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来金晶
产教融合的质量是“双高计划”建设的重要保证,也是推动人力资源供给侧改革、培养创新人才、推进万众创新的关键措施。目前,在产教融合过程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何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高职院校深入探讨,从而推进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高职院校在开展产教融合质量评价的过程中将校企双方的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分解,通过相关指标对开展产教融合的实际情况进行量化评估。
通过量化指标,有助于及时发现在开展产教融合过程中所凸显出来的问题,适时调整校企双方合作融合的方式,从而有针对性地解决产教融合中的问题与不足,保障产教融合活动更加有序、深入地开展。此外,依据产教融合评价指标,有助于实现精准化与全程化管理,筛选出优质合作企业,并对其加以推广与拓展,使合作纵深发展,以提产教融合的效率。
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对于产教融合质量评价指标、评价维度没有明确的界定。产教融合评价体系更多地关注于校企资金融合、技术融合,存在唯技术化、唯经济化的倾向。质量评价指标忽视了产教融合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的学生、教师和企业员工的教学体验、满意度等个性化需求的考量。
当前,评价高职院校产教融合质量评价中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的问题。评价方式以主观定性评价为主,缺乏数据支撑,易产生系统偏差,出现以点带面、以偏概全的情况,导致评价结果可信度不够。同时,质量评价存在校方唱独角戏的现象,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诉求被边缘化。此外,在监管层面对产教融合项目的设立、审核、实施及效果也缺乏追踪管理,透明度尚待提高。
目前,很多高职院校在质量评价过程中,没有根据校企双方的发展需求,制定融企业文化和院校特色为一体的质量评价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等。未形成完善的评价制度体系,难以确保评价的持续性。产教融合涉及不同利益相关者,需要各利益相关主体共同研究设立组织机构,负责日常组织机构运作,由于保障机制不完善,组织机构未能将配套措施落到实处。除此之外,在质量评价过程中缺乏动态调整机制,使得质量评价观念、主体、模式等不能得到及时调整,难以与时俱进、落到实处。
1984年,弗里曼在《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管理的分析方法》中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理论[1]。利益相关者理论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者综合考虑、平衡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而进行的管理活动[1]。产教深度融合过程中,利益相关者都有各自的需求,都期望能从产教融合的过程中获益。因此,明晰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与义务,平衡多方利益,最大限度地满足各利益主体在产教融合中的诉求,才能更好地提高产教融合的质量,促进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高职院校产教融合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要在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响应教育部关于产教融合的要求,遵循系统性、全面性、客观性和适用性等原则。产教融合质量评价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其指标制定要覆盖产教融合的方方面面,需要在分析各利益相关者的期望、责任和义务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对接度,学生实习实训目标与企业技能人才需求的融合度等,科学设置各项评价要素指标。
高职院校开展产教融合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类型的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在追求利益实现的过程中会发生复杂的互动关系。为确保产教融合顺利实施,首先需理顺质量评价组织体系,明确不同层级利益相关者主体责任,组建质量保证委员会,负责全面协调质量保证体系工作。其次,完善产教融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在对各利益相关者的需求、责任以及完成责任所付出的行为进行分析,提取产教融合质量指标评价的要素,将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求、责任和义务转化为对应的行为指标,并按产教融合规划、组织实施和效果进行分类和合并[1]。此外,明确各项工作质量控制点,建立与之相匹配的制度保障体系,通过对每一阶段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对出现的问题给予实时反馈,及时整改,动态追踪,以促进产教融合质量逐步提高。
1.产教融合质量评价组织体系构建
