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生存的根基处重新理解认识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再思考

2022-12-31 07:40王晓升
关键词:认识论肉体感性

□ 王晓升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是,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的过程是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最后认识的结果需要借助于实践来加以检验。在这些基本的观点中,认识和实践是分离开来的。这个区分的前提是,认识是人的大脑中的思维活动,而实践是借助于人的身体所进行的外部操作活动。更进一步说,认识和实践的区分是建立在思维过程和身体活动的区分的基础上的。这种区分无疑是有一定的依据的,可是在实际的认识过程中,思维活动却无法脱离肉体而发生。如果是这样,那么理论和实践的分离、思维活动和身体活动的分离就是错误的。如果我们把思维活动和身体活动结合在一起来思考人的认识活动,我们就会得到一个不同的认识图景。

一、主客体二元论的难题

在认识论中,人们把肉体和精神分离开来不是毫无根据的。这里存在着一个文明史上的前提,只有清楚地分析了这个前提,我们就可以进一步思考,这种分离所出现的问题和解决这个问题的思路。我们知道,人类为了生存就必须要征服外部的自然,而要征服外部的自然,人就需要束缚人自身的自然。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在《启蒙辩证法》中用《奥德赛》里奥德修斯征服海妖塞壬的神话故事来说明这个道理。在这个神话故事中,海妖塞壬是一个能够唱出极其美妙歌声的精灵,是自然神的象征。凡是经过这里的船只都有极大的风险。海妖的迷人歌声使水手失去方向,并最终葬身大海。为了征服海妖,奥德修斯让人把他自己捆绑在桅杆上,而让水手们堵上耳朵。这表明外部的自然的东西对于人的吸引力太大了,如果人不征服自然,那么人就会成为自然的一部分。要征服自然,人就必须从肉体上束缚自己。这个神话故事具有一种象征的意义。人类要自我生存,人类要维持文明的发展趋势,人就必须束缚自身的自然。这就表明,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以及人的自我持存的要求迫使人必须在一定程度上把自己的精神和肉体对立起来,或者说,人必须用精神来束缚肉体。精神在这里对于肉体取得了优势地位。这种优势地位在人类生活中就表现为脑力劳动对于体力劳动的优势地位。从这个角度来说,脑力劳动者在文明史上的统治地位是有生存论上的基础的。同样的道理,精神和肉体分离开来,精神束缚肉体也是人类生存的根基。正是在这个根基上,思维活动和身体活动被人们区分开来,并在一定程度上对立起来。认识活动也由此与实践活动区分开来。

可是,在这里,人们必然会提出一个问题:虽然在认识论中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被分离开来,但是认识论并没有强调思维的首要地位,而是强调实践的首要地位,它把实践作为认识的基础。然而正如黑格尔在主奴关系的分析中所表明的那样,虽然脑力劳动者自己知道它处于统治地位,但是它的生存却依赖于奴隶的劳动,于是奴隶劳动始终得到承认,历史上脑力劳动者都会在一定程度上颂扬体力劳动。而颂扬体力劳动和贬低身体是结合在一起的。这就是说,人们对于体力劳动采取了一种矛盾的态度,表面上不得不颂扬体力劳动,但是在精神的深处却否定体力劳动。脑力劳动者在生存斗争中始终处于支配地位。这就如同认识论中的情况,在认识论中,人们颂扬实践,强调实践是基础,但是认识的核心却是思维活动,而不是实践活动。

正是由于人们在认识论中把肉体和精神对立起来,于是认识活动就只是一种思维活动,是一种独立于肉体的精神活动。我们知道,当思维活动变成一种脱离肉体的活动的时候,思维过程中那种与肉体相关的东西就变成了认识的障碍。比如,人的情感和意志等。这些东西被当做“非理性”的东西而在认识过程中被排斥。认识过程本身的核心就是纯粹理性的思维活动。人们强调逻辑的方法、理性推论的方法在认识过程中的决定地位。这种认识活动强调价值中立,强调逻辑上的一致性,强调绝对的因果联系等。在认识活动中,人的理性思维活动或者感性活动必须是价值中立的。本来,在人的生存中,人的感官是与身体的愉悦或者痛苦联系在一起的。人在认识中活动的感性材料必然与感性上的愉悦或者痛苦有关,但是认识活动却强制人们把感性材料彻底中立化,使这种感性材料与身体上的愉悦或者痛苦无关。这表明,在认识活动中,人必须把经验变得更加贫乏,或者说,经验的贫乏是认识的必然要求,也是控制自然的必然要求。这就如同奥德修斯必须把自己捆绑在桅杆上,水手必须堵上自己的耳朵。

