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词学的显著特点之一即逐渐自觉地在观念、理论、实践层面不断进行尊体尝试,而在尊体中,破体与辨体是非常重要的两个维度。破体就是指打破诗、词两种文体之间的界限,以诗为词,以期提升词体的地位;辨体则是明辨诗、词的界限,保持词体独立的文体特征和审美品格,注重词体的本色表现,使诗、词并行,甚至以词弥补诗在表达需求上的不足,来提高词体的地位。相关研究认为,在常州词派出现之前,两个维度力量强大,但相持不下、各守疆界,甚至还互相消解尊体的效果。到了常州词派,张惠言将诗之精神注入词中,又保留了辨体论的一些成分,经周济的理论完善,破体与辨体的矛盾才得以解决。
本文在对此观点陈述的基础上,反驳了“至常州词派消除破体、辨体矛盾”的看法,认为早在清初破体与辨体就在观念和实践上有了融合的趋势。与此同时,在社会环境与政治环境的影响下,词的娱乐功能已趋消退,二者的融合也促进了清代词的发展,为后续尊体奠定了基础。
一、学界关于“至常州词派消除破体、辨体矛盾”的观点陈述
尊体就是推尊词体,将词的文学价值与地位抬高,使其与诗文并尊,为主流社会所认可。今人常认为词体至清代始尊,而在清代的尊体过程中,人们也经常以常州词派为分界,将尊体的历程划为前、后两个时期。词学大师谭献更是早在《箧中词》中表示:“倚声之学,由二张而始尊耳。”所以,许多研究以常州词派的尊体理论展开,重视他们在清代尊体中的贡献。
有关常州词派在尊体方面的主张,早期接受者包括张惠言的亲友、门生。他们受社会环境的影响,尝试改革词坛弊病,基本接受了张惠言“意内言外,比兴寄托”的词论观,对其学习、推崇并加以修正。到了晚清民国时期,社会发生巨变,词坛风气也在逐渐变化,常州词派的影响进一步扩大。谭献提出了“倚声之学,由二张而始尊耳”的观点,同时推举周济的“寄托出入”说,强调了常州词派在尊体方面的贡献。陈廷焯、唐圭璋等人继承发扬了张惠言的词学观,龙榆生在此基础上提倡声律之学,重点关注常州词派破体之外的辨体倾向,王国维也在对常州词派的认同中更关注对美学特质的认识,认为词“要眇宜修”。在众多学者对常州词派的接受、发扬中,他们同样重视常州词派关于破体、辨体的贡献。
到了近现代,学界对其研究集中在比兴寄托的词学观上。叶嘉莹先生在《清词丛论》中论述了张惠言的词学主张,重新检讨了张氏将词与《诗经》相比的逻辑原因与现实可能性,同时认为其在客观方面有所成立,肯定了常州词派词论的启示意义。之后,严迪昌先生在《清词史》中也梳理了常州词派的词论,并总结了张惠言的词学主张,强调张氏理论的宗旨即在“尊词体”。张惠言一方面讲求“低徊要眇”,在唐宋词人中推举“温庭筠最高”,认为“其言深美闳约”;另一方面力求比兴寄托,援引儒家诗教入词学,其尊体的词学观念有重古倾向。与此相近,《明清词派史论》提到常州词派的尊体论时也强调了张惠言重词作的“意”,表明其既有对词体教化意义的重视,也有对词体本身地位的充分肯定。这些研究或多或少体现了张惠言及常州词派兼对词本身特点与诗教精神的关切,论证了其词学观的突破性及深远的影响,但都未以绝对的口吻对常州词派下定义。