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完善的质量评价组织体系作保障。质量评价组织体系构建包括设置组织机构、制定配套措施等步骤[3]。产教融合质量评价牵涉多方利益,需要各利益相关方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根据经济社会和行业企业发展特点,成立多部门联动的质量评价组织机构。该机构负责维护日常运作,确定组织机构的任务、工作重点,规定各参与主体职责及权利义务,修订质量评价组织章程,明晰组织工作机制。其次,建立完善评价组织体系的反馈机制,开展产教融合质量的常态化监测,使质量评价内容和模式等能根据各方反馈进行动态调整。
2.产教融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1)产教融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思路
在开展产教融合实践过程中存在着各利益相关者,根据其参与产教融合活动的程度、重要性,可将利益相关者分为核心利益相关者、次要利益相关者及边缘利益相关者三类,他们在产教融合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程度的作用。利益相关者对产教融合结果有着不同的利益需求,同时他们又对产教融合的结果承担着责任。因此,需要对利益相关者的需求、责任进行分析,提取出组成产教融合质量评价的要素,并按照产教融合规划、组织实施和效果三个层面,梳理与合并评价体系构成要素,初步建立高职院校产教融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2]。
(2)产教融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内容构建
学校、企业、以及学生这三类核心利益相关者在产教融合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产教融合评价指标的构建首先需对各核心利益相关者在开展产教融合实践过程中的不同利益需求和责任等进行分析。
学校层面主要需求为:在资金、设备、技术等方面获得更多的支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解决学生实习、实践教学的场所;精确把握人才需求变化,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院校办学方向;提升师资队伍的教学及社会服务能力,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企业层面主要需求为:利用学校资源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联合学校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提升企业转型升级能力[2];获得掌握企业必要技术技能的员工;加大企业的宣传力度,提升企业知名度。学生层面主要需求为:掌握就业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素养[2];获取实习岗位,熟悉设备、环境以及技术条件;积累实习经验,促进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加深对岗位的认知,提高就业竞争力。
学校层面主要责任和义务为:培养满足就业市场需要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为行业企业提供职工培训服务,提升企业职工素养;合理利用资金、设备和技术,提升学校办学声誉;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提供精准的就业帮扶。企业层面主要责任和义务为:为学生提供实习平台、实训设备;参与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及相关制度的制定;合法经营,足额缴税,增强社会责任感。学生层面主要责任和义务为:遵守职业道德,为企业创造更多经济效益;掌握相关技能,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遵守实习相关制度,努力学习,提高就业能力。在对各利益相关方的需求和责任进行深入分析后,提取出组成产教融合质量评价的要素,从产教融合规划、产教融合组织与实施以及产教融合效果三个方面[2],建构质量评价指标具体内容。
产教融合规划层面,设置资金融合、组织融合、制度融合三个指标维度。资金融合维度主要考核企业、政府、学校实训资金和设备投入情况等。制度融合维度主要考核政府监督协调机制、企业培训指导制度、学校考核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4]。组织融合维度主要考核校企合作平台、校企合作队伍规划、人员配备情况等。
产教融合组织与实施层面,设置专业与产业融合、课程与岗位融合、师资融合、人才培养融合、实训基地融合、文化融合六个指标维度。专业与产业融合维度主要考核产教融合合作企业数、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匹配度、产教融合专业占比、校企共商人才培养目标与区域经济和企业发展要求的契合度、专业建设目标和标准制定情况、“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数量情况等。课程与岗位融合维度主要考核校企共同开发课程数量、课程标准制定数量、课程标准与职业标准的契合度、课程标准与认证标准契合度[1]、课程考核与认证考试契合度等。师资融合维度主要考核“双师型”教师数量、企业导师作为兼职教师的数量、教师承担的企业横向科研项目数量、教师为企业提供理论培训人数、教师受聘为企业技术顾问或兼职人员情况、参与“1+X”师资培训并获取“1+X”讲师资质和考评员资质的教师数、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的情况等。人才培养融合维度主要考核人才培养方案共同研讨及执行情况、人才培养目标是否符合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实训基地融合维度主要考核校企合作建设的实训基地数量、合作建设的实训基地对学生的开发程度、实训基地的经济收益情况、“1+X”证书培训基地数量。文化融合维度主要考核校企双方全员参与程度、企业对学校文化的认可度、教师对企业文化的认可度、校企双方合作氛围[1]等。
