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海民
(1.青海师范大学 学报编辑部,青海 西宁 810008;2.青海师范大学 高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青海 西宁 810016)
公元13世纪初,蒙古大汗国建立。元朝统一了包括青藏地区在内的全国各地,对青藏地区全面施政,这是7个世纪以来青藏高原与祖国内地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亲密联系、发展的必然结果。青藏地区也在全国统一的背景下由原来分散割据的形势开始推向一个相对稳定的局面。[1]
元朝是由蒙古族建立的,定都大都(今北京),历时98年。13世纪初,随着成吉思汗铁木真将整个漠北纳入囊中,蒙古帝国的政权逐渐稳定,且不断向外扩张,蒙古铁骑先后踏平了西辽、西夏、花剌子模、东夏、金等国。1260年,忽必烈在结束与阿里不哥的汗位之争后登上大汗宝座,建元中统。1271年,忽必烈改国号为“大元”。此前,蒙古高原地区的蒙古部落大多隶属于金国,但随着金国势力渐微,蒙古各部落势力不断壮大,逐渐脱离了金国的统治,拥有了自己的政权。13世纪初,铁木真先是通过战争将大大小小的蒙古部落整合为一,接着便一统漠北,建立了蒙古汗国。从此蒙古草原上各部落长期混战割据的局面结束了。蒙古汗国成立后,为扩充帝国版图不断向周边地区扩张,地域辽阔的青藏高原也是其重要的扩张对象与目标。公元1227年~1234年,成吉思汗西征班师回朝的途中将夏、金两国一举攻灭,且占据了东西、南北的交通要道脱思麻地区。西夏和金朝的势力由此退出河湟一带,开启了元朝统治青藏高原时期。
蒙古灭西夏和金后,窝阔台将原先西夏辖区和今甘青的部分青藏高原划归为阔端的分地。据有关藏文史籍记载,阔端便于土猪年(1239)派朵儿答(也译为多达那波,道尔达)领军侵入乌思藏,打到拉萨东北,焚毁了热振寺和费拉寺。可能是蒙古人发现西藏由各个地方势力割据,不相统属,难以单靠武力进行控制。不久朵儿答便引军离开。阔端也意识到要在青藏高原巩固其统治,就必须依靠宗教势力。1244 年,阔端邀请宗教领袖萨迦班智达前往凉州相会。1247 年,阔端与萨迦班智达在凉州举行了极具历史意义的“凉州会谈”,会商蒙古与西藏的关系问题。此时的西藏各主要宗教派别与地方封建主也认识到与蒙古建立联系的必然性,经过萨班的努力,确立了整个乌思藏是蒙古藩属的地位。“凉州会谈”结束了青藏高原地区自吐蕃崩溃后持续了400多年的四分五裂的割据局面,使之统一于祖国的大家庭中,也推动了整个高原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公元1253年,忽必烈在征大理途中,又与八思巴在六盘山会面,双方进一步建立了政治上的联系。“这样,从最初蒙古的将领多尔达未用武装力量结束了藏族地区分裂割据的历史,使整个藏族地区归入蒙古皇子阔端的管辖,……在此基础上,皇帝把管理西藏地方的权力集中到萨迦巴,从此以后,西藏地方真正成为中国皇帝的管辖地区。”[2]
1247年,蒙古统治的势力深入到了青藏高原东北的今青海全境。蒙古帝国在占领青海之后,曾在青海设立西宁州,治所在今天的西宁市,为元甘肃行省所辖七路十二州之一。1253年,蒙哥汗下令在西藏括户,并将蒙古的分封投下制度推行到西藏地区。“蒙哥汗在西藏清查户口和施行分封制,……这对后来西藏行政制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3]