对于本文所提观点,较为具有代表性的研究则是曹明升在《中国文学研究》发表的论文《清代词学中的破体、辨体与推尊词体》。他认为:“常州词派在词体完全案头化、不再用于娱乐的情况下,合理地保留了词体作为音乐文艺样式的美感特质,并巧妙地将其为教化、言志功能所用,从而把破体论和辨体论这两种自宋代以来长期并存又各有所偏的尊体方式作了一个理想的结合。”即到了常州词派时,破体论与辨体论两方主张才有了融合,这一观点也得到学界的认可。汪超的《词学尊体研究综述》就特别提到了此研究:“常州词派在使词体诗化的同时保留词体特有的形式特质,并使其为儒家诗教所用,从而使破体论和辨体论实现理想的结合。”认可了曹明升的观点是对“关于破体、辨体的角度来分析词学尊体论”的总结性论证。另外,《尊体与辨体》《明清时期的词曲之辨研究》《清代词话与词的传播关系研究》等文章也在尊体相关的研究中借鉴了曹明升的成果,受其影响并对相关内容做更广阔的阐发,由此可见曹明升及论文《清代词学中的破体、辨体与推尊词体》的代表性。下文将详细陈述这一观点的理论内核。
(一)常州词派以前的破体路径
曹明升及持同样观点的研究者认为,破体与辨体构成了清初尊体的两个基本维度。在以破体来尊体的路径中,主要分为两个层面。第一,清人从词的本源出发,探索论证词是“诗之裔”。比如清初丁澎、任绳隗等人就分别从文体形式、文体代嬗的角度将词的源头与诗歌发展脉络接轨,亦即凭借诗歌来使词体依其而尊。第二,清人又从词的取材、创作风格等角度,认为词的表达应与诗一样,遵循传统诗教的规范,追求雅正。依据这一风格,要求文人作词的方式应比兴寄托,注重词的教化与言志功能。如此,人们从本体论、风格论、创作论等层面为破体尊词构筑了完整的理论体系,这是原观点所论述的破体论者的思想脉络。
(二)常州词派以前的辨体路径
而在以辨体来尊体的路径中,同样从这几个角度入手梳理清人的尊体方式。在溯源中,汪森将词的源头上溯至上古歌谣,且“古诗之于乐府,近体之于词,分镳并骋,非有先后。谓诗降为词,以词为诗之余,殆非通论矣”。这从词的源头否定了词与诗的依存关系。在题材、风格上,清人主张词重言情,区别于诗之言志,并且弥补了诗歌在表达上的缺漏。从“词以艳丽为工”到追求自然本色,人们逐渐革除了作词刻意雕琢辞藻的弊病,进一步优化词的形式,使其成为与诗风貌完全不同的文体,体现了在表达方式上注重词独特价值的观念。由此,辨体论者的尊体路径较为明显地体现出来,从源头、题材、风格、形式上区别于诗,主张词的独特性与创造性,为词体作出了一套不同于诗的独立
规范。
同时,相关研究在此间梳理的基础上认为,清初征召歌妓唱词是当时文人宴集中的重要娱乐形式,口头传唱仍是词的传播方式之一,由此指出词并未完全案头化,成为书面笔间的创作作品。在这样的环境下,词的应用功能和场所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有些文人虽有用词教化思想、托物言志的意图,但仍无法避免在宴集娱乐中赋艳词。因此证明,词在现实中的娱乐功能不减。因此“主情”的辨体论与“言志”的破体论不断抗衡,二者相持不下,各守疆界,这也导致了它们互相消解尊体的效果,使词体在清代前期未能获得与诗同尊的地位。
(三)至常州词派二者的矛盾消除
清中后期以后,政治环境与社会环境趋向恶劣,内忧外患使士人传统的“经世致用”思潮又开始萌动,但因严格的君主专制与中央集权及令人畏惧的“文字狱”,文人不敢借诗直接表达,只能凭借词委婉吐露。由此,词的言志功能见长、娱乐功能削弱,加速了词体的案头化进程,这为人们尊词提供了有利的环境。
原观点即认为,常州词派在这样的环境下,通过破体尊词,以注重词的比兴寄托之用,使词不限于表面辞藻而有深刻内涵。这样一来,词有了托物言志、思想教化的空间,由此和政治、儒家诗教联系起来,在精神主旨和实际功用上与诗越来越接近。张惠言注意保留了词“低徊要眇”的美感特质,虽忽视了词声律的问题,但后人周济又做了完善补充,并解释了词入乐律在教化上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由此推论,常州词派将破体论中的诗教精神和辨体论中的形式美感做了完美融合,使其在教化言志的同时有风格和声律上的本色,清前期的破体与辨体的矛盾方得到彻底解决。
