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赵洋
面对人民群众对于构建生态宜居城市的需要,为解决环境污染、城市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等一系列城市环境问题,各级政府务必把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营造宜居城市环境、创新城市环境治理模式作为城市环境治理工作的当务之急。
市容环境涵盖了多方面的内容,包括环境卫生、城市绿化、户外广告、市政设施管理等,同时也包含提升广大市民环保意识这一教育层面的内容,有着综合性强、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同时,这一领域的学者对市容环境的含义进行了进一步解释,即从城市发展和竞争力的角度来看,市容环境不仅包含城市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基础设施以及社会秩序,还包括城市中居民的一切社会活动,是通过外在的环境、外貌形象为载体所展现的信息的总和。本文釆用的是国务院令第101号《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文件中提出的含义,文件中把市容环境划分为城市市容和城市环境卫生两个方面,其中,城市市容指的是城市中的建筑和设施,如建筑物、门面建筑和外立面、户外广告和标志、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市区出行的交通运输工具、施工工地等,城市环境卫生指的是公共区域要达到环境卫生的标准。
1.破解环卫治理难题
(1)优化主次道路保洁水准。聚焦主次道路保洁不能“到边到底”,实现作业精细化、监管制度化、路面见本色。
(2)提升背街小巷保洁档次。聚焦背街小巷保洁方式长期低效、设备历史欠账严重等问题,以全域保洁为方向,全面理顺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清洁范围及职责分工,深入推进背街小巷环卫改革,全面完善人财保障,试点推行“五步作业法”,探索落实新型作业模式,推动背街保洁体制机制全面理顺,保洁质量同主次道路全面接轨。
(3)提升垃圾清运作业质量。据烟台市政府官方网站统计,为协调治理城市垃圾问题,烟台市主城区将在年内基本完成垃圾分类系统的建设工作,生活垃圾的回收率将提升到35%以上,日焚烧容量将由2000吨增加至4310吨。为切实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全面集中整治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处理垃圾的现象,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己基本达到全面施行,并逐步建立长效机制。目前,烟台市已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截至目前,烟台市城区内的6915个乡镇及居住区已落实并完成了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收集点的安装工作,31585家企业及单位同步施行了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污染源头分类填埋、各类垃圾分类收运、垃圾分类终端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已逐步实施。据统计,目前全市的厨余垃圾处理专用车共计168辆、有害垃圾处置车36辆、有害垃圾暂存点95个,各主城区己大致完成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和危险废弃物处置公司的签约及后续跟进工作,烟台市已基本建立起封闭循环式的垃圾收集、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
(4)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改革。聚焦生活垃圾分类改革推进缓慢、落地难,大件垃圾没有暂存场地、无处置渠道,厨余垃圾、有害垃圾等末端分类处置设施不到位等问题,落实《芝罘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建设大旧件垃圾处置设施,在分街道设立集中收集及分拣处置点的基础上,在芝罘岛街道进行垃圾分类综合试点,以点带面,探索经验。搭建环保云平台,全面提升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智能化治理水准,把天蓝、山青、水秀的优良生态环境打造成为烟台市覆盖最全面的民生福祉和最具竞争力的发展优势,进一步推进烟台市市容环境的优化。
(5)补齐公厕数量缺口。聚焦辖区公厕布局不合理、存量公厕立体结构和设施老化、增量公厕缺口较大等问题,全面加大公厕新建和老旧公厕、旱厕改造改建投入,分类选址增建公厕140座以上,同步完善公厕服务配套,提升管护水平。
(6)加强渣土运输管理。聚焦渣土运输监管体系不完善、运输企业混乱、源头管控不力等问题,全面规范渣土运输企业准入机制,完善备案制度,理顺联合执法机制,严查源头监管问题和撒漏、乱倒行为,全面规范渣土运输全过程管理。