众所周知,元朝实现全国统一后,没有将自唐宋以来各王朝在内地已趋成熟的治理体系套用于少数民族地区,而是针对西北、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与中原内地存在的差距和不同,“因俗而治”,加以治理,亦即在前朝体制的基础上,在青藏高原地区广泛推行僧俗并用、寓政于教的治理方略,政教合一制度因之出现。此后,政教合一的管理制度便成为了元王朝统治体制在西北地区的一个重要环节。公元1260年,忽必烈登上大汗位后封八思巴为国师,“统天下释教”。八思巴被封为帝师,在藏文《萨迦世系史》中记载云:“大师再到朝廷后,于三十六岁的阳铁马年(1270),当皇帝再次请求灌顶时,将西夏甲郭王的玉印改制六棱玉印,连同诏书一并赐予,封为普天之下、大地之、西天佛子、化身佛陀、创制文字、护持国政、精通五明班智达八思巴帝师。”[4]同时,忽必烈两次通过赏赐的形式把吐蕃十三万户和三区地面赐予八思巴。“西藏之地面虽不足一行省,但以其为八思巴住地且传教所在,故作为一省委付与八思巴。”[5]至元元年(1264),元朝建立了管理藏族地区事务的中央机构宣政院,后改名为总制院。“掌释教僧徒及吐蕃之境而隶治之。遇吐蕃有事,则为分院往镇,亦别有印。如大征伐,则会枢府议”。[6]《元史》在述及宣政院时说:“元起朔方,固已崇尚释教。及得西域,世祖以其地广而险远,民犷而好斗,思有以因其俗而柔其人,乃郡县土番之地,设官分职,而领之于帝师。乃立宣政院,其为使位居第二者,必以僧为之,出帝师所辟举,而总其政于内外者,帅臣以下,亦必以僧俗并用,而军民通摄。于是帝师之命,与诏敕并行于西土。”[7]
元朝设总制院,其职责是“掌释教僧徒及吐蕃之境而隶治之”,并命八思巴领总制院事,“这就确定了八思巴建立的西藏的行政体制从一开始就是与元朝中央的行政体制相联系的,是元朝行政体系的一部分。而八思巴的领天下释教特别是统领藏传佛教各派寺院和僧人又同时领总制院的这种身份,标志着忽必烈和八思巴对西藏行政体制的设想是政教结合、僧俗并用的一种体制。”[8]为了更好地管理藏族人民,元朝还在各藏族地区设立如“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等。这些制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推行,对加强边疆民族地区与内地的联系,促进当地生产和文化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元朝时,除在青藏高原建立管理西藏事务的机构与职官制度外,还同时在青藏高原清查户口,设立军政合一的万户千户制,设置驿站,以及在西藏驻军,并推行法律制度,加强了对青藏高原的充分治理。这样一来,西藏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诸方面的联系进一步加强,不仅蒙藏关系更为密切,而且也促进了青藏高原多元民族格局的形成和多民族文化的融合。就经济交往而言,青藏高原与内地的贸易有两种:官方贸易与民间贸易。官方的贸易主要是通过进贡和赏赐的形式来进行。赏赐与进贡既是一种加强青藏高原与中央的政治联系方式,也是一种官方物资交流的方式。从元代有关史料看来,吐蕃地区进贡给中央的物品有:金、银、象牙、大粒珍珠、银硃、薯红、木香、牛黄、虎皮、豹皮、山猫皮、水獭皮、蕃呢、上卫氆氇等,而元朝政府赐给八思巴等藏族官员的物品有:象羊矢大的无孔白珍珠,用黄金制造的须弥山,以及无数的大象、骏马、骆驼、骡子、黄金、白银、绸缎等。除了进贡和赏赐外,随吐蕃使团出使的还有庞大的商队,其也从事贸易。因此,“公元13世纪以来的七百多年中,蒙藏两个民族的关系在中国民族关系史上占有突出的重要地位”[9]。就青藏高原民族与文化而言,元时,有大量汉族军士及其家属被征调前往青藏高原东北部青海地区屯田和镇戍,其子孙便定居于此。同时,还通过招募民户、签发编民、拘刷漏籍户等将内地无田可耕的汉人迁往青藏地区。如,至元七年(1270),“徙怀孟(今河南地区)新民千八百余户居河西”。又,十六年(1279),“调归附军人于甘州,十八年,以充屯田军”,大量的汉族进入了青藏地区。《元史》载:“蒙古军在山东、河南者,往戍甘肃”,则蒙古人亦大量进入了青藏高原地区。