在认识中,人的思维过程也是如此。康德对认识中的思维过程进行了纯粹理性上的分析。人的认识在感性的层面具有纯粹的直观形式以及伴随着这种直观形式的感性材料。这是被放在时空秩序中的感性材料,而思维就是知性凭借概念来把握这些感性材料,这些知性的范畴是从逻辑中被演绎出来的。所以,这种纯粹理性的认识活动就是用概念的框架来综合感性的材料。在康德看来,通过这种方法我们就得到了实证科学的知识。这也是我们在认识论中所强调的核心内容。可是,如果我们的知性思维活动中只有纯粹的概念框架,这个概念框架是纯粹的形式,而感性的材料又是纯粹的杂多,那么当概念的框架被用来整理这些感性材料的时候,为什么就能够让这些杂多的材料变得如此有序呢?既然它是杂多,它就不可能完全被纳入概念框架之中。这些不能被纳入概念框架的东西就被排除出知识的范围。如果经验材料是客观知识的来源,把某些经验材料排除在概念框架之外,那么这个知识难道就没有缺陷吗?更重要的是,如果概念是纯粹的知性框架,只是纯粹的形式,那么这个形式中如果没有一点内容,那么这个纯粹形式的东西如何存在呢?如果因果性概念之中没有经验的内容,比如,如果没有两个发生的事件,那么两个事件之间的必然联系(因果联系)就无法表示了。这个因果关系的概念至少要有时间的要素,而时间的要素却是感性的要素。今天,我们在认识论中讨论的相关思想基本上是按照康德的这个模式来进行的。只要我们稍微仔细地分析一下,我们就会看到,这个认识论的框架无法维持。这些问题的根源就在于,这种认识论把肉体和精神要素彻底割裂开来了。如果精神中完全排斥了肉体的要素,那么精神就失去了任何动力。我们知道,人的想象力、精神中的冲动都是与肉体的要素联系在一起的。如果没有想象力,如果没有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第一版中所说的想象的综合,认识活动又如何能够达到对外部对象的认识呢?如果没有肉体上冲动,认识根本就不可能发生。如果没有肉体的作用,纯粹的“我思”也不可能有康德所认定的那种统觉的综合统一能力。康德在排除了肉体作用的前提下,又偷偷摸摸地把肉体的要素纳入认识活动中。

从这个角度来看,认识的基础是实践这个说法,其实就是把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区分开来之后,把肉体和精神割裂开来之后,把肉体的要素偷偷摸摸地纳入认识活动的一种巧计。如果我们在这里进一步考虑精神和肉体的分裂是笛卡尔哲学的基础,是近代主客体对立起来的思想基础,那么我们就可以看到,现代哲学在主客体二元对立的基础上所确立起来的认识论所存在的缺陷。这个缺陷是在人类文明史的根基处发生的。所以,在认识论中,人们从来不认为,主客体二元论的认识论有什么错误,人们把这种二元论当做认识活动的当然前提。在这里,主体是纯粹精神,而肉体是纯粹精神的认识对象。在纯粹的“我思”面前肉体就是作为认识和控制的对象而被理解的。