产教融合效果层面。主要设置就业水平、价值融合、满意度、职业资格认证四个指标维度。就业水平维度主要考核合作企业订单培养数量、合作企业接受实习学生数量[2]、合作企业录用毕业生就业人数、学生毕业时的薪资情况等。满意度维度主要考核学生、企业、教师及家长对产教融合的满意度。职业资格认证维度主要考核职业资格认证相关课程数量、培养方案与职业资格认证契合度、参与职业技能训练学生达标比例等。价值融合维度主要考核产教融合创造的经济效益、横项技术服务到款额、学校科研资源转化为企业技术创新成果情况、企业实现的社会效益情况、企业参与学校科研和技术研发情况等。
3.产教融合质量评价制度保障体系构建
产教融合质量评价工作的高效推进离不开制度的保驾护航。政府需做好产教融合质量评价政策和制度的顶层设计,校企双方均需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关键质量控制节点。一是完善产教融合招生、经费投入及使用、人才引进、教学科研管理及师生权益保障及纠纷处理等配套制度支持,建立多元化解决机制。二是根据政府质量评价有关政策,结合校企双方的发展需求,协商修订兼顾学校特色和企业文化的质量评价制度、执行办法等产教融合实施细则,例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绩效激励、“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此外,要以高职院校的总体发展规划为基础,结合企业发展规划,制定总规划及子规划,确定相关组织机构、责任人及各质量质控点,建立多元协同的运行保障机制。
首先,政府应当加强立法工作,完善职业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体系,对积极参与产教融合的企业提供政策支持,为产教融合向纵深推进营造更加良好的政策环境。其次,政府要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组织高职院校、相关行业及职能部门共同制定高职教育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促进高职教育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再次,政府应加强过程监督,规范产教融合项目,通过对校企双方资格审查、合作途径设置、合作效果评估等手段,保证产教融合项目行稳致远。
首先,高职院校应审时度势,动态匹配经济社会人才的需求,优化专业结构布局。其次,高职院校要推进教学改革,以职业为导向,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根据行业、产业发展最新要求,与企业共同商定课程方案,调整教学体系,重构教学环节,加强教学与生产、课程与职业标准衔接融合。再次,加强“双师”队伍建设,为产教融合提供师资保障。一方面要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创新人才聘用制度,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支持企业派遣专业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到校指导专业建设,承担教学任务;另一方面,要系统性地定期安排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不断积累实践教学经验,了解岗位真实需求,提升教师的专业技能和业务能力。
首先,企业应当转变产教融合是学校作为单一主体,承担招生、教学等工作的观念。树立产教融合办学主体意识,找准自己的定位,明确自己在产教融合过程中的责任,充分发挥企业作为重要办学主体的作用。其次,企业要积极主动地寻找合作院校,在专业建设、课程体系的设置、教材建设、师资队伍优化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等方面,企业应积极与学校开展合作,提出探讨性意见,起到的是相辅相成、叠加倍增的作用。此外,企业还需完善学生的实习实训制度,搭建实习实训平台,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实现环境。
首先,学生应增强产教融合的参与意识。通过产教融合学生可以获取实习岗位,提前熟悉设备、环境以及技术条件,加深对岗位的认知。其次,学生应积极主动完成相应的岗位实训任务。遇到疑惑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寻求帮助,将理论知识融入实践当中,从而在实习中逐渐形成对未来工作岗位的清晰认识,合理定位自身所长,提高职场的胜任力。
客观评价产教融合推进的真实效果,设计有益于提高产教深度融合的质量评价体系,对于推动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遵循系统性、全面性的原则,明晰不同层级利益主体的需求与责任,构建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有助于实现精准化与全程化管理,充分发挥各利益相关者的作用,激发其互利共赢的驱动力,提高产教融合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