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范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辽宁沈阳 110161)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李克强总理连续几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工匠精神”。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和全民共识的高度。
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 号)确定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职业教育终身化是指每个社会成员一生中都要接受职业教育。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一部分,也是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保罗·朗格让指出:“终身教育即教育这个词所包含的所有意义,包括了教育的所有方面、各种范围,包括从生命运动的一开始到最后结束这段时间的不断发展,也包括了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各个点与连续的各个阶段之间的紧密而有机的内在联系。”[1]把职业教育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贯穿于受教育者人生的各个阶段,是黄炎培先生的一贯主张[2]。
工匠精神的基本内涵包括敬业、精益、专注、创新等方面的内容。李小鲁认为,真正的工匠精神应该是专业精神、职业态度、人文素养三者的统一[3]。工匠精神的核心要素是创新精神,工匠精神培育应贯穿于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的全过程。
我国已成为制造业大国,但大而不强的问题仍然存在。工匠精神是制造业的灵魂[4],中国制造业亟须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数据显示,在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70% 以上的一线新增从业人员来自职业院校。我国技能型人才已超过2 亿人,占就业总量的26% ;而高技能型人才仅有5000 万人,占技能型人才总量的28% 。对照一下国外,日本的产业工人队伍中,高级技工占比40%,德国则是50% 。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短缺,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制约中国产业结构升级的关键因素。
《中国制造2025》 指出,要加快培养制造业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制造业人才队伍,走人才引领的发展道路。《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强调“大力培育工匠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指出,要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广泛开展科学普及活动,形成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2019 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方式”,“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有序开展“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2021 年4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职业教育大会上强调,要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目标,而职业教育终身化为技能型人才成长创造了条件。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到2035 年,建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 指出,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强化工匠精神和职业素质培育;支持弹性学习,建立学习成果积累和转换制度,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沟通衔接。
科学技术发展、知识更新、技术革新的加快,产业结构的升级,对技能型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制造业的发展不仅需要一大批优秀的设计研发人才,更需要一大批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工匠精神是引领技能型人才走向成功的必要条件。职业教育终身化不仅是技能型人才提升职业技能、培养工匠精神的需要,也是中国制造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工匠精神在德国制造业品牌形成过程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是传承和发扬工匠精神的摇篮。德国的工匠精神主要体现在专业精神、职业态度和职业观念三个层面。
健全的法律法规为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提供了制度保障。“双元制”职业教育由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专业设置精准,教学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职业教育面向企业实际需求,坚持理论结合实践,学生毕业时须通过职业学校组织的理论考试,同时还须获得行业协会或相关部门授予的职业资格。“双元制”职业教育具有极高的社会认可度,为技能型人才提供了畅通的职业发展通道。
德国的职业教育贯穿于技能型人才成长全过程。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规定,在企业就业的人员可以返回学校申请职业提升培训,考取更高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为职位晋升做准备。德国的一份职业教育报告提出,“在信息社会和知识社会经济全球化的情况下,职业继续教育是未来社会和经济的钥匙”。德国的职业教育与普通大学教育实现了互通,企业技术人员有终身学习的机会,可以通过不断学习提升自身能力。
“匠人精神”是日本积极提倡的一种精神,其精髓在于“踏踏实实,干一行爱一行的敬业精神”[5]。根岸康雄认为,日本精工制造的工匠精神就是一种拥有热情、永不停息的探索心与永不放弃地创造产品美的精神[6]。日本企业非常重视职业培训,员工从入职到退休,其间会不断地参加职业教育与培训。日本终身化职业教育培育了大批具有工匠精神的技能型人才,保证了日本制造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我国制造业的发展需要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职业教育终身化是培育工匠精神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国出台一系列政策,终身化职业教育体系已初步建立,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1.观念上的偏见阻碍了职业教育工匠精神的培养。受传统观念影响,社会上存在“重学历、轻技能”的现象,一些人缺乏对技术人才的尊重。有的人对职业教育有认识上的误区,存在职业院校培养的人才是“蓝领”而“低人一等”的偏见。因此,主观上愿意学习技术技能、参加职业培训的青年人比例较低。
2.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热情不高,阻碍了校企共育工匠精神机制的建立。一些行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不足,组织、协调、指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校企协同育人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有的学校教育与企业需求不匹配,一些学生在校所学与实际应用脱节。一些企业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动力不足,尚未充分发挥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一些企业缺乏高技能人才成长激励机制,技能型人才终身学习缺乏系统性和稳定性。
3.职业院校培养技能人才的质量和层次不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一些职业院校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重视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对职业素养的培育,还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发展、科技发展的需求。一是我国技能型人才培养结构和质量与产业需求存在不相适应之处,一方面高端技能人才存在较大缺口,另一方面低端技能人才不能满足岗位需求。二是职业院校大多开展职前教育,参与企业技能培训较少,服务于终身化职业教育的意识薄弱。三是职业教育评价体系不够健全,一些技能型人才持续学习和职业发展通道不畅,尚不能满足其成长需求。
1.全社会应加大对工匠精神的宣传力度。破除对职业教育的偏见,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广泛宣传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大力表彰杰出技能人才,宣传大国工匠的成长之路,形成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建立健全技能型人才发展、考核、激励机制,提高工匠的社会地位,使高技能人才得到社会认可并实现自身价值。