二、 “经验”的贫乏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认识论把肉体和精神对立起来,把思维活动当做认识的核心,这种认识的目的是要控制自然,控制外部的自然和人自身的自然。在这里,认识的目的不是把握真理,而是控制自然,即控制内在自然和外在自然。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必须把真理和知识区分开来。认识活动是为了人的生存服务的,是为控制自然服务的,而不是按照自然自身所是的样子把自然展示出来。它所得到的是控制自然的知识,而不是“真理”,不是要把握外部对象本身究竟是什么样子。如果我们用现代哲学喜欢的那个抽象术语来说,它不是要把握事物本身之所“是”(存在)。这就是说,对于这种认识论来说,事物本身究竟是如何的,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如何被纳入一个统一的概念框架中,从而使我们能够按照分类管理的方法来对这些事物进行控制。在这里,人类要持续生存下去,就必须进行这样的分类控制和管理。人们却由此把这种认识方法当做是理所当然的方法,并且是唯一的方法,把这种方法无条件地合理化。然而,人类要生存却不能满足于肉体和精神的对立,同时也要把肉体和精神结合起来。由此,人类不能满足于这种分类和管理。

那么如果人类满足于这种分类和管理会出现什么问题呢?本来精神和肉体的分离,精神对于肉体的控制是为了更好地为身体的持存服务的,但是恰恰由于这种分离,精神控制肉体的目的可能不是为了肉体服务,而是为了精神自身的目的。于是,当精神做好分类管理,而且把分类管理做得越好,对于外部自然征服得越好,却越来越与人肉体的自我持存没有关系,甚至反过来否定人的持存。这就好比说,一架在天空中飞行的飞机,它的一切状态良好,但是却迷失了方向。当精神不断膨胀,不断对抗或者否定身体的时候,精神的这种发展不仅不会有助于人类的文明,反而走向了自己的反面。这就是启蒙辩证法所批判的工具理性所出现的问题,就是启蒙走向自己的反面的原因。这种现象在我们的身边经常发生。比如,物理学知识被用来生产原子弹。我们生活中的少数白领,他们在工作中常常需要牺牲自己的起码的休息时间,甚至以牺牲自己的身体为代价而努力获得更高的报酬。这本身没有什么错的,而问题在于,他们获得了这些报酬之后,购买了一个名牌的皮包。这个名牌的皮包显然不是为了维持自己的自我持存的,而是为了“面子”。在这里,精神彻底地与肉体相对抗了。这恐怕还不仅仅是某个人的问题,甚至是整个国家或者社会的问题。当然,这主要是历史哲学所要讨论的。

从认识论上来说,人的认识活动在它自身的根基处出现问题。它是在肉体和精神对立的二元框架中来认识事物的,而这个认识的目的是分类管理。所以,各种部门科学就被分离开来了。这也是认识的必然要求。而这一要求也可以被说成是理性对于自身的限制。这就是说,科学家在认识活动中,在精神的活动中,会限制自身。这不仅仅是控制外部世界的要求,更重要的是科学认识活动自身的要求。这种限制中,有一个核心的东西在发挥作用,这就是认识中的同一性要求。对于他来说,凡是出现矛盾的地方就是理性在犯错误。这恰恰是理性的功劳(比如,波粒二象性)。其实,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也说到,理性要限制自己,否则理性就陷入矛盾之中。这是实证科学自身的要求。此外,科学家在自我限制的时候也无法看到事物之间的广泛联系。

海德格尔在讨论存在论和部门科学之间的关系时,也强调存在问题在认识中的基础地位。在海德格尔看来,存在论是关于各种存在者的存在思考,在这种思考中,存在问题具有优先性。在关于各种存在者的思考中,人们都把存在者加以分类。在这种分类思考中,人们提出了一些“基本概念”,在这些“基本概念”的基础上人们提出各种理论。科学研究的成果往往是在这种基本概念的框架中做一些实证的研究,并由此而取得一系列研究成果。而科学研究的进步主要是靠对于各门科学研究领域中的基本建构提出疑问,所以,海德格尔强调,真正的科学运动是通过修正基本概念的方式发生的。这些基本的概念是科学研究领域的基础,科学上的许多命题都是在这种概念的基础上得到证明的。对于存在问题的思考就是对于这些基本概念提出质疑[1]14-16。

在这里,人们提出一个问题,这种对于基本概念的思考,或者对“存在”的研究与我们在这里所说的精神和肉体的和解有什么关系呢?这个和解与突破基本的概念框架有什么关系呢?

