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杨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四川成都 610000)
人口老龄化定义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出现老年人占总人口比例逐渐上升的现象。联合国的人口老龄化标准是:当总人口中的65岁人口规模比例超过7%,就标志着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的阶段,发展中国家的标准则是总人口中60岁老年人口的比重高于10%。近年来,我国老龄化人口数量不断上升,在总人口中的占比也不断扩大。在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中,202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是18.7%,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13.5%。大多数学者普遍认为我国已经进入了“未富先老”的阶段,中国老龄人口比例不断上升,但目前中国整体还属于发展中国家,虽然保持着中高速的经济增长率,但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我国当前的人口生育率在快速降低,由此产生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可能比发达国家要更加严重。
农村的人口老龄化在全国总的老年人口中占比更高,而且增长速度很快。农村65岁以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乡村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23.81%、17.72%,比城镇65岁以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城镇总人口的比重分别高出7.99、6.61个百分点。农村老龄化呈现增长速度快、分布不均、相对城市老龄化提前和农村保障不完善等显著特点。农村人口老龄化关系着农村发展、农业生产、粮食安全、生态文明和基层治理等多个方面。农村是我国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压舱石,对于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深入认识和研究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许多学者讨论我们国家正在经历“刘易斯拐点”,也就是劳动力从过剩向短缺的状态转变,这一过程中支撑中国吸引外资发展的“人口红利”消失,也是一种客观的趋势。比起城市来说,农村对于年轻人的吸引力自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后逐渐下降,从20世纪的“民工潮”开始,中国大多数农村都是人口流出,农村留下的都是“306061”部队,也即留守在农村的三大群体: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群体。因此,使得农村参与农业生产的人群因为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正在变成“3860”,也就是老人和妇女。这一情况的持续不仅导致了农村凋敝和土地撂荒,还造成了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等严重的农村社会问题。影响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原因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口生育率下降。20世纪严格的“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实施以来,使我国的人口出生率显著的下降。在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前的70年代,我国的人口出生率有24‰(人口出生率指某地在一个时期之内,通常指一年的出生人数与平均人口之比)。在2014年和2018年我国的人口出生率分别是12.39‰和10.9‰,比20世纪70年代的出生率下降了一半多。除了长期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之外,生育意愿下降更加剧了农村人口老龄化状态。过去支撑农业耕种需要更多劳动力的“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已不再是农村年轻人生育的选择,激烈的社会竞争下农村的生活水平和教育成本也不断上升,农村的生育意愿也因为过高的生育、养育和教育成本而被抑制,尤其是子女结婚在城市购置新房的经济压力成为不少家庭“难言的痛”,一胎成了大多数家庭的选择。根据2014年农村地区新出生人口统计数据显示,第二胎只占新生人口的17.8%,20年前这一占比达到了34%。
第二,人口死亡率显著下降和预期寿命延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尤其是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再加上医疗卫生水平的持续发展,多种因素的作用下可以看到,农村的人口死亡率显著降低。根据调查数据,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农村人口平均死亡率曾达到了12.7‰,到2014年这一比率降低到了5.3‰,老年人更加长寿。根据统计公报,我国的居民人均预期寿命在2019年达到了77.3岁,再加上不断下降的人口出生率,农村如今已经进入了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的“三低”人口模式中。幼者愈少,老者愈寿加剧了农村老龄化。
第三,农村移动和流出人口增加且回流很少,流出的大都是青年和中年人,也是从事农业的青壮年,农村流出人口规模扩大也是农村老龄化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根据人口迁移的推拉理论,由于农村生产率低,农业回报少,改革开放后农村生产关系和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变,使农村产生了巨大的劳动剩余,因此农村形成了人口流出的“推力”,城市尤其是沿海发达国家产业的劳动收入远高于农业收入,形成了对农村劳动力的“拉力”。中西部大多数农村都是人口净流出区域,也直接导致了农村老年人占主体和“空心化”的情况出现。按照统计数据,2019年东部、中部和西部的外出农民工总量分别为4792万人、6427万人、5555万人,中、西部的农民以跨省流动为主,农民工中21—40岁的人群占到了全部的49.7%。大量农民流出形成了我国独有的人口迁移的文化,年轻人平时不在村庄,只在春节时,候鸟式迁徙回到农村家里。而年轻人离开家乡后又会进一步影响到农村的人口再生产,许琪(2015)在研究中发现,外出务工显著推迟了农村男女的初婚年龄,而初婚和生育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因此,可以推论城乡之间人口的大规模流动,已经明显延迟了农村人口的生育年龄,婚育年龄又会进一步影响到生育数量和生育间隔等,这些问题还可以深入探索。
农业劳动供给的影响。首先,从事农业生产的老年人体力和能力上的衰减,不能和年轻人相比,这样会使投入生产的有效劳动供给减少。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的数据,在2016年全国年龄55岁及以上的农民占3亿多农民的33.6%。其次,人口老龄化上升也会使农业的劳动供给总量减少,老龄化还导致家庭作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功能下降。目前,中国平均每户家庭只有1.04—1.52人从事农业,随着老龄化的发展,劳动力不足的家庭会选择逐渐放弃农业生产,再加上非农收入成为家庭收入的主体,劳动力转移越多,土地利用率越会下降,这也会带来田地撂荒的结果,进而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产生深远的消极影响。有调查显示,山东省在2016—2019年期间农业劳动人口减少了5%,同时农业生产总值减少了1.4%。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加只能减少耕种或者退出农业,再加上缺乏新的农民接班人,这可能会导致农村农业劳动力的代际断层,未来谁来种地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综上,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劳动力数量增加,年轻劳动力数量减少,导致农业劳动力总供给下降。农村人口老龄化及伴随产生的“农业劳动供给效应”,可能对农业生产产生负面影响。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有待完善,面临着巨大的养老压力。我国老龄化尤其是农村的老龄化在未来已经呈现难以逆转的趋势,老龄化伴随着家庭小型化、空巢化出现,与其他经济社会转型期的矛盾相叠加,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挑战。因此,农村需要更多的社会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在农村老龄化发展过程中,农村的老龄事业和相关工作建设相对滞后。虽然从2009年就开始推行的新型农村社会保险(新农保),和2002年提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对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和医疗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基础养老金保障水平较低,直接服务老年人的相关社会服务组织发展不完善。针对老龄群体的服务措施发展严重滞后,对老龄化社会的现实需求不能很好地满足,还有失能老人和孤寡老人基本的生活得不到保障,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对此也不够健全。