这样在青藏高原不仅有汉族、藏族、蒙古族、土族、门巴族、珞巴族等各族人民,回族、撒拉族此时亦大量入居青藏高原,《元史·世祖本纪》记载说:至元八年(1271)“甲戎,签西夏回回军。”至元二十八年(1291)“十一月丙申,以甘肃旷土赐回回普室哈散等,俾耕之。”《元史·英宗纪》云:至治二年(1322)“壬申,免去甘肃回回屯戎河西者银税”。此种优惠的政策使得大量的屯戍兵及其部属具有了优厚的政治、经济地位,因之回族人口骤增,再加上蒙古宗王阿难答及其部属15万军队改信伊斯兰教,因此史书有“元时回回遍天下,及是居甘肃者尚多”之称。这一时期,还有从中亚撒马尔罕迁居今循化的撒拉人,后来成为撒拉族。至此,多民族大分散、小杂居的格局在青藏高原地区基本形成,同时也基本确立了多元性、开放性、共融性的多元民族文化格局。
1269年八思巴受忽必烈之命,创制蒙古新字,至元六年颁行于天下。蒙古文字的创制,对促进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乃至发展我国民族文化、保存民族文化遗产有着深远意义。帝师八思巴作为元朝中央集团的重要成员,还主持元朝皇室的佛事活动,并规定了一系列管理佛教的办法。尤其是随着元朝对青藏高原地区的施政,以及一系列扶持藏传佛教政策的施行,藏传佛教在青藏高原地区得以兴盛,寺院建筑有了很大的发展,仅萨迦派修建的寺院就有四大寺十四小寺之称,且建造精美。如西藏萨迦派著名的寺庙萨迦南寺,在建造之时,不仅征集了藏族大量人力物力,还请了许多汉族、蒙古族的匠人指导,寺庙建成后,气势宏大,雄伟壮丽,这是各族人民共同劳动取得的成果,其在青藏高原艺术史上占有辉煌的一页。[10]同时,藏传佛教也大规模地向内地传播,经甘肃、青海、陕西、宁夏,陆续传入山西、北京、蒙古等地。如萨迦派首领八思巴和胆巴国师曾先后在五台山传法;再如,1258年,八思巴在上都受命率17名中原、西夏和大理的佛教僧人参加佛道辩论,并大获全胜,使参加辩论的17名道土如约削发为僧,若干道观被改为佛寺。藏传佛教及其艺术还传向了江南,如杭州飞来峰石窟造像,现存造像67龛,大小造像116尊,其中46尊为藏传佛教风格造像,62尊为汉式造像,8尊为受藏传佛教艺术影响的汉式造像。其“进一步促进了多民族文化的融合,对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11]“从文化上看,蒙藏关系的建立和藏传佛教在蒙古地区的传播及上升到占居主流地位,……对中原和西方的文化交往产生了重要的影响”[12]。
明代在青藏高原裁撤了元代的“宣政院”,改建两个都指挥使司即朵甘都指挥使司、乌思藏都指挥使司和一个军民元帅府,属西安行都指挥司管辖。[13]朵甘都指挥使司在答思麻及喀木地方,大体上相当于元代吐蕃等处和吐蕃等路两宣慰使司故地;乌思藏都指挥使司,最初辖治十三万户,管辖今西藏自治区的前藏和后藏及其周边地区,不久即以诸王受封而逐渐取代。明中央政府还在青藏高原实行“多分众建”之政策,“封西番朵甘、乌思藏诸酋为王师官长”,并命受封的僧俗官员“领其人民,间岁朝贡”,实行管理。同时,还在青藏高原实行卫所制度。乌斯藏、朵甘卫归西安都指挥使司管辖。明洪武六年(1371)改西宁州为卫,下辖六个千户所。西宁卫与河州卫(今贵德)与元代一样归甘肃行省管辖。后又设“塞外四卫”,“四卫者:曰曲先,曰罕东,曰安定,曰阿端是也。有明,皆加以指挥佥事、千百户之职,每岁一赴西宁茶马司互市。明制:各番皆使部落有数,中马有额,安插有地,保护有方。又因其俗信佛,择番僧中为番所敬信者,创立寺宇,封以国师、禅师之职。其番中之豪而有力者,授以指挥、千百户,以统率诸番族焉。明初,以土司招番有功,赐之铁券,子以袭职。明正德四年(1509),小王子丞相曰亦卜刺与阿尔秃斯,携掠四卫,夺据其地。嘉靖间达、永部卜又据之。明季,卜儿孩据青海大通河,今沿边之夷,皆卜儿孩之子孙也”。[14]孝宗弘治元年(1488),在蒙、藏各部和西宁近地设置西宁兵备道直接管理,“塞外四卫”由西宁卫兼辖。