我们前面说过,在精神和肉体分离开来的时候,人的认识过程是把感性的材料纳入概念的框架中,而无法被纳入概念框架的东西就被科学认识排除在科学认识的范围之外了。可是,这是人作为肉体从事物本身中获得的感性材料,是与肉体联系在一起的感性材料。这也是知识的客观来源。这些不能被概念所概括的东西,但又是人们在经验中所领会到的东西就是“存在”所要表达的东西。这是超出概念的东西。如果我们把认识局限在人自身的精神领域,那么这个超出概念的东西,就作为知识之外的领域被排除了。除了这种意义上的超出概念的东西之外,我们还有一种超出概念的东西。我们的身体在与世界上的东西发生作用的时候,我们获得了一种“空间”和“时间”上的领会,或者更进一步说,我们产生了一种对于“世界”的领会。我们之所以把“时间”“空间”“世界”打上引号,是因为我们在这里要说的内容与人们日常的理解是不同的。比如,日常生活所说的时间是可以用钟表的运动形式所表达的时间。这种时间与人的生存体验没有关系。可是,时间总是与人们生活中的体验联系在一起的。当我们在车站急切地等待一个人的时候,我们感到时间过得非常“慢”。而我们在沉迷于某项工作的时候,时间就过得很“快”。从物理学意义上来说,时间没有“快”“慢”,但是在生活中时间必定有“快”“慢”。如果我们还要作为人来生活,而不是像时钟那样“生活”,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时间有快慢。这种生存的体验是时间概念的来源和基础。由于我们在生活中感到时间的重要性,于是我们便开始用钟表来计算时间。这种能够用钟表计算的时间就是康德的纯粹感性形式意义上的时间。而我们生存体验中的时间是时间的内容,是从经验内容上理解的时间。但是,在日常的时间概念中,这种生存体验中的时间被遗忘了,人们以为这是纯粹主观的东西,而否定了这种东西。如果与我们的肉体体验有关的东西都被当作主观的东西,那么我们为什么要相信我们的眼睛看到的东西是真实的呢?如果我们的感性经验中不提供任何真实的东西,那么认识就不可能了。只有当人们把自己束缚在思想中,束缚在严格的逻辑框架中,经验的东西才被认为是纯粹主观的。这就是说,这种经验中一定包含了客观的东西。这是因为,这种东西不是纯粹精神的,而且与我们的肉体有联系。这些与人类体验有关的时间、空间是科学认识中时间概念和空间概念的基础。人们忘记了这种源始的时间和空间,而只是看到科学认识中的时间和空间。同样的道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所理解的世界就是各种东西结合在一起的世界。可是,在我们理解世界上的东西的时候我们同时也有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是伴随着我们理解日常世界而存在的。海德格尔把这样一个在我们的体验中所存在的“世界”理解为“世界性”。当然世界和世界性是不可分离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只理解世界,却无法理解“世界性”。而这个世界性却是我们认识世界的时候所必然出现的东西,它是与我们肉体(包含精神)的生存体验结合在一起的。但是,传统的主客体关系的认识中,“世界性”“时间性”“空间性”都被我们遗忘了。而这些被遗忘的东西伴随着任何一种认识过程,并且是科学认识的前提。如果我们没有时间体验,那么时间概念就不会出现,科学认识中的时间就不会出现。如果没有我们对于世界的体验和领会,那么我们就不会有如此这般的日常世界。海德格尔把这些被遗忘的东西也概括在“存在”之中。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概念无法表达这些东西,这些东西却时时刻刻围绕着我们,但是沉沦于日常生活的我们却不关注这些东西。我们之所以不关注这些东西,不是因为这些东西不重要,而是因为这些东西对于我们的自我持存的斗争来说不重要。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所进行的是自我持存的斗争,是要控制我们所面对的各种具体的存在者,而存在本身就变得无足轻重。