二、清初词坛的尊体观念与实践
对于以上观点,笔者虽认可常州词派在尊体过程中的历史性地位,但不太认同破体论与辨体论在常州词派以前“相持不下”“各守疆界”的看法,更不认为二者的特质到常州词派之时才解决了矛盾和彼此融合。笔者在查阅资料的过程中发现,早在清初,文人对尊体的自觉或不自觉实践中就已经将破体与辨体融合起来思考,并没有进行明确的主张划分,甚至经常有文人兼有破体论与辨体论的思想,下本文将作详细论证。
(一)对辨体的重视
在清代词学复兴处于起步阶段的康熙年间,人们不仅以极大的热情致力于词的创作,而且还敏锐地意识到词有不同于诗、曲的微妙之处,所以清人对辨体论观点的主张首先是不可忽视的。人们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辨析词与诗、曲的异同,以此来推尊词体。因此,转变长期以来视词为小道末技的传统观念,成为康熙年间词学界有识之士的共同呼声,这也为清中后期的尊体包括常州词派的理论奠定了基础。
1.深化本色当行论
根据陈水云的观点,清初人们对词的特质的分析与界定十分明确与全面。首先是深化了自宋以来的本色当行论。宋代论本色当行,以秦观为典范,清初词学沿袭了宋代对婉艳绵丽词风的推崇,较宋代词学发展来说,更全面地揭示了本色当行的审美意蕴,倾向于向婉约的本色本体回归。在题材上,他认为词的体制决定其表现内容与风格是人性情中柔软婉约的一面,因此词适合以男女艳情为表现对象。在语言表达方面,清人主张表达应自然真切,不能刻意雕琢,宗元鼎更是提出,词当以艳丽为工,但艳丽中须有自然本色。陈水云最后也总结道,如果要有炼词造句,也应在雕琢中不露痕迹,“天巧与人工相济为美”。
在注重词作的本色方面,清初代表词人即为纳兰性德。纳兰性德出身贵胄,却与许多汉族士人有着密切的交往。明清之际,汉族士人的心灵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国破家亡的痛苦使他们情感世界复杂、悲愤但无法言说。生性敏感的纳兰性德受这种情绪的感染,将其付诸词作之中。
纳兰性德在清初词坛的影响与个人的情绪体悟之下,学词、作词也与婉约本色分不开。纳兰性德学习、继承了前人词作,认为“《花间》之词如古玉器,贵重而不适用,宋词适用而少贵重。李后主兼有其美,更饶烟水迷离之致”,可见他对婉约词风的认可与接受。从词作中可以明确看到纳兰性德在词调选用上受花间词、后主词和小山词的影响,有些词句甚至直接或间接化用花间词、后主词或小山词的词句。这不仅显示出纳兰性德对词婉约本色的重视,也表明他在继承前人词风的基础上加入了自己的理解。周颐称纳兰词“纯任性灵,纤尘不染”,王国维也说“纳兰容若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此由初入中原,未染汉人风气,故能真切如此。北宋以来,一人而已”。这些都证明了纳兰性德在创作中对词自然特质的把握、回归和重视。由此,清词在对前代词体成就全方位学习的基础上,表现出在选择词体的本色表现上的自觉。
2.总结诗、词的特性之异
清初文人辨体的第二个方面是总结出“诗庄词媚”“诗直词曲”“诗雅词俗”的特性,并认为词在文体发展演变历程中处于诗、曲之间,风格也在雅、俗之间。同时,清人特别强调词的音律特性。这些都是从表达手法上来进行辨体。