明初在青海东部实行土汉官参设制度。设有朵甘行都指挥使司在青南和川西,又在今青海黄南州、海南州一带设必里卫、答思麻万户府等。此外,明代还在青藏高原分封了八大法王,有大宝法王(噶举派法王)、大乘法王(萨迦派法王)、阐化王(格鲁派法王)、赞善王(萨迦派政权领袖)、护教王(亦为萨迦派法王)、阐教王(止贡派的封号)、辅教王(萨迦派法王),每一法王都有各自的统治范围。明代在青藏高原地区,采取“多封众建,贡市羁縻”之政策,实现了对青藏地区的有效管理,青藏地区社会在此一时期较为稳定,经济、文化得到了进一步恢复和发展,尤以藏传佛教的发展最为迅速。明王朝大力扶持藏传佛教寺院,如明太祖赐额乐都“三罗佛刹”为“瞿昙寺”,此后明朝各代对瞿昙寺有分封赏赐、扩建。公元1409年,青海湟中人宗喀巴大师在西藏主持修建了甘丹寺,并举办祈愿大法会,标志着格鲁派的创立。“随着格鲁派实力的逐步强大,全国修建了许多格鲁派寺院,如西藏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扎什伦布寺;青海塔尔寺、隆务寺、佑宁寺;甘肃拉卜楞寺、卓尼寺;四川格尔底寺、甘孜寺;云南中甸的葛丹松赞林寺;北京雍和宫等。格鲁派成为所有教派中信众最多、影响最大的一个派别,居藏传佛教之首。宗喀巴成为当时的藏传佛教首领”。[15]1584年,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应土默特部之请,去蒙古为俺答汗超度亡灵,途经今互助为众生讲经弘法,并授记建寺。1604年,佑宁寺破土动工,建成后,被誉为“诸湟北诸寺之母”,可见其建筑之精美与香火之盛。就经济方面而言,明清以来,为了维护政府对青藏高原的统治,采取怀柔政策,对青藏高原首领实行贡赐,对民间贸易采取诸多优惠政策,使得青藏高原经贸活动繁荣,当时的拉萨成为了连接青、甘、川、滇,以及印度、尼泊尔的中心;西宁卫则相当的繁庶:“卫之辐辏殷繁,不但河西莫及,虽秦塞犹多让焉。自汉人、土人而外,有黑番、有回回、有西夷、有黄衣僧,而番回特众,岂非互市之故哉?城之中牝牡骊黄,伏枥常以万计,四方之至,四境之牧不与焉。羽毛齿革,珠玉布帛,著烟麦豆之属,负提辇载,交错于道路。出其东门,有不举袂成云,挥汗成雨乎?”[16]在青藏高原东北边缘,兴起的白塔尔(大通城关镇)、多巴、丹噶尔(湟源)等城镇也因商贸而兴盛,如多巴一地,清人冯一鹏在《塞外杂识》中说:“西宁之西五十里日多坝,有大市焉。细而珍珠、玛瑙,粗而氆氇、藏香,中外商贾咸集。一种缠头回子者,万里而来,独富厚于诸国,又能精鉴宝物,年年交易,以千百万计。”[17]当时在多巴聚集着四面八方的各族商人,新疆的马、牛、羊、皮张、羚羊角、香牛皮、玉石、毛织品、 葡萄、丝绸、茶叶、布匹、 瓷器、铁器、粮食、手工业品无所不有,商业相当繁荣。丹噶尔兴起后,又取代了多巴的商贸大镇地位,有着“环海商都”“小北京”的美誉。就文化而言,此一时期,刻印了具有百科全书性质的藏文大藏经,有永乐版藏文《大藏经》和万历版藏文《大藏经》、理塘版《甘珠尔》以及手抄本藏文《大藏经》,其中的金汁《甘珠尔》一直保存到了今天。这些刻印的藏文大藏经,不仅具有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和科学价值,而且也具有目录版本学价值。由于明朝廷对藏族僧人的礼遇和对藏传佛教文化的支持,藏传佛教文化在内地得到有力传播,许多藏文典籍被翻译成汉文,其中有藏文大藏经的翻译,也有蒙文大藏经的翻译,并在内地传播。而在史学方面,萨迦派僧人索南坚赞的《西藏王统记》、达仓宗巴·班觉桑布的《汉藏史集》、班钦索南扎巴的《新红史》、噶玛噶举僧人巴卧·祖拉陈瓦的《贤者喜宴》、萨迦达钦·阿美夏的《萨迦世系史》、五世达赖喇嘛的《西藏王臣记》均是此一时期的史学名著。又因宗教改革与教派之争而在僧侣阶层出现了为高僧大德树碑立传的风气,因之诞生了像《米拉日巴传》《玛尔巴译师传》《日琼巴传》《布顿大师传》等史传文学,尤其宗喀巴大师的《诗文散集》和传唱在藏族地区的英雄史诗《格萨尔王传》,代表了此一时期藏文化的辉煌成就。藏戏、寺庙建筑艺术、雕塑、绘画艺术、音乐舞蹈均有了长足的发展。明朝汉、藏高层之间交往的密切,作为赏赐之一的瓷器也进入西藏。《汉藏史集》一书中云:
又有两只由朝廷颁赐的碗,被称为格尔,由化身的大明皇帝献给得银协巴和众生依怙主大乘法王。这两只碗中大的一只是献给大来法王的,此碗为青花碗,上面有白昼吉祥(夜吉祥)等文字,绘有六种图案及吉祥八宝等,由于有这些珍贵的图案更显得贵重。这两只碗的形式现在十分盛行。[18]
这些汉廷风格的瓷制品流入西藏,不仅丰富了西藏瓷器品类,也促进了西藏瓷器业的发展。明代藏传佛教萨迦派、噶举派、格鲁派,不仅与明王朝关系更为密切,而且在明王朝的支持下有了很大的发展。各民族文化艺术方面的交流与融合,更进了一步。在今青海民和地区,由于宗喀巴的弟子释迦也夫在第二次进京回藏时,圆寂于鸿化寺,明王朝特此在此建寺。《安多政教史》有一段记述说:“依止的佛经、佛塔、佛像等圣物,有大慈法王的灵塔、皇帝塑建的身像、金汁书写的《甘珠尔》大藏经、金银相间书写的《甘珠尔》大藏经、朱印本《丹珠尔》大藏经、大慈法王的本尊像、檀香木的双身胜乐金刚像、胜乐画像、尊胜塔、大慈法的帽子为首的全套袈裟、罗甸嵌镶的床、长柄杯子、珍奇的金火炉、全套鞍具辔头等。”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明清时藏传佛教及其文化传播的盛况可谓空前。
此一时期,由于汉族大规模的迁徙,到明代中叶青藏高原东北部汉族占少数民族的大多数,“清代实行‘移民就宽乡’的政策,而使汉族人口比例大大超出了其他民族,汉族精于农业,拙于经商,耕读传家是其传统……”,使得边陲文化与中原文化的交流重新活跃起来,掀起了自汉末以来的第二次汉文化高潮。这样一来,“汉族所代表的农耕文化,包括制度文化、儒学教育及民间俗文化,在河湟大地再次扎根发芽,枝繁叶茂”[19]。与此同时,以藏传佛教为代表的藏族文化;以伊斯兰门宦为代表的回族、撒拉族文化;以及蒙古族、土族文化等,都在青藏高原这片土地上继续发展着。
清朝废除了卫所制度,设理藩院(清末改理藩部),与六部同等,处理少数民族事务。清初在青藏高原废止明朝朵甘和乌思藏都指挥使司以及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建制,停止对诸王的分封,任命各地厄鲁特诸部蒙古汗王及土司、土官等管理地方事务。公元1642年,格鲁派在和硕特蒙古军队的支持下,建立起甘丹颇章地方政权。两年后,满族入主中原,建立大清帝国。公元1578年,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在青海湖畔的仰华寺与蒙古土默特部俺答汗会面,互赠封号。俺答汗赠索南嘉措以“圣识一切瓦齐尔达赖喇嘛”,这就是达赖喇嘛活佛系统称谓的由来。公元1653年,清顺治皇帝又授予第五世达赖喇嘛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达赖喇嘛”。从此达赖喇嘛活佛系统的称号和制度确定了下来。班禅额尔德尼是藏传佛教格鲁派的两大活佛系统的又一尊号。1645年,蒙古和硕特部固始汗向第四世班禅·罗桑确吉坚赞赠以“班禅博克多”尊号,从此,活佛系统的称谓统一确定为班禅。1652年,五世达赖洛桑加措进京觐见,顺治帝赐金册、金印;1694年康熙帝册封第巴桑结嘉措为“掌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教弘宣法王”;1731年,康熙帝封第五世班禅·罗桑益西为“班禅额尔德尼”。清代在明代原乌思藏、朵甘二都指挥司辖地划分为卫(前藏,在中部拉萨一带)、藏(后藏,在西部日喀则一带)、喀木(即康区,今昌都一带)四部,总称西藏。1727年(清雍正六年),清朝正式在西藏设置驻藏大臣正副二人,任期三年,从此,由驻藏大臣会同达赖、班禅总办西藏地方事务。清朝在青海地区亦设置办事大臣,以统辖蒙古五部二十九旗和青南玉树地区、果洛地区及环湖地区的藏族部落。乾隆十六年(1751),乾隆帝授权七世达赖喇嘛掌管西藏政教。清代杨应琚纂修的《西宁府新志》卷三在论及青海的行政建制时说:
西宁表里山河,为得形势。而历代得失,每在五郡之先,其故何哉?盖兹郡一线东通,三面外暴,如以孤緪悬弹丸,掷之羌戎掌中。而又设有市口,诸货辐辏,不特五方杂厝,有不远数万里而至者。城中牝牡骊黄,冬日伏枥,常以数千计。乃堂皇篱落,自为中外。吁,危矣!……昔宋王韶谓:欲取西夏,必当先复河湟。明海夷火落赤云:留一部于海西,以为牵制,潜渡精兵,直捣洮、河,破其临、巩,则五郡皆囊中物。由此观之,西宁为重于河东西可知矣。[20]
正因为此,到了清初,又改西宁卫为西宁府,在青海东部设西宁、碾伯两县和丹噶尔、贵德、循化、巴燕戎格四厅。在牧业区由设于西宁的“钦差大臣办理青海蒙古番事事务大臣”(简称西宁办事大臣)管理,划蒙古族为29旗,对藏族居住区设置千、百户,进行有效的管理。
由上述可见,清朝虽是满族建立的政权,然其在维护祖国统一、推进各民族交往、融合方面,采取了许多有效政策,如扶持藏传佛教;实行驻藏大臣、达赖、班禅“三位一体”的统治制度;确立“政教合一”体制;分封土司;在青海增加驻军等,它标志着藏族同汉族人民的关系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真是“汉番历来一家”[21]。清代,在青藏高原东北边缘的蒙古族、回族、藏族、汉族等民族的经济交往繁荣。《秦边纪略》卷一记载说:“(白塔尔)山环地衍,其土沃润,其道四夷杂居。厥革:貂鼠、白狼、艾叶豹、猞猁狲、元狐、沙狐、牛皮、鹿、麋、羊羔。厥货:鑌铁、金刚钻、球琳、琅玕、琐幅、五花毯、撒黑剌、阿魏、哈剌、苦术、绿葡萄、琐琐葡萄。厥牧:马、骆驼、犏牛、牦牛、羱羊。厥居:土屋、平房、木几塌。厥人:藏汉回错杂,各位村落。弓矢佩刀,未尝离身。厥贡:则输之于夷,夷亦莅以宰僧,董麦、粟、力役之征,如民牧焉。四方之夷,往来如织。以旧市于北川,今近于多巴,惟白塔尔为道主也。”[22]由《秦边纪略》卷一的记述可知,青海白塔尔市场货物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各民族人民往来交织,市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此既是各民族人民经济往来的画卷,也是各民族在经济交往的基础上和衷共济的象征。这种各民族经济的交往、民族关系和睦的画面还很多。而清代、民国时,还有大量的汉族迁入藏彝走廊,与当地藏族发生交融,交融的途径是通婚。《西康之种族》曾有如下描述:“官商兵卒,在西康各地,安家落业,娶夷为妻者,尤指不胜计,近今三十年,西康之歧种人,已遍布于城市村镇各地,真正夷族,则须深山内地,始能寻觅矣。”[23]足见汉藏通婚之广泛程度。就宗教信仰而言,青藏高原的宗教有藏传佛教、苯教、道教、伊斯兰教,以及天主教等,门巴、珞巴族仍然信仰原始宗教,由此可见,青藏高原保持着多种宗教信仰并存的格局。在清代,宗教突出特点之一就是西藏地方正式确立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制度以及藏传佛教格鲁派得到空前的发展,据《西藏志》《黄琉璃》等史料记载,“乾隆二年(1737年),达赖喇嘛辖区有寺庙3105座,僧侣356230人;班禅喇嘛所辖寺庙有327座,僧侣13670人。由此可见,格鲁派喇嘛数额是十分巨大的。”[24]藏传佛教萨迦派、噶举派、宁玛派、觉囊派在清代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宗教信仰深深融入到日常生活中,贝尔《西藏志》云:
每一西藏人,不问穷至如何程度,皆供奉佛像神像于其家中。藏民家庭中不论为绅士,为商人或仅为小店主与农民,皆有屹然独立之“神堂”。甚至最贫之农民,亦有此室间。室广八九平方呎,梁短,无须于中央另立一柱,以为撑持。家主之经典,置于此室中,于晨间讽诵之。一切西藏人,都略解通读,惟能援笔写字者则不多。室内有黏土像若干事,并有一木制香案,但香案经过数代相传,已黝黑矣……
墙上柱上,均悬有宗教图案,此类图像,或书于纸上,或绣于丝上,殆与日本之(挂物)相仿佛。家主如系殷富,往往有书箱一口,以藏经典。但不论有无书架或书箱,家中总须有若干经典,盖因“法”与“僧”与“佛”联合一气,成为佛教中最高物。即所谓“三宝”是也……[25]
由此可见,清代藏传佛教对人们的影响之大。清代,在青藏高原的藏传佛教寺院林立,这些寺院成为当地宗教、政治、经济的中心,也成为了文化教育的中心。“藏传佛教格鲁派的寺院教育以拉萨的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以及日喀则的扎什伦布寺、青海的塔尔寺、甘肃的拉卜楞寺六大寺院最为完备,其规模要比汉地寺院大,为藏区最高的教育中心,各地数以千计的寺院就是各地的教育中心。”[26]清代在青藏高原不仅有私塾教育,且有官办教育。“家庭私塾设在官员、贵族、大商人和领主庄园里。”私塾学校主要设在城镇,有一些附设在寺院中。清代在西藏发展官办教育始于1906年驻藏大臣张荫棠提出的“广设汉文学堂”[27];1907年,驻藏大臣联豫在拉萨设立藏文传习所和汉文传习所,培养藏汉人才。西藏地方官办教育有拉萨僧官学校、日喀则僧官学校、拉萨俗官学校等。“清代,随着佛教文化的进一步发展,以及雕版印刷技术的发展繁盛,西藏、四川、青海、甘肃等地较大的寺院中均设有印经院,大量印刷藏文《大藏经》等典籍。清代还将《大藏经》翻译为满文和蒙古文,并对不同版本、语言的《大藏经》进行了对勘。”[28]此一时期由于寺院和僧侣数目的增加,高僧大德辈出,藏传佛教界人才济济,出现了许多藏文写作的史学名著,如五世达赖喇嘛的《西藏王臣记》、松巴堪布·益西班觉的《如意宝树史》、贡嘎罗追的《萨迦世系史续编》、钦则旺布《卫藏道场胜迹志》以及工布查布翻译的藏文本《大唐西域记》;也有不少汉文著作问世,如傅恒等撰《平定准噶尔方略》,清方略馆编撰的《平定金川方略》《巴勒布方略》《廓尔格方略》,松筠的《西藏通志》《西藏图说》,萧腾麟的《西藏见闻录》,姚莹的《康纪行》,张其勤《西藏宗教源流考》,杨应琚的《西宁府新志》,邓承伟、来维礼等的《西宁府续志》,李天祥的《碾伯所志》,张庭武修、杨景昇的《宣统丹噶尔厅志》,苏铣的《顺治西镇志》(亦名《顺治西宁志》)……这些史学著作,记载了清代及清代以前青藏高原政治、宗教、文化的方方面面,为研究青藏高原地区历史提供了丰富而有价值的史料。明清时期,西藏地方与内地的文化交流更为密切。不仅中原地区的思想学术、医学、天文历算、绘画、建筑等传入青藏高原地区,而且藏传佛教文化有了更为广泛的传播。例如,“满族皇室的祟信藏传佛教则使北京的香山、圆明园、顾和园乃至皇宫中都有藏传佛教的寺庙和佛像、佛塔等”[29]。
要之,明清时期,由于统治者采取了因俗施政、发展经济等措施,青藏高原民族文化空前繁荣,宗教文化空前普及,儒学教育规模弘大,可谓超迈前古;而寺院教育与经堂教育,更成为青藏高原文化教育中的最有特色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此一时期,出现了汉藏建筑风格的塔尔寺及其艺术三绝——酥油花、绘画、堆绣,产生了兼有汉、藏、回风格的伊斯兰建筑——西宁东关清真大寺;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花儿”“拉伊”“安昭舞”、三川热贡艺术和藏族长篇史诗《格萨尔》,将古老的青藏高原文化推向了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