而这种存在是与我们的肉体和精神的和解联系在一起的。如果人与动物没有差别,那么人通过身体而获得的各种经验与动物所获得的经验就没有差别了,我们甚至可以说,人的这种感觉经验的能力比动物要差很多。但是,我们的这种经验是与人的自觉的意识联系在一起的,只是这种自觉意识到的经验内容无法用概念来表达而已。反过来,如果我们把肉体和精神割裂开来,那么我们就把感性的材料和概念的框架割裂开来,我们也不能得到海德格尔所试图概括在“存在”概念中的那些内容。也正因为如此,海德格尔才认为,他对于存在概念的思考,超越了主客体的框架,超越了精神和肉体的对立。如果我们把肉体和精神之间的对立看作是在人类文明过程中逐步展开的,并且越来越突出,那么精神和肉体之间的和解则更加“源始”。海德格尔用这个“源始”概念既表达了人类文明初期的设想,也表达了人在生活中都必定存在的这样一种关系。一个人只要是人,即使被完全启蒙了,他也在一定程度上使自己的肉体和精神实现和解。肉体和精神的完全对立只能发生在小说中,比如,在萨德的《朱莉爱特》中存在。只要人在一定的范围内还存在着肉体和精神的和解,那么冲破主客体二元对立就是可能的。

三、感性和理性的重新理解

在这里,人们一定要追问,如果肉体和精神结合在一起,人的认识活动将会如何?在这里,我们从精神和肉体、从感性和理性两个维度来分别说明可能出现的情况。

从感性的维度来看,人的感官是受到自己的生物学条件限制的。任何一个人在进行观察的时候,他只能观察到摆在他眼前的一面,而不可能看到另外一面。比如,我看我面前的这本书,我只能看到朝向我的那一侧,而另外一侧我是无法观察的。但是,人的观察是伴随着精神进行观察的,我们在观察这一面的时候,我们其实也“观察”到那一面。我们“确信”,这本书还有另一侧。我们绝不可能怀疑书还有另外一侧。这不是因为我们的眼睛带有特别的视觉设备,而是因为我们有“思想”。当然这个思想是与感性经验结合在一起的。或者更进一步说,我们有“世界”,在这个世界(类似于海德格尔所说的世界性)中,事物的另外一面已经被我们“看到”了。所以,在英文里面“看”这个词语有两个,一个是“look”,一个是“see”。从“look”的意义上来说,我只看到书朝向我的那一侧,但是从“see”的角度来看,书的另外一侧已经被我“看”到了。在笔者看来,当胡塞尔要进行本质直观的时候,这个直观不是“look”的意义上,而是“see”的意义上,否则,他直观到的只能是感性的杂多,而不可能是本质。

不仅如此,人在“观察”的时候,还不仅仅得到了康德所说的那种纯粹杂多意义上的感性材料。这是因为人的观察是与精神结合在一起的。在观察中所获得的感性材料一定是包含了价值意义。这就是我们在前面所说的,当我们获得感性材料的时候,从生存的角度来说,这种感性材料一定是与人的快乐或者痛苦联系在一起的。但是,恰恰由于生存斗争的需要,我们又努力排除感性材料中所包含的快乐和痛苦,排除其中的价值意义。如果我们把观察与前面所提出的关于“时间”“空间”“世界”等联系起来,我们可以说,这种观察是在“世界”中进行的,“世界”方面的要素被包含在这种观察之中。也正因为如此,海德格尔才说:“存在之领会向来已经属于此在,并且在每一次同存在者打交道之际都已经是‘活生生的’了。”[1]100这就是说,在每一次的认识活动中,已经被领会的存在以及我们在一起的“世界”就已经在认识中发挥作用了。