在重视词牌与音律的贡献上,纳兰性德的作用同样不能忽视。他依谱填词,依律填词,在学习前代词体词调的同时,选择性地用调、创调。除此之外,他不仅严守声律,还将个人感情和思想融入其中,使词言志有寄托,将词牌和词调的功能发挥到极致。
除了纳兰性德之外,曹寅也注重词“倚声填词”的本色,《楝亭集·楝亭词钞·序》中就有记载:“倚声按谱,拈韵分题,含毫邈然。”他在填词时遵循词的音韵声律,字斟句酌,以求和律。比如他选用《女冠子》词牌时严格按律,声律虽是沿袭前人,但也能准确地表达词中之意、风格气象,可见他选律的谨慎和准确。
(二)辨体中的破体倾向
清初词人虽重视辨体,但并未与破体的观念和主张割席。在创作实践中,许多文人会因社会环境的影响而将自我心志付诸笔尖,以词传达。
如上文所提的纳兰性德,他婉约真切的词风与自我的感触是分不开的,这已与自宋以来倚红偎翠的婉约词有了本质的不同。他借助词体表现的是自我的感情。纳兰性德理解汉族士人的痛苦,也因自身常年侍奉君侧,伴驾出行,抱负难实现而郁郁不平。词的柔婉华丽只是表象,在这掩饰之下,词人的痛苦郁结才是真真切切的。他以比兴寄托,来阐释人生难测、前途无望、理想幻灭、爱情难寻的苦闷,又倾诉对生命价值和生存意义的追寻,以个人的性灵感受自然万物,是在坚持词婉约、自然本色的基础上对思想内容的深化,在自觉或不自觉中丰富了词的意蕴,使其寄托遥深,提高了词的精神价值。
另外,纳兰性德也在“倚声填词”中传递着个人的心志,将词体与词情结合。例如在经典作品《长相思·山一程》中,他一改以往《长相思》的旖旎气,又拒绝了边塞词传统的磅礴豪放,将婉转之味和边塞主题进行巧妙结合。纳兰性德对边塞的描写少了西风塞马、沙场狼烟的意象,改用山、水、风、雪等传统自然意象,又联系对故乡的描写,虽苍凉但不苍劲,娓娓道来,意味不断。从这里可以看出,纳兰性德虽用传统词牌,词中表达的情感却与原本词牌限定的感情截然不同,打破了以往的主题限制,丰富了表达内容,使其言志的同时不失自然本色和音律特质。在此期间,他最关注的不是词牌的音乐,而是文字与情感,从这一角度来看,词逐渐成为一种叙事、抒情的工具,其娱乐性也在不断减弱。
除纳兰性德之外,清初词人在辨体中不断尝试破体的,岳端也是其中之一。他的词风格清丽,自然婉转,美而不艳,具有词本色的婉约之美。同时,他在创作意境与题材上不断开拓,不乏对北方风光的描摹,引入交游、赠别等诗意,而且在用词上真实流畅,无雕琢气,体现了满族词人的率真特色。除岳端之外,曹寅也在重音律的基础上注入真情实感,既保持了词格律的工整精致,也使词表情达意、托物言志的功能完满发挥,而其词风格的凄美婉约中又多了一种浑厚淳雅,突破了宋以来的词风,拓宽了表现领域,更是对词的发展、对其地位的抬高。
另外,对词体推尊并注重破体,康熙皇帝也发挥着极大作用。他一生作词12首,善于咏物抒怀、记叙日常,同时看重词寄托的功用,认为诗词同源,皆为正体。他明确声明词源于《诗经》,尽管有些偏颇,但客观上也表现了对词地位的高度重视和推崇。这一官方态度使清初臣子文人纷纷回应、效仿,促进了词的创作,在词学发展历史和尊体历程中都是不可忽视的。
清初词人对辨体的重视使他们关注词艳丽之形,又注重自然本色,表现出一定程度上的创作自觉。另外,在辨体中,人们也不断强调词在表达手法上与诗的不同,如“诗庄词媚”“诗直词曲”“诗雅词俗”等,同时在意词的声律特质,“倚声填词”成为作词的要求之一。然而这些辨体的行为并不代表清初词人在辨体中与破体是敌对的,相反,他们在关注词本色、词韵律的过程中,愈发主动将自我感情与心志融入词的创作,比兴寄托,扩大词的表现意境。这使他们在填词的过程中不受原本词牌的限制而能有所突破。在这期间,人们虽严格按照声律,但看重的已不是音乐本身,而是文字与内容,从这一角度来看,词的娱乐性功能已有所减弱。由此可以得出,破体论与辨体论的观念和实践,都已在清初词坛的尊体路径中有融合的趋势。