2.整治市容秩序顽疾
烟台市政府加大市政和环卫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2016年至2019年初,为改善人居环境,减少垃圾暴露时间和垃圾收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噪声污染问题,率先在芝罘区建设了21座小型垃圾压缩站,并对周边区域生活垃圾进行环保化收运,每座压缩站排污接驳至城市污水管网内,设施完全符合国家、省、市标准要求。2016年至2018年市区道路建设279公里,实施人步道板加固铺设593万平方米、道路罩面加层58.3万平方米,并完成了8座过街天桥修复和建设。维修更换地下水管道773座,完成主要道路及背街小巷的沥青铺油养护76099米,更换照明专用变压器97台、更换电缆21850米,安装休闲椅427套,完成136块指示牌的安装,并规范设置道路指示牌172处,完成73处停车场共计约2580个停车泊位的建设工作,安装道路隔离栏47.3千米。
1.治理区域没有达到全覆盖
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治理的基础设施与烟台市的人口分布不相匹配,不同的地域存在不同程度的脏、乱、差现象,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垃圾桶、公厕等便民基础设施分布不到位,垃圾桶、公厕设置不合理,未做到根据不同区域的不同人口数量及流量分布来设置,一些道路和商场由于使用频繁,没有及时清理,垃圾满地、臭气熏天的现象比比皆是,导致居民满意度很低,有的地方居住率低,人流量小,垃圾桶、公厕一直处于闲置状态,这无疑是一定程度的浪费。二是由于汽车购买量的增加,加之小区建成初期的规划不够先进,造成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管理不善、停车位设置及道路规划不合理,越来越多的车辆违章停放行为对市民的正常出行产生了影响,造成道路安全隐患。三是堆放在背街小巷、老旧社区以及城乡接合部的生活垃圾无人处理、无人管治,小区物业及管理部门消极怠惰,导致整体居住环境较差。
2.治理部门之间配合不顺畅
(1)市容环境的治理水平低下。烟台市的某些区域脏乱差现象严重,街道社区缺乏充足的卫生保洁人员,背街小巷保洁较差,有的多天未清扫,这些都是导致部分地区脏乱差的关键因素。
(2)多主体治理,权责不一致,监督难度大。城市市容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界定不清,各部门对市容环境卫生的治理工作各负其责,导致管理效率低下,权责不一致。烟台市区很多单位都要对市容环境治理工作负责,不同的区域有不同的职责,主干道、支路、市政设施、公园绿地、城中村等都由不同的治理主体负责,不统一的标准直接导致环卫标准的差异以及环卫工作中死角的出现,给监管留下了空白。同时,各单位的市容环境治理主要集中在重大整治活动上,往往忽视日常治理和长效管理。
3.治理主体执法力度不强
(1)现行法律法规存在漏洞和空白。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全面、不完善,对许多新产生的违法行为的处罚缺少明确的法律依据。比如,在主要街道,经常会看到移动车体、小客车上遍布广告,远远望去就像道路上添了一块明显的补丁,车载喇叭循环播放嘈杂的广告,给沿街居民、商户的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噪声污染。对以上有碍市容美观的行为,目前没有明确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2)法律法规执行力、处罚威慑力不够。烟台市执法部门对现行的法律法规存在执行不彻底、不到位的情况,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强,使得违法人员产生了侥幸心理。比如,对于占道经营的商户,在屡次劝说无效后,和执法队伍玩起了“捉迷藏”,看到执法车就把摆放在门前的物品搬走藏匿,执法队伍一旦离开,门前的违规摆放又恢复了常态。
4.市民对治理配合度不高
优美的市容环境不仅可以有效提升城市整体形象,还可以增强市民的愉悦感和幸福感,激发市民参与城市市容环境治理的热情,市民的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城市市容环境的治理。例如,市民乱扔生活垃圾、在公共场所吸烟、乱扔烟头等,不仅造成了空气污染,也为城市环境卫生带来了压力。很多市民对市容环境的治理缺乏主人翁意识,在他们眼中,市容环境卫生是小事一桩,无关大局,不用上纲上线到城市环境治理上,更有甚者认为,市容环境的治理是政府和城管部门的工作,市民处于被管理的地位,因此部分市民只注意生活区的卫生环境,而不关注公共卫生行为习惯的养成和环境卫生意识的培养。市民对自己在城市市容环境治理中的自我认知度反映出其主人翁意识比较淡薄,只有12%的市民认为自己是城市市容环境治理的决策者与管理者,这反映出公民对城市市容环境治理的参与度不够、参与意识不强。
(1)强化领导责任,深化网格化治理。继续协调完善网格化治理,稳定网格领导核心,形成部门领导、责任部门、执法部门、社区的多级领导机制,不断强化和落实网格领导责任,实行分级、分段网格化治理,落实联动责任制。同时,深化网格化治理,要按照网格分类对网格工作进行考评,每月对考评情况进行排名,并将考评结果细化到每个网格、每个相关领导和上级部门,以考核促进网格化治理。