2.注重青少年职业素养养成。落实“双减”政策,丰富基础教育中的劳动实践教学,创新课后服务机制。将职业教育前置到中小学基础教育阶段,对中小学生进行职业启蒙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的职业兴趣,让其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选择未来的职业。职业院校和企业须承担起普及职业教育的责任,让中小学生走近职业教育、了解职业教育、体验职业教育、热爱职业教育,今后能主动融入职业教育,从而促进产业发展。
3.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行业协会协调作用。各级政府深入落实国家政策,并根据地区及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创新顶层设计,加强政策引领,激励更多的社会力量、青年及各方面人才参与职业教育。充分发挥行业对职业教育的协调指导作用。行业协会应制定相关标准,协调好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的关系,为技能人才工匠精神培育创造条件。
4.职业院校要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建设蕴含工匠精神的校园文化。根据学生情况和行业特点,确定人才培养目标,改进教学方法,做到知行合一。注重工匠精神传承,邀请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课堂,直观展现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将工匠精神作为一种职业规范和素养融入教学,改变“技能人才就是蓝领”的传统观念。
5.企业要积极参与技能型人才培养。践行技能型人才终身发展理念,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形成崇尚技能的浓厚氛围。拓宽技能型人才发展通道,让他们有上升的空间,能持续提升自身技能。提高技能型人才待遇,使其感到有尊严、有出路、有奔头,增强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优化技能型人才成长环境,激发更多人踏上技能成才之路。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对劳动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工匠精神培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应贯穿于劳动者的职业生涯。终身职业教育具有持续性、开放性、整体性、灵活性和动态性特点[7]。职业院校应积极开展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畅通其职业发展通道,推进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一体化发展,把技能学习与学历证书结合起来,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满足技能人才发展需求。
一是打通中职、高职、应用本科、专业硕士、专业博士等学历层次上升通道,为技能型人才提供更宽阔的成长道路。
二是使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有机结合,建立更加灵活的教育制度,发挥开放教育、继续教育的作用,完善学分银行建设,推进学习成果互认,构建终身化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对技能获得和提升的需求。
三是建立技能型人才评价体系,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员、技术管理人员职业晋升通道。
1.创建学校与企业培训协同育人体制机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美对接职业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实现学校、企业、技能人才共赢局面。分别发挥学校和企业在人才培养上的优势,学校在企业设立实训基地,企业在学校设立高技能员工培训基地,开展专业教师进企业、企业专家进学校的双向人才交流合作。
2.企业主动承担培养技能人才的责任。企业应充分发挥育人主体作用,积极参与学校育人全过程,使学生实现工学交替,真正做到专业学习与企业岗位无缝对接。选派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大国工匠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将企业评价标准、管理模式及文化思想渗透到职业教育过程中。企业应主动接纳学生学习实践,使学生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同时,还能接受企业文化、精神的熏陶,得到全面的锻炼和培养,真正达到校企共育工匠精神的目的。企业要鼓励技能型人才到职业院校学习理论知识,提升综合素质。
3.职业院校一方面要做好学历教育,另一方面要发挥职业培训的功能。职业院校课程标准要与企业岗位技术标准同步,教学所选项目应为企业真实生产过程,并按企业技术质量标准进行考核。学校应积极参与企业生产实践,推进技术创新,解决生产问题,使教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4.加强专业技能传承。鼓励企业技能型人才到学校接受专业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聘请行业名家大师和能工巧匠,与学生建立师徒关系,通过师徒传习的“传帮带”教育模式,继承和弘扬工匠精神。选派教师、学生参与企业产品设计、生产等工作。
1.通过现代学徒制培育工匠精神。2019年5 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 12号),我国现代学徒制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回顾人类职业教育历史可以发现,职业教育最初的形式就是学徒制。德国制造业在国际上长期处于领先地位,即得益于广泛推行“双元制”模式的现代学徒制。现代学徒制最显著的特色是,职业院校与企业深度合作,将学校教学环节和企业实践环节有机结合起来,使工匠精神在师傅的言传身教中得以显现。双方可通过联合培养、订单培养、冠名培养、委托培养等形式,实现学徒制“双主体”育人。
2.通过1+X 证书制度试点培育工匠精神。2019 年,教育部等四部门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 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职业资格证书有利于学生实现高质量就业,而且获取资格证书的过程也提升了学生的职业素养。1+X 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坚持职业院校学历教育和社会用人需求相结合,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夯实了学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完善了校企“双主体”育人机制,培养了大批具有工匠精神的技能型人才。
3.开展技能大赛,培育工匠精神。技能大赛往往高手云集,为技能型人才提供了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师生积极参与各级技能大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研,可以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大赛综合考查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需要学生掌握先进的技术标准,执行严格的质量标准。在备赛、参赛过程中,参赛者不断学习、实践,解决项目中的实际问题,可以提升专业兴趣,培养永不言败的职业精神和细致缜密、善于学习的工作态度。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是培育工匠精神的有效抓手,也为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提供了舞台。
职业教育来源于职业,服务于职业发展。因此,校企双方应共同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借以提升人才培养能力。职业院校应根据市场需求设置专业,并做到与时俱进,及时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
一是将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标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企业、学校在人才培养中的优势,实现学生知识和技能双向提升。
二是将课程标准与工作规范结合起来,实行工学交替,使学生对职业和岗位有真实的体验,领悟到工匠精神的内涵、本质和价值。
三是将工匠精神贯穿于技能人才培养全程,使工匠精神在课堂、实训和实践中得到系统培育。
四是落实“三教”改革,完善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适应终身学习特点的课程体系和教学手段。
五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把对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等的评价结合起来。
技能人才工匠精神培育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其内涵随着经济发展、科技进步、行业变化而不断丰富。职业教育终身化为技能型人才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我们要学习借鉴国外职业教育先进经验,不断完善职业教育终身化体制机制,创新职业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培养更多的大国工匠、能工巧匠,为我国由制造业大国迈向制造业强国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