从理性的维度来说,人的认识活动一定是在思维中发生的,并且一定要借助于概念来进行认识。但是如果这个概念不是纯粹思维的,而是与肉体活动结合在一起的,那么这就意味着,概念不仅仅是用抽象的概念来思考对象,而且是在把握(greiffen,这是德语中“概念”的词根)对象。我们可以说,概念的思考之中包含了一种肉体上的运动,如果没有这个肉体的运动,概念也不能“把握”对象。如果这样来理解概念,那么概念就不是抽象的,不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对象的共同性的概括,而是活生生的、是动态的。这就是说,我们不能把概念固化,把概念变成像“物”一样的东西。那种把概念固化的做法是一种“概念拜物教”。如果概念是活生生的概念,而不是固化的概念,概念就不能被定义。而在科学认识中我们却必须把概念固化,对概念作出定义。概念被固化是生存斗争的需要,是控制对象所需要的。如果认识不满足于控制对象,而是准确地把握对象,那么概念就不能被固化。当然,如果概念没有任何确定性,那么我们什么也不能认识,概念就与“纯粹的感性材料”一样了。但是,如果概念被固化,那么这就是把肉体和精神对立起来了,人们从概念中排除了肉体的要素。也正因为如此,阿多诺才强调,要让概念超出概念。概念之所以能够超出概念,这不仅仅是因为精神本身有活力,而且是因为肉体的要素在其中发挥作用,肉体所获得的经验材料不断地动摇被固化的概念。

在这里,人们马上会说,这种理论思考无非是把感性和理性结合在一起。从康德开始,人们就进行这方面的尝试了。康德的这种结合的努力无非是要调和唯理论和经验论之间的传统对立。可是,康德所进行的结合仍然是一种外在的结合。我们可以从康德对于因果性概念的理解中来说明他所进行的失败的尝试[2]。

四、知识和真理:理论和实践

在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已经指出,知识和真理之间的差别。当时,我们的分析是,知识是用来控制对象的,而要获得知识,思维是离不开肉体的。如果是这样,那么知识就不能仅仅被理解为人的心灵中的表象,不能被理解为正确的判断以及由正确的判断构成的体系。当人们这样理解知识的时候,人们是把知识变成了纯粹思维的过程,就好像这个思维过程中的东西与肉体的活动没有关系。在这里,我们还是借助于海德格尔对传统真理(知识)概念的存在论基础的分析说明,传统的真理概念是与肉体的活动分离开来的。

为了说明问题,我们姑且把传统的真理概念理解为“正确”的命题,比如,“墙上的像挂平了”。通常的理解是,这是一个观念,是命题,当我们要验证这个命题是不是正确的时候,我们就要把这个观念的东西与外部的真实状况进行比较。当我们发现,这个命题与外部的真实状况一致的时候,我们就说,这个命题是真的命题。可是,我们要问的是,当一个人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只是在表达他的头脑中的表象或者观念吗?如果我们借助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所强调的语用学理论,那么我们可以说,这个人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其实他也是在做事情。这就是说,当一个人观察一幅画,并且就这幅画的状态做出判断的时候,他不是把自己的话语与心理的表象联系起来,而是把自己的话语与所说的对象联系起来。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说,进行判断的人道出这个判断的时候,他不是仅仅表象着这幅画,而是同时在知觉着这幅画。这就是说,当他内在地表象着这幅画的时候,他不是把“被表象的东西”(关于这个东西的意像)与表象联系起来。当他作出这个判断的时候,他是把自己的判断与墙上的这幅画联系起来。从这个角度来看,证明的过程不是把心理的意像和与外部的对象加以比较,或者说,道出命题不仅仅是一种思维活动,而是一种展示过程,这就是肉体(精神)和图画之间形成的关系展示,或者说,这是图画自身的存在方式的展示过程。道出命题或者证明命题就是图画自身的存在方式的展示。如果我们还是从肉体和精神结合的角度来理解道出命题或者证明命题的过程,那么我们就不能把道出命题仅仅理解为一种内在表象的表达。我们在表达的时候,肉体也在发挥作用。我们在表达的同时就已经把表达所涉及的对象联系起来了。这里不存在一个先表达出来然后再外在地把表达的东西与外部对象联系起来的顺序,表达的过程不能与肉体分离开来。我们可以用一个形象的方式来说,在表达的时候,这个表达已经“抓住”了对象,表达就把对象的样子直接展示出来了。当我们把肉体和精神割裂开来的时候,在表达这种思想过程中“抓住”对象就是不可理解的。也正因为如此,海德格尔强调:“证明涉及的只是存在者本身的被揭示的存在,只是那个‘如何’被揭示的存在者。”[1]303