三、对原观点的再思考
(一)清初破体与辨体融合之原因
清代词的发展与宋词不同,宋代统治者号召“多买歌儿舞女,旦夕饮酒相欢”,所以宋词以一种娱乐自娱的状态存在。且宋代商品经济繁荣,市坊制度走向没落瓦解,市场、坊里的界限不再严格划分,商业、娱乐业高度发展,出现勾栏、瓦肆等娱乐场所,客观上也促进了词的发展。在这种社会背景与文化氛围下,人们填词吟曲,甚至还将新词赠予歌妓传唱,词的娱乐性被最大限度发挥出来。郑振铎认为:“词在唐末与五代,已成了文人学士的所有物……他们几乎为文人学士的阶级所占据。”许多文人无法诉诸诗文的情绪,都以词来表达。正如郑振铎先生所说:“他们可以用词来发‘思古之幽情’,他们可以用词来抒写难于在别的文体中写出的恋情,他们可以用词来庆寿迎宾,他们可以用词来自娱娱人……在词的黄金时代中,词乃是文人学士的最喜用之文体。词乃是与文人学士相依傍的歌妓舞女的最喜唱的歌曲。”这也说明了词在宋代时有其独特风韵的原因。
到了清朝,社会环境和政治环境急剧变化,文人学士作词的内容与初衷随之改变。明清之际,明末遗留的知识分子面临着信仰的崩塌和前所未有的复杂矛盾,其中就包含朝代更迭和儒家民本、民生主义的矛盾。就国家大义来说,在当时的知识分子看来,清朝统治者导致国变,但他们入主中原之后,不仅实现了华夏传统文化的复归和中兴,而且自主在统治阶级完成了汉化,也促使汉民族接纳满族成为其中一部分。这一时代的华夏正统士人,正如木斋先生等人所说,一方面耻于国家大义,一方面要保全华夏传统文化的延续,除了做官别无他途。他们无法改变满族入主中原的事实,怀念故国,满含耻辱和愧疚,但又因华夏文化和个人前途不得不入仕,可谓煎熬非常。他们又不能直接表达这种情感,不得不借助最适宜表达这种深情绵渺之思的文体——词来宣泄。叶嘉莹先生表示,正是这种特殊的环境,促使词某些特质发生转变。词体功能由娱乐言情彻底转向抒情言志,负载词人心声与情意、志向,衍生为“言志体”之词,进而成为众多文人士子首选的抒情托意的工具。词的自然本色和委婉特质与逐渐发展出来的言志寄托的功用相结合,形成至情至性的表达,并引起其他创作者的共鸣,产生巨大的创作影响。这一影响成就了词的新变与推尊,也受词的变化而更加
壮大。
由此可以看出,破体中的“言志寄托”内核与辨体中“自然本色”的融合早已有之,且是时代发展下自然生成的结果,也是清初文人士子的共同追求。可见,从原因角度来说,原观点常州词派之前“破体与辨体论相持不下”与至“常州词派消除破体、辨体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准确。
(二)清初破体与辨体融合之结果
清初词破体与辨体的融合是通过多条路径实现的。在思想上,统治者重视词的创作,激发了人们的填词热情,并以官方的身份奠定了打破诗、词界限的思想基础,使推尊词体上升为官方观念。在实践上,文人士子积极寻找辨体的路径与方式,使词呈现出有别于诗的独特价值。他们保持词本色风格,坚持韵律严整,将其定位在俗、雅之间,在此基础上增强词表达自我的功用,利用比兴寄托、咏物讽喻的手法,扩大了词的表现内容和范围,抒发抱负理想和对人生价值、生命意义的思考探索,使词在清初焕发新的活力。这一时期,各家各显其能、各擅所长,所表现的词境、词风多样又丰富,呈现出词坛的多元色彩,推动开创了词坛中兴之盛的局面。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清初满族词人对于北地风光的描摹,既无刻意雕琢,又没有靡靡之感,词风真挚雅正,蕴藉柔美,读起来回味无穷。