促进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发达国家农业规模化经营是农业生产率大幅度提升的主要路径。在2019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强调,要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积极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农村老龄化劳动人口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因为老年人精力和体力的不足,会部分退出农业生产,因此土地流转就有了客观基础。老年农民可以选择土地承包流转来获得一定的生活收入,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或者种植大户可以聚集更大规模的种植面积,这有利于农业规模化经营生产及向现代化转型。张军(2020)在研究中发现,当老龄化加剧之后,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出现的问题是需求不足,而不是供给不足。可见,如果不能有效弥补土地流转中的需求短板,可能会导致农地流转市场上出现供大于求,农地流转市场的健康发展会因此受到影响。近年来可以看到很多农村地区的土地流转发展迅速,这也是由于农村老龄化现状引起的,老年人会逐渐丧失劳动能力,土地流转在未来可能会成为常态。客观上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和科技应用水平。农业生产中的机械设备投入能大幅度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还可以减少对劳动力的需求,农村劳动力老龄化造成的农业劳动力不足,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农业机械化等其他投入因素进行弥补。钱文荣等(2010)研究发现,在推广小型农业机械时,中老年农民的种植经验运用到水稻生产中,能够弥补劳动者身体素质的下降。因此,农村劳动力的老龄化并不一定会使水稻减产。2000年,我国人均机耕面积只有1.25亩,2014年的人均机耕面积为1.5亩,人均机播面积为1.6亩,人均机收面积是1.3亩,这说明了农业机械化的推广应用。此外,为了弥补老龄化背景下劳动力不足的情况,会更多地使用新品种和化肥等,对于农业科技的提升运用有客观的促进作用。
推进适度规模化的农业经营。在农村老龄化的背景下,土地流动有客观的现实基础,要因地制宜,各个农村地区要解决好土地和资本投入等问题,加快发展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第一,完善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规定,在农地流转中保护农民利益,不能使其成为贫富差距的根源。建议政府牵头建立规范有序的农地流转市场,规范农地租赁程序,适当培育农地流转中介机构。另外在流转的方式上,引导农民参与耕地入股的方式,要保证土地对农民收入的长期保障作用。第二,建立与完善有利于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农村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满足规模农业经营的资金需求。实施更灵活的抵押政策,可以通过允许经营者抵押各种财产来获得资金,包括土地使用权、合同权、宅基地和森林权。还可以进一步利用农作物种植的预期收获、畜禽养殖的预期收入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的预期收入作为贷款的抵押。第三,增加财政投入和补贴,建立和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支持财政支农项目并向参与规模化农业生产的农业公司、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给予资金倾斜和政策补贴等。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农村老龄化和青壮年劳动力流出导致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大幅度减少,未来田地该由谁来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建议对现有的农业教育进行改革,首先是发展农村教育和农闲培训,来提高农民素质。可以由财政提供资金,将农村中具有一定素质条件的年轻农民选拔出来,让他们进入农业相关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接受专业化教育和培训。增加农业高等教育的财政投入,鼓励农业相关高校和专业招生并给予补贴,鼓励农业院校和科研所毕业生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水、电、交通、信息和教育等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能吸引更多年轻人返乡和高素质有专业背景的职业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基础设施的完善也能提升农村老年人生产生活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加大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的使用。由前所述,现代农业技术能有效补偿农村老龄化造成的农业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在技术上,鼓励农业机械和种子肥料等相关的技术攻坚和发展,研发适合山地丘陵地形的机具和技术,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要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特色资源,发挥科技与产业优势,推进产、学、研协作,建立和完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还要进一步推动新型农作物品种的研发,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农业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运用,实现科技兴农。财政上出台相关政策,为购买大中小各类农业机械的农民给予一定的补贴和贷款。
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要通过建立健全农村老龄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才能长远解决目前出现的老龄社会养老和医疗等正在日渐突出的问题。该保障体系应该囊括老年人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社会养老保险、老年生活护理、老年医疗护理、老年救助、老年精神生活和老年法律服务等六大方面,将这六个大的方面作为逐步解决农村养老保障的载体。此外,农村地区需要建立储备积累型的养老保障制度。政府应该协同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增加对农村养老的财政补贴力度。同时还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的投入,完善与健全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和人员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与救助体系。夏柱智提出的“以地养老”和贺雪峰的“农村互助养老”的设想,都很好地将农业、农村和老龄化结合在一起,未来也可以进一步探索。
农村老龄化的发展趋势不可逆转,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保障农业的发展和粮食安全,如何发挥农村老年人的劳动能力和保障他们的养老医疗等都是十分现实的问题。只有实现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富裕,才能真正实现我国的第二个百年目标。要以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位一体为纲,做到“以人为本”,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老龄化带来的各种挑战,实现农民的富裕,农村和农业发展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