维特根斯坦曾经比喻说,在建房子的过程中,师傅对下面的人说“砖头”。他不是告诉人们砖头是什么样子的,也不是告诉他“砖头”这个词语是什么意思,他是在做事,说话就是做事。我们可以说,在师傅说话的时候,“砖头”不仅仅是一个词语,而且还是一个“东西”,砖头这个东西“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被放在词语里面了。这个“某种意义”是说,如果我们不是把思想和肉体分离开来,那么词语里面就“有”砖头。在人类文明史上,词语最初是与对象直接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脱离对象的词语。在原始人类那里,说到词语,那么这个词语就是与这个对象不可分离地结合在一起的。这种情况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还保留了一点遗迹。如果一个人污蔑另外一个人,那么后者就可以起诉污蔑者。这叫侮辱人格罪。按照现代社会对于语言符号的理解,词语不过是纯粹的符号,与符号所涉及的东西本身无关。尤其是对于那些广告词来说,词语就更是如此。如果词语就是纯粹的符号,一个人的名字也就是纯粹的符号而已。被污蔑者为什么要为一个符号被污蔑而那么较劲呢?这是因为他已经把自己“放在”名字里面了。

在现代文明当中,词语已经与它所涉及的对象之间完全割裂开来了。一旦这两者割裂开来,思想就可以在其内部自由地操作对象,就可以不顾对象的具体特点,纯粹抽象地思考对象,思想就可以不顾对象地自由活动。在这样的情况下,理论和实践就分离开来了。于是,人们总是需要借助于实践来检验理论,总是要通过实践把理论付诸现实。这就能够理解,在我们的社会中“实事求是”天天挂在嘴边,好像“实事求是”这个词语就是事实一样,而实际上实事求是却很难落实。在肉体和精神分离开来的情况下,说一套做一套就必然出现。有人说,“撒谎是人的天性”,而事实恰恰相反,是文明的产物,是肉体和精神对立的产物。如果没有“文明”,撒谎也不会出现。

当肉体和精神分离开来的时候,撒谎就会出现,知识就可能脱离对象的真实情况。从这个角度来说,知识总是有局限性的。如果在认识中,我们总是把肉体和精神结合在一起,那么我们在使用概念的时候,就不会把概念仅仅当作观念性东西,这个概念始终与被概括的东西联系在一起。如果人在思考中,被思考的概念与思考的对象是结合在一起的,那么思考过程同时也就是实践过程。理论和实践就是一致的。当然,这不是要否定理论和实践的差别,而是说,我们在思考的过程中,不满足于纯粹精神上的思考,而是在思考的时候要不断地反思我们的思考。我们在思考的过程中,要不断地意识到我们的思考过程是脱离实际的。我们用概念所进行的思考一定会是抽象的思考,我们的思考一定会是错误的,并且必然是错误的。我们需要不断地纠正我们的错误。认识就是不断“撒谎”并不断纠正“撒谎”的过程。这就是认识中的辩证法。

五、认识论中的辩证法

文明的发展过程必然会导致肉体和精神的分离。这种分离是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所必要的,没有这种分离,人类就无法进行抽象的思考,人类就无法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种分离是人类文明的进步的标志。人越是能够进行抽象的思考,人就越是能够脱离原始人类的那种质朴、天真的状态。但是,抽象的思考也容易导致人类的狂妄和自大,这种自大在精神上就表现为观念论。极端的观念论认为,人能够把世界中的一切都纳入到自己的思想中来,他能够在思想上重构世界。那个自称能够进行“哥白尼革命”的人(康德)恰恰对抗着哥白尼革命。本来,哥白尼革命是要把人从地球中心主义的原则中解放出来,但是康德却在这个革命中把人确立为世界的中心,强调人为自然立法。面对着这样的状况,哲学要时刻提醒人们,人在思想上必须自我反思。我们的思想是在脱离现实的条件下发生的,我们的思想是用抽象概念来把握事物,而概念必定会在认识活动中干坏事。这是人在认识活动中的原罪。人在自己的认识中需要有这种罪感,必须有一种赎罪意识。

