能通过引进企业,获得其他税收并同时解决部分农民的就业问题。再次,政绩考核晋升体系缺乏对环境治理的监督与激励作用。虽然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实行关于环境问题的一票否决制,然而一票否决仅仅停留在低层次的生态保护阶段,对农村环境保护的考核更是沦为保证平安无事的最低标准。

第二,在资金投入方面,许多地方政府加大对经济建设的投入,而忽视对环境治理的投入。农村地区本就财源匮乏,由于环境问题的城乡分治,导致农村环保资金投入不足,乡村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不健全。对于道路交通、农田灌溉设施建设等增加政绩的公共服务,投入常常过剩或超前,而在解决农村环境污染等不能增加政绩的公共服务上投入往往不足或滞后。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主要建设在县市级,乡镇则很少或者没有。在很多缺乏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沼气净化池等设备的农村,大量污水直接排入农田和河流。即使建成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厂,容量也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仍有垃圾堆放在路边和河沿。

第三,在人事安排方面,环境管理机构力量不足,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在市、县两级,多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未设专门的农村环保管理机构,一些人手不足的地方甚至有一人一股(环保股)或一人一室(环保办公室)的情况。处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第一线的乡镇政府,甚至普遍没有专门的环保机构,没有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例如,许多村庄没有专人管理生活垃圾,没有专门的保洁岗位,没有专门的环保负责人等。这就使得乡村振兴中开展的一定程度的环境治理,对促进农村环境的改善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往往只能采取运动式而非长效的工作运作机制。

(二)企业生产投入中过度转嫁生态成本

在市场经济发展模式下,投入和产出是密不可分的。企业作为市场组织,在缺乏社会责任和伦理道德的内在约束下,追求利润的性质往往促使其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减少环保投入。与此同时,乡镇企业的环境监管主要落在县级环保部门和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身上,因环保队伍本来就比较薄弱,企业借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尽可能地把生态成本向外部与农村转移。

农村地区的企业主要有资源加工型和劳动密集型两种,这两类企业通常都采取粗放经营模式,规模小且布局分散,能耗多、污染大,自身科技素质较差,普遍对“三废”的处理技术落后。一方面,由于其获利能力较弱,企业规模效益不明显,自有流动资金严重不足,经营行为短期化特征突出,很难把很多的钱花到治理环境污染上来,因此更加容易铤而走险,掠夺式开采自然资源。另一方面,产业振兴已成为乡村振兴的“生力军”,广大农村地区涌现出的一大批乡村民营企业,对农村生态环境产生很大的影响。同时,由于城市环境管理相对严格,而农村地区地广人稀便于隐蔽排污,很多污染企业迁到农村,城市环境得到改善的同时,却日益恶化了农村环境。

当前,乡镇企业进入了生态转型的拐点,绿色生产已是大势所趋,但由于生态环境效益的经济外部性问题没有解决,乡镇企业追求生态环境效益反而会导致生产成本的提高和经济效益的下降。事实上,对于涉污企业来说,过去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利益,现在企业投资污染治理,甚至停产整治,本身都是一种偿还。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区域、不同属性的行业、不同特色的企业,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充分兼顾短期利益与长期效益,最终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目标。

(三)村民生活中缺乏生态治理参与

村民应该是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主体,但从山东生态宜居建设的实践看,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缺乏大众的参与。客观原因方面:农村人口的大量外流,使农村“空心化”现象越来越严重,参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力量不强;农民生存环境尚未达到完全保障状态,对环境保护的需求亦不可能予以更高的重视,处于分散、自主经营状态的农民,也很难承担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关于农村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在进行环境治理参与和寻求司法救济上仍然存在一些制度性的障碍。主观原因方面:一是农民环保意识淡薄。目前农民最大的心愿还是增收致富,因此渴望并愿意企业在农村地区设立工厂。而当非农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后,农民的环境认同度变得更低。二是农民缺乏环保行动的动力与能力。虽然很多农民都知道环境污染会带来一定的危害,只不过当下的利益大于环境带给他们的价值,抑或是缺乏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自保能力,所以在环境污染危害真正发生前,总是存在侥幸心理。

三、路径创新: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共同体的具体阐释

乡村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农村环境治理必然涉及多个主体,必须由众多利益相关者相互协作才能进行。在目前多元治理主体参与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的状况下,需要加强多元治理责任主体的共同参与,构建共保共享共治机制,打造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共同体。破解山东乡村地区生态环境建设面临的主要难题,需要基于政府、企业、农户多元责任主体应对环境污染的微观视角,厘清三者在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实践中的作用以及实现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逻辑维度,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水平,构建多元主体的治理共同体,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良性互动的多元一体的复合型治理格局。

(一)畅通多元参与机制,构建乡村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共同体

要把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放在一个相对宏观的区域,如果只就村讲村,就难以形成县、乡、村之间的合力,难以推动城镇乡村深度融合、协调发展、公平发展。在乡村振兴过程中要打破城乡、部门、社会间的壁垒,促进村组、乡镇与职能部门间的联动,探索出一条县域内密切合作的责任共同体模式。