(2)强化部门责任,实行属地管理,动员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网格化治理,在工作中,要重视网格站各部门的职责,把部门的职责切实运用到网格治理中,高水平解决街道、社区的问题,实现网格化的高效工作模式。同时,强化街道治理责任,具体落实各街道综合治理的责任和权限,加强对网管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有效整合网格资源,加强网格联动,实行多成员联合治理、网络之间联动治理等,釆取“同网同责、同项同责”的管理职责。
(3)强化联动机制,提升管理效率。继续完善网格化治理联动机制,建立清晰明确的联动沟通流程图,简化沟通程序,缩短沟通时间。同时,要明确网格治理职责,明确各责任部门(包括城管、交警、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的网格治理职责,避免在工作中出现偏差。此外,要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网格治理职责的领导、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提升治理效率。
现阶段,烟台市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市容环境治理的综合协调机制,成立市容环境综合协调机构,全权负责市容环境治理工作,将街道、执法、环卫、园林、公安等部门纳入治理结构。综合协调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抽查、考核市容质量和市容环境执法工作的实施,市政府赋予总体协调和执法权,建立有效灵活的协调模式,改善当前市容环境治理工作现状,确保相关单位之间的积极沟通与合作。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治理是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工作,这就意味着环境治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来执法。对于企业、农业和服务业的治理工作,行业主管部门、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要依法开展环境质量检测,及时惩治破坏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加强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引导行政执法队伍文明执法、科学执法,学习执法程序和其他城市的市容环境治理技能。
釆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以报刊、网络平台等宣传媒体为渠道,以贴近群众的方式进行宣传,烟台市应该积极开展市容环境治理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城市面貌的改善,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市民文明环保观念。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还要负责制定和实施宣传计划,指导各区及居委会的环保工作,根据市容环境和卫生治理制度,明确目标责任,并逐步建立完善的健康宣传教育体系。
同时也要扩大宣传范围,在人流密集的城市区域组织宣传活动,在主要道路设置广告牌,制作政务公开展窗和标语,还可以分发小册子和传单进行教育和宣传,成立志愿者宣传队伍,到各街道、社区进行宣传,开展文明宣讲,对各类人员进行教育,让志愿者成为文明城市的使者,逐渐成长为文明宣传的一员。
烟台市的市容环境治理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面对城市经济稳定发展的现状,需要有与之相匹配的优美宜居的市容环境和城市形象,作为经济发展的依托,而市容环境治理是一项涉及主体多、执行难度大的系统性工作,因此烟台市政府需要从主导地位出发,积极整合各方力量,做好统筹安排和执行工作。
烟台市政府需要进一步推进市容环境治理。烟台市政府积极响应“十四五”号召,为市容环境治理工作的推进作出了许多努力,市容环境治理工作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不得不承认,就城市环境的现状来看,其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的。针对目前烟台市政府推进市容环境治理中存在的的问题,烟台市政府可以借鉴的解决对策建议有:深化市容环境各片区网格化治理制度,推进完善各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加强市容环境治理中的执法保障力度,加强市容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