这就是我们在前面所说的反思。这种反思就是弥补自己的过失,而且是必然会出现的过失。而要意识到这种过失,就要把自己从思想的束缚中解放出来。那么如何才能把自己从思想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呢?阿多诺在《否定辩证法》中提出了一种具有唯物论倾向的辩证法思想,这就是让概念指称非概念,让概念超越概念[3]。这就是说,概念必定是抽象的,如果我们满足于概念,那么我们就不能把握那些无法被纳入概念的东西,因而我们需要超越概念,思考那些无法被纳入概念的东西。然而,概念虽然有缺陷,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放弃概念。如果没有概念,没有任何抽象的一般把流动的经验要素固定下来,那么认识就无法进行。认识必须借助于概念,但是认识又必须超越概念。

我们知道,概念都需要借助于符号来表达,而概念又通过符号与符号所涉及的东西发生关联。在这里我们姑且用符号来代替概念,从而说明概念和对象的关系。我们知道,中世纪的哲学家们曾就符号和它的对象的关系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如果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理解这场争论,那么我们就可以说,其中的唯名论者认为,符号与所指的对象无关,认识应该关注的是对象本身,而不是关注符号。而实在论则认为,符号本身不仅仅代表实在,而且其本身就是实在。概念本身就把握了以共相形式存在的实在。观念论者在认识上就类似于这种实在论,它满足于对共相的理解,并且认为,这种共相就已经把握了对象本身,而唯名论则要放弃概念,专注于个别对象的本身。辩证法处于唯名论和实在论之间。这就是说,在认识中,我们需要借助于概念,并且概念也确实在很大程度上把握了对象,但是我们又不能满足于概念,而要超越概念,把握那些没有被包含在概念之中的东西。概念之中包含了所涉及的对象,但是概念也对这个对象干坏事了。认识活动是在唯名论和实在论所忽视的中间地带进行的。

我们前面说到,如果肉体和精神是结合在一起的,那么认识活动本身就是实践活动,认识和实践就是完全同一的。这就是哲学史上经常讨论的知行是否合一的问题。显然,只有当肉体和精神没有出现任何分裂的时候,知行才是合一的。可是,人类文明必须走出肉体和精神的统一,必须出现知行的分离。而这种分离是人类文明所必需的,但是这种知行分离又会导致不顾现实的思考或者盲目的实践。从这个角度来说,认识必须和实践结合在一起。这里也存在着认识和实践关系的辩证法。

最后,认识和实践之间的关系问题的核心其实就是肉体和精神的关系问题。人们常常认为,在实际生活中,肉体和精神本来就是结合在一起的,好像肉体和精神的分裂纯粹是思想中的想象,而不是实际情况。按照这种理解,好像在社会生活中,从来就不存在肉体和精神分离的现象。人们局限在眼见为实的粗陋的观念之中,或者说,人们被局限在实证主义的思维模式之中了。这种思维模式有一种自恋的倾向(辩证法消除了这种自恋倾向),它总是会确证自身的正当性。其实,人类的文明发展需要把肉体和精神分离开来,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对立起来,如果没有精神对肉体的控制,那么人类文明就会倒退。但是,我们却决不能因此把肉体和精神分离的状况合理化。既然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必须把肉体和精神分离开来,甚至对立起来,那么这种合理化就必然会发生。而把肉体和精神对立起来,并把这种对立合理化,把这种对立当做是理所当然的状况,这又是一种意识形态。反过来,把肉体和精神看作永恒同一的说法也是意识形态。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说,把肉体和精神简单地对立起来,或者把肉体和精神简单地统一起来,都是某种意识形态,都是背离真理的做法。科学的认识就是要克服这两种意识形态,而这两种意义上的意识形态又都是难以避免的。从这个角度来说,认识过程就是与这两种意识形态斗争的过程,而真理就存在于肉体和精神的辩证联系之中。这就是说,在认识过程中,我们既要把肉体和精神的对立合理化,也要否定这种合理化。这也是整个人类文明史所必须解决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说,认识论不仅必须坚持辩证法,而且必须坚持一种唯物主义的历史观。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所主张的认识论、辩证法和历史观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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