第一,实行城乡环境统筹治理制度。环境污染问题不能像行政管理一样“划区而治”,而是要把重点向农村、农业、农民倾斜,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总体规划,并在政策、资金、人员上统一部署,(11)李宾:《中国农村环境政策的经济分析——基于二元视角的研究》,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2008年,第87页。明确各级政府环境治理责任,形成县、乡、村分级负责的管理和治理体系。

第二,采取部门、乡镇、村组三方联动,做好环境整治工作。要树立系统观念,以县域为单位,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整治任务。县环保局要密切配合建设、农林、水利、交通等有关部门,将任务和责任具体、细化、落实。

第三,建立以公众环境权为本位的参与制度,畅通农村环境污染的救济渠道。要在立法上明确公民的环境权,进一步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化力度,让每一位村民都能及时了解环保政策,使其能够更好地参与当地环境保护。

(二)有序推进,久久为功,构建乡村生态环境治理保障共同体

农村环境整治三分在建,七分在管。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随着美丽乡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乡村基础设施的长效管理问题日益突出,对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河道治理等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维管理情况需要加以重视。目前部分农村基础设施建成后管理不到位,损坏严重,缺乏事中事后管护机制,基础设施易沦为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同时,在人口稀少、居住分散的“空心村”,村集体支付标准化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费用的难度较大,也是基础设施建成后难以运营和维护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为推进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应根据区域实际情况,从政策、经费、人才三方面建立起环境建设的保障共同体。

首先,完善政策保障。针对农村生态环境长效管理的现状,建立有序推进的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和保护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抓好法规建设、环境执法和污染防治司法。

其次,提供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设立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专项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和审计力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基础、村民支持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建立健全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地方政府补助机制,作为国家专项资金、社会资金投入的有效补充。

最后,人才保障要到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畅通人才返乡创业渠道,鼓励青年人才返乡创业,发展生态农业、绿色产业,参与农村环境治理,为农村环境治理注入活力。

(三)农民为主,共享利益,构建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利益共同体

目前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往往是政府说了算。如果没有考虑到当地农民的实际需求,就不能很好地融入当地的农村文化和乡风乡俗。农民没有感受到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就会对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不高,甚至会以旁观者的姿态参与乡村生态环境建设,认为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是政府的事,不是自己的事。在这样的情况下,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就无法很好地进行。

生态宜居乡村建设要从满足人民群众根本需求入手,充分体现乡村生态环境建设是为农民而建,既不能越位包办代替,更不能坐等观望,要把见到实效、农民群众满意作为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根本要求,努力构建政府、企业、村集体、村民多方参与的治理格局,营造绿水青山和文化传承的浓厚氛围,提升农民参与度、获得感和幸福感。要做好利益分享,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农民参与,真正让农民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主角。通过授予经营权、合同外包、承包经营等方式,充分发挥开放、高效、专业的市场作用,最大程度给予环卫企业优惠政策与扶持力度,最大程度保护企业和村民利益,最大限度盘活美丽山水资源,变绿水青山为金山银山。

(四)立足农村源头治理,构建乡村生态环境治理行动共同体

生态农业、绿色产业是解决农业环境问题的根本之策。根据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现代化乡村有着美丽的生态环境、浓郁的人文气息以及普遍高于城市的生活品质,而其高质量生活的基础在于扎实的产业与良好的环境。以此对照山东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仍然有许多问题:在产业发展方面,乡村产业链条不完整,生产组织方式上仍以农户为主,科技应用水平较低,转型提质的难度还比较大;在环境治理方面,很多还是套用城市末端治理的模式来解决农村环境污染的问题,从农村实际出发的针对性治理方法还不成熟。

“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之间需要一定的转化方式。在乡村生态环境建设中,需要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区位特点、资源环境特色、产业环境和基础条件,以及目标人群消费市场的变化,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旅则旅、宜居则居,转变农村发展模式,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培育生态效益型工业,切忌“照搬”和“一刀切”。因此,需要多方主体共同探索多种形式创新,从源头治理环境污染,着力解决农业绿色发展面临的生态环境难题,推进生态农业、高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发展,努力打造可复制、可操作、可借鉴的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方法论、工具库。

第一,做精“生态+”文章。引进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有机化肥,充分回收农膜,推广应用可降解薄膜,逐步控制土壤污染。加强对农村地区水环境整治,保障农村饮水用水安全,推广节水灌溉、清洁能源等技术。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生态型企业,推进清洁生产,加强科技支撑,将经济增长方式逐渐由原先粗放和不可持续的模式转向到集约与可持续上来。

第二,做强“旅游+”文章。推动观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资源联动共享,将资源潜能变为资产,通过多元化运作方式,变资源、项目、品牌为资本。

第三,做大“互联网+”文章。以先进的信息化、数字化技术助力乡村环境治理数字化发展。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建立农业农村发展大数据库和云计算平台,构建乡村环境治理智慧化管理系统,及时收集农田植物生长和病虫害状态,科学预测施肥施药的时间节点和剂量,提高农民技能,提升生产效率,减少资源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破坏。(12)吴尔:《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困境与破解路径研究——基于社会变迁的分析视角》,《安徽农业科学》2020年第5期。

第四,做实“党建+”文章。在推动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村干部的“领头雁”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以及村两委的监督管理作用,以党组织为核心,协调村级环境治理,提升党组织治理乡村生态环境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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