从这个意义来说,在破体中,词虽然渐趋回归儒家诗教精神,但并没有失去本身的特性,成为“句读不葺之诗”。在辨体中,词也没有在注重炼字造句、苛求声律的情况下为字词、音节所限制,反而因清初词人对词牌的创造性填写突破了原来的桎梏,扩大了词的意境。根据上文对清初社会与政治环境的叙述,士人在此间以词传情言志已不是为满足娱乐的需要,虽然词在此时未完全案头化,但其娱乐功效早已不如宋元,呈现出逐渐消退之象。所以原观点中认为词的娱乐功能是其“底层支撑”且与诗教精神背离的看法也是不太准确的。即词娱乐功能在清初的消退已使其可以承担寄托讽喻、言志教化的作用。从结果来看,清初词坛破体论与辨体论的并行、融合,不仅没有消解尊体的效果,还在某种程度上促进词走向中兴,为清中后期词真正获尊奠定了话语、思想和实践基础。
由此可以看出,在清初破体论、辨体论观念与实践上的融合过程中,二者并非分庭抗礼、僵持不下,也未有绝对的抗衡,而是不断互补。至于“破体论与辨体论不仅相持不下,而且相互消解尊体效果”,更是缺乏足够的论据作为支撑。因此,本文对此观点产生了质疑。
四、结语
相关研究认为,在常州词派以前,清代词坛在尊体上呈现出破体论与辨体论两种观点,二者相持不下,各分疆界。同时,这一观点在此基础上论断,破体论与辨体论僵持的局面使二者都不能完整地促进词在清代的发展,并共同消解着尊体的效果。到了常州词派之时,张惠言将诗的精神注入词中,又保留了辨体论坚持的词的特性,注重词的格律与声韵,由此破体论中的精神与辨体论中的形式才得到完美结合。词体既回归儒家诗教,又保持了原有的美感。
针对以上观点,本文并不认为常州词派的出现才使破体与辨体实现融合,二者的矛盾得以解决。笔者发现,在清初时破体论与辨体论的观念就已有互通,甚至在同一位词人的创作中有共存的趋势。
文章梳理了清初词人辨体的角度、辨体中的破体倾向,证明了清代初期词创作中破体与辨体融合的可能。同时笔者认为,原研究在辩体论的论述中所持观点——词的娱乐功能是其“底层支撑”且与诗教精神背离,这也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早在清初,词的娱乐功能就有消退之势,并非到了清中后期才显现。而关于破体与辨体融合的原因、结果的陈述,更是对学界过去重要论点“至常州词派消除破体、辨体矛盾”的再讨论,这进一步印证了本文的推论。
当然,在驳论常州词派最先融合破体论、辨体论的观点之外,也不能忽视常州词派对二者融合的关键性总结,因为这是具有理论意义的。同时,常州词派中周济对读者感受的强调,“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观点,确立了读者对文本的阐释权威,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张惠言“比兴寄托”观点中可能存在的牵强附会,也在整体上完善了常州词派的主张。更重要的是,这使清初以词言志的实践有了更多延展,带给后人不断思考的空间,这是具有开创